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个省份均下发2019年风电、光伏建设管理办法。按照风电管理新政,目前山东、山西、江苏、广东四省已经明确,2019年均无陆上集中式风电竞价指标(含财政补贴)。江苏并暂定2019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
上述省份不安排竞价配置风电资源的重要原因是已经并网+已经核准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规模超过规划。
按照能源局《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2019年各地区新增风电项目的建设规模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依据规划建设,《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对各省(区、市)均提出了2020年风电累计并网目标。本地区可以通过竞争配置方式分配的需补贴项目的总量规模的确定方法为:以本地区并网目标为基准,减去2018年底已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和已核准有效且企业承诺继续建设的项目总规模;其中,分散式风电、海上风电、平价上网项目、能源局专项布置的示范试点项目和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配套项目不计入测算。
二是严格将消纳能力作为前提条件。各省级电网企业出具电力送出和消纳意见,作为本年度各省级区域新增风电建设规模的前提条件,以确保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均能高效利用,避免出现新的弃风问题。即便是按照上述规划依据本地区还可以有新的竞争配置风电总量规模,但如果没有消纳能力,2019年也不能组织需补贴的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而且新的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也必须以具备消纳能力为前提条件,不落实消纳能力也不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