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帅帅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的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分录解释(例题)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出售部分投资导致不再控制,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剩余的40%的股权视同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按照权益法进行的核算,即要对剩余40%部分的投资进行追溯调整。
2、所谓的追溯调整也就是将成本法下没有做过的事情在权益法下要给它补上,权益法下,是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情况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3、在自取得投资至处置时这段时间里,B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即要调增的长期股权投资=5000*40%=2000(万元)。
4、正常情况下的会计分录肯定是: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投资收益 2000然而这种情况是仅限于处置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部分。
5、对于跨了年的,虽然本质上也是投资收益,但是这个投资收益在那个年份的年底的时候是最终转入到了留存收益里的,所以就不能直接调投资收益的数了,而是对应的调留存收益。
6、其中那个1000万元的净利润是当年的,可以直接调整投资收益的数=1000*40%=400;那个4000万元的净利润是跨了年的,不能直接调投资收益,而是调整留存收益的数=4000*40%=1600。
7、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投资收益 4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0(1600*90%) 盈余公积 160(1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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