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是指在通过红绿灯十字路口时,压线、实线变道,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违法临时或长期停车、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等。近日,澄城交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精准拦截,查获多起驾驶机动车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2022年9月11日14时20分许,贾某某驾驶一辆悬挂陕E牌照的小型轿车、在澄城县古徵街八路十字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被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现场查处。
14时31分许,季某某驾驶一辆苏K牌照的小型轿车、在澄城县古徵街九路十字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被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现场查处。
14时48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陕A牌照的小型轿车、在澄城县古徵街九路十字口,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被澄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现场查处。
以上”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6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均被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压线行驶,实线变道,不仅仅是违法行为,更是不安全的行为。占据两条车道行驶,后方车辆想变道超车就容易发生碰擦,从而导致不必要的事故。因此,一定要谨慎驾驶,告别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