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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婚姻观(三从四德从一而终)

古往今来,至死不渝的爱情故事都是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存在,人们为他们的美好爱情,而喜悦,为他们凄美的爱情而悲伤,但与之和那些美好的爱情相比,反而是凄美的爱情,才会被人们深深的刻在心里。

汉代婚姻观(三从四德从一而终)(1)

白居易曾道:“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可见爱而不得的悲痛,而如今,我就拿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下产生的爱情悲剧来举例子,汉代的《孔雀东南飞》,相信大家都知道,它的爱情故事,就算是在我们当代人看来,也是非常让人悲叹和震惊的;所以,让我们翻开历史的画卷,看看这个凄美爱情发生的始末,和汉代婚姻制度对其产生的影响。

一、 《孔雀东南飞》的爱情始末

《孔雀东南飞》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也是乐府诗发展史上的高峰之作,它与北朝的《木兰诗》被称作为“乐府双璧”。《孔雀东南飞》取材于东汉献帝年间发生在庐江郡的一桩婚姻悲剧。而题目中的孔雀,就是来代指焦仲卿、刘兰芝这对主人公。《孔雀东南飞》这首诗是根据汉代末年发生在安徽省潜山县一带的真实故事创作而成,诗中说道:“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没水而死。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这首诗大体上的意思是,夫妻二人在受到封建礼教,母亲逼迫,兄长逼迫的情况下,被迫分离,最后只能通过自杀,来见证两人对彼此爱情的忠贞的故事。其实表面上看是由于焦母和兄长逼迫所造成的结果,实际上是由封建婚姻法律制度的罪恶本质所造成的这个悲剧的发生,同时它也间接控诉了当时社会女子地位的低下,封建思想对女性们的禁锢,封建礼教对女性们的残酷无情。

汉代婚姻观(三从四德从一而终)(2)

二、汉代婚姻制度对其产生的影响

1.“男尊女卑”的婚姻现状

从母系社会以后,女子的地位逐渐下降,直至演变成男尊女卑的社会现状,这也就间接的导致了女子在婚姻中和男子的不平等地位;而这种现状,等到了汉代就更为严重,对女子的态度也就更加的苛刻。在汉武帝时期,统治者采纳董仲舒的意见,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这使得汉代对女子的约束更加的具体化。

在汉代出现了中国第一本关于妇女的专史即《列女传》。该书从制度和规范上进一步确定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卑微的地位。慢慢的,出现了越来越多对女子德行规范的书,就拿其中的《礼记·内则》来讲,书中写到,女子的教育要从10岁开始,并且规定女子在十岁以后就不能出门了,必须要待在深闺中努力学习,而所学的内容包含:“执麻,治丝蚕,织纴组训,学女事,以共衣服;观于祭祀,拿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可见汉代女子人权地位之低。

而《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芝在结婚前也受到如此教育,并且由于其母对其的严苛,她学的要更加具体、琐碎。她“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而即使如此聪慧,贤良的女子,却只因婆婆的一句话,遭到嫌弃而被休弃。可见汉代对女子在婚姻中的地位的不公待遇;而其丈夫,就算在面对什么错误也没犯的妻子,也因受到传统儒学思想的影响,把孝排在第一位,就只能遵从母命,委屈自己的妻子,将她休弃,遣送回家,他并没有考虑到其产生的后果对一个女子是多么大的伤害,可见在汉代那个封建社会,女子在婚姻中话语权之低微,和所受待遇之不公 。

汉代婚姻观(三从四德从一而终)(3)

2.“三从四德”对人性的束缚

《孔雀东南飞》中两人婚后悲剧的发生,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汉代婚姻制度的影响;在汉代,女方在整个婚姻家庭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在婚前,女方要学习社会礼仪的规范,并且要熟读《女戒》,尤其是其中的“三从四德”。说起它,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在我们当代拍摄的古装电视剧中,被多次的提到。

它的意思即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正是因为汉代的女性从小就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才致使她们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即使受到委屈,殴打,不公,也不会主动的违抗自己的夫家。就如《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在被婆婆逼迫被休弃时,仍然“上堂拜阿母”,由此可见,女性在婚姻家庭中长期受到的漠视。

而在汉代的男方,在婚前,受到的教育都是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他们的观念中,妻子在婚姻中应该对他们绝对的顺从,并且当妻子做错事情时,自己可以随意的休弃,在自己有喜爱的女子时,可以不用考虑妻子的感受,随意的纳妾,而这就是汉代男方对待婚姻的态度。并且在婚姻中,如果男方死去,则妻子必须守丧三年,而如果女方死去,男子则不用避讳,就可以在女方死后的几天内就可以娶妻。这就是汉代婚姻制度带给女子和男子之间不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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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汉代女子在婚姻中现有的地位很低,但是也是可以改嫁的,而之所以在汉代那个时期,不限制女子改嫁,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不浪费资源这一目的,毕竟汉代并不像我们当代那么富裕。而女子的改嫁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丈夫去世后,女子为丈夫守丧三年便可改嫁;第二,女子被休离后,此时便没有时间限制,可以随意改嫁。正如《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在被休离后,“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其时间之短,可见当时再嫁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但联想汉代婚姻制度中那对女子少的可怜的保障条款,也是充满了目的性,那些条款也是间接的去维护男子的利益,可见汉代女子在婚姻中所受到的不公待遇。

三、汉代婚姻制度的意义和影响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益处

汉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比较繁盛的时代,也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发展的奠基时代;汉代的婚姻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和儒家思想、道家思想的不断融合,是其在承袭前代的婚姻制度的基础上,发展的更加完善,并且对其中结婚、离婚双方所受到的利益牵扯,有了更加细致的划分,诸如其中的“七出三不去”“六礼”,使得男女在婚姻中有了可以遵从的规则,同时也维护了夫妻双方家庭的利益。

汉代婚姻观(三从四德从一而终)(5)

并且汉代婚姻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当时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发展,政权的巩固都启到了一定的作用,而制度中的对改嫁,改娶的规定,使得让更多的家庭的结合变成了可能,从而促进了人口的增加,劳动力的充足,为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这也间接的促进了整个国家经济的繁荣发展。其次汉代的婚姻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是赋予了家族之中的家长绝对权力,从而给家族之间为了利益的联合而联姻提供了机会,这不仅可以用来巩固皇室的政权,还可以稳定朝臣之间、商场和官场之间的关系,为社会的稳定,国家的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好处。

2.“从一而终”思想的恶果

而汉代的婚姻制度,带来的影响,也产生了一定负面的作用,就拿其中的关于女子的贞洁来说,在汉代,皇帝为了奖励那些在夫君死后,一直不改嫁人的女子,赐给她们思想上的贞妇的奖赏,这也是后世女子“贞洁牌坊”的前身。这时的后世很多女子,在遇到丈夫死亡时,都因受到世俗这种观念的影响,而孤独终老一生。并且在汉代的婚姻制度中,儒家思想占主流地位,使得婚姻制度中,大多是以“从一而终”的思想,这间接的约束了妇女婚姻自由选择的权利,也束缚了人性,并给后世女子带来了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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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语:

在《孔雀东南飞》中,最后以刘兰芝“举身赴清池”和焦仲卿“自挂东南枝”的结局收场,这一悲剧的发生,何不映射是汉代婚姻的一面镜子,通过对这一悲剧的描述,反映了汉代婚姻制度对当时夫妻产生的深恶痛疾的影响。而生活在当代这个平等自由社会的我们,要更加的珍惜当代的生活,而位于当代社会的女性们,也要更加的珍惜自己现在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己婚姻的权利,我们不必在受到古代的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我想,如果刘兰芝和焦仲卿生活在我们当代社会,一定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参考文献:

1.张冰洋 《孔雀东南飞》看汉代婚姻制度

2.刘倩倩 汉代婚姻礼法与婚姻实态研究

3.《女戒》

4.《木兰诗》

5.《列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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