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浏览:9411
关注者:238
最佳回答: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岫岩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加大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力度。近日,该大队与林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
森林大队民警在工作中获取线索:三家子镇居民吴某荣所建鸡舍有涉嫌非法占用林地嫌疑。民警们随即会同三家子林业站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目测鸡舍占用林地约40米长、7米宽,通往鸡舍道路被人工拓宽,还修建一个鸡粪池,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对此,森林大队聘请鉴定公司对吴某荣毁林占地面积进行评估鉴定。经鉴定,鸡舍占用林地13.17亩,其中国家公益林3.07亩,商品林10.1亩,林地原有植被和种植条件均遭严重破坏,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民警迅速行动,将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的吴某荣成功抓捕归案。经突审,吴某荣如实供述了其在没有得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下,肆意毁林占地修建鸡舍,还占用林地拓宽道路、修建鸡粪池的犯罪事实。吴某荣本以为该地位处深山,隐秘性强,不会出现问题,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自食恶果。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荣已被岫岩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非法占用并毁坏普通林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并毁坏、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即构成非法占用林地罪。
来源:岫岩公安局、鞍山公安
获赞:889
收藏:39
回答时间:2022-12-18 03: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