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独生子女护理假】,北京生育假2021最新政策,今天犇涌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内容导航:1、“独生子女护理假”引热议北京政策“正在路上”2、北京独生子女护理假:北京生育假2021最新政策1、“独生子女护理假”引热议北京政策“正在路上”
【涉及人群】照顾患病住院、失能失智、临终老年人的赡养人、扶养人
【面临问题】工作家庭两难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逐渐显现
【探索路径】照顾患病老人,子女可休带薪假
北京青年报2019年4月3日讯 “独生子女护理假”已陆续在全国14个省市落地。北京市已明确将探索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对照顾患病住院、失能失智、临终老年人的赡养人、扶养人,给予相应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予扣减。
最长20天最短5天各地假期长短不一
截至2018年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9亿人,占总人口17.9%。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逐渐显现。为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减轻负担,各地方政府近年来陆续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等相关政策。目前,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重庆、四川、河北、河南、宁夏、内蒙古、山西等12省份,以及淮安、广州等两市出台了与“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14地中,湖北、黑龙江、四川、宁夏四省份还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护理假”这一待遇。
对于“护理假”的具体时间规定,各地也有所不同。例如,淮安市规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五天的护理时间;河南省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20日的护理假;河北省则未明确规定护理假天数,只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护理照料老年人,给予适当陪护时间”。
辽宁、甘肃、云南、北京等四省份虽然还未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具体规定,但也提出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其中,2018年10月,北京市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探索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对赡养人、扶养人特别是独生子女赡养人、扶养人照顾患病住院、失能失智、临终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相应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不予扣减。
落地执行还需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据媒体报道,从全国范围来看,这项政策落地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一些公司和个人明确表示“不知道护理假”,一些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则表示“不敢请”,认为政策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尤其是民营企业员工提出:“年假以及一些公休假都没有保证,更不敢奢求独生子女护理假。这类假期如果只是原则性的要求,估计也就是一场空。”
目前,“独生子女护理假”各个地方出台的时间不一、内容宽窄不一、力度大小不一,不具有普适性。由于不是全国性政策,还有一些独生子女则面临“请不了”的难题。
专家建议,如何保证政策落地执行,政府应给予一定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劳动、人事部门应做好监管,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渠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同时,政府还应出台相应配套措施,比如对严格执行此制度的企业给予一定税收补助等,建立一个与社会整体相互衔接、相互兼容的配套体系。(记者陈斯)来源:北京青年报
2、北京独生子女护理假:北京生育假2021最新政策
北京生育假2021最新政策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设育儿假,延长生育假增至60天
11月2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限制生育的措施,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三十天增加至六十天。同时,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今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家新的生育政策,细化上位法相关制度,本市将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补为11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项目。修改后的条例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降低生育养育负担,提振生育水平,同时强化了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
子女满三周岁前 夫妻双方可享育儿假
条例调整完善了本市的生育政策,明确本市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删去了有关社会抚养费、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明确,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三十日调整为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
条例对女方的生育支持优待政策也给出了进一步提升空间,规定,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八个月左右的生育假期。
此外,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更为人性化的是,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未成年子女多的家庭可享受公租房优先配租
为进一步降低生育负担,条例明确健全生育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服务的便利化、规范化和优质化。
同时,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带娃难”困扰着很多新手爸妈。针对此类问题,条例规定,本市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鼓励和支持培养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相关专业。
独生子女可享受护理假
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保障也有所提高。条例规定,将本市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金额由不少于5000元提高至不少于100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
此外,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北京生育假2021最新政策
近日,全国多地纷纷修改计生条例,加码生育福利,密集官宣延长产假、生育假,增设育儿假等支持积极生育措施 ,这一系列政策不仅频频登上热搜,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政策如何落实?会不会加剧对女性的职场歧视?
多地官宣:育儿假来了
11月26日,北京、湖北、青海同日修订计生条例。北京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三十天增加至六十天。同时,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湖北宣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青海规定奖励女方生育假90日(加上国家98天产假总计188天);给予男方看护假15日。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日育儿假。
11月25日,上海、浙江、重庆修订计生条例。上海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与此同时,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的生育假,从原本三十天,增加到六十天。《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浙江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重庆对产假、护理假均作了适当延长。对育儿假增加为夫妻一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休一年或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全国至少有14地通过相关条例,已经或即将实施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配偶护理假等措施,包括北京、湖北、青海、上海、浙江、河北、安徽、江西、吉林、黑龙江、山西、四川、江苏、广东等。另外还有多地正在起草或公开征集意见中。
北京生育假2021最新政策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设育儿假,延长生育假增至60天
11月2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限制生育的措施,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三十天增加至六十天。同时,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今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家新的生育政策,细化上位法相关制度,本市将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补为11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项目。修改后的条例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降低生育养育负担,提振生育水平,同时强化了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
子女满三周岁前 夫妻双方可享育儿假
条例调整完善了本市的生育政策,明确本市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删去了有关社会抚养费、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明确,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三十日调整为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
条例对女方的生育支持优待政策也给出了进一步提升空间,规定,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八个月左右的生育假期。
此外,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更为人性化的是,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未成年子女多的家庭可享受公租房优先配租
为进一步降低生育负担,条例明确健全生育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服务的便利化、规范化和优质化。
同时,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带娃难”困扰着很多新手爸妈。针对此类问题,条例规定,本市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鼓励和支持培养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相关专业。
独生子女可享受护理假
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保障也有所提高。条例规定,将本市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金额由不少于5000元提高至不少于1000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
此外,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本文关键词:北京二胎产假2021最新政策,北京孕产假规定2021,北京2021年产假最新规定,2021北京计划生育政策,2021北京产假政策。这就是关于《北京独生子女护理假,北京生育假2021最新政策(“独生子女护理假”引热议北京政策“正在路上”)》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