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规则新变化如下:
1、适当放宽股票、相关基金涨跌幅比例 提高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到20%,同时,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 2、完善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 对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5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3、实施盘后定价交易 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时间为15:05-15:30,此时成交价为固定收盘价。9:15-15:30都可以加定价单,到盘后低于收盘价的买单和高于收盘价的卖单均无效,单笔不得超过100万股。 4、调整单笔最高申报数量 限价申报单笔最低还是100股,但最高不能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调整至15万股。 5、优化融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做为融资融券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