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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热恋、幸福婚姻、美满家庭,是人人憧憬和向往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以相亲结婚为幌子,索取彩礼,坑人钱财。近日,衡阳县公安局金兰派出所果断出击,成功破获一起以介绍婚姻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婚姻诈骗案,成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
年近三十的刘先生在家庭、社会的双重压力下,想尽早成家立业。家住衡阳县金兰镇的曾某英(女,68岁)平时喜欢帮人做媒,她看中了刘先生这一心理,将一名自称离异单身的黄某梅(女,22岁,衡阳县金兰镇人)介绍给了刘先生。当天,黄某梅的母亲陈某玉(51岁,衡阳县金兰镇人)带着黄某梅,在媒人曾某英牵线搭桥下,与刘先生见了面。在经过短暂寒暄后,刘先生发现这名女子温柔体贴、得体大方,聊天很是投机,便很快与其确定了恋爱关系。殊不知,单纯善良的刘先生已经落入了犯罪团伙设下的重重圈套。
经过近半年的相处,刘先生认定对方就是自己等待已久的另一半。这时媒人曾某英便要求刘先生将“见面礼”备好,早日结成良缘。为尽快完成终生大事,刘先生欣然答应,并陆续向黄某梅累计转账19943元。好景不长,当刘先生还幻想着美好婚姻生活时,黄某梅的态度便开始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变得不再温柔、贴心,而是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刘先生见面。“难道被骗了?”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刘先生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可能遭遇到了诈骗,无奈之下,刘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衡阳县公安局金兰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深挖扩线,合成研判,很快将黄某梅、陈某玉和为黄某梅介绍“相亲对象”的曾某英成功抓获。据黄某梅交待,自己其实已经结婚,并育有三个小孩,但为了牟取钱财,便走上了不法之路。在此之前,自己还与另一名陈姓男子以同样方式,索要彩礼3万元,并在和对方交往一段时间之后,搞突然“失联”。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梅、陈某玉、曾某英对其谎报身份信息、利用大龄男子着急结婚的心态,假借结婚之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随着大龄未婚男子、离异男子的增多,婚姻问题成了每个家庭的头等大事。诈骗分子往往抓住这些家庭和男子经济不宽裕且又急于解决婚姻大事的心理,以结婚为诱饵实施诈骗并屡屡得手。在婚恋过程中,要详细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具体情况,必要时须对相关信息进一步核实。若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要提高警惕、认真辨别,不要轻易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让自己遭受损失。如果在交往中发现被骗,受害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转自衡阳县公安
来源:石家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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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22-12-08 13: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