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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导航:1、法律关于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2、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1、法律关于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要以对孩子成长的有益程度作为标准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还没有断奶,还在哺乳期里面,非常的需要母亲,因为这个时候母乳对孩子的成长、免疫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所以,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
当然了,事无绝对,如果母亲属于是以下几种情况的,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父亲了:
①母亲身患疾病,且疾病顽固难治,又或者是患了其他非常严重疾病的,孩子根本就无法与其一起生活的,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父亲了。
②母亲为人没有责任感,在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后,却没有尽到该尽的抚养义务,没有把孩子照顾好的,法院会重新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将其判给父亲。
③母亲有一些非常恶劣的习惯的,比如说烂赌,吸毒以及淫乱不堪的,无法给孩子提供一个较好的成长环境的,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父亲。
④当然了,如果离婚的双方,在离婚之后关系没有变得很恶劣,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的,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也可以把抚养权判给父亲。
(二)两周岁以上,但是未成年的孩子
对这个年龄段孩子抚养权的划分,就不会优先考虑母亲了,而是以双方各自的条件以及家境,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当然了,如果有以下情况的一方,在孩子抚养权的判给上,会优先考虑:
①如果有一方因为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生殖器官受伤而不能够再有孩子的,孩子的抚养权会优先判给他。
②在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就长期分居两地,而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的,那么在抚养权的判给上,会将孩子判给他长期跟随生活的一方,以免环境大的改变,给孩子带来不太好的影响。
③离婚的双方,虽然都有生育能力,但是其中一方现在还没有孩子,而另外一方已经有了孩子,或者是因为新婚姻而有了继子女的,那么孩子抚养权一般会优先判给没有子女的一方。
④离婚的双方,一个很快就重组了家庭,有了新的婚姻,而另外一个却是一直找不到另一半,那以再婚的,那么孩子抚养权会优先考虑判给难再婚的那一方。
⑤离婚双方家境差不多,但是其中一方其父母身体比较硬朗,还能够帮忙照顾孩子的,那么这一方会优先考虑。
2、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在夫妻双方都不放弃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其它情况一般会判给经济好的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成年(18周岁)前的抚养费。
《民法典》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相关法律条款: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抚养权,最新规定都在这了
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上述条文中,大家应当注意的是,未满2周岁的孩子的抚养权是直接判给母亲的,在一眼看不到好结局的婚姻里,不再是之前的哺乳期的孩子。8周岁以上的孩子,有权利自己选择跟随父亲生活还是跟随母亲生活,所以,亲子关系在此十分重要。
那么,2-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应当归谁呢?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未成年人被照顾的状态。法官会着重考虑改变环境是否对未成年人的造成不利影响。(二)父母双方受教育水平,为未成年人付出心思的多少。(三)父母双方的原生家庭是否健康,能否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夫妻离婚,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相应的就取得了探视权。《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知,探视权是一方的法定权利,与另一方的抚养权同时成立。如果探视人、扶养人、孩子三者就探视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孩子不同意探视,那么探视人就不能行使探视权。如果扶养人不同意探望人探望孩子,探视人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会把扶养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扶养人配合探视人探望未成年人。
夫妻离婚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能否给未成年人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是否有足够的时间陪伴未成年人的成长。如果您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必要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相关问题。
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在夫妻双方都不放弃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其它情况一般会判给经济好的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成年(18周岁)前的抚养费。
《民法典》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的相关法律条款: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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