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相信到目前为止很多朋友对于增值税的抵扣是什么意思和增值税抵扣是啥意思不太懂,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增值税的抵扣是什么意思相关的知识点,文章篇幅可能较长,大家耐心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增值税可以抵扣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增值税可以抵扣的含义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等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抵扣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增值税抵扣是指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只有增值税才可以抵扣,增值税是指对增值部分收税,如买的货物,对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出去的款项是价格+进项税。卖出商品,给对方开的增值税票,也是价格+销项税,纳税额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普通发票是无法抵扣的。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是进项税额=买价乘以扣除率;
(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 *** 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3增值税抵扣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抵扣是什么意思?大家知道吗?下面是我整理的增值税抵扣的相关信息,欢迎大家查阅!
增值税抵扣基本信息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增值税抵扣条件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之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增值税抵扣凭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六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平稳运行,2016年4月3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文件规定: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可凭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计算抵扣增值税;
2016年8月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文件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可凭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计算抵扣增值税;文件执行停止时间待定。
根据上述文件可见,道路、桥、闸通行费暂时纳入了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范围。
增值税抵扣凭证的抵扣期限
国税函【2009】61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之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本文件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能够进行认证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规定的认证抵扣期限基本都是180天。
那些不需要认证抵扣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暂时具备抵扣功能的道路、桥、闸通行费票据等,他们的抵扣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结语:除非国家另行发文通知有关抵扣文件作废,此类票据没有抵扣期限的限制!
4增值税抵扣什么意思
发票抵扣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即: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 *** 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之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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