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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姐拒给弟买房被父母起诉,官方回应姐拒给弟买房被父母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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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要:

微博话题#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在9月12日时登上热搜榜,截至目前,话题阅读次数已有3.1亿,讨论次数2.2万。据广州市司法局微信号“广州普法”披露的普法案例显示,29岁的张女士自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因为经济条件不好,父母就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张女士在姑姑家长大后,工作上事业有成,给表弟买了房。此事引发热议,各大媒体纷纷转载。该工作人员未对案件是否真实的问题进行回答。广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曾在2020年9月回应记者,“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案例”是在网上找的,然后找来律师进行解读。官方回应姐拒给弟买房被父母起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微博话题#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在9月12日时登上热搜榜,截至目前,话题阅读次数已有3.1亿,讨论次数2.2万。

据广州市司法局微信号“广州普法”披露的普法案例显示,29岁的张女士自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因为经济条件不好,父母就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张女士在姑姑家长大后,工作上事业有成,给表弟买了房。她的父母为让她给弟弟买房,将她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赡养费。

此事引发热议,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很多网友评论张女士是现实版“樊胜美”,讨论张女士父母无情,一家人应好好商量。还有机构媒体就此事件进行评论。但也有网友认为案件过于“离谱”,对案件真实性存疑。

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处了解到,案件系在今日头条上搜寻到的,并根据案例判决情况,设计有对白的脚本,并进行情景演绎。该工作人员未对案件是否真实的问题进行回答。实际上,2020年“广州普法”发布的另一则“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普法视频也登上了微博热搜,案例也是在网上找的。

案例来源:

头条号自媒体发布,多篇故事相似

记者注意到,微博话题#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登上热搜后,引发网友大量讨论的同时,也有网友质疑案例的真实性。

记者检索发现,新闻源自“广州普法”所发文章。文章内写着“情景演绎之模拟法庭,以下为设计对白”。

记者注意到,这篇文章被“广州普法”收录在《说法》栏目,该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普法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文内还曾配有视频,不过目前已无法浏览。

文章先简单介绍了案件情况,然后用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审判长三方发表意见的形式阐释案情,并注明“情景演绎之模拟法庭,以下为设计对白”。

9月14日,广州司法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文章中的案例系司法局工作人员在今日头条上搜寻,搜寻到案例后,根据案例判决情况设计有对白的脚本,并进行情景演绎。记者就网上搜寻案例是否核查真实性,该工作人员并未回复。

记者在今日头条上检索发现,“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相关内容最早发布于一家名为“映衬生活的身影”的头条号自媒体,发布时间是2022年5月30日,文章名为《29岁女孩被姑姑养大,因拒绝出钱帮弟弟买房,竟遭到亲生父母起诉》,此后,该文章经大量转发,转发中也有一些“改动”,有自媒体号将主人公的名字化名为其他名字,年龄也由29岁改动为33岁。

记者详细阅读《29岁女孩被姑姑养大,因拒绝出钱帮弟弟买房,竟遭到亲生父母起诉》文章发现,相比“广州普法”在9月12日发布的文章,有更多细节。

今日头条的文章中,提到了主人公张女士被寄养的成长史,以及她成长期间父母对她的态度。原文提到,张女士父母育有4个子女,上有2个姐姐,下有1个小她3岁的弟弟,父母将2岁的张女士送到姑姑家时曾承诺“半年就会接走女儿”。后张女士的父母拖欠生活费,还违背承诺,对姑姑姑爷说“我们没有能力抚养,你们自己看着办!”

姑姑和姑爷经商量未将张女士送到其他寄养家庭,而是选择照顾张女士,但在10多年的寄养生活中张女士“每天都会或多或少地遭受一些冷落”。张女士发愤图强考上大学后,父母试图缓和关系,父母还曾解释自己这些年家庭条件不好才没有接回张女士……文章提到,2022年5月27日,张女士与父母走进了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了解决。但文内未提到具体是在哪个法院。

记者发现,头条号“映衬生活的身影”粉丝3万多,该号的简介为“你把故事发给我,我把故事发出去,欢迎各位来投稿!”

该号近2年来发布了不少关于家庭纠纷的文章,多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纠纷,例如“女孩从小被父亲抛弃,长大后因拒绝给哥哥买房,竟遭到父亲起诉”“弟弟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哥哥拒绝帮他偿还月供后,竟遭到父母起诉”“女儿不顾父母反对远嫁,因拒绝支付20万彩礼,女儿竟遭到父母起诉”等文章。

该头条号一般在文末会加上《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对儿女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一条出现频率最高。

记者尝试与该头条号发布者取得联系,询问文章故事来源与是否为虚构,但未获得回复。

曾有“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登上热搜

回应称案例同样来自网络

据媒体报道,“广州普法”新媒体平台由广州市司法局打造,全面进驻今日头条、企鹅号、南方号、大鱼号、快手、B站、微视号、视频号等新闻资讯和短视频平台。2021年,“广州普法”(新媒体矩阵)荣获2021年度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奖,“广州普法”文章总阅读量3.1亿,视频总播放量49.09亿人次。

为适应不同受众需求,“广州普法”近年来不断增加原创普法产品制作力度,找准新闻时效性、法律专业性、话题深度性、内容合理性之间的平衡点,激发新媒体普法活力。在作品创作上,从单一的法治类新闻逐步扩大到演播室访谈、情景短剧、以案说法等。

2020年9月,一则“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该视频也源自于“广州普法”。

视频中,主持人称,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偷偷生下二胎后养不起孩子,最后要求在外地打工的22岁女儿抚养。女孩拒绝抚养2岁弟弟后,父母将其告上了法庭,最后,父母还胜诉了。对此,律师解读,根据我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所以姐姐不可以拒绝。该律师建议,如果这种情况下父母坚持要生二孩,应该征求大孩的意见。

随后,多家平台进行转载,网友为此事吵翻了天,很多网友留言“凭什么”,认为父母不负责任,同情这位姐姐,不少法律人士还对此进行司法解读。但也有网友提出质疑,如此离奇的案例是否可信?

视频中的普法律师当时告诉记者,视频中的“案例”是“广州普法”栏目编导提供,她只是根据案件简介进行解读。至于“案例”是否真实,律师称,她当时问过该栏目编导,对方说是从别的地方找到的“案例”。

广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曾在2020年9月回应记者,“22岁女生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的“案例”是在网上找的,然后找来律师进行解读。对于是否对“案例”真实性进行核实,上述工作人员称,“如果要核实案例的真实性,得自己去找相关发布的平台核实。”

记者对该案例在网上进行检索,目前能找到的最早发布该文章的时间是在2019年11月,该“案例”文章由一个名为“育儿小秘籍”的母婴自媒体首发。该自媒体一位运营者称,她们不认识“案例”中的当事人,也没有相关信息,当时是在网上看到的信息。记者发现,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多家母婴自媒体也发布了类似的文章,而且有的还进行“加工”,出现多种版本。

(来源:红星新闻)

*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网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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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亲生父母告上法院,只因拒绝给弟弟买房?网友怒了

拒绝给亲弟弟买房

结果被父母告上了法院

……

这不是影视剧的情节

而是真实发生的案件

昨天(12日)

“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

引起广泛热议

据“广州普法”消息

如今29岁的张女士

从2岁起就被父母送到了姑姑家居住

后来

因为经济条件不好

父母一直没有将张女士接回来

在姑姑家居住的那些年

张女士很早就懂事了

从小的生活经历

让她变得格外勇敢与坚强

因为从小在姑姑家长大

所以张女士

一直对父母有着一种陌生感

她和父母相互都很少联系

本以为双方会一直维持这种状态

但多年后

张女士长大成人、事业有成

于是出钱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

其父母认为

张女士出钱给表弟买了房子

那么她也应该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子

张女士明确表态

自己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

之后

张女士与父母的矛盾越来越严重

直到父母将她告上法庭

索要50万赡养费

张女士却认为

自己从未受到父母的“养育”

并不应该报“养育之恩”

原告:成年子女应赡养父母

支付50万元赡养费合情合理

原告(张女士父母)

代理人表示

↓↓↓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消除,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来选择是否赡养父母。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标准来确定赡养费。被告现在29岁,过去十年未曾给予过赡养费,根据被告的工资收入水平,一年给付5万元作为赡养费,而50万元属于一次性付清赡养费,合情合理。

被告:姐姐对弟弟没有抚养义务

被告(张女士)

法律上,姐姐对弟弟并没有抚养义务,除非父母双亡或无力抚养,并且弟弟又是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但在本案当中,弟弟已经成年。

根据《民法典》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确实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原告享有退休金,其收入能够维持日常的生活所需,并不属于生活困难的人群。

这个案件也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不少分网友都支持

女生的做法

对于这个案件

坊友们怎么看?

你认为张女士应该支付

这50万赡养费吗?

综合:广州普法、广州市司法局

来源: 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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