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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伍子胥鞭尸的典故?2、在历史上伍子胥到底有没有鞭尸楚平王伍子胥鞭尸的典故?
春秋后期,楚平王因误听谗臣费无忌之言而冤杀了楚国忠臣伍奢全家,只有伍奢次子伍子胥在申包胥等人的帮助下才侥幸逃过一劫。随后伍子胥逃到吴国,助公子光夺得王位,成为了吴国重臣。后伍子胥为报父兄之仇而率吴国军队攻破了楚国国都郢,然此时楚平王已薨,楚平王之子楚昭王也已逃离楚国。伍子胥为泄私愤,便令人掘开楚平王坟墓,并怒鞭楚平王尸体三百下以报仇雪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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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列国时代,楚平王误听馋言,将大夫伍奢全家斩尽杀绝。伍奢次子伍子胥(伍员,又称“申胥”)搭返正历尽艰难,逃到吴国,成为吴国重臣,后率领军队攻破楚国都城郢。相传,伍子胥为父兄报仇雪恨,曾经挖开楚平王的坟墓,怒鞭平王尸体三百下。
对于这一传说,古文献存在“鞭尸”和“鞭坟”两种不同记载,而近年又出现一种完全否定“鞭尸”、“鞭坟”的意见。
一,鞭尸说。《史记·吴太伯世家》云:“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尸,以报父仇。”《史记·伍子胥列传》曰:“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可见,司马迁记此事应当无误。扬雄《法言·重黎》也有这种说法,然后批评伍子胥“鞭尸籍棺,皆不由德。”
东汉赵晔《吴越春秋·阖庐内传》,除记有“掘墓鞭尸”的情节外,更增加了“左足践腹,右手扶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的细节。照此看来,说伍子胥掘墓鞭尸,是有根据的。知悔
二,鞭坟说。此说首先见于《吕氏春秋·首时》的记载,说伍子胥“亲射王宫,鞭荆平之坟三百。”《谷梁传·定公四年》则说,他“挞平王之墓”。《淮南子·泰族训》和《越绝书·荆平王内传》也都说伍子胥鞭坟。从古文献史料价值来看,《吕氏春秋》成书早于《史记》一百多年,所言楚国史事应当是可信的。这样,伍子胥只是鞭坟三百,没有掘墓鞭尸。
三,否定说。张君在《武汉大学学报》1985年第三期上发表《伍子胥何曾掘墓鞭尸》一文,完全推翻“鞭尸”和“鞭坟”两说。他认为,伍子胥既没有掘墓鞭尸,也没有鞭坟泄愤,甚至连破郢之战都未参加。
其主要理由是:一,《春秋》等记载春秋时期史事最早又最有权威的典籍,都没有提到过这件事。《左传》仅记载楚平王杀伍奢一家的事,用谴责的笔调而对伍子胥用同情的笔法,屈原也称赞并自拟于伍子胥。
二,吴国军队攻入楚国郢都,正是孔子在世的时代。孔子最容不得乱臣贼子,伍子胥引吴入室,掘墓鞭尸,可谓罪大恶极,但孔子言论确只字未提。三,《公羊传·定公四年》世凳明确记载伍子胥忠君、不报私仇的思想:“事君犹事父也,亏君之义,复父之仇,臣不为也。”他主观上也不愿做掘墓鞭尸之事,这是十分重要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伍子胥鞭尸
在历史上伍子胥到底有没有鞭尸楚平王
出自《史记·伍子胥列传》
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
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
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
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
伍子胥是否掘墓鞭尸
伍子胥在父兄被戮后,智过昭关,投奔吴国,导吴破郢,掘楚平王之墓,鞭尸三百,终泄心中积恨,是一段载诸史籍,传颂千古的历史佳话。
历来据此写成的演义式小说与戏曲传奇不胜枚举。
人们饱蘸浓墨,将伍子胥塑造成一个忠肝义胆、忍耻雪恨、鞭挞昏君的大侠,通过这个鲜明的典型形象和故事宣泄出对统治者的强烈的反抗精神。
至于历史上是否确有“掘墓鞭尸”这一幕,迄今为止却并没有任何人明确提出过疑义。
当代学者张君认为,只要对诸史细加考辨即可发现,这件事原系子虚乌有。
他的论据如下:
一、按《春秋》笔法与义例,凡有乱臣贼子以下凌上之事发生,莫不口诛而笔伐。
孟子曾曰,“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滕文公下》)。
按此,则楚平王虽听谗信诬,杀戮忠良,是一个典型的昏君暴主,但倘若伍子胥掘其墓,鞭其尸,仍会被《春秋》视为非分之道,大书特书,贬其为犯上作乱的叛臣贼子。
可是《春秋》定公四年对吴兵入郢这件事的记载却极其简赅,仅仅只有五个字:“庚辰,吴入郢。”如此淡淡一笔便透露出定公四年并没有发生“掘墓鞭尸”这件僭冒至极的“暴行”。
二、《左传》记楚事尤为详备,宋代郑樵甚至因此断言:“左氏之书序楚事最详,则左氏为楚人。”但《左传》定公四年记吴兵入郢后的文字只寥寥数笔:“庚辰,吴入郢,以班处宫。指租蚂
子山处令尹之宫,夫概王欲攻之,惧而去之,夫概王入之。”据此可见,吴兵入郢后,吴国的第二号人物夫概王(阖唯埋庐弟)与第三号人物(阖庐子)之间便因争占楚国宫室,把偌大的一个郢城闹得乌烟瘴气。
当时,派出去追歼逃亡在途的楚国君臣的只是少许部队,遇到一个执意庇护昭王的小小随国,便奈何不得,扫兴而归。
在这种情况下,吴兵又有何暇费工旷日去为子胥、伯盉二型滚人钻穴锥埋、掘墓鞭尸呢?何况,如真有此事发生,那么按《左传》惯例,通常也会在传文后照应或补著一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