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有个人请一个瞎子吃饭,吃的很晚。瞎子说:很晚了,我要回去了。主人就给他点了一个灯笼,他就很生气的说:我本来就看不见,你还给我一个灯笼,这不是嘲笑我吗?主人说:因为我在乎你,为了你的安全,才给你点个灯笼,你看不见,别人看得见,这样你走在黑夜里就不怕别人撞到你了。瞎子听完很感动。故事不长,但却于内心深处引起强烈的思想共鸣,“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不是我们常说的“四不伤害”之一吗?
作为一名企业员工牢记“四不伤害”,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是我们每一个企业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它是企业安全顺行的基石更是无数个家庭幸福背后的保障。
或许,你曾在工作中会遇到对着你“指手画脚”“大喊大叫”的工友,请不要诧异,那是在提示你注意安全,远离危险源。
或许,你曾为了“省事”,“丢下”安全帽跑进生产现场,有人一把拉住你瞪着眼睛“恶狠狠”的把安全帽扣在你的头上、紧紧的系上帽箍,请不要激怒,那是同事为了你的安全,对你的关心。
或许,你曾对每一次的安全教育学习都心不在焉,心中不耐其烦的反复着无数次的“哪有那么多‘万一’?”
或许……
或许,你曾觉得这些都是小题大做,多此一举。
那么,亲爱的你,是否记得贵州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1”煤气中毒事故,9死2伤重大事故?是否记得今年2月5日凌晨3时左右,广东省韶关市韶钢松山有限公司煤气中毒8人死亡,4人重伤,6人轻伤的较大事故?是否记得去年10月20日湖南华凌湘潭钢铁有限公司连续发生的两起工亡事故,造成2名员工死亡?这些真实的、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让人痛心疾首,不忍直视。那些平日里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了,天上人间阴阳两隔,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顿时被乌云笼罩。而这些都与“忽视”安全有着直接的关系。
面对悲剧,或许你会伤心的认为:
如果当时安全举措齐全,安全措施到位,即便是有一个不同意的声音出现,这样的悲惨事故就不会发生。
如果当时作业人员思想高度集中,安全意识高度警惕,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家庭“遭遇不测”。
如果……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如果,面对企业生产必须严肃认真,安全面前必须严守以待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做到时时刻刻将安全牢记于心。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把安全根植于生活、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准则,严把生产关,将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悲剧就不会一次又一次上演。
“四不伤害”它不是一句空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我们真正要做到的是刻于骨子里的责任溶于内心深处。杜绝那些惨不忍睹的悲剧,使企业安全顺行,还家人孩子美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