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百科摘抄 > 内容

荀子性恶论(性恶论VS性善论:截然相反岂能殊途同归,论荀子性恶论时代价值)

网友提问

被浏览:7198

关注者:273

最佳回答:

荀子的“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看似截然相反,同样是对于人性的剖析,而且相比于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观念更加的犀利;荀子曾说,孟子之所以会主张性善,是因为他并不真正的懂人性。而通过对于诸子百家思想的研究越来越深刻,我们也发现,荀子的“性恶论”在观点的论证上面更加的严谨,相对于性善论更能说明问题。

那么荀子的性恶论,具体指的是什么呢?他对于那个时代的发展,又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呢?本篇文章重点分析一下这个问题,来正确的表述一下荀子的性恶论。

荀子将人分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首先,来看荀子是如何来分析人性的?荀子认为,人性应该分成两半,并且将这两半区别对待,他将两半称之为“性”和“伪”。所谓“性”是指人的自然属性,也就是人天生就会做的事情,比如,告子的主张当中所提到的食、性、色等等,是人自出生以来就拥有的行为特点,更加简单粗暴地讲,就是人的本能,像是动物一样所表现出来的基本能力。

另一部分则可以称之为是人的社会属性,叫“伪”;是人在受到了环境和条件的影响之后,所表现出来的性格特点以及行为方式,也就是可以学习的、可以借鉴的、可以改善的方面,这就是所谓的事在人为。

而这两个方面加起来,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性,也就是荀子著名的“性伪之分”;而了解了这个,也就能够了解善恶是从哪里而来的了;恶是从人的自然属性而来的,也就是说,人天生并不是邪恶的,也不是善良,而是善恶参半的;而善则是从人的社会属性来的,也就是人可以通过对环境和条件的吸收,对知识的学习来发扬自己性格当中的善,从而让自己变成一个善良的人,这叫做“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也是荀子人性论的核心观点。

荀子与孟子在“性恶论”与“性善论”上,求同存异

所以,我们从这里也可以看到,荀子的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是求同存异的,孟子的性善论,在于论证人性向善;也就是说,人天生如何不去讨论,而是去讨论人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会有偏向于哪一方面的属性?

荀子更胜一筹,他说人本身有善也有恶,但可以通过社会的改造来压制本性中的恶,同时发扬本性中的善;也正因如此,才会有很多人认为荀子的观点是人性本恶的,但其实不是,荀子并没有说人性本恶,也不认为人本身是邪恶的,他只不过是认为人性有恶而已。

荀子关于人性“善恶”的三大要素

其次我们再来看一下该如何表述荀子的观点?总体而言,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人性有恶。而分析和表述则可以分成三个部分。

其一,人性有恶也有善,人的性格特点与行为方式并不是唯一的,在人诞生之初,善恶参半,或者也可以说是善恶皆没有,所谓的人的本能以及天生的行为,并不能称之为是人性,而只能是看做人的自然属性,是人能够维护生存的基本能力,并不在人的思想性格发展和行为方式发展当中占据绝大部分。

其二,人性中的恶是非本质的,善良才是本质的。很多人认为荀子所说的“性恶论”是说人出生下来就是邪恶的,而之所以会有那么多的好人,则是因为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导致了人性格的改变,与孟子所言的人之初性本善截然相反。

但事实上不是,荀子所言的性恶论是说,人的性格当中存在着非本质的恶,也就是说,能够被改变或者压制的恶,而改变和压制的方式就是接受社会的改造,接受环境造成的影响,传统思想带来的熏陶,从而就能够发挥本质的善良让非本质的邪恶臣服在善良之下。

其三,人们可以通过本质的善良,来克服非本质的“恶”所带来的困难。而这也就不得不提到我们现代人对于善恶的理解和认知了,到底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呢?

其实对于一个人来讲,很少有不为美色权力和财富而动心的,当看到不义之财的时候,相信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占为己有的想法,可是有一些人能够遏制住心目当中的欲望,而有些人不能,所以有了善恶之分,有了好人和坏人的差距。

因而我们并不能说见钱起意就是邪恶的,每个人都可能见钱起意,但是能够守住这种意的人,就是善良的;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能够通过内心当中的善良,来压制我们对于邪恶的倾向,那么这个人就可以当作是善良的人。这就是荀子观念中的三大核心,也是最容易让人们产生误解的地方。

荀子“性恶论”的现实意义

我们再来看一下荀子这种观念的现实意义。其可以分为两点,第一点,也是它的最大的意义,在于它为礼乐制度提供了人性基础。

  • 孟子“人性向善”,用道德和善良约束

孟子认为人性向善,那么完全可以用道德和善良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既然人都已经有了崇尚善良、助人为乐等等的品质,那么又何必再订立法制和规则呢?毕竟影响人善恶的最大因素是环境,只要改善了环境的好坏,人的善恶自然就有了区分。

所以,我们用道德和认证来改善环境就好了,来关心人民的养生丧死,来让他们的生存得到稳定就好了,完全不需要以通过法治限制人们行为的方式,来达到安定社会的目的。

  • 荀子建议用制度来保护善良人

而荀子的观念则不同,荀子认为人性当中存在着恶,人性中的“恶”,虽然可以通过善来进行压制,可是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的事情,就像我们上面所说的那样,有些人会“见财起意”或“见色起意”,同时他们也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这种欲望,所以就有了那些违法犯罪的人。

对于这些人,我们不能够单纯以对于善良的执着来加以约束,不然就很容易造成社会的失衡,毕竟如果没有能够约束这些人的法则,那么他们对于善良之人的威胁,又该如何解决呢?善良之人的生存,又该如何被保障呢?所以,制度就体现出了自身的作用。

荀子认为“人性”善恶参半,可以改造

荀子曾说,只要人能够认真地改造,那么涂之人可以为禹,也就是说,普通人是可以变成圣人,可以成为一个纯正善良的人,只要他能够认真地接受社会的影响,接受思想的改造,通过在后天的学习,来压制非本质的恶,那么善良就会充斥他的内心,人性本身的善恶参半也可得以改造。

这就为礼乐教化的出现打下了基础,或者说解释了缘由;所谓礼就是来改造性的,通过礼仪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要做不该做的事情,不要说不该说的话,而乐则是来改造情的,让人们有着思想和心理活动的丰富程度,对于社会能够产生共情,由此可以更加容易地走向社会,与社会进行融合,对于社会制度也就有了更大的适应能力,社会的发展自然会趋于稳定。

而性和情就是荀子所说的性,也就是人的自然属性,是人天生就有的东西,或者动物们天生就有的东西,不需要教化,不需要传授,甚至不需要继承。而礼和乐则都是伪,也就是人的社会属性,是能够通过后天的生活改善和创造的。

荀子的“性恶论”并不是“人性本恶”

那么,既然人凭借着性和情不能够完全立足于社会,不能够完全的压制住本性中的恶,那么人就需要礼和乐的辅助,所谓无伪则性不能自美;因此就是非礼说不可,只有礼乐才能够建立一种制度体现,让人们的行为有底线压制,从而帮助人自身解决人性中的非本质的恶。

如此,这也就为儒家学说主张的礼乐制度提供了依据,这是荀子被划归到儒家学派的最重要的表现,也是荀子对于儒家学派的最大贡献。

荀子通过对于人性和伪的区别对待,看到了人性和动物性的根本区别;他明确的指出,人之所以为人,绝对不仅是因为人能够双腿直立,身上无毛,仅拥有这样的特点只能够符合人的自然属性,拥有作为一个人的基本条件而已,但并不能够称之为是一个完整的人。

一个完整的人,不但要有物质,有生命,有感知,同样还要有道德,这才是最为珍贵的。也是荀子观念当中升华的部分,而且这也很好的解释了荀子的性恶论与人们认为的人性本恶并不相同。

  • 孟子用道德约束,荀子用礼乐制度,法家的法治

试问荀子既然认为人的高贵之处在于道德,怎么会认为人性恶呢?他既然已经区别了人的生物学意义和社会学意义,又怎么会把动物的特性当作是人的特性呢?既然如此,动物特性的恶,又怎么能够看作是人特性中的恶呢?所以,人并非本来就是恶的,只不过拥有恶的成分,而且这个恶的成分还可以通过最高贵的道德来加以弥补,至此,荀子的学说也就彻底的完善了起来。

当孟子的仁义道德与荀子的礼乐制度,共同被完善起来的时候,先秦儒将的学说也就就此终结了,而且到了这个时候,从儒家学说发展到法家学说也就只有一步之遥。因为荀子所主张的礼乐制度,其实就是一种规则体系。

既然人本身可能没有办法来压制内心的恶,那么就用制度来说话,而这种想法再进一步则就是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了,也就过渡到了法家学说;这就是为什么荀子作为儒家大师,却教出了两个赫赫有名的法家学生的原因。

儒家大师荀子,却有两个著名的法家学生——李斯、韩非

荀子的学生就是众所周知的李斯和韩非;韩非和荀子的主张有着不谋而合的地方,那就是两人对于制度都有着本能的崇尚,只不过荀子主张的是一种礼乐制度,从程度上来而言比较单纯,不过分的要求对于人们行为的控制。

因为在荀子的思想里,人性本质上还是善良的,只不过在本质的善良中掺杂着非本质的邪恶,所以,不需要太大程度上的控制就可以得到改善。韩非主张的则是一种刑法制度,主张通过强烈的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认为人不可能通过自身的善良来压制邪恶,只能够由社会来动手,所以就有了严刑酷法的诞生。

也正因如此,法家和儒家才会产生重大分歧,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秦朝的统治才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批判;但是事实上,韩非的观念虽然强硬,却比荀子的观点更加贴合于现实。

小结

综上所述,荀子的性恶论并非人们看到的那样,他并不主张人性本恶,人性本恶其实是法家的观点,正因为人本身是邪恶的,所以,只能由社会来动手加以改善,而这种动手的方式就是严刑酷法。

荀子只是认为人性有恶,既然有邪恶,那么就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改造,接受了改造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就能通过发挥好的一方面来,压制不好的一方面,改善人所受到的现实冲击。所以,荀子的观念其实比孟子的观念更加具有先进性,孟子的观念太过于理想,他认为只要一心向善,人皆可以做尧舜。

但是,一心向善的可能性是需要得到质疑的,毕竟到底以何为本?为什么向善这些问题?孟子都回答不了,孟子只能够在人性向善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观念,但对于人性为什么向善,没有荀子看的那么透彻!荀子通过将人性分成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几乎完美的解释了人在成长和发展的过程当中的大多数社会行为。所以,荀子观念的现实意义还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值得我们现在人深入思考的。

其实,到底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并没有一个完美的划分标准,在不同的人眼中看来,善恶有着不同的表述方式,而且善良其实只是一种本能,并不是一种美德。当今的社会充斥着大量的道德绑架事件,就是因为很多人对于善良的理解并不正确,单单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不干涉他人的生活就是一种善良,同时,对于别人的伤害进行反击,对于别人的协和进行压制也是一种善良,我们还是要明确区分的。

正所谓:

同是儒家大师的孟子与荀子,性善论与性恶论,看似截然相反却能求同存异,碰撞出制度的火花,进而产生出著名的法家学生。

获赞:762

收藏:84

回答时间:2022-12-23 14:59:32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谢谢。

上一篇: 中秋节月饼广告语宣传语介绍(中秋节月饼广告语)

下一篇: gratitude的形容词介绍(gratitude)



推荐阅读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 软文发布 | 粤ICP备2021106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