大连达沃斯限号开发区到机场限号吗
开发区不限号,但是机场属于主城区,进了主城区之后是限号的。
一、限行时间
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每日6时30分至24时。
二、限行措施
(一)禁止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4.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以及载运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的机动车在主城区市政道路内通行。早晚高峰时段(6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所有载货汽车禁止在主城区市政道路内通行。
(二)除9座(不含)以上载客汽车外,其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主城区所有道路内通行。
(三)机动车以车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字母前1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的限行措施。
大连达沃斯5个区全部路段都限号吗
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的所辖区域(简称主城区)将采取交通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2015年9月8日至9月12日,每日6时30分至24时。主要措施包括:单双号限行、部分机动车全部禁止通行。
1、主城区市政道路实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5吨(包括5吨)以上载货汽车以及载运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机动车等部分车型限行措施。
2、主城区所有道路实行黄标车限行措施。
3、主城区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哪些机动车市内全部禁止通行?】
1、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5吨(包括5吨)以上载货汽车以及载运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机动车全部禁止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的道路内通行。
2、9座(包括9座)以下载客汽车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所有道路内通行。
【限行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前所核发的各类机动车临时通行证一律暂停使用】
其他车辆在达沃斯论坛期间通行,应注意以下几点:
1、9座(不包括9座)以上载客汽车:作为单位班车的,在每日早晚高峰通勤时段(6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搭载乘客时,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但空车禁止通行;其他时段受单双号限行限制。
2、核定载质量5吨(不包括5吨)以下载货汽车等其他类型载货汽车:在早晚高峰时段(6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不论单号双号都禁止通行;其他时段按单双号限行规定通行。
3、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机动车:临时入连的,在到达大连的当日不受限,但在连期间须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临时入连的车辆包括:上下滚装船的车辆,以当日船票为凭证;通过高速公路入市的,以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票据时间为凭证。
不能提供当日船票或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票据的,视为长期在大连行驶使用,也要遵守单双号限行规定。
4、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机动车:新车前往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时,应按临时行驶车号牌尾号数字准许通行日通行,办理注册登记后,以注册登记手续为凭证,当日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
【机动车单双号如何认定】
机动车号牌字符排列顺序为自左向右,以最右侧的阿拉伯数字为准(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字母前1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的在单日行驶,双号为2、4、6、8、0的在双日行驶。
【6类车辆通行不受通告限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指挥车;新能源纯电汽车;环卫垃圾、城建排污、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气象监测车、邮政车、救援及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校车、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武警机动车;殡仪馆的殡葬机动车;
2、运输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有特殊需求的,并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本次限行期间专用通行证的机动车;
3、公共汽(电)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机动车)、早晚高峰时段(6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搭载乘客的单位班车(9座以上、不含9座,空车禁行);
4、悬挂“使”、“领”字头号牌机动车及经批准临时入境机动车;
5、当日上牌新车(以注册登记手续为凭证)、上下滚装船的机动车(以当日船票为准)、通过高速公路入连的机动车(以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票据时间为准)、向加油站配送燃油的罐车;
6、持有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安全保卫组发放的“‘2015年新领军者年会’车辆通行证”的车辆。
【通行证申办】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这5个限行区域内,如有运输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等确实有特殊需求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即车主)要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特殊需求的原因,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6日、7日2天,到属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
【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驾驶人,将责令其原路返回,或按照“在禁行的时间和道路上行驶”,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
大连达沃斯会议期间如何限号通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实行道路交通限行措施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的通告
来源:大连交警支队 时间:2015-09-03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改善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市政府决定,在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的所辖区域(以下简称主城区),实行道路交通限行措施,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5年9月8日至9月12日,每日6时30分至24时。
二、限行措施
(一)禁止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以及载运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的机动车在主城区市政道路内通行。早晚高峰时段(6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所有载货汽车禁止在主城区市政道路内通行。
(二)除9座(不含)以上载客汽车外,其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主城区所有道路内通行。
(三)机动车以车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字母前1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的限行措施。
三、有关说明
(一)不受本通告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指挥车;新能源纯电汽车;环卫垃圾、城建排污、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气象监测车、邮政车、救援及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校车、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武警机动车;殡仪馆的殡葬机动车。
2、运输保障城市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并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本次限行期间专用通行证的机动车。
3、公共汽(电)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机动车)、早晚高峰时段(6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搭载乘客的单位班车(9座以上、不含9座,空车禁行)。
4、悬挂“使”、“领”字头号牌机动车及经批准临时入境机动车。
5、当日登记上牌的机动车(以注册登记手续为凭证)、上下滚装船的机动车(以当日船票为准)、通过高速公路入连的机动车(以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票据时间为准)、向加油站配送燃油的罐车。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次限行之前所核发的各类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在本限行期内一律暂停使用。
(三)请广大市民和驾驶人对本通告予以充分理解和支持,共同倡导并践行绿色出行、公交出行理念;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提前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安排出行路线;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警指挥,充分展现大连市民良好的文明风貌。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驾驶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其原路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