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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小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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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个人所得税专题】。
今天接上一篇内容,给大家讲讲【个人所得税】,话不多说 ,直接进入主题吧!
上题啦!上题啦!上题啦!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 】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2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税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
3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是【 住房公积金】。
PS: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发布。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PS: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PS: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 400】元定额扣除。
PS: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7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按照每月【 1500】元的标准扣除。
8《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租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 】档。
PS: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 】计算个人所得税。
小课堂拖堂了,给大家补充点小知识哦!
1、这是一道企业所得税的题目,也给大家分享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 非居民企业】。
2、这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剩余的两项,扣除标准也给大家分享一下:
PS: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PS: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3、温馨提示: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开始,大家可以进入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汇算。
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在2021年度汇算中不能填报。不要填错了哦!
最后,提醒大家一下,交税是我们的义务,一定要好好地尽义务哦!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了,喜欢【一场海芋恋】就关注我吧,定期更新,每天进步一点点,四人赛顺利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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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2-11-30 2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