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基建会计账务处理流程,基建会计账务处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调整建设单位有关会计科目余额将“交付使用资产”科目余额与“待冲基建支出”、“基建拨款”、“联营拨款”、“企业债券资金”等科目余额分析对冲。
2、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用基建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基建拨款”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用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联营拨款”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用企业债券资金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企业债券资金”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3、(二)调整工业企业有关会计科目余额取消“在建工程”科目,增设“基建工程支出”、“技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工程物资”四个科目,工程预付款作为各工程支出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4、“基建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基本建设工程的各项支出;“技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企业技术改造工程的各项支出,如更新改造工程、业务扩充工程、专用拨款工程等;“大修理工程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固定资产大修理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5、将“在建工程”各明细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分别转入新增设的“技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工程物资”科目,借记“技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工程物资”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6、四、将建设单位会计科目余额转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1. 10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所属“建筑工程”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建筑工程”科目。
7、(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所属“安装工程”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安装工程”科目。
8、2. 102设备投资(1)“设备投资”科目所属“在安装设备”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在安装设备”科目(2)“设备投资”科目所属“不需要安装设备”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固定资产”科目。
9、(3)“设备投资”科目所属“工具及器具”明细科目中,构成固定资产的部分,转入企业“固定资产”科目;其余部分转入企业“低值易耗品”科目。
10、3. 103待摊投资“待摊投资”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待摊基建支出”科目。
11、4. 104其他投资(1)“其他投资”科目所属“房屋购置”、“可行性研究用固定资产购置”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固定资产”科目。
12、(2)“其他投资”科目所属“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明细科目中,构成固定资产的部分,转入企业“固定资产”科目;不构成固定资产的部分,基建用的,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待摊基建支出”科目,为生产准备的,转入企业“低值易耗品”科目。
13、(3)“其他投资”科目所属“无形资产”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无形资产”科目。
14、(4)“其他投资”科目所属“递延资产”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递延资产”科目。
15、5. 121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的余额转入“长期借款”科目。
16、6. 20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固定资产--基建用固定资产”科目。
17、7. 202累计折旧“累计折旧”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累计折旧”科目。
18、8. 203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19、9. 211器材采购(1)“器材采购”科目所属“材料采购”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20、(2)“器材采购”科目所属“设备采购”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库存设备”科目。
21、10. 212采购保管费(1)“采购保管费”科目所属“材料”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22、(2)“采购保管费”科目所属“设备”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库存设备”科目。
23、11. 213库存设备“库存设备”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库存设备”科目。
24、12. 214库存材料“库存材料”科目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25、13.218材料成本差异“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26、14. 219委托加工器材“委托加工器材”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工程物资--专用材料”科目。
27、15. 231限额存款“限额存款”科目是核算国家以限额拨款方式拨入的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指标。
28、接轨后,企业的限额拨款指标采用备查簿的方式登记,接轨中不再划转。
29、16. 232银行存款(1)“银行存款”科目中除外埠临时存款或零星采购存款外的余额,转入企业“银行存款”科目。
30、(2)“银行存款”科目中外埠临时存款或零星采购存款的余额,转入企业“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31、17. 233现金“现金”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现金”科目。
32、18. 241预付备料款“预付备料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工程--预付工程”科目。
33、19. 242预付工程款“预付工程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基建工程支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工程--预付工程款”科目。
34、20. 251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应收有偿调出器材及工程款”科目余额,转入企业“应收账款”科目。
35、21. 252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转入企业“其他应收款”科目。
36、22. 253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科目余额,转入企业“应收票据”科目。
37、23. 261拨付所属投资借款“拨付所属投资借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公司投资入股的部分,转入公司“长期投资”科目,不属于投资入股的部分,转入公司的“拨付所属资金”科目。
38、24. 271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基建用资产损溢”科目。
39、25. 281有价证券(1)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有价证券,转入企业“短期投资”科目。
40、(2)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转入企业“长期投资”科目。
41、26. 301基建拨款(1)“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预算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限额存款”余额后转入企业“实收资本”科目。
42、(2)“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本年煤代油专用基金拨款”、“本年器材转账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明细科目的余额,以及“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中上述性质的拨款部分的余额,全部转入企业“实收资本”科目。
43、(3)“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自筹资金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明细科目余额,以及“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余额中上述性质的拨款部分,属于财政自筹或电力部自筹拨款部分,转入企业“实收资本”科目;属于公司自筹或单位自筹拨款部分,1993年6月30日会计制度改革前的部分,转入企业“资本公积”科目,1993年7月1日会计制度改革后企业挂账拨入的部分,冲销企业“其他应收款”科目。
44、(4)“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其他拨款”明细科目的余额,以及“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余额中其他拨款部分,属于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转入企业“资本公积”科目。
45、(5)“基建拨款”科目所属“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未动用的预算拨款限额指标,转入企业“实收资本”科目。
46、(6)“基建拨款”科目所属“本年交回结余资金”明细科目的余额,抵减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余额中性质相同的部分。
47、27. 302联营拨款“联营拨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实收资本”科目。
48、28. 303企业债券资金“企业债券资金”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债券”科目。
49、29. 304基建投资借款“基建投资借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长期借款”科目。
50、30. 305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51、31. 306其他借款(1)“其他借款”科目余额中,期限在一年以内到期的部分,转入企业“短期借款”科目。
52、(2)“其他借款”科目余额中,期限在一年以上到期的部分,转入企业“长期借款”科目。
53、32. 321上级拨入资金(1)“上级拨入资金”科目余额中,1993年6月30日会计制度改革前的部分,转入企业“资本公积”科目。
54、(2)“上级拨入资金”科目余额中,1993年6月30日会计制度改革后企业或公司通过挂账形成拨入资金增加的部分,冲销企业或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55、33. 331应付器材款“应付器材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账款”科目。
56、34. 332应付工程款“应付工程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账款”科目。
57、35. 341应付工资“应付工资”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工资”科目。
58、36. 342应付福利费“应付福利费”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福利费”科目。
59、37. 351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账款”科目。
60、38. 352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其他应付款”科目。
61、39. 353应付票据“应付票据”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付票据”科目。
62、40. 361应交税金“应交税金”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应交税金”科目。
63、41. 362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基建包干节余”科目的余额,在国家未作出新规定之前,暂转入企业“专项应付款--应交基建包干节余”科目。
64、42. 363应交基建收入“应交基建收入”科目的余额,在国家未作出新规定之前,暂转入企业“专项应付款--应交基建收入”科目。
65、43. 364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其他应交款”科目。
66、44. 401留成收入“留成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企业“盈余公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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