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对价是什么意思股权,是股东基于出资并由其出资所有权让渡而来的可转让的权利,该权利既包括财产性权利,也包括人身性权利。股权转让本身具有复杂性,无疑会给转让方和受让方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股权转让中受让方必须要做的有哪
股权,是股东基于出资并由其出资所有权让渡而来的可转让的权利,该权利既包括财产性权利,也包括人身性权利。股权转让本身具有复杂性,无疑会给转让方和受让方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股权转让中受让方必须要做的有哪些,受让方应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中受让方必须要做的有哪些,受让方应注意哪些问题?
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周大伟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中受让方必须要做的事情如下:
1、通过聘请律师调查公司工商档案,准确掌握公司账面资料。
2、聘请律师调查公司其他股东基本财务状况。
3、聘请律师起草股权转让协议。
4、聘请律师参与谈判。
江苏久顺律师事务所周大伟律师解析:
转让方是名义股东,如果实际出资人追认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转让合同应为有效。但若实际出资人不追认,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照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予以认定——受让方同时满足受让股权时为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以及受让方已在公司股东名册中予以记载或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三个条件的,可以参照适用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否则,按照《公司法解释三》第26条的规定,实际出资人可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因此,对于受让方来说,若上述任一条件不满足,股权转让行为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此外也容易给转让方以规避空间,通过后设隐名股东的方式妨碍股权流转。
转让方是实际出资人,若名义股东配合且受让方不需进行工商登记,则不存在操作障碍。若名义股东不配合或受让方要求进行工商登记的,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3款的规定,应先进入显名化程序,得到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后才能以股东身份维权。换句话说,如果同意股东未及半数则转让方无法取得登记股东的身份,受让方只能通过转让合同追究转让方的责任。
合伙人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苏州市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和吴中区律协劳动人事委员会委员。担任十多家政府机关和大型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