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摩电销售商家营商环境,助力我市“平安 满意”创建工作,清远公安交警部门推出系列“带牌销售”便民利民服务,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办理“带牌销售”业务,全面提高摩电车辆上牌比例,最大限度压减无牌无证车辆空间,从源头上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去年4月29日起
清远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在清城区试点启动
全市首个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受理点
截至今年6月29日
全市带牌销售摩托车、电动车网点
分别达到405家和736家
合计突破千家
新车查验服务送到商家“店门口”
为减少商家往返办理业务时间,符合“带牌销售”条件的商家提出查验申请后,车管部门上门查验代售新车,并按照相关规定为查验合格的车辆悬挂号牌,确保车辆不积压、降低商家时间成本。2021年以来,共上门查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2.7万余辆。
为商家办证开通“绿色通道”
为让摩电销售商家感受到政策红利,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为已登记在册的销售商家提供“绿色通道”,商家在与当地车管部门提前预约后,带齐材料即可在车管业务窗口批量办理摩电上牌手续。
摩电车辆办证、检验权限全面下放
考虑到“三连一阳”地区的摩电销售商家办理业务路途遥远,公安交警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新政,将摩电车辆办证、检验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交警大队,同时扩大办证网点范围,让商家就近办证,减少来回奔波消耗时间。
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购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选择“带牌销售”的商家;购买“带牌销售”摩托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办理车辆登记入户等相关手续。
购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不需要来回奔走、长时间等待上牌
省事、省时、省心
付款即提有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