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所有外省来(返)湘人员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或目的地小程序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了解当地的防疫要求。
今天,湖南省疾控中心发布发布疫情防控提示,要求按照湖南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2月17日以来有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旅居史,以及有天津市东丽区其他区域(含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滨海新区保税区、北辰区北仓镇旅居史以及有上海浦东新区、嘉定区的入湘返湘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
省疾控中心提醒,请严格遵守出行要求和报备报告要求。请所有外省来(返)湘人员通过电话、委托亲人朋友同事或目的地小程序等方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了解当地的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登记。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经停史的入湘返湘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民宿等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022年3月15日前,所有入湘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因紧急事项入湘者,可在抵湘后进行核酸检测,在无其他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的情况下,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可做好个人防护出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入湘返湘人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特别提醒
一、对2月17日以来,有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有天津市东丽区其他区域(含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滨海新区保税区、北辰区北仓镇(非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 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健康。
二、对2月14日以来,有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永一村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隔离医学观察,有坦洲镇其他区域(非高中风险区、封控管控区) 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居家健康 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
三、对2月13日以来,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旅居史的入湘人员,暂实行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
健康提示
一、严格遵守出行要求。
入境人员(含中国香港、中国台湾)须在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少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21天者,须在返湘后集中隔离至满21天。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加工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二、及时主动报备报告。
近21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登记。特别是有以下时间段和地区旅行史的(见重点排查地区),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高风险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重点排查地区
省份
地区
日期
天津市
东丽区、滨海新区、北辰区
2月17日以来
上海市
浦东新区、嘉定区
2月17日以来
广东省
中山市
2月14日以来
东莞市
2月11日以来
深圳市
2月2日以来
四川省
眉山市
2月22日以来
绵阳市
2月21日以来
德阳市
2月20日以来
泸州市
2月16日以来
成都市温江区、高新区、天府新区、金牛区、金堂县、成华区
2月1日以来
内蒙古自治区
巴彦淖尔市
2月3日以来
包头市
2月3日以来
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
2月1日以来
湖北省
武汉市
2月17日以来
山西省
忻州市
2月21日以来
太原市
2月20日以来
晋中市
2月17日以来
浙江省
绍兴市
2月12日以来
海南省
澄迈县
2月17日以来
贵州省
贵阳市
2月17日以来
江苏省
无锡市
2月8日以来
苏州市
1月31日以来
云南省
临沧市
2月9日以来
红河州
2月2日以来
德宏州
1月29日以来
广西壮族自治区
防城港市
2月9日以来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2月13日以来
鸡西市
2月5日以来
黑河市
1月24日以来
三、落实健康监测管理。
返程后持续关注个人既往14天内的旅居地的疫情状况,做好个人及家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四、正确使用健康码。
健康码是实施防疫医学措施的有效依据,各地要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合理合规合法应用健康码,采取相应防疫服务措施。任何人不得借码、套码和使用假码。出行前要关注个人健康码情况,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接受专业机构调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疫工作。对瞒报、谎报红黄码、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自己健康码有与风险程度不匹配的情况,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12320、所在社区或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申诉(咨询电话附后)。
五、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按照 “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场所规模及人流量,防止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 “ 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六、要尽量避免网购、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冷链食品。
如需购买,应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市场或商超选购。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食物夹等工具以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加工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注意清洁双手,避免用手触摸眼、口、鼻。
七、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不聚集、少聚餐。凡符合条件的群众应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年满18周岁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应尽快接种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