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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妇女权益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全面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屏障更加坚实。近期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积极回应当前升学就业、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还增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了公益诉讼的监督情形和案件范围,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保障妇女权益的改革成效和制度优势。
检察公益诉讼具有凝聚各方合力、促进系统治理的独特制度价值。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有利于突破个体诉讼的局限性,解决侵犯妇女权益问题系统性、顽固性、普遍性问题,提升妇女权益保障整体水平。从司法实践来看,多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促进溯源治理,有力推动了区域内同类问题的综合治理,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现实中,男女受教育机会不均、就业隐形歧视等仍然存在,部分女性面临显著的生存压力,还有不容忽视的公共场所妇女隐私权益问题,都给保障妇女权益带来一定困难。不少妇女虽有依法维权意识,但因取证难,或是缺乏诉讼专业知识,不愿诉诸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公益诉讼的及时补位,不仅可以对妇女个体权益加强精准监督和特别保护,还有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共识,在更大范围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关部门一方面应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办案力度,监督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落地落实,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应继续深化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研、专业支持等常态化联络机制,强化普法宣传,增强保护合力,积极营造妇女权益保障的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是保障妇女权益的有力武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更加注重对妇女权益的全方位保护、对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全链条治理,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必将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人民日报 卜石)
2、如何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妇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主要有:
(1)要求公安机关、劳动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基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有权依法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诉讼困难,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救助;
(4)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可以向大众媒介披露并批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予以依法查处。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如何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造成维权难的影响因素
(一)法律知识匮乏
女性自身的文化程度低,权利意识欠缺,对法律不了解,使一些女性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些什么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自知,知道了也不懂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正确维护自身权益,不知不觉从受害人成为侵权行为人甚至犯罪嫌疑人;加之我国的律师及法律援助
目前多集中于城市,使农村受害女性往往得不到方便的、专业的法律帮助。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既不懂守法,也缺乏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自我保护意识,加之,维权途径的有限性,女性在权益受侵害后,凭感觉采取以暴制暴方式,从而走上侵权道路。
(二)高额维权成本
处于社会及家庭弱势地位,缺乏独立的经济来源,也是造成女性维权被动主要的原因。所有的救济手段中诉讼的经济及时问成本最高,时间长、花费大。维权的高成本导致有些女性在权益受侵害时为避免诉讼,选择了“自行解决”方式,从而引发侵权行为的发生,甚至犯罪发生。
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女性也往往因经济困难造成诉讼困难。据统计,因经济困难等原因,面对相对复杂的诉讼程序,没有律师参与诉讼,女性也很难正确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三)女性自身心理缺陷
见诸报端的这些事件,矛盾双方本完全可心平气和协商解决,但由于女性易受情感支配,遇事不冷静,往往采取一些过激行为,结果由受害者转变为侵权者
由于先天心理特征及社会环境、个人经历的影响,相对偏激、敏感、不自信,缺乏理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法律不信任,对诉讼恐惧,这些心理因素既是女性}侵权行为的原因,也限制了其应诉能力,决定了她们在诉讼中处于弱势地位。
(四)传统思想习惯影响
我国传统文化历来强调集体主义
忽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民众本身又极为“厌诉”,遇到侵权事件大多选择找亲友调解这种比较温情的方式,只有少数人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因家庭暴力造成对女性本身的合法权益的侵犯时,大多数受害女性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思想影响,往往最终选择忍气吞声。
(五)社会维权体系不足
目前,社会对女性的权利救济状况不尽人意,缺乏健全的社会化维权格局;较重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薄弱,有许多受害女性的投诉得不到解决,直接诱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诉讼中,打击重于保护,强调对加害人的制裁,而缺乏对受害女性保护的实际措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他法律赋予保护妇女权益的国家强制力作用有限,女性想通过法律真正实现权利救济并不容易。
如何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1、分清敌友,统一战线。诚然现在对女性仍有很大的刻板印象,女生和身边人讲述时也会遭受不理解,那么正确做法是从明事理的角度,让对方了解到不公,而不是输出情绪,让本应支持自己的亲人、恋人远离自己。(因为女权吵架的父女、情侣可不在少数,本来他们都可能支持你们的,一但输出情绪就会在你们之间筑起一道墙)
2、理论高度,逻辑闭环。要从理论高度提出说法,并且形成逻辑自洽。比如生孩子问题,这是夫妻两人共同决定的,自己出于某种考虑不愿意要孩子可以从情理、法理,以及别的角度表达自己想法,但是“要孩子难道是你家有皇位继承吗”这种说法极为低级
因为这么说的时候就彻底把自己物化了,换个角度,如果男的真的是达官显贵,你就愿意一生再生?显然不对,不能从物质角度反驳男权,不然自己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还有那个“普通且自信”的言论,本来就是个喜剧包袱,达不到被引用当做原理的高度,用得越多,矛盾越激化。所以,一定要加强哲学原理思考和认知,从理论高度提出问题。
3、内部因素,决定成败。我们都知道决定事物发展的因素是内部因素,内部因素是主要因素,起着主导作用。因此,从某方面来讲,争取女性权益需要女性付出大量努力提高自己,才有机会改变现状。
目前存在这样的问题,即女性一直在呼吁,但不具备实现的能力和条件,那么呼吁就收效甚微。那么,一定要提高自身能力,地位和力量是自己努力争取来的,只有当你有了地位和能力后,才能将你所在群体的诉求付诸实践。
写在最后:导致女性输出情绪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是男性的不理解加之讽刺挖苦,我觉得,不理解很正常,但讽刺挖苦就是人品问题了
这类人是导致男女问题激化的原因之一,所以,我希望男性朋友们能多换位思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觉悟,当自己身边女性说出类似问题时,能站在对方角度看待问题,想想女生提出此类问题的背景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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