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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朋友一起讨论劳务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单次的计算方法能看懂,但是年终汇缴清算的时候就看不懂了。查看了相关文件内容,解释如下:
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大白话的解释就是因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税率都不一致,比如工资薪金是3%-45%,劳务报酬是20%、30%、40%,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是20%,但这四种所得都要并入综合所得,一起按年算总账,适用相同的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这样就会导致你可能预扣预缴阶段交多了,你就退税;交少了,你就补税;交得不多不少刚刚好,那就不用汇算了;二是你可以享受的一些扣除在预扣预缴阶段没有充分享受,比如大病医疗支出,或者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在年度汇算阶段把信息补充完善,很可能实现退税;或者你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了不符合条件的扣除,在年度汇算时更正,也可能需要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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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2-11-25 18: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