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文明确,医师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情节严重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吊销其执业证书。
根据《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除了收受“红包”,医师利用工作之便,向患者或服务对象兜售商品、药品、器械等谋取私利的,或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虚假检查报告,伪造篡改销毁病历的,也将受到同等处罚。
甘肃省卫健委规定,医师发生上述行为情节一般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医疗机构暂停医师6个月处方权;情节较重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执业活动,责令医疗机构暂停医师处方权;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医务人员在诊疗用药中,不按照诊疗规范开具药品,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在处方点评及行政考核中给予通报的,应被责令个人或机构限期整改,构成违法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甘肃还对医院的“乱作为”划出红线。医疗机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将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可重复使用的医用耗材按一次性材料收费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责令限期整改,构成违法的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行政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