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12月花了近8000元买了一台长虹液晶电视。结果刚买了一个多月就坏了。修理工来了,打开机器,换了一个零件。虽然修好了,但是让人不舒服。2010年10月,电视机又坏了。结果修理工没有任何检查就上门了。他只是调了一下,说修好了。因为我没有我不明白,我相信他。结果今年1月,同样的问题又出现了。现在修理工没上门,说主板坏了,过了保修期。想换主板,得花1000块,加上启动费,11。它就像,如果水管裂了,就应该更换。在保修期内,您不会不要改变它或者向消费者解释情况。你只在裂开的地方贴了一块胶带,让客户先凑合着用。过了保修期,同样的地方又漏了。你只要说,哦,这个水管坏了。请收下这些钱,我我给你换一个。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国家对电视保修期的规定。国家明确规定电视机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包括液晶)保修三年。请问,是不是主板不是主要部件吗?是长虹美国自己的保修规则比国家的更有用吗?作为国内知名的彩电厂商,不仅生产的液晶电视质量很差,而且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电视的质量问题一直在出现。而且出现大的质量问题后,委托维修人员在保修期内欺骗和隐瞒消费者。等所谓的保修期过了(这个保修期已经明显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再自己掏钱维修。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长虹公司迟早会被消费者抛弃,因为它不不要以质量为根本,忽视消费者的根本利益。曾经的黄河卫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写下我的经历是想提醒大家,买电视一定要选择真正注重品质,愿意照顾消费者的品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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