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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细铁丝做马(自制铁丝钩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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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细铁丝做马

第一章 开篇的故事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四十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身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中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草食动物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在追捕中永远也不会犯方向路线的错误,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掉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彷徨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豢养洛戛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勾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洛戛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疾如风。即使以善跑著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唇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紧缩茸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成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茸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

洛戛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殴呦殴,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着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跛了一条前腿,仄仄歪歪跑得很慢。洛戛只需一个扑咬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的追击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就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跛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洛戛产生容易捕捉的错觉,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洛戛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叫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

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时,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给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果然,两只公豺见洛戛蹿到面前,“呦——”地怪嚣一声,分左右两头逃进草丛。

洛戛看都不朝那两只色厉内荏的公豺看一眼,狗尾巴平平地和脊梁形成一条直线,脚下生风,继续朝疲于奔命的母豺追去。

豺群的车轮战术破产了,又没有谁有勇气跳出来同体魄和狼不相上下的洛戛较量,都晓得这讨厌的狗有猎人和猎枪撑腰,谁惹得起呀。豺们一只只溜之大吉,整个豺群都逃远了,只抛下孤零零的一只母豺。

母豺继续顽强地奔逃着。

洛戛离母豺只有二十多步远了。突然,母豺一个左拐弯,朝一片红松树林跑去。洛戛很纳闷,红松树林稀稀拉拉,既没有灌木可以隐蔽,又没有洞穴可以躲藏,对正在逃避强敌追踪的母豺来说,无疑是条死路。难道这只母豺已逃得昏头昏脑糊里糊涂了?不,不可能。豺生性狡黠,不可能在危急关头犯傻的。母豺一定想搞什么鬼名堂了。洛戛警觉起来。瞧这母豺,一面奔逃还一面偏仄脑袋偷偷朝左侧窥探。洛戛顺着母豺的视线瞥了一眼,立刻识破了母豺的心计,母豺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哩。母豺假装往红松树林跑,其实真正的逃跑路线是左侧怒江江畔那块红土坡!母豺是想利用身上那层保护色来逃过劫难。

动物身上皮毛的色彩在进化过程中往往变得和周围的环境非常协调,这有利于隐蔽自己,逃避天敌,求得生存。日曲卡山麓的豺多为红色或褐红色,因为这一带土质为红色,尤其是怒江两岸,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大块大块山坡没有植被覆盖,裸露出褐红色的酸性土壤。豺一旦置身于怒江江畔的山坡,几乎与大地融为一色,即使以千里眼著称的金雕,也很难在一片炫目的红土中识别出豺的身影来。

一旦让母豺逃进那块红山坡,母豺就会像鱼游进水似的轻松自在。母豺随便跳到哪块土坷垃旁,突然弓起脊背静止不动,就得让它洛戛好一阵找,才能辨明哪几块是山土,哪一块是豺背。而母豺已小憩了一阵,喘过气缓过劲儿来,又飞也似的奔逃了。狗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视觉却相对来说要弱一些,和带有自然保护色的母豺在红山坡上周旋,就像闭上一只眼与猎物玩捉迷藏,当然对洛戛不利。

决不能让母豺的诡计得逞。

母豺果然是在玩声东击西的把戏,眼看就要逃进红松树林了,突然一个九十度的急拐弯,嗖的一声朝左侧那块红山坡蹿去。幸亏洛戛早有准备,不然的话,准会被惯性带着朝前滑去,等返过身来,已贻误了时机,彼此拉大了距离,母豺就赢得充裕的时间逃进红山坡了。

就在母豺刚刚转身的瞬间,洛戛一甩狗尾,四爪腾空,紧跟着在空中完成了拐弯动作,不但没浪费时间,还争得了时间,把自己和母豺的距离又缩短了一半。

现在,一条黄毛大公狗和一只红毛小母豺已差不多首尾相衔,近在咫尺了。洛戛暗中使劲,准备进行两级前扑。这是它捕猎的拿手好戏。

狗的前扑和蹿跃是两码子事,虽然姿势有点雷同,都是两条后腿用力朝后蹬,两条前腿齐崭崭朝前挺举,但内在的差别却是很大的。前扑时,脊梁先弓后挺,狗尾竖直,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狗头尽量朝前探伸,落地时四只狗爪做搂抱撕扯状;而蹿跃时,狗身体的各个部位动作都很节制。一个蹿跃最多能跨出一米,一个前扑却能达到两米开外。蹿跃可以不间断地连续进行,前扑却不行。前扑时,所有的意念、勇气和力量都集中在狗爪狗牙上,准备落到猎物身上后立即和猎物扭成一团。假如前扑落空,一般的草狗锐气顿减,要好一阵儿才能缓过劲儿来;就算是训练有素的猎狗,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已经散了形走了神,要重新进行第二次前扑,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能不停顿不间断地连续进行两次前扑的狗是十分罕见的。

洛戛是狗中的佼佼者,在这方面可说是独领风骚。它凭着极其灵敏的反应和极其协调的动作,一次前扑落空后,在四爪落地的一瞬间,散了形走了神的奔跑姿势会奇迹般地恢复原状,眨眼间身体又能像支箭朝前飞出去,简直比澳大利亚袋鼠还利落。它就凭这套两级前扑的技巧,捕捉了无数只极善奔跑的麂子和岩羊。

洛戛又跟在母豺后面追了几步,冷不防扑了起来。它没有吠叫,不叫的狗才善咬。

母豺骤然间加快了速度,哧溜一下蹿到前面去了。这在洛戛的意料之中。豺不可能像蠢笨的豪猪那样一次前扑就被扑倒的。洛戛刹那间又进行第二次前扑。母豺已经是竭尽全力在飞奔了,但速度还是比不上狗的前扑来得快。洛戛计算得十分准确,第二次前扑的落点正好是在母豺的脖颈上。它的两只前爪可以稳稳地搂住豺的脑壳,两只后爪踩住豺背,把豺蹬翻,在豺惊慌挣扎之际咬住豺的颈窝。

洛戛犯了一个强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轻敌。它低估了母豺应付危机的能力。

被洛戛紧追不放的母豺名叫达维娅,是埃蒂斯红豺群中最年轻漂亮的单身雌性,今年刚满三岁。三岁是豺的黄金年龄,体力、精力和智力都处于鼎盛时期。达维娅曾跟猎狗打过两次交道,凭着豺聪慧的头脑,都是很容易就把猎狗甩脱掉的。它没想到这一次这条大黄狗却这么难以对付,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智商似乎也特别高。豺的拿手好戏诸如接力奔逃、车轮战术等等都骗不了它,简直像个无法摆脱的幽灵。当洛戛第一次前扑时,它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阵狂奔,总算幸免于难。它以为大黄狗前扑落空后追击速度会减慢,它可以趁机拉大彼此间的距离,没想到讨厌的大黄狗能连续两次前扑。幸好它两只尖尖的豺耳贴在脑壳上,一面飞奔,一面谛听身后的动静。它听见尾后的空气再次被撕裂,一股刺鼻的狗气味再次从空中散播下来。眼看四只狗爪就要像一张网罩住自己的身体了,它急中生智,猛然刹住脚步。“嗖——”大黄狗的身影掠过它的头顶飞到前面去了。好险啊,狗屁股竟坐在它的豺头上了。这不大雅观,却是一个反咬一口的好机会,也让大黄狗尝尝豺的厉害!它闪电般地朝大黄狗的后腿咬去。

大黄狗的动作比它快捷,它的豺嘴还没来得及噬咬,大黄狗两条后腿猛地往后蹬踢,动作很像是马在尥蹶子。它没有防备,被踢中下巴颏,身不由己朝后仰倒。它是沿着怒江旁的山脊线在奔逃,一个仰倒,咕咚咕咚顺着山坡朝怒江滚落下去。幸好坡势不太陡,又长着一层松软的狗尾巴草,没伤着筋骨。一直滚到江边,才好不容易翻爬起来。这一跤跌得它晕头转向,还没回过神来呢,大黄狗已顺着斜坡居高临下气势汹汹地朝它压下来。它没有其他选择,只好朝怒江逃去。

怒江正值汛期,凶猛的洪水夹带着大量红山土在落差很大的峡谷间暴跳如雷。水位涨得极高,把地势较低的树林和草地都浸没了。一层一层的浪互相扑击着噬咬着吐出一团团浑浊的红泡沫。

豺虽然会游水,却只能在风平浪静的水塘里游游,不可能从浊浪翻滚的怒江里泅渡过去。母豺达维娅实在被逼急了,望见江边有一棵枝杈繁茂的珍珠栗树泡在浅水湾里,便不顾一切地跳了上去。

达维娅没想到,自己这一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了整个埃蒂斯红豺群未来的命运。

洛戛后悔自己不该冒冒失失跟着母豺跳到珍珠栗树上来。它求胜心切,以为母豺已被自己逼到绝境,只要跟着母豺跳上这棵躺在江边的珍珠栗树,就能在树梢的尽头把母豺咬翻逮住。

洛戛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跟着母豺跳上去后,刚才还稳稳当当停搁在江岸的珍珠栗树忽然间活动起来,还没等它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珍珠栗树已载着它,还有那只该死的母豺,驶离了江岸,迅速漂向江心。

这事其实并不离奇。洪汛期,怒江两岸经常发生滑坡现象,整棵整棵的树被滑落的山坡带进怒江,顺着浩浩荡荡的江水漂流而去。这棵珍珠栗树就是从上游漂来,又被冲到岸边,刚巧一根弯曲的树枝挂住江边的一块礁石,就像船被拴上桩一样,停搁下来。母豺跳上去后,那股冲力使本来就挂得不牢实的树枝从礁石上脱钩;洛戛紧跟着往上跳,就像一根无形的竹篙猛撑了一下,珍珠栗树便又顺流而下了。

母豺逃到树冠,抱着一根丫形树枝;洛戛趴在树根的一块老疙瘩上。彼此相距约二十米。

开始,洛戛还想继续完成主人交代的追捕任务。母豺待在树冠,三面环水,无路可逃。它伸开带钩的狗爪,抓住粗糙的树皮,朝前挪动。刚爬了两三米,珍珠栗树漂离了水面较为平静的浅水湾,进入湍急的江心,猛烈晃荡起来,它用狗嘴咬住伸出水面的细树枝,四只狗爪紧紧搂抱住树干,才勉强没被摇落江中。无穷无尽的水浪接踵而来,珍珠栗树猛烈地起伏颠簸。洛戛虽是杰出的猎狗,却从未经历过水上锻炼,很快就头昏脑涨了。连站也站不稳,还怎么扑咬呀,它不得不放弃继续向母豺攻击的念头。它想,反正母豺已是网中鱼,笼里鸟,陷阱里的麂子,就让它多活一会儿,等珍珠栗树漂回岸后再收拾也不迟。但愿这棵珍珠栗树只是在同它洛戛开个小小的玩笑,在江心漂游玩耍一阵,就会靠岸停泊。

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珍珠栗树漂进江心,就像被穿了鼻绳的牛,被激流牢牢地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太阳在乌云中若隐若现,日光由东边升至头顶,又向西边倾斜。

也不知是珍珠栗树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在悄悄下沉,还是水流改变了树干的位置,洛戛所处的树根部位一点点地被淹没到水下去了。起先江水漫到它的膝关节,又渐渐涨到它的颈部。它必须重新找个安全的地方。它观察了一下,整棵珍珠栗树地势最高的地方当然是树冠,但细嫩的树枝摇晃得厉害,能否爬上去实在没把握。除了树冠,就属树干和树冠的分杈部位最理想了,隆出水面有半尺多高,几根茁壮的枝杈像个托盘,很稳当哩,还有不少树皮瘢节和树瘤,能踩稳抓牢。它艰难地抠住树皮,一寸一寸地往前爬,也不知爬了多长时间,总算如愿以偿,爬到了树杈部位。

这时,珍珠栗树漂进地势峻峭的峡谷。惊涛拍岸,訇訇如雷。珍珠栗树越驶越快,不时被激流抛向空中,又跌落在江心的矶石上,树枝纷纷折断,树冠像被一把巨大的剪刀在不断地修枝剪叶,越来越小。

母豺达维娅也开始向树杈运动。

达维娅不是瞎子,当然看见洛戛正趴在树杈上。它再爬过去,显然是在向敌手靠拢。但它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了。它已处在树冠的最前端,江水不断涌上来,把它泼得精湿。豺跟狗一样,是陆上走兽,不谙水性,也畏惧汹涌的江水。珍珠栗树顺着水浪摇晃,它已被摇得恶心呕吐。四只豺爪要死死抠住树皮,才勉强不被水浪卷进旋涡中去。时间一长,四只豺爪僵硬麻木,若再继续在树冠上待下去,坚持不了多久恐怕就会失足掉进江里。

动物同时面临两种以上的危险,会有一种避重就轻的本能。对达维娅来说,江水和洛戛都是它的死对头,但江水要比大黄狗凶恶多了。一旦掉进江去,来不及挣扎,就会被恶浪吞噬掉。大黄狗虽然也很厉害,但同咆哮的怒江比较起来,就要逊色得多,危险也小一些,对方真要扑咬,自己起码还可以作一番厮杀拼斗。

很快,母豺达维娅也爬到了树杈。豺和狗之间的身体距离只有半米远了。对洛戛来说,猎物近在咫尺,只须轻轻往前一跃,即可抓住母豺,但它似乎已失去了攻击的兴趣。它在漂流的树干上爬了十多米,从树根爬到树杈,比在陆地上奔跑两公里还累得慌,只觉得头昏眼花,四肢发软。现在顶要紧的是保全自己的性命,自己的命都快保不住了,还奢谈什么狩猎追捕。再说,珍珠栗树正在激流里起伏颠簸,也很难向母豺进行有效的扑咬,假如真的厮扭起来,怕是要一起滚进江里去的。它虽然对主人很忠诚,但还没有傻到要同猎物同归于尽的程度,主人不在眼前,这同归于尽的义举主人看不见,也就失去了意义。

对洛戛来说,只能违心地和母豺和平共处。

珍珠栗树还在无休止地漂流。

它们彼此只相隔半米,犬科动物灵敏的嗅觉无法不闻到对方身体的气味。嗅觉在哺乳类动物中扮演着魔术师的角色。陌生的气味会刺激敌对情绪,熟悉的气味会产生友善情感。慢慢地,洛戛对母豺的身体气味由陌生变得熟悉起来。对达维娅来说,大黄狗的气味似乎也不怎么令它讨厌了。

在共同的遭遇面前,敌对情绪自然而然地减弱下去。

假如没有隐藏在水面下的那块暗礁,假如没有那次猛烈的碰撞,猎狗洛戛和母豺达维娅也许就这样面对面僵持着,在一种特定的环境下保持着暂时的和平。一旦珍珠栗树靠岸,和平便自动结束,又恢复到生死对垒的状态。洪汛期波涛滚滚的怒江里不是没有过这方面的先例。曾经在一块由几棵大树纠缠组合成的浮岛上,一只雪豹和一头羚羊同在激流中漂了两天,彼此就像一起乘坐命运之舟的客人,没有仇恨的眼光,没有血腥的杀戮,雪豹甚至都没向羚羊发出一声恫吓的吼叫。可是两天后浮岛漂进一道L形河床,搁浅在沙滩上时,豹和羊之间的和平便被画上了句号,同患难的友谊也被一笔勾销。那只雪豹一跳上岸,就毫不犹豫地扑上去把羚羊撕成碎片。

猛烈的触礁发生在翌日清晨。

珍珠栗树在熹微晨光中漂过异常险峻的铜锣峡,驶入一段开阔的江面,水势相对来说平缓了许多。漂流了差不多一天一夜,洛戛已精疲力竭,特别是在过铜锣峡时,珍珠栗树在浪尖谷底箭也似的穿行,折磨得它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现在好了,珍珠栗树缓缓地浮在水面上,脑袋不像刚才晕得那么厉害了,它有一种紧张过后的松弛感。它松开了抠住树皮的爪子,活动活动麻木的关节,半蹲起身子,舔舔腹部湿漉漉的绒毛,舔掉点水珠,不至于太难受了。

天边露出一抹玫瑰色与橘黄色混杂的霞光,天色也有点暗淡。就在这时,珍珠栗树触礁了。那是一块暗礁,谁也看不见。珍珠栗树正正地一头撞上去,“砰”的一声,正在漂流的树突然间刹住了。公平地说,这碰撞并不算特别猛烈,但洛戛毫无思想准备,狗爪也没抠紧树皮,身体被一股强大的惯性夹带着,向前跌去,不偏不倚跌到母豺达维娅身上。达维娅是背朝着下游,也被这意外的触礁弄得仰面向后倒去,但有根很粗的树枝横在它背后,挡住了它。它背靠着树枝,两条后腿直立着,两只前爪在空中舞动。就在这时,洛戛朝它滚了过来。

假如洛戛还能掌握方向,是决不会朝母豺跌滚过去的。树杈又狭小又滑溜,它已失去了平衡,母豺只要用前肢踢蹬它一下,它就会被踢进江里去喂鱼。母豺这个站立姿势很容易用前肢踢蹬它的。当它跌滚进母豺怀中去的时候,嘴里发出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般的哀号。它闭上了狗眼,绝望地等待这致命的踢蹬。可是,它身体摇晃了几下后重新在树杈上站稳了,尖锐的豺爪也没落到它身上。它睁眼一看,母豺两条前肢朝外撑开,用柔软的胸腹阻止了它继续跌滚。母豺两条前肢似乎还朝内弯曲着做出搂抱状,扶稳了它东倒西歪的身体。它注意观察了母豺脸上的表情,唇吻耸动,眼睛瞪得老大,一副惊诧的表情,看不出有什么厌恶感。它还注意到母豺两只前爪锐利的爪钩还缩在爪鞘里,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友好的表示。

母豺达维娅其实已经把洛戛看做是同命相怜的伙伴,同舟共济的难友。达维娅是雌性动物,比较起来雄性动物更难忍受孤独。对达维娅来说,在随时都有可能葬身鱼腹的险境中,哪怕有一个对头在身边,总比独自在风浪中挣扎要好得多。

洛戛重新站稳后,往后退了一步。现在,这两个冤家对头彼此只相隔几寸远了,不仅身体靠近了,那遥远的心理距离,也大大缩短了。

这时,珍珠栗树漂出了水势相对平缓的江段,又漂进落差陡峭的峡谷。怒江从巨岩上奔流直下,江水像一条红色瀑布挂在石壁上。珍珠栗树垂直落下去,“轰”的一声巨响,残剩的一点树冠被砸得粉碎。母豺达维娅后半个身体靠近树冠,随着折断的树枝,两条后腿和整个臀部滑进江去,只有两只前爪还抠在树干上。它拼命挣扎,无奈水流湍急,树干圆溜溜,树皮长时间浸在水里,有点酥软,也有点滑腻,挣扎了半天也没能攀爬回树干上去,反而越挣扎越糟糕,身体渐渐往下滑,差不多整个儿都泡在水里了,只有豺头和豺脖还勉强露出水面。水的冲力太大,它支持不住了,呦呦怪叫着,求援的眼光投向大黄狗。

假如洛戛执意要把母豺置于死地,现在是最好的机会了。不用它动,只要扭过脸去装着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再等两三分钟,这只母豺在这个世界上就算玩完了。可是,它洛戛独自待在这棵珍珠栗树上,似乎也太孤单了。动物会有这么一种心理,有个伴儿共同承担风险,起码在感觉上风险就会小些。洛戛用后肢钩住树疙瘩,前爪深深抠进树皮,探出狗头,一口叼住母豺的后颈窝。刹那间,猎狗生涯养成的习惯使洛戛产生了一种神秘的冲动:狗牙下是柔软的豺皮,豺皮下是滑动的血管,血管背后是硬邦邦的颈椎骨。洛戛最喜欢的杀戮方式就是咬碎猎物的颈椎骨。它曾经多次用这种手段结果了野兔和松鼠的生命。它此时已叼住了母豺的后颈窝,可谓天赐良机,它不用担心母豺会反咬一口,也不用太费事,只消用力将狗嘴闭合,就会传来豺颈断裂的脆响。它的肚皮早饿了,这要命的漂流还不知什么时候能结束呢。豺肉虽然没麂子肉可口,倒也能充饥果腹。可是,洛戛总觉得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迫使它放弃这猎杀的念头。假如刚才不是母豺挡了它一下,触礁时它恐怕早就跌进江里殒命了。罢罢罢,就算一只葫芦换两只瓢,谁也别亏了谁。它四条狗腿用力屈蹲,把母豺拉上树干来。

母豺达维娅被洛戛从水里叼上来后,蜷缩在洛戛身边。豺和狗紧紧贴在一起。两个身体贴在一起,互相支撑,互相取暖,互相依傍,才能抗得住这惊涛骇浪。说真的,整棵珍珠栗树就树杈中心部位最安全,而树杈的中心部位面积实在太小,容下一狗一豺而又要彼此保持一定的警戒距离,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达维娅靠在洛戛身上,豺眼里最后一点儿敌对的警惕与仇恨也消失了。它信赖地把脑袋枕在洛戛的腰际,仿佛洛戛已脱胎换骨变成一只可以生死相依的大公豺。

本来嘛,豺和狗就是同种异族的动物,并非像猫与鼠、獴与蛇那样是天敌。洛戛之所以把达维娅作为自己的捕猎对象,是因为豢养它的主人阿蛮星对豺感兴趣。现在主人被抛在遥远的地方了,这种兴趣也就变得模糊。而达维娅之所以对洛戛仇恨,完全是因为洛戛威胁到自己的生存,现在这种威胁已被同舟共济的命运化为乌有,仇恨也就自然地烟消云散了。再说,洛戛把它从水中解救出来,感激之心自然而然衍生出脉脉温情,彻底取代了紧张和对峙。

其实,这世界本来就没有那么多的仇恨。

当天半夜,珍珠栗树终于泊岸了。在路过一段S形江湾时,一股激流把珍珠栗树冲出江心,冲进一条支流。支流的水和怒江的水从两面推搡着珍珠栗树,几下就把珍珠栗树抛到江边的砂砾上。

达维娅跟着洛戛摇摇晃晃爬上岸来。这完全是块陌生的世界,根本嗅不到一点儿它所熟悉的埃蒂斯红豺群的气味。动物对陌生地界总怀有一种恐惧心理,它紧紧尾随着洛戛,不断地用舌头舔那条狗尾巴。这是犬科动物中弱者对强者祈求保护的特殊的身体语言。

刚上得岸来,漆黑的夜空突然电闪雷鸣,闪电像柄寒光闪闪的利剑,一次又一次挑破夜的胸膛,把大地照得一片惨白。惊雷仿佛就在头顶炸响,震得江隈微微颤抖。突然,天空飘下一只橘红色火球,钻进崖顶一棵突兀挺拔的松树里,静默了一会儿,松树迸溅出一团耀眼的蓝光,惊天动地一声巨响,峡谷飘散起一股刺鼻的焦煳味。那棵根深叶茂的松树被从中间炸成两片,连同被炸裂的岩石,轰隆隆滚落进怒江里。

怒江短暂地喧嚣了一阵,很快就恢复了常态。

这是怒江峡谷十分厉害的球状闪电。

达维娅吓得心惊胆战。那刺眼的闪电,那震耳欲聋的惊雷,都使它不停地发出呦呦怪嚣,向同伴表达自己内心的极度恐惧。

洛戛虽然也天生畏惧闪电惊雷,但到底是雄性,在雌性面前不能太稀松太熊包了,就壮起胆子走在前头,冒着倾盆大雨在崎岖泥泞的山道上奋力攀登。

算它们运气好,不一会儿就在离江岸不远的一座小山腰上找到一个石洞,钻进洞去,扑鼻而来一股草腥味和羊膻味。阿罗,原来是一头岩羊躲在洞里避雨呢。

雨声和雷声太响了,直到洛戛和达维娅钻进洞口,岩羊才发觉危险,勾起一对弯刀似的羊角拼命往洞外蹿。倘若只有洛戛或者只有达维娅,是休想把这头岩羊阻截住的。被困在洞里的岩羊有一种死里求生不顾一切的疯狂,那对羊角细长尖锐,无比坚硬,无论是豺皮还是狗皮都能捅出血窟窿来。和这样一对羊角正面硬顶是要吃大亏的。让岩羊蹿出洞去,那就更无法擒捉。洛戛和达维娅在怒江漂流了一天一夜多,筋骨都差不多泡酥软了,决无可能在漆黑的雨夜追上善于在陡崖上攀缘跳跃的岩羊。好在是一狗一豺,才没让岩羊从眼皮底下逃掉。洛戛和达维娅配合得如此默契,简直神了,嗅到羊膻味后,洛戛扭腰闪在左侧的洞壁,达维娅轻轻一跳贴在右侧的洞壁。岩羊的脑壳刚刚蹿到洞口,洛戛一下扑到羊背上,岩羊直起身来想把洛戛甩下背去,达维娅已咬住了岩羊的一条后腿。倒霉的岩羊受不了这双重夹击,咕咚一声倒在地上。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万岁!

它们早就饥肠辘辘了,温热的羊血,糯滑的羊肠,爽口的羊肉,吃得好不痛快。

吃饱喝足后,它们在温暖干燥的石洞里很快睡着了。它们太累了,一觉睡到大天亮。等待它们的,是更严峻的考验。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

珍珠栗树泊岸的地方叫野猴岭,离日曲卡山麓足足有四百里。

野猴岭,顾名思义,就是由猴子占领并统治的地盘。那是一群凶悍的短尾猴,猴尾巴比兔尾还短,红脸黑身,约有七八十只。这一带没有老虎、豹子和其他猛兽。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达维娅和洛戛很快就领教了猴群的厉害。只要它们跨出石洞,讨厌的猴子就蹲在陡峭的石崖上冲着它们大声咆哮,搅得它们无法安宁。它们外出觅食,成群的猴子便尾随在它们背后的树上,一见有猎物出现,不管是獐子还是麂子,便齐声呐喊,还使劲摇晃树枝,弄得哗啦啦响,猎物便飞快地逃遁了。又不是吃你们猴肉,你们心疼个屁呀,达维娅愤愤地想,但没法和这些猴子评理去。

一连几天,达维娅和洛戛遭到猴群连续不断的骚扰和捣乱。野猴岭一带有许多马鹿和羚羊,但被猴群搅得什么也逮不着,它们饥饿难忍,只好啃食在水塘里已泡得腐烂发臭的动物尸体。它们都不是鬣狗投胎,不习惯吃腐尸,才吃了两顿,拉肚子拉得都快把肠子屙出来了对这群短尾猴来说,是执意要把这一豺一狗两位不速之客驱赶出野猴岭的。这里是它们祖祖辈辈栖身的地方,岂容凶恶的豺狗来染指。短尾猴基本上是素食动物,天生厌恶一切食肉动物,特别对豺,列为恶兽之首,恨不得天底下的豺通通生瘟病全部死光光才高兴。在这一点上,短尾猴与人类的立场大致相同。人也把豺视为凶残狡诈的代名词,豺狼豺狼,把豺看得比狼还坏。猴们晓得豺的厉害,一旦让豺在这块土地上扎下根来,就会对猴群构成永久性的生存危机,野猴岭恐怕就得改名叫豺狗岭了。因此,它们趁达维娅和洛戛初来乍到立足未稳之际,主动出击。

一场你死我活的竞争不可避免。

这些形体跟人类差不多,但身高只及人类三分之一的家伙,几乎跟人类一样可恶。(这当然是达维娅的感觉,洛戛身为人类豢养的猎狗,是不会用这样的语言来亵渎人类的。)达维娅想,或许可以把人类称为扩大的裸猴,而把短尾猴称为缩小的毛人。看来,只有斗败这群猴子,才能在这块土地上生存下去。

猴子很不好对付哩。

首先,猴子生活在树上,或者待在陡峭的悬崖上,平时很少下到平地来。达维娅和洛戛都不会爬树,也不善攀登悬崖,猴子在上,它们在下,猴子占尽了地理上的优势。另外猴群的组织纪律性较强,由一只头上的毛发长及肩胛的雄性猴王统治着。猴王的面色红得发紫,目光阴鸷,一看就知道是个老奸巨滑的家伙。在赤面猴王的率领下,猴群上下齐心,统一行动,很难各个击破。

有一次,达维娅和洛戛在黄昏时侦察,发现猴群栖息在一座陡岩上,便想等天黑尽后,趁猴群熟睡之际悄悄摸上陡岩玩它个夜袭猴营。结果它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刚刚爬上陡岩,便响起了尖厉的猴啸。原来猴群里设有哨猴,别的猴子睡觉时,哨猴便瞪大眼睛密切注意四周的动静,一有可疑的情况,便高声报警。霎时间,猴群便从陡岩上消失了。

白忙乎了一夜,连根猴毛也没捞到,真败兴。更亏的是,洛戛的一只后爪在钻一丛灌木时扎进了一根毒刺,虽然达维娅及时用嘴替它拔了出来,但后爪还是红肿发炎,瘸了好几天。

很快,洛戛就受不了了,成天被一群猴子跟踪轰赶,快把它逼疯了。它是猎狗,被人类养娇了,从没吃过这份苦,受过这份委屈。人类定时定量地喂养它,它耐饿的本领远远不及豺。它快垮了,两只狗眼暴突出来,肩胛瘦骨嶙峋,身体缩小了一圈,脾气也越来越暴躁,被猴群轻轻一逗,就狂吠乱嚎,白白耗费自己的精力和体力。

达维娅好一些。它是野豺出身,比这更苦更委屈的日子也过过。但看到洛戛那副沮丧的模样,不知为什么,它比自己受折磨心里还难受。

非要给短尾猴一点颜色瞧瞧。

老天有眼,终于有机会施展犬科动物的威风了。这天早晨,达维娅和洛戛沿着临江山崖下那条牛毛细路去寻找食物。和往常一样,猴群在它们头顶喧嚣着、捣乱着。它们正垂头丧气地走着,突然,山崖上传来一声恐怖的尖叫,一件物体咕噜噜从笔陡的山崖滚落下来,正好落在它们面前。达维娅眼疾腿快,一下扑过去按住。啊哈,原来是只乳臭未干的小猴子。

不难想象,这只小丑似的小猴子,是站在一块被露水淋得滑溜溜的岩石上,手舞足蹈地对它们进行嘲笑起哄。不料想乐极生悲,一脚没踩稳,滚了下来。

小猴子没摔死,但两条后腿摔断了,躺在地上吱吱哀叫。

好极了,真是恶有恶报。

达维娅迅速将小猴子叼到一块空地上。这里很醒目,能让每一双猴眼都看得清清楚楚。它要当着众猴的面屠宰并吃掉小猴子,用血淋淋的残忍来吓唬并驱走这群讨厌的短尾猴。杀鸡给猴子看,能威慑群猴;杀猴给猴子看,效果一定更佳。它是豺,从小就在血腥的屠杀中长大,做这种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也不存在罪孽感。

达维娅先撕去小猴子的一块头皮,再一口咬掉小猴子的鼻子。这叫凌迟。

小猴子满脸鲜血,哭爹喊娘,疼得在地上打滚。

一只母猴神情悲切,发疯般地在陡崖上蹿来跳去,跳到赤面猴王面前,跪伏在地,双爪揪住猴王的双肩,使劲摇晃,嘴里发出一串稀奇古怪的叫声。不用猜,达维娅一看就知道,那只痛苦得已差不多癫狂的母猴是正在遭殃的小猴子的娘,它恳求猴王救救它的心肝宝贝。

猴王蹲在一块突兀的青石块上,垂着头,神情颓丧,好像真有点内疚哩。

有两只雄壮的公猴号叫着急匆匆往山崖下爬,那杀气腾腾的模样,像是要下来拼命。有种就下来试试,达维娅冷冷地嚣叫一声。两只公猴吓得缩了回去。色厉内荏的家伙!猴子毕竟是猴子,没胆量同豺正面交锋;再说,差不多有牛犊大的洛戛陪伴在达维娅身边,哪只猴也没吃过豹子胆敢下来逞强。

达维娅又一口咬断小猴子的一条前臂。这叫拆零件。

小猴子声嘶力竭地尖叫起来,把整个山崖闹得恓恓惶惶。

山崖上的猴群开始骚动不安,好几只母猴都把自己的小猴紧紧搂在怀里,缩进石旮旯。

达维娅很满意这种效果,它就是想制造出一种白色恐怖的气氛。猴心已经溃乱,死亡的阴影已笼罩在猴群上空,只消再进一步发挥这屠宰的艺术性和趣味性,定能把猴们吓得灵魂出窍,逃到天涯海角,它想。

它轻轻一扑,把小猴子扑得仰面朝天。它拱进柔软的猴腹,爪牙一阵撕咬,小猴子活活被开膛破腹了,淡褐色的腹毛间一片殷红,小猴子的五脏六腑赫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然也暴露在众猴惊恐不安的眼睛里。小猴子还没死绝,粉红色的小脸上猴眼还在眨动,猴嘴还在抽搐,表情还相当生动哩。达维娅希望这场面能把猴们脆弱的神经吓得错乱,吓得扭曲断裂,吓得魂飞魄散。

目的很快就要达到。

瞧,山崖上的猴群乱成一锅粥,像一群无头苍蝇似的胡蹿乱跑。好几只母猴抱着小猴转身欲逃。整个猴群凄凄惨惨,就像要大出殡。

“噢呦——”突然,赤面猴王发出一声低吼,气势威严,沉郁有力。

刹那间,乱哄哄的猴群安静下来,已转身欲逃的母猴回到了原来的位置,都面朝猴王肃立着,悲观的情绪一扫而光。

赤面猴王沉凝地蹲在青石板上,眼光里没有一丝恐惧、妥协和动摇,像一块难以撼动的顽石。

好你个混账猴王,看到底是你狠还是我狠!达维娅气急败坏,一口咬下还在纤颤的小猴子的心脏,就像叼着枚鲜艳的红山桃,在山崖下来回走动。这就像在做一条广告:同豺与狗作对是没什么好处的。快逃吧,不然的话,你们的心也会被活活掏出来做早点的。

达维娅正在得意,突然,它瞥见赤面猴王扬起了前臂。一块石头飞落下来,险些砸中它的豺腰。

立刻,猴群效法,石头像雨点般地砸落下来。

很难解释赤面猴王是怎么想起来用石头作武器来同达维娅和洛戛对抗的。也许是一种突发的灵感,一种用仇恨凝成的智慧结晶。但短尾猴确实有这个本领。灵长类动物的前肢与犬科动物或猫科动物的前肢不同,爪掌宽大,爪指细长,当然不如人的手那般灵巧那般富有创造性,但比一般动物的前肢要发达得多,已进化成半爪半手。短尾猴能捏牢树枝,能采撷果实,当然也能捡起、抓住并抛出石头。

达维娅和洛戛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弄蒙了,面面相觑,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它们的爪子无法从地上抓起石头回敬猴群。山崖下的小道又细又窄,下临深渊,上接陡崖,无法避得开。“咚”,一块猴头般大小的卵石击中洛戛的脑壳,立刻鼓起一个大青包,就像被大黄蜂蜇了一口似的。“嚓”,一块锐利的石片飞下来落在达维娅的胯上,削去一绺豺毛。

它们双双哀嚎了一声,夹紧尾巴逃命。

背后山崖上传来猴群得意的猖狂的啸叫。

它们头也不敢回,逃得狼狈极了。

这以后,情况变得越来越糟糕。短尾猴已学会用什么手段来对付达维娅和洛戛,且乐此不疲,天天守候在石洞外的崖顶,只要它们一出洞,碎石便会铺天盖地砸下来。有一次,几只公猴齐心协力地搬动一块比磨盘还大的岩石,照着洛戛的头顶掀翻下来,要不是达维娅发现得及时,用力将洛戛撞开,洛戛肯定会稀里糊涂就变成了一堆肉酱。

它们硬着头皮好不容易从猴群制造的“石雨”中闯出去,钻进山林,却仍摆脱不了猴群自上而下的袭击。猴们在它们头顶的树冠上高声啸叫,扔下树枝野果,撒下猴尿猴粪,弄得它们好不尴尬。

洛戛愈发憔悴了,整日忧心忡忡,好几次半夜里突然从昏睡中惊跳起来,无缘无故地吠叫一通,活像条疯狗。达维娅明白,洛戛做梦也梦见可恶的猴子朝它扔石头。

终于有一天,洛戛蹲在洞口,向遥远的群山发出一连串向往的吠叫。

达维娅知道,洛戛想离开这个猴灾不断的鬼地方。斗不赢就走,惹不起就躲,倒不失为明智之举。但达维娅舍不得离开野猴岭。它从居家过日子着想,这地方再理想不过了。住在怒江边,有永不干涸的水源,山崖陡峭峻险,人类足迹杳然。土质肥沃,山崖上就是茂密的森林,栖息着成群的麂子、马鹿、岩羊,有取之不尽的食物。倘若迁移,怕走断脚杆也很难找到这么一块适合豺和狗共同生活的土地了。再说,这里有猴灾,其他地方难道就不会有麻烦了吗?理想中的蓬莱仙境是不存在的,生活到处都一样,都有严峻的挑战。没有猴灾,说不定就有虎灾、豹灾、狼灾,麻烦更大呢。这是个拥挤的地球,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找不到没有归属的土地。要有自己的领地,非得去拼去抢去夺不可。

这只是母豺达维娅不愿离开野猴岭的一个表层理由,更深层的理由是:迁移居住地,毕竟是一种怯懦和软弱,未免有一种被驱逐的屈辱。它达维娅能忍受这种屈辱。它是豺,严酷的现实早就教会了它这样一个真理:生活就像阴晴圆缺的月亮,骄傲和耻辱会交替来临,要活命就得能伸能屈。但洛戛能经受得住这个沉重的心理打击吗?洛戛是猎犬,仰仗人类的力量,在森林中一向骄傲自大,连森林之王老虎见了都要避让三分。洛戛在当猎犬时,从没受过这等窝囊气;刚刚脱离人类,变成一条野狗,就被飞扬跋扈的猴子弄得被迫迁移,它会怎么想呢?它一定会认为做野狗不如当猎犬好,它会讨厌现在的生活方式,它会留恋过去的时光,它会萌生再回到人类身边去的愚蠢念头。

达维娅并非无谓地担心,它已看出端倪来了。这几天洛戛老是独自溜到江边,眺望上游方向,脸上浮现出殷切的思乡之情。幸亏它们漂流了一天一夜多,离开日曲卡山麓十分遥远,连高耸入云的白皑皑的雪峰都看不见了,洛戛就是有心回到旧主人的火塘边去,也无法找到归途。狗不是老马,也不是信鸽,缺乏远距离归巢的能力。不然的话,洛戛恐怕早就脚底抹油开小差了。

无论如何,达维娅也不能让洛戛一开始过野狗生涯心灵就蒙上一层永远无法抹掉的失败的阴影。

无论如何,它也不能让洛戛再去当猎犬。

说到底,它舍不得洛戛离开自己。

必须赶走这群短尾猴!

母豺达维娅心里很清楚,要想赶走短尾猴,必须先制伏那只赤面猴王。擒贼先擒王,咬蛇咬七寸。赤面猴王是这群猴子的精神支柱,是力量的源泉,是团结的凝聚力,是胆魄和意志的象征,只要咬死赤面猴王,就像砍断了众猴心中的参天大树。树倒猢狲散,猴群必垮无疑。

要收拾赤面猴王,谈何容易!

无论在哪里,赤面猴王都处在猴群的中心位置,四周有好几只公猴和母猴护卫着,还有哨猴站岗放哨,根本没法接近。

倒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对付赤面猴王,达维娅是豺,豺高度发达的智慧让猎人都会发憷,还找不出个绝招来制伏赤面猴王吗?

办法是有的,但危险太大了。

它和洛戛一前一后大摇大摆从临江的山崖经过,猴群必定朝它们扔石头。它慢吞吞地跑,总有一块石头会击中它的身体。它假装被击晕了,从陡坡滚下江隈,好像跌死了——豺装死的本领世界第一,连猎人都会经常上当呢。洛戛当着众猴的面,弃它而去,跑得远远的。让众猴看清楚,偌大一片江隈,就孤零零躺着一只死豺。赤面猴王为了报仇雪恨,为了扬眉吐气,也为了在众猴面前炫耀自己非凡的成功,会从山崖上下来抬它,抬回崖顶慢慢把它撕成碎片。当赤面猴王来到它面前时,它就像诈尸似的蹦起来,死死咬住不放,洛戛旋风般地奔回来,杀它个回马枪,赤面猴王即使有天大的本事,在一只狗一只豺的纠缠下,也没有任何逃生的可能了。

风险并不比成功的可能小。

首先,跌入江隈的坡实在太陡,跌轻了怕不足以迷惑老奸巨猾的赤面猴王,跌重了怕假戏真做一命呜呼。再说,就算侥幸跌得不轻不重,起码身上也要挂满彩。当它搂抱住赤面猴王时,赤面猴王肯定垂死挣扎。赤面猴王可不像松鼠和兔子那般好对付,弄不好不等洛戛赶到,它自己先被赤面猴王掐断了脖子。

这样做,等于在跟死神开玩笑。

但是,为了能把洛戛从身心崩溃的边缘拯救出来,为了明天的安宁与幸福,达维娅豁出去了。

一切都按事先设计的那样在进行。谢天谢地,事情开始得十分顺利。那块击中达维娅脑壳的卵石恰巧是赤面猴王抛掷下来的。

达维娅在陡崖边缘走了个&字形的醉步,栽了下去。崖顶传来赤面猴王沾沾自喜的高呼。它跌落得十分自然,顺势而下,一个滚连着一个滚,一直跌到江隈一片平坦的砂砾上。虽然身上被陡坡上的蒺藜和石角挂破了好几处,钻心的疼痛,但头脑尚保持清醒,四肢也没筋断骨裂。它在砂砾上踢蹬了几下,便凝然不动了,只有一只豺眼眯开一条细缝,观察动静。

洛戛也表演得相当不错,连滚带爬从陡崖蹿下来,围着它长吠数声,声音悲凉,如泣如诉,最后叼了把草叶盖在它身上,夹紧尾巴,小跑着离开江隈,一路呜咽,显得丧魂落魄,很快变成遥远江岸上一点模糊的黑影。

崖顶上猴群唧唧喳喳叫着,像在欢庆胜利。

陷阱已经挖好,罗网已经张开,只等赤面猴王来钻了。

赤面猴王沿着陡崖一步步爬下来。智慧万岁!达维娅在心里高呼。它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幸运,事情会那么顺利,简直比逮只兔子还要省心省力得多。

达维娅很快发现自己高兴得似乎早了点。

赤面猴王刚下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左顾右盼了一阵,竟然顺着原路又返回崖顶了。

很难解释赤面猴王怎么会在这节骨眼上突然变卦的。或许,赤面猴王本来就生性多疑,或许达维娅和洛戛表演得太逼真,反倒引起了赤面猴王的怀疑。

赤面猴王回到崖顶那块青石板上,朝一只脖颈上的毛差不多已快秃光的老猴子叽叽咕咕叫了几声。秃毛老猴子战战兢兢地爬下山崖,径直来到达维娅跟前,小心翼翼地围着达维娅绕了两圈,试探性地用前爪推了达维娅一下。达维娅屏住呼吸,一动也不动。秃毛老猴子又抓住达维娅一条前腿,猛地拽动。达维娅比真的尸体还像尸体,在砂砾上直僵僵地被拖出好几尺远。

达维娅明白了,狡猾的赤面猴王唯恐有诈,让阅历丰富的秃毛老猴子先下来查看一番,实地考察并试探它是否真的死了。

对达维娅来说,这好比是一场突然袭击式的考试。它没有退路,必须硬着头皮通过这场考试。

秃毛老猴子转身朝崖顶吆喝了一声,大概是在向赤面猴王报告这只恶豺的确已经气绝身亡了。

但愿赤面猴王能相信,达维娅暗暗祈祷。

赤面猴王蹲坐在青石板上凝然不动,很明显,它认为考试还没有考完呢,让秃毛老猴子用更有效的手段探测真伪。

秃毛老猴子跳到达维娅身上,张嘴就在它肩胛、后胯上乱啃了几口。猴牙虽比不上豺牙尖利,但也能嚼碎山核桃,直咬得达维娅火烧火燎般的疼。它咬紧牙关,才没被咬“醒”。

总算是不幸之中的万幸,秃毛老猴子啃咬几口后,噗噗吐出满嘴的豺毛和豺血,大概觉得有点儿恶心,不再咬了,而是抓着达维娅一只脚踝,往山崖上拖。

这老浑蛋,想把它拖上山崖去呢。

达维娅当然不能听之任之。到山崖一路都是棱角锐利的岩石,还有灌木荆棘,骨头不被拖散了架,也难免会蹭掉一层皮。它不能让自己变成剥皮豺,它暗暗用爪或头钩住草根树枝和隆出地面的岩石,增加自己的分量。

秃毛猴子毕竟年老体弱,才拖了几步,便气喘吁吁了,旋即停了下来,又朝崖顶的赤面猴王高声啸叫:哦,这真是一只已经断气的死豺啊,死沉死沉的,我实在搬不动,尊敬的王啊,您就亲自下来搬吧。

达维娅也暗暗诅咒:好你个疑神疑鬼的狡猾猴王,行了吧,该相信了吧,难道你要看着我大卸八块,肢体分离,才相信我真的是死了吗?

赤面猴王扬起手臂,做了个奇怪的手势。

秃毛老猴子转身揪起达维娅的尾巴,往猴嘴里塞。

达维娅心里一阵冰凉,像掉进了千年不化的冻土层。

尾巴像被一把生锈的钝锯在锯着,一阵阵揪心的疼。

豺尾在豺整个身体中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长长的蓬松的豺尾不仅能驱赶讨厌的蚊蝇,在急遽的蹿跳扑跃中,还是保持身体平衡的舵。对母豺来说,漂亮的尾巴又是对公豺具有特殊吸引力的装饰品。

达维娅舍不得自己红得像跳动的火焰似的尾巴被肮脏的猴嘴咬断。

短命的短尾猴,怎么偏偏要挑它的尾巴来折腾呢。想必是出于一种变态的阴暗的嫉妒心理。

沙啦沙啦,传来尾骨被猴的臼齿嚼咬碾磨的声音,疼得达维娅心里直打哆嗦。它实在忍无可忍了,奶奶的,“醒”过来算啦,管它什么猴灾不猴灾的,救自己的尾巴要紧。豺不是壁虎,尾巴断了还能长出来;对豺来说,尾巴一生中只有一条,断了就再也接不起来了。断尾豺,多难听,多难看,不仅影响扑蹿跳跃,还会在择偶期间掉价呢。

趁秃毛老猴子没有防备,它一个旋身就能把恶毒的老家伙扑在爪下,三口两口就可以送老家伙魂归西天。

它差不多已把利爪撑开准备挺腰跳起来了,但是,一种更为强大的情感阻止了它的冲动。咬死秃毛老猴子很容易,但对猴群来说,损失微乎其微。眼下正在进行的计谋一旦流产,恐怕永无机会再让赤面猴王上当受骗了。猴王不除,猴灾不绝,它就无法把洛戛那颗心拴紧在自己身边。

咬吧,就是咬断脊梁,我也不会“醒”的。

达维娅用罕见的毅力克制住冲动,忍受住剧烈的疼痛,仍然躺在地上纹丝不动。

“咔嚓”一声脆响,达维娅尾部一阵麻木,半截豺尾已落到秃毛老猴子嘴里。

秃毛老猴子高举着半截红艳艳的豺尾,就像举着一面胜利的旗帜,朝山崖上挥舞。

赤面猴王终于相信达维娅确实死了,矜持地长啸一声,在几只公猴的前呼后拥下,爬下山崖,踌躇满志地来到达维娅面前。

达维娅飓风般平地蹿起,罩在赤面猴王身上。委屈、愤怒、断尾的耻辱,一瞬间都化为复仇的火焰。这一扑既突然又凶猛,简直就是一颗球状闪电。

赤面猴王惊得目瞪口呆,如堕云里雾里,半天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随着猛烈的蹿扑,达维娅朝远处的洛戛发出一声尖嚣。

洛戛箭也似的朝这里赶来。

同赤面猴王一起下来的几只公猴和秃毛老猴子都吓坏了,朝山崖抱头鼠窜。

达维娅一口咬住赤面猴王的脖子,任凭对方怎样狠毒地掐它的脖子撕咬它的背,再也不松嘴,简直比蚂蟥叮得还牢。

洛戛冲刺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已逼近江隈。

赤面猴王知道不妙,挣扎着向山崖逃去。但它身上压着达维娅,就像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趔趔趄趄逃不快;喉咙被豺嘴咬着,呼吸不畅,差不多快窒息了。

赤面猴王勉强逃到山脚下,洛戛已赶到,三下五除二,便结果了猴王的性命。

崖顶上的猴群声声哀号着,悲恸地哭泣着,三三两两沿着绵长的山脊线向远方逃亡。

这些猴子,即使用仙桃去引诱,也没有谁胆敢再回到野猴岭来了。看来,野猴岭得改名叫豺狗岭了。

达维娅遍体鳞伤,这没什么,对豺来说,身上的疮疤就是美丽的纹身图案。只是那条豺尾断了,有点可惜。它太累了,软塌塌地卧在地上。洛戛来到它面前,背朝着它,平平地趴下。这个身体动作十分明显,是要驮它回石洞去。

达维娅虽说全身都挂满了彩,但都不算重,喘口气,是能自己跑回石洞去的。它没狗公主那样娇气。豺即使肚肠流一地,还得自己走。但此刻,它却满心欢喜地爬到洛戛的背上去。驮着走怪舒服的。洛戛跑起来身上的肌腱一块块鼓凸出来,很有节奏地颤动着,让它着迷。它为了消除猴灾,吃尽了苦头,还不该让洛戛驮它一回吗?断尾的懊恼像太阳下的雾消散得没了影。它抓住洛戛强壮的脖颈,把脸枕在洛戛的后脑勺上。它的眉眼上方有一道伤,滴着血,恰巧洛戛的后脑勺也在同赤面猴王格斗时被磕破了,血汪汪一片。它的血和洛戛的血流到了一起,永不分离。断了半截尾巴,看来还挺值得哩,它想。

当天夜里,猴心猴肝和猴脑成了达维娅和洛戛丰盛的婚宴,冬暖夏凉的石洞成了它们美妙的婚床。

狗和豺都属于哺乳纲犬科动物,远古时代同宗同族。日曲卡雪山和高黎贡雪山一带的山民至今都把豺称作豺狗。在山民眼里,豺是异化的狗,变种的狗。也许倒过来说更确切些。不管怎么说,就像驴和马能杂交一样,豺和狗也能配对成婚的。

达维娅很快就习惯了与洛戛朝夕相处的生活。它也习惯了嗅闻洛戛身上狗的气味,虽然开始还稍稍有点讨厌,慢慢就无所谓了。应当说,小日子过得还是蛮惬意的。这附近没有老虎和山豹,也没有狼群和豺群。赶走了短尾猴后,它们就是这一带当然的霸主。山崖上随时都可以望见岩羊褐色的身影,草丛里到处都可以闻到野兔的气味。充盈的食物,温馨的石洞,没有天敌和竞争的小环境,优哉游哉。一豺一狗,互相配合,很容易捕捉到猎物。

当然,作为群居性动物的豺,离群索居,有时免不了会感到寂寞,会想念远方的埃蒂斯红豺群。但也只是想想而已,用回忆解解闷罢了。达维娅的腹部已微微隆起,里面有小生命在蠕动。它没想过要再回埃蒂斯红豺群去,它晓得,豺群是绝不会容忍它带回去一条猎狗的。猎狗经常帮助人类围剿豺群,豺很恨猎狗,把猎狗列为头号大坏蛋。即使洛戛愿意做埃蒂斯红豺群的招赘女婿,豺群也不会收留的。那就干脆永远也别回豺群了,它愿意陪伴着洛戛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安家落户繁衍后代。

总的说来,它对洛戛是挺满意的。当它们吃饱睡足后,洛戛会领着它到铺着夕阳的温暖的草地上溜达,在五彩缤纷的山花丛中扭滚嬉戏。它喜欢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让夕阳毫无遮拦地照射着自己乳白色的腹部,希望未来的小宝贝有一身与夕阳同样红艳的毛色。每每这时,洛戛就会伏卧在它身边,激情澎湃地舔这隆起的腹部。它觉得洛戛比埃蒂斯红豺群中所有的大公豺都更懂得生活,更要有情趣得多。

幸福的生活过一辈子也不嫌多。

达维娅相信洛戛对它也抱有同样的感情和想法,永相厮守,一直到老。

它没想过有一天洛戛会背叛它。

它不晓得,天有不测风云,豺也有旦夕祸福。

那天中午,达维娅和洛戛懒洋洋地卧在洞外的树荫下,瞭望天空。天空有一只灰褐色的隼正在追逐一只翠金鸟。翠金鸟忽东忽西在空中画出一道道凌乱的线,竭力逃避着背后的死神。灰隼利用峡谷中升腾的气流,两只镶有白纹的翅膀几乎是静止不动,像片枯叶迅速扑到翠金鸟身上。白云间飘下几片金色的羽毛。

欣赏猛禽搏击倒不失为一种有趣的消遣。

就在这时,怒江对岸依稀传来人的吆喝声。“哎啰——哎啰”像在呼唤什么。江流的轰鸣声掩盖了人的叫喊声,模模糊糊的听不大清楚。达维娅无心去听人的声音。对它来说,与人离得越远越好。可卧在它身边的洛戛突然间浑身的狗毛一根根倒竖起来,倏的一下从地上弹跳起来,两只尖尖的耳廓来回摆动,四条狗腿似乎也激动得直打哆嗦。“汪!”它朝江对岸发出一声吠叫。

“洛戛——洛——戛——你在哪里?”江对岸的人讨厌的呼叫声逐渐清晰起来。

达维娅从洛戛极度兴奋的反应里意识到遇上了麻烦,一颗豺心顿时悬吊起来。瞧,洛戛的魂仿佛被叫声勾去了,撇下它箭一般地蹿出去,登上临江的山崖,发出一串串嘹亮的吠叫。那急不可耐的神情,就像是走散的幼崽在回答母兽的呼唤。达维娅随着洛戛也登上山崖,出于一种对人类畏惧的本能,它躲在一丛白花蛇舌草背后,悄悄窥望着。

对岸的梁子上冒出个人影来,挎着一支长长的猎枪,背着一只牛皮缝制的背囊,头发蓬乱,胡子拉碴,满身尘土。这段江面很窄,两山对峙,看得一清二楚。

洛戛一见那位猎人装束的汉子,狗尾巴摇得像朵野菊花,汪汪汪一个劲吠叫,叫声悲切哀怨,发自肺腑,传神地表达着刻骨思念。洛戛还在山崖上又跳又蹦,做出扑跃状,仿佛是想从山崖上跳过江去与那位猎人团聚。

看来,站在对岸梁子上的就是洛戛的旧主人了,达维娅想。

那位猎人手搭凉棚朝这儿张望着,突然张开双臂,似乎想拥抱什么,“洛戛——洛戛——”活像在叫魂儿。

洛戛激动得连声音都有点呜咽了。

达维娅站在豺的立场上,根本无法理解洛戛为何一见到旧主人就像鱼见到水,鸟见到树林那般欣喜。它十分清楚人和狗的关系,其实是一种永远也无法改变的主仆关系。人在需要狗的时候,把狗称为忠诚的朋友,或许还会把狗搂进怀里去亲昵地捋顺狗毛抚摸狗背叫一声我的宝贝。然而一旦狗年老体衰不能再看家护院撵山狩猎,人就会毫不犹豫地将狗宰掉清蒸红烧,煎炒爆烹。狗为主人鞍前马后地奔跑,哪怕累得口吐白沫也还死盯着猎物不放,遇见猛兽总是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拯救主人的性命,可到头来却逃不脱被木棒敲断鼻梁的厄运。何苦呢,干吗这样作践自己?

洛戛朝那位猎人隔江吠叫了一通,突然撒开腿从陡峭的山崖下到江隈,越过沙滩,蹚进浅水湾。瞧这模样,它是想凫过江去舔那位猎人脏兮兮的鞋子。

江水很快漫过洛戛的脊背。江心浊红的水面上旋涡一个接一个,有一只死乌鸦漂过来,就像掉进一口枯井似的,很快被卷进旋涡沉入江底。

洛戛在齐颈深的水里徘徊着,朝江心的旋涡发出无可奈何的吠叫。

狗是无法凫过江去的。

那位猎人也急急忙忙由山梁下到江边,他同样不敢游过江来,只能站在沙滩上拼命用手势向怒江上游方向比画着,高声叫道:“洛戛,到那边去!往上游走!那边有吊索桥!”

达维娅虽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从那位猎人的动作中很快猜出那些话语的意思,是要让洛戛从上游那架吊索桥上越过江去和他相会。吊索桥坐落在野猴岭外,离这里约二十来里路。

洛戛从浅水湾退上岸来,沿着岸边的沙滩溯江而上。

达维娅尾随在洛戛身后。

达维娅此时心里已委屈到了极点。从对岸飘来猎人的喊声,直到现在,洛戛似乎已彻底把它给遗忘了。没瞅过它一眼,也没向它打声招呼。它的肚子里怀着洛戛的种,不管怎么说,总不该忘记得这么快吧?瞧洛戛急不可耐的神情,一旦真的从吊索桥越过江去,肯定会跟那位猎人回到它过去的狗窝去。这算怎么回事,难道它俩历尽艰辛建立起来的小家不过是命运的一场闹剧,生命的一段小插曲,没有任何值得留恋的东西?它达维娅可是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这个新型的狗和豺结合的家庭来了呀。它身上鱼鳞般的伤疤,就是最好的证明。它为了这个家还付出了半截豺尾的惨重代价。可到头来,猎人一声呼唤,就把洛戛的魂给勾过去了。

这也实在太不公平了嘛!

达维娅越想越委屈,“呦——”朝洛戛嚣叫了一声。是提醒,是呼唤,是一种爱的挽留。

你总不能像扔掉一块啃光了的骨头那样抛下我不管吧!

洛戛闷着头在赶路,听到它的嚣叫,倏地扭腰转过身来。

达维娅以为狗迷失的灵魂被它叫醒了,很高兴,三蹿两跳贴到洛戛身边,想舔洛戛的鼻梁,好让洛戛彻底回心转意。

真的,这里有冬暖夏凉的石洞,这里有丰富的食物源,这里有相依为命的伴侣,还有未出世的和你血脉相连的小宝贝;这里不用看主人的脸色,不用受主人叱责,不必为主人看家护院服劳役,不必替主人撵山狩猎去卖命。这里多么好,令豺心向往。

达维娅做梦也没料到,它刚刚跳到洛戛身边,还没来得及舔洛戛的鼻梁,洛戛突然发出一声低嗥,刷的一下张开嘴来咬它的脖颈,要不是它躲闪得快,美丽的脖颈将留下永恒的疮疤。它跳开去,怔怔地望着洛戛。只见洛戛的狗脸上每一条皱褶都严厉地绷直了,下巴仇恨地扭曲着,两只狗眼闪烁着捕食的兴奋,典型的狗的狂热。洛戛是把它看做一只正在潜逃必须缉捕归案的豺,看做普通的猎物了。达维娅心里打了个寒噤。

也许,洛戛是被旧主人的突然出现弄得神志不清,谵妄迷乱了,达维娅想。它又朝洛戛发出一串响亮的豺嚣。

——洛戛,是我,我是达维娅!

——洛戛,我们曾一起在怒江的惊涛骇浪中漂流,我们曾经共同打败了短尾猴!

洛戛对它的醒脑式的嚣叫不予理睬,纵身一跃又朝它扑来。它躲闪得慢了些,臀部被咬掉一撮豺毛。它嗷嗷叫着,被迫落荒而逃。洛戛撒开腿追撵上来。

达维娅明白了,洛戛在见到旧主人的一瞬间,被禁锢了的狗的本性爆炸似的释放了。它把达维娅看做是主人喜欢的猎物,想逮住它咬死它然后叼着它去向阔别已久的主人邀功请赏。

达维娅只有一条生路,那就是逃命。

它怀崽已有一个半月,豺的妊娠期为六十天,离分娩已不太远了。它腆着大肚子,心里又像被野火烤,被毒蛇咬,悲痛欲绝,根本跑不快,才逃出几十米远,就被洛戛扑倒在地。达维娅胡咬乱撕,拼命挣扎,但无济于事,一条前腿和颈侧已被咬得皮开肉绽。狗牙毫不留情地竭力要探进它柔软的颈窝,它猛力扭动身体,使颈窝避开狗嘴。不幸的是,它虽然暂时保住了颈窝,却把浑圆的肚皮暴露出来了,冰凉的狗牙已触及到它蠕动的肚皮。洛戛只要使劲咬下去,它就会被活活开膛,那还没完全长成形的小宝贝就会滚出母腹死于非命。

“嗷呦,嗷呦,嗷呦。”——我肚子里是你洛戛的亲生骨肉!

不知道是它绝望的哀号终于在最后一秒钟起了作用,还是它肚子里的小宝贝抗议式的蠕动唤醒了洛戛的良知,洛戛冰凉的狗牙触碰到它隆起的肚皮后,突然静止不动了。过了一会儿,才若有所思地抬起狗头,望望风云变幻的天际,轻轻一跳从它身上跳闪开去。

达维娅站起来抖了抖凌乱的豺毛,哦,隆起的腹部安然无恙,仍笼罩着一层母性的光晕。

再看洛戛,狗脸上有一种噩梦惊醒后的迷惘,愣愣地站在那儿。

怒江对岸又断断续续传来猎人的呼哨声。

洛戛一甩尾巴,继续溯江而上。

达维娅不死心,尾随着洛戛,在背后长嚣短呼,试图寻找回那颗失落的心。

且不说那难以割舍的感情,为生存计,达维娅都不能让洛戛离去的。豺虽然生性凶猛,但毕竟体格瘦小,单独捕食的能力较弱,所以才会纠集成群,靠群体的力量在弱肉强食的丛林里生存发展。即使有的豺因种种原因脱离群体,一般也是雌雄同栖,才能获得必需的食物。豺没有兔子跑得快,也不像岩羊善于在峭壁上攀缘,更敌不过鹿的机敏灵巧。一只母豺,尤其是处于怀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母豺,是很难靠自己的力量在荒山野岭活下来的。没有公豺在身边帮衬,它即使自己能侥幸不被虎豹熊狼蟒等猛兽吞吃掉,小宝贝也会因得不到足够的食物而饿死。

“嗷呦,嗷呦,嗷呦。”——洛戛,不要离开我!看在未出世的孩子的分上,请别离开我!

洛戛仿佛聋子似的,再没回首望它一眼。

对洛戛来说,急切地想和失散的主人阿蛮星重新相聚,是十分自然的。狗就是这个德行,不管人类喜欢它还是讨厌它爱它还是恨它给它吃还是要吃它,它都不会改变对人类的忠诚。狗的忠诚是先天遗传的,浸透在血液中。对狗来说,自由是一种毫无必要的奢侈,没有任何束缚的野狗生涯是一种苦刑。虽然这里有冬暖夏凉的石洞,虽然这里有丰盛可口的食物,虽然这里有为它奉献出半条尾巴的达维娅,仍无法羁留它那颗向往人类火塘的狗心。对狗来说,丧家犬是一种恶名,背弃主人是一种罪孽。假如它不是因为漂得实在太远找不到归途,它早就跑回猎户寨去了。

狗文化和豺文化本质上的差异,导致了这场生离死别的悲剧。

转过一道江湾,前面狭窄的江段赫然出现一座吊索桥。这是滇北高原土著居民建造的一种十分别致的桥梁。所谓吊索桥,就是在隔江相望的两座石崖上,用两条长长的铁链相连接成的高空浮桥。铁链上随意铺着一些木板竹片,就算是桥面了。简陋的桥面上布满窟窿,人在上面一走动,桥便摇晃甩摆。桥面的两侧各有一根细铁丝,供人做扶手用。桥离江面有十来丈高,下面是如万马奔腾般的激流。这是要有点儿胆量并把自己的生命看得不值几个大钱的人才敢通行的桥。

洛戛和那位猎人几乎是同时出现在吊索桥的两头。狗吠人叫,往桥中央靠拢。假如没有意外,数分钟后,吊索桥上就会演出一幕猎狗与主人久别重逢的亲热场面。这对达维娅来说,是十分恶心的事。

洛戛已踏上吊索桥。飒飒江风把桥吹得左右晃荡。对狗来说,桥的扶手是不起任何作用,稍有不慎,便会从桥上跌滚下去。即使一条鳄鱼,从如此高的吊索桥上掉进涛声如雷的江里,也很难活命的。

洛戛四肢趴开,四只钩爪抠住桥面的木板和竹片,小心翼翼地往前爬行。

达维娅伫立在桥头,悲哀地嚣叫着。它晓得,它既然无法阻止洛戛与猎人相聚,那就更不可能重新拆散他们了。洛戛这一去,将是一种永别。也许,它和它在围猎场里还能见面,但那时,它和它便是水火不能相容的冤家对头。

它将永远失去洛戛,从精神到肉体。

那位猎人,也正步履维艰地从吊索桥那端走过来。他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他当然高兴,从好几百里外的日曲卡山麓跋山涉水到野猴岭来,就是为了寻找爱犬洛戛。他在两个月前目睹洛戛被珍珠栗树载走,出于一种对优秀猎犬生存本领的高度信任,他相信洛戛不会死。他背着行囊和猎枪一路走一路喊,沿江寻找,非要找回用昂贵代价换来的洛戛不可。

这扩大的“裸猴”,就要如愿以偿了。

假如它达维娅有能耐把猎人撕成碎块,它决不会心慈爪软的。豺再进化一千万年也不会立地成佛。遗憾的是,它决不是那杆会喷火闪电的猎枪的对手。它倘若正面袭击猎人,无疑是以卵击石。它恨透了正在迎面走来的猎人,是他断送了它的美好生活。它也恨透了洛戛的忘情负义。它不能退缩,它不能谦让。突然间,它的胸腔里涌动起一股报复的毒焰。它得不到的东西也决不能让扩大的“裸猴”轻易获得!

猎人和洛戛相距只有十几米了,他和它已提前沉浸在相会的喜悦中。

达维娅迅速地踏上吊索桥,悄悄地贴近洛戛身后,突然狂嚣一声,用豺头在洛戛胯部猛烈撞了一家伙。洛戛没防备,平滑的桥面也没法站得稳,哀嚎了半声,从晃荡的桥上跌下江去。如雷的涛声很快盖住了狗的狂吠。水浪像怪兽的巨嘴,一口便把洛戛吞噬得干干净净。

猎人阿蛮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嘴张得很大,却发不出声来。

达维娅脑子里也一片空白,傻乎乎地望着桥下红色的激浪。

好半天,猎人才如梦初醒般地惊叫起来:“洛戛,我的洛戛!狗日的豺,我要宰了你!”他举起猎枪,哗啦拉动枪栓。

达维娅回过神来,转身朝桥堍蹿去。“轰!”猎枪炸响了。不知猎人是过于急躁,还是吊索桥摇晃得太厉害,霰弹呼啸着从达维娅头顶飞过,连豺毛都没碰断一根。

趁猎人重新装填火药铅弹之际,达维娅已逃进石崖背后的树林。

第二章 扫清生存障碍

当天夜里,达维娅就沿着弯弯曲曲的江岸往怒江上游走。洛戛死了,这块土地已没有什么值得它留恋的了。它孤零零的无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它要回埃蒂斯红豺群去。

豺从小在荒野摸爬滚打,辨别方向的能力远远胜过从小在猎人膝边绕行的猎狗。达维娅知道,它是顺着怒江漂流下来的,只要沿着怒江再走回去,一定能回到日曲卡山麓。

为了防止意外,它昼伏夜行,一路捉老鼠充饥,经历千辛万苦,半个月后,终于回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领地——日曲卡山麓草深林密的埃蒂斯山谷。生活真是个怪圈,绕了半天,又回到了原先的位置。和大公狗洛戛的感情纠葛,恍然是一场梦,只有鼓圆的肚皮才是这段离奇的生活留给它的无法抹去的痕迹。

回到豺群的第二天,达维娅就分娩了,产下两只豺崽。不知是由于过度悲哀伤了胎气,还是由于长途奔波累坏了身体,有一只豺崽刚生下来就死了。这没什么,埃蒂斯红豺群幼崽存活率本来就低得可怜,生二活一,已经蛮不错了。

活下来的那只雄性小豺崽毛色与众不同,不是那种正常的土红色,而是金黄色。它的眼睑间有一块醒目的白斑,哦,那就取名叫白眉儿好了。

白眉儿一生出来个头就比普通的豺崽大了一圈。这对体格正常的达维娅来说,必然是难产,是一种残酷的折磨。达维娅在树洞里挣扎了一天一夜,才算把小家伙从肚子里送到这个世界上来。不幸的是,它的产道绷裂了,流了一大摊血。它是头次分娩,缺乏经验,以为生崽就是那么回事,并不把过量的流血放在心上,仍然四处奔走,与别的豺争抢食物。它没有公豺陪伴在身边,事事都得靠自己去辛苦。

产道的血,没完没了地在滴淌。半个月后,达维娅就虚弱得站不起来了。失血过多,生命就会枯萎。它得了严重的产褥热,下身发炎溃烂。埃蒂斯红豺群没有医生,没有医院,也没有母子保健室,生老病死,听天由命。

豺的智商很高,达维娅很快就明白死神已在召唤自己。它并不怕死,豺从来过的就是小命吊在刀尖上的日子,见惯了流血与死亡。再说,洛戛的背叛,使它的一颗心早已死了半颗。死说不定还是一种解脱呢。它唯一放心不下的是白眉儿。豺是哺乳动物,幼崽要靠乳汁喂满两三个月,才能学着吃豺娘反刍出来的肉糜;要到半岁后,才能同成年豺一样食用猎物的内脏和肉。白眉儿生下来才半个月,倘若断了奶,怎么活呀?

这不行。达维娅有气无力地卧在树洞外,心想,自己死了不足惜,但无论如何要让宝贝活下去。

许多哺乳纲母兽都把亲生幼崽的生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要重。自己可以死,但孩子不能死!

埃蒂斯红豺群里时常会有豺娘死于非命,留下还在吃奶的小豺崽。这些可怜的小家伙,十有八九是要被严酷的生活淘汰的,追随豺娘奔赴黄泉路。不错,埃蒂斯红豺群不乏群体的友谊,对遗孤会有所照顾。别的正处于哺乳期的母豺出于同类间的同情与怜悯,会喂孤儿一点奶。但一般来说,这些母豺要等自己的亲生豺崽吃饱喝足后才肯施舍给孤儿一口奶。一视同仁是不可能的。母性本质是自私的,亲骨肉和别家的孩子怎么说也有差别。问题是,母豺的奶水一般都不会太富裕,现在又进入了落叶萧萧的秋天,豺群面临食物匮乏期,常有断炊之虞,奶水更是很少有剩余的,喂自己的亲骨肉尚嫌不足,哪还舍得匀给孤儿一份。

还不仅仅是吃奶的问题。

豺崽怕冷,要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才能抵御秋夜的寒气;豺崽没有任何防卫能力,要靠母豺的百倍警惕,才能免遭毒蛇猛兽的戕害;豺崽年幼无知,要依赖母豺的悉心教诲才能学会狩猎技能……

养育后代是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只有无与伦比的母爱才能担负得起。

它不能指望虚幻的友谊与同情,也不能指望十分有限的群体的关怀。

阳光从山尖流下来,像铺开了一匹被濡湿了的金缎子,阴暗的山谷亮堂了些。豺们一窝窝从旮旯角落拥到被阳光照耀着的草地上。达维娅阴沉沉的眼光盯着生机盎然的豺群,绞尽脑汁盘算着,要找出一个在自己咽气后能保证白眉儿活下去并健康成长的切实有效的办法来。不然的话,它死也不会瞑目的。

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下,正处于哺乳期的母豺会心甘情愿给不是自己亲生的豺崽喂奶,并承担起母亲的全部责任,那就是自己亲生的豺崽不幸夭亡了。母豺分娩后,四只乳房就会胀得生疼,豺崽柔软的嘴唇一吮吸,奶汁就像春汛期的泉水一样汩汩往外流。这时,母豺整个身心便会产生宣泄后的轻松惬意,肿胀顿消,心尖便会涌动梦幻般的甜蜜的柔情。这是大自然为巩固母子亲情而特置的一种灵魂交感与互补的机制,是一种感情黏合剂。处于哺乳期的母豺一旦失去自己的幼崽,那乳汁继续旺盛地分泌,乳房便肿胀得厉害,憋得十分难受。倘若遇到一只吃奶龄的孤儿,便会将血统观念搁置一旁,毫无保留地给孤儿喂奶。更有甚者,个别处于这种尴尬时期的母豺,在同类中找不到合适的孤儿,会冒险潜进人类居住的村庄,叼只小猫小狗或干脆叼个婴儿来抚养,以解决乳房肿胀的难题。许多哺乳类母兽都有类似的行为,那就是猴孩、虎孩、豹孩、狼孩的来由。

要是正好有这样的母豺就好了,达维娅想。遗憾的是,眼下埃蒂斯红豺群没有幼崽夭亡的母豺。

没有这种现象,难道就不能制造出这种现象?

达维娅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豺虽然生性凶狠,但没有同类相残的恶习。生活在一个群体里,偷偷地杀死别的母豺的孩子,怎么说也是一种十恶不赦的罪孽。它也是母亲,它晓得一旦失去孩子后母亲的心会怎样破碎。这样干也实在太狠毒了。可它没别的办法可以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在它死后继续活下去。白眉儿是它生命的延续,是它不朽的灵魂,是它短暂的一生唯一也是最后的杰作。为了孩子,它什么都愿意干。它宁可自己遭报应,受惩罚,死后下到十八层地狱,也要给白眉儿找到称职的养母。

达维娅克服了薄弱的心理障碍,把挑选的目光投向散在四周的豺群。

名叫霞飞的母豺身强力壮,乳房比夏天的柚子还饱满,但霞飞一窝生了四只幼崽,而它达维娅已虚弱得差不多要衰竭了。要想瞒天过海一下子把四只活蹦乱跳的豺崽全收拾掉,是不可能的。

名叫罕梅的母豺一胎只生下两只豺崽,其中有一只才生下几天就被金雕给攫走了。也就是说,眼下罕梅膝边只有一只幼崽,这倒是个挺理想的数目。可是,罕梅是两个半月前产的崽,哺乳期快结束了,就算它能成功地让白眉儿去顶替罕梅亲生豺崽的位置,半个月后罕梅也就会回奶了。一旦回奶,罕梅很有可能自动结束养母的角色,单方面中止母子关系。

能供挑选的对象并不很多。

微风送来一股扑鼻的乳香。达维娅举目望去,在一丛旱蕨芨旁,鼻梁上有块蝶状黑斑绰号叫黑蝴蝶的母豺正斜卧在地给一双幼崽喂奶。黑蝴蝶放松得就像一摊湿泥巴,头枕在臂弯里,双目微闭,一副沉醉的模样。取名叫风铃和风笛的两只幼崽各自霸住一只乳房,正吃得津津有味。黑蝴蝶毛色油亮,脖颈浑圆,看得出营养充沛,正值生命的顶峰。风铃和风笛并没使劲吮吸,小小的身体似乎静止不动地趴在黑蝴蝶怀里,嘴角便溢出泡沫状的雪白乳汁。更让达维娅满意的是,黑蝴蝶的产崽日期和它相同。也就是说,黑蝴蝶一旦做了白眉儿的养母,不会在白眉儿还需要吃奶时突然回奶的。这是个比较合适的母豺,达维娅想。唯一有一点儿麻烦的是,黑蝴蝶有两只豺崽,解决起来未免有点儿棘手。

再难也得解决,这是唯一的机会了。

达维娅它运气不错,刚选定了目标,一条眼镜蛇就帮了它的大忙。

黄昏时分,小豺崽风铃在一片矢车菊里追逐一只七彩羽毛的小鸟。这只小鸟大约是翅膀还没长硬就逞能想飞,结果从树梢跌到地上,受了点伤,只能贴着地面做短距离飞翔。小鸟惊慌失措,飞飞停停,这情景逗得小风铃心痒痒的,就穷追不舍。幼崽都爱追撵蝴蝶、蜻蜓、青蛙和小虫,这既是一种快乐的游戏,又是一种狩猎的预习。

当时达维娅正卧在离矢车菊不远的一条土埂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小风铃,焦急地寻思该用什么手段让小风铃一声不吭地离开这个世界。

突然,它瞥见天蓝色的矢车菊花丛里有条褐色的东西在晃动,仔细一看,原来是条眼镜蛇!它居高临下,看得很清楚,而其他豺所处的位置与那片矢菊车平行,都没发现眼镜蛇。

眼镜蛇隐蔽得很巧妙,浅褐色的身体与矢车菊枝干的颜色融为一体。那只七彩小鸟跌跌撞撞飞进矢车菊丛,栖在一根细枝上,离蛇头才几寸远,这等于是把自己送进了蛇口。眼镜蛇闪电般地一击,小鸟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就被囫囵吞进肚去。眼镜蛇扁扁的蛇脖子突起一块鸟卵似的硬块,慢慢地滑向蛇肚子。完事后,它又倏地缩回身体,盘缠到花丛中。

小风铃什么也没看见,它以为小鸟和它捉迷藏,躲进花萼底下去了呢,便淘气地扒动花枝,也想钻进花丛去。花枝被扒得咔嚓响,眼镜蛇又凶狠地竖起脖子,丝丝吐着叉形的蛇信子。

小风铃仍懵懂无知地往草丛中搜索。

这时达维娅如果尖啸两声,小风铃就会抽身从矢车菊中退出来。母豺黑蝴蝶就在附近,闻讯也会赶来援救的。

达维娅当然不会叫。傻瓜才会叫呢。要是可能的话,它真希望眼镜蛇把另一只豺崽小风笛也收拾掉,省得它来动手。可惜,小风笛还在黑蝴蝶的怀里吃奶。

小风铃一条前腿伸进花丛,殴地急叫一声,像被荒火烫了似的缩回腿来。矢车菊里窸窸窣窣一阵响,眼镜蛇溜走了。过了几秒钟,小风铃疯疯癫癫地又跳又嚎,一只受伤的前爪悬吊空中,不停地抽搐着。

黑蝴蝶和几只公豺围过来,急得团团转。小风铃用嘴咬住自己的前爪,在地上打滚,那情景,恨不能把自己的腿给生生咬下来。又过了一会儿,毒性发作了,小风铃仰躺在地,四肢踢蹬了一阵,渐渐停止了挣扎。

达维娅装着刚刚从昏睡中惊醒,用爪子抠着眼角的眵目糊,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

黑蝴蝶舔舔小风铃的眼皮,仰天长啸一声,嗅嗅花丛中眼镜蛇留下的气味,飞快地向矢车菊背后那块乱石滩扑去。眼镜蛇就躲在一块赭色的怪石底下。黑蝴蝶朝怪石声嘶力竭地嚣叫起来。

眼镜蛇游了出来,昂起脖子和黑蝴蝶对峙着。

一般来讲,豺不是獴,也不是刺猬、鼬鼠、金雕、鸱鸮,并没把蛇列入自己的食谱。尤其是对毒蛇,避之唯恐不及,极少有向毒蛇发起主动攻击的。豺体内没有任何抗蛇毒的能力,一旦被毒蛇咬着,很难死里逃生。但此时黑蝴蝶却没有一点畏惧,全身豺毛倒竖,龇牙咧嘴,朝眼镜蛇逼近。

一场豺蛇大战迫在眉睫。

眼镜蛇张着腥味很浓的嘴,露出尖钩状的毒牙,频频朝黑蝴蝶出击。黑蝴蝶灵巧地跳跃着,躲开蛇牙,寻找破绽。豺群齐声嚣叫着,为黑蝴蝶呐喊助威。眼镜蛇惊慌失措,咬得更加凶猛,却屡屡落空。

不一会儿,眼镜蛇气力不支,紧凑的身体变得松软,盘在碎石上,像团烂草绳。黑蝴蝶晃动了一下身体,好似要从左侧进行噬咬,却突然豺腰一扭,改成右侧进攻,玩了个声东击西的把戏。眼镜蛇上当了,扁扁的头扭动着,从嘴里呼呼吹着气,往左侧防卫。黑蝴蝶闪电般地蹿上去,一口咬住蛇的后脖颈。蛇头被死死卡在豺牙间,无法扭动,毒牙丧失了威力。眼镜蛇长长的身体在地上翻滚扭动,很快卷住黑蝴蝶的脖子,狠劲地勒,勒得黑蝴蝶眼珠暴突,喉咙像堵塞了一块卵石,呼吸起来咕噜咕噜响。蛇和豺扭成一团,在碎石地上打滚。

豺王夏索尔和几只胆大的公豺靠上去,你一嘴它一嘴东一嘴西一嘴朝蛇咬冷口。不一会儿,凶狠的蛇被咬成两截。

黑蝴蝶凄凉地嚣叫着,带着刻骨的仇恨,带着失子的悲切,把眼镜蛇嚼咬得稀巴烂,咽进肚去。

晚上,在夜幕的遮掩下,达维娅悄悄爬进矢车菊丛。小风铃已冰凉僵硬得像块石头了。它用下巴颏摩挲着风铃的额头,心里真有点儿内疚和不安。假如它还有其他办法能让白眉儿

活下去,它是不会干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来的。

生存竞争,从来就是你死我活的。

黑蝴蝶膝下只剩下小风笛了。

达维娅决定自己动手来解决问题。它已衰弱得连东西都咽不进去,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必须尽快为白眉儿扫清生存障碍。

事情并不简单。它不能明目张胆地咬死小风笛,这样的话,狂怒的黑蝴蝶非但不会收养白眉儿,还会当着它的面把白眉儿撕成碎片,以泄心头之恨。它必须避开黑蝴蝶的耳目收拾小风笛。

黑蝴蝶已失去一子,母性的警觉已绷紧到了极限。而出生才半个月的豺崽,活动范围十分有限,至多离开母豺十来米远。它已是快要死的豺了,要想做到不让小风笛发出半声呻吟就咬断其喉管,谈何容易。

就算它能侥幸地在黑蝴蝶的眼皮底下不露声色地解决了小风笛,仍有麻烦。把小风笛的尸体藏匿到那儿去呢?这可不是只小耗子,能一口吞进肚去。它也不可能叼着小风笛的尸体满世界走,扔到远远的怒江里去。它没这个体力。就算有这份体力,周遭都是雪亮的豺眼,一走动便会将罪恶暴露在阳光下的。扔进树林?扔进草丛?扔进水塘?塞进岩缝?塞进深深的雨裂沟?都不行。豺的鼻子灵得很,黑蝴蝶很快会嗅着气味找到小风笛的尸体,只消闻一闻伤口上的齿痕,便会认出凶手,转身找它算账。

必须要想个瞒天过海的绝招。

眼镜蛇活吞七彩小鸟的情景蓦地跳进达维娅的脑海,一个灵感诞生了。

翌日晨,豺王夏索尔率领大公豺和没有负担的母豺外出狩猎去了,埃蒂斯红豺群的大本营骷髅岩里只剩下一些携儿带女的母豺。

山野静悄悄,太阳白晃晃。

黑蝴蝶带着小风笛从石缝的窝里钻出来,来到一蓬山茅草边晒太阳。达维娅拖着虚弱不堪的身体,爬到这蓬山茅草的另一边。

这很正常,大家都想晒太阳嘛。

这蓬山茅草长得很茂密,青里泛黄的老叶子,像道厚重的帘,挡住了黑蝴蝶的视线。

达维娅找好位置后,用爪刨,用牙咬,一点一点在自己腹部底下挖掘土坑。它挖得很轻,挖得很慢,不发出任何声响,把掘出来的废土渣都塞进山茅草里,不露出任何痕迹。挖了半天,终于大功告成,腹部底下出现了一个深浅大小刚好容得下一只豺崽的土坑。它卧在土坑上,就像块盖板,身体把土坑遮盖得严严实实。

它累坏了,口吐白沫,尾部流出一大摊脓血。

豺崽生性好动,小风笛吃饱奶后,在暖融融的阳光下蹦蹦跳跳,调皮地钻进山茅草,和白眉儿玩捉迷藏呢。

两个小家伙围着山茅草追逐嬉戏。

白眉儿虽然体格大,但因奶水不足,瘦得皮包骨头,茸毛也稀稀疏疏像患了癞皮疮。小风笛肥头肥脑,豺毛已蓬松开,柔软得像朵蒲公英。这很不公平,达维娅想,它要劫富济贫。

黑蝴蝶警惕性够高的了,只要小风笛一离开自己的视线,隔一小会儿就低声嚣叫一次。小风笛咿咿呜呜答应着,不断地保持着声音联络。

两次联络的间隔大约是半分钟。

达维娅知道,一旦黑蝴蝶啸叫后,听不见小风笛的回应,立刻会绕过山茅草来寻找。

只有瞬间的机会可以捕捉。

小风笛追逐着白眉儿,憨态可掬地绕到达维娅面前。这时传来黑蝴蝶关切的嚣叫,小风笛漫不经心地答应了一声。说时迟,那时快,达维娅慈祥的双眼骤然间迸射出一片比火星还亮的杀机,缩紧的豺脖朝前飞弹,咬了个准,一口把小风笛毛茸茸的小脑袋全含进嘴里去,随即狠狠咬紧牙齿。小风笛在它嘴腔里发出一丝哀叫,白搭了,那声音闷进它的肚去,一点没泄漏出来。它的嘴腔里有腐酸的气味,有黏糊糊的唾液,闷闷的像沼泽。小风笛四条小腿在空中无力地舞动了两下,便窒息了。

白眉儿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眨巴着受惊的眼睛,愣愣地望着达维娅。

宝贝,别害怕,娘是在为你争取生的权利。

隔着山茅草,又传来黑蝴蝶联络性质的啸叫。

达维娅赶紧将已被自己咬碎了颈椎的小风笛吐进自己腹下的小土坑里,飞快舔净粘在嘴角的豺毛,把痕迹咽进肚去。

一场杀戮转眼就结束了,神不知鬼不觉。

黑蝴蝶听不到小风笛的应声,便绕过山茅草来寻找。当然是找不到的;便又钻进山茅草仔细寻觅,把草叶全踩平咬断了,仍不见小风笛的影子。黑蝴蝶又以山茅草为轴心,一圈比一圈绕得远,把周围几十米范围内的每一棵树、每一丛草、每一个土坷垃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小风笛的踪迹。它厉声长啸,也听不到小风笛的任何回答。

小风笛哪儿去了呢?被金雕叼走了吗?天上没有金雕的影子。被眼镜蛇吞吃了吗?四周没有蛇腥味。地上没有洞,也不可能掉进地底下去的。

对黑蝴蝶来说,小风笛失踪得太奇怪了。幼崽离不开娘,小风笛刚刚出生半个月,不会跑远的。刚才它还隔着山茅草丛听到小风笛与白眉儿嬉戏的声音,怎么一下子就找不到了呢?它将鼻吻贴在地面,聚精会神地嗅闻气味,小风笛的气味就在草丛周围。挨近山茅草丛的,除了它黑蝴蝶,只有达维娅。难道说是达维娅……它用狐疑的眼光审视达维娅。

达维娅平平地躺卧在地上,眼神黯然,口吐白沫,已气息奄奄了。它的嘴角和爪子间看不到绒毛。黑蝴蝶晓得达维娅已身染沉疴,活不长了。这么一只在生与死交界的门槛上徘徊挣扎的豺,能有力量把小风笛一下子弄死吗?就算达维娅有这个能耐,也该留下小风笛的尸体呀。豺不是蟒,能囫囵吞食。豺要把食物撕碎嚼烂后才能吃。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达维娅没时间这样做。瞧达维娅的肚皮,空瘪瘪的,没有任何吃过东西的迹象。达维娅平躺着,身体底下没有任何隆起的东西。时间很短暂,达维娅插上翅膀也不可能把小风笛咬死后又转移到连豺鼻都嗅不到的遥远的地方去。

黑蝴蝶不得不打消对达维娅的怀疑。

难道活生生的小风笛羽化成清风飘走了?

黑蝴蝶做梦也想不到,它的心肝宝贝正被达维娅盖在身体底下。达维娅产道发炎腐烂,流着汪汪脓血,那股恶臭,把小风笛的气味淹没得干干净净。真正是天衣无缝。

这时,豺王夏索尔领着外出狩猎的豺群返回埃蒂斯山谷,许多豺帮着黑蝴蝶一起找,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这将成为埃蒂斯红豺群历史上的一桩悬案,成为一个永远无法破译的谜。达维娅这样希望。

可怜的黑蝴蝶,发疯般地在山谷里蹿来跑去,发出一声声撕心裂肺般的哀嚣。

天黑了,月光照进山谷,给森林的夜涂抹了一层凄清的光。

黑蝴蝶的奶子胀得圆滚滚,像饱满得快要炸裂的果子。它实在憋得太难受了,抓住一棵树干不停地蹭着。

达维娅把一切看在眼里。

为了让白眉儿和黑蝴蝶能很快形成相互依赖的情感纽带,从今早起,达维娅就没有给白眉儿喂过奶。事实上,它的生命的烛火行将熄灭,四只乳房里已挤不出几滴奶来了。它也不让白眉儿拱进自己的腹下来取暖,因为腹下有个永远不能暴露的秘密。当白眉儿在饥饿和寒冷的驱使下试图强行钻进它怀里时,它用利爪恶狠狠地将白眉儿推开。

秋天的夜,透着料峭寒意。

白眉儿又饥又冷又委屈,缩在它身边呜咽着。

黑蝴蝶在树干上蹭出些奶汁,飘来一股芬芳扑鼻的乳香。

是时候了,达维娅想。它用爪子把白眉儿朝黑蝴蝶方向推搡。

去吧,宝贝,但愿你能讨得养娘的欢心。

去吧,心肝,但愿你能平安长大。

那股甜美的乳香就像一根无形的绳子,牵着白眉儿饥寒交迫的心。白眉儿抖抖索索朝黑蝴蝶跑去。

对哺乳动物来说,有奶便是娘,没有奶也就不是娘了。

达维娅心里酸酸的。它明白,白眉儿这一去,将永不返回,身体和灵魂都不会再回来了。用不了几天,白眉儿就会把它这位亲娘忘得一干二净。这没什么,它就要死了,诀别是不可避免的。母爱是无私的,它的使命就是让孩子活下去,它不图回报。

达维娅的身体冰凉冰凉,产道那儿的疼痛已经麻木了。它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在黑暗中瞪大眼睛,注视着黑蝴蝶的反应。

白眉儿蹒跚跑到黑蝴蝶面前,顺着那股乳香,钻进黑蝴蝶的怀里。突然,黑蝴蝶惊叫一声跳开了。月光下,黑蝴蝶的脸上浮现出厌恶的表情。

达维娅心里一阵抽搐,要是黑蝴蝶宁肯奶胀得憋死,也不愿给白眉儿喂奶,白眉儿就休想有活路了。它再也没有力气也没有精力替白眉儿重新物色一位养娘。

它的担心多余了。

黑蝴蝶怔怔地望着白眉儿,脸上的表情急遽变化,厌恶、迷惘、惊讶、欣喜。它突然扑过来,将白眉儿搂进怀里。

哦,不仅仅肿胀的乳房需要稚嫩的小嘴来吮咂,那挂在空挡上的慈母的情怀,也迫切需要填充。

静谧的夜,传来咋咋咋的白眉儿贪婪的吮奶声,传来乳汁畅流的滋滋声。

黑蝴蝶面目狰狞地朝达维娅低嚣数声,那模样,像个抢劫得逞的强盗生怕财宝又被失主夺回去。

抢吧,抢吧,抢去的东西才甜。

达维娅像卸掉了压在背上的一座山,轻松得要飘起来。它不用担心自己死后压在腹下的罪恶的秘密会暴露。豺没有啃食同类尸体的习惯,也没有任何葬礼。它将保持这个姿势咽下最后一口气,死也不会挪动自己的身体。等它的尸骨被蚂蚁蛀空时,土坑里的小风笛早就腐烂成一把土了。

白眉儿在黑蝴蝶的怀里呢喃着。对豺来说,娘的怀是世界上最温暖的被窝。

达维娅疲倦极了,再也睁不开眼。弥留之际,它把头扭向野猴岭方向。遥远的野猴岭有它青春的憧憬与梦幻,虽然已经破碎了,仍有值得凝眸的美丽的碎片……

一颗坚强的邪恶的火热的冰凉的豺心终于停止了跳动。

第三章 苦难的童年

看起来,这很像是猎人投下的诱饵。

在靠近雪线的山谷里,在一棵云杉树下,躺卧着一头牦牛犊。牛犊脑门儿光溜溜的还没长出犄角,黑白花斑的体毛又短又稀,顶多才有半岁龄,兴许还没断奶呢。一头毫无防卫能力的牛犊孤零零地待在荒山野岭里,没有母牦牛陪伴,没有公牦牛守护,已属罕见。更为反常的是,当埃蒂斯红豺群几十只豺成扇形向云杉树包围逼近时,牦牛犊没有惊慌失措地站起来逃命,而是仍然卧在原地,两只突凸的牛眼绝望地凝视着天空,浑身瑟瑟发抖,“哞哞哞”,发出凄凉的哀叫。

豺王夏索尔本来打算第一个蹿出豺群率先向牦牛犊进攻的。骁勇机智的豺对付一头没长牛角的牦牛犊,就像金雕捉岩鸽那么容易。夏索尔甚至已考虑好用空中噬喉来结果牦牛犊。空中噬喉是夏索尔苦苦修炼了好几年才炼就的擒猎绝招。空中噬喉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朝猎物蹿跃过去后,不是像普通豺那样先将爪子攫抓搂抱住猎物,然后再伺机将嘴吻探进猎物的颈窝噬咬喉咙,而是以闪电般的速度先用嘴吻叼住猎物的颈窝,然后四只豺爪才落到猎物身上,猛力踢蹬,借着一股强劲的反弹力,一瞬间便把猎物喉管咬裂。

夏索尔正是凭借空中噬喉这一绝招,在两年半前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将老豺王坨坨赶下台,自己取而代之的。也正是靠这手绝招,它好几次挫败了觊觎豺王宝座的居心不良的大公豺,成功地保住了自己的王位。

夏索尔很想借眼前这头牦牛犊再展示一下自己非凡的擒猎技艺,以便威慑群豺,巩固自己的统治。但牦牛犊反常的举止不能不引起它的警惕。豺是一种多疑的动物,它觉得还是小心谨慎些为妙。

豺群远远围住了牦牛犊。夏索尔朝四周打量了一番。牦牛犊周围草叶上的露珠没被踏碎,地上也不见猎人的脚印。它耸动鼻翼,清晨的空气透明洁净,并没有人类留下的混浊的气味。没有任何疑点。但夏索尔觉得没有疑点也许就是最大的疑点。它多次和猎人打过交道,深深懂得,人类的智慧比起豺来,要高出一筹。猎人特别善于伪装,完全有可能在设置好机关后,用树枝把脚印给清扫掉了,也有可能猎人是用篾片铺在地上走路的,所以没留下任何足迹。嗅不到异常的气味也可以这样解释:猎人出猎前用艾蒿和桉树叶熏过身体,然后躲藏在背风的岩石后面。

兴许,此时此刻有位猎手正握着猎枪微笑着等待豺们去中圈套呢。

豺王夏索尔越想越觉得不妙,很快就放弃了想率先朝牦牛犊扑跃上去的念头。它可不愿意白白去送死。明智点将这头牦牛犊弃之不顾算啦,赶快离开这条葫芦形小山谷。它朝豺群扫了一眼,又断然打消了撤离的想法。

眼下正是初冬,天气转寒,昨天日曲卡山麓还纷纷扬扬下了一场小雪。冬天是食物匮乏的季节,埃蒂斯红豺群从昨天起就没猎到食物,个个都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一双双豺眼闪动着饥馑贪婪的光。好几只大公豺绿莹莹的眼睛死死盯住云杉树下的牦牛犊,嘴角滴出一条透明的唾液,涎着舌头,馋相毕露。

假如它现在发出撤离的命令,绝对不合时宜,恐怕没有几只豺会听从的。就算它能用豺王的威势逼迫众豺服从自己的意志,那也是屈服而不是心服。众豺会为即将到口的美餐变成泡影而遗憾的,难以忍受的饥饿又很快会使这种遗憾变成愤恨。豺们会以为它夏索尔是谨慎有余勇谋不足的不称职的豺王。母豺看它时眼睛里的热情就会降温,公豺看它时眼睛里的傲慢就会升格。众眼是杆秤,它夏索尔在众豺心目中就会跌份,就会刺激得那几只体魄和它差不多强健的大公豺向它挑起抢夺王位的争斗。不管怎么说,把眼前这头牦牛犊看做是猎人的诱饵,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过是一种猜测怀疑而已。

夏索尔可不愿意为了这件事动摇自己的地位,它也不愿意自己扑跃上去作无谓的冒险。看来,只有动用苦豺前去试探虚实了。

苦豺是埃蒂斯红豺群祖先留传下来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豺社会的一个特定角色。在人类现存的字典里,很难找到能准确诠释苦豺含义的词汇来。苦豺在豺群中地位最卑贱,有点像工蜂,只有辛勤奉献的义务,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不同的是,工蜂在蜂群中数量众多,而苦豺在豺群中却只有极少的一两只。

苦豺这个角色所担负的责任是,当豺群面临困境,生存受到威胁,便要首当其冲地用自己的生命替豺群化险为夷,渡过难关。

例如,豺群行进到陌生的地界去觅食,动物对不熟悉的环境都怀有一种恐惧心理,于是,苦豺就要走到前面探路。例如,豺群发现一窝皮嫩肉脆的野猪崽躲藏在一个岩洞里,凶猛的母野猪堵在狭窄的洞口阻挡豺群进入。孤身一头母野猪虽然不是豺群的对手,但母野猪凭借着一副尖利的獠牙据险防守,可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使豺无法发挥群体优势进行围歼。这时,苦豺就得粉墨登场,硬着头皮蹿进洞去,不惜被母野猪咬得遍体鳞伤,也要把母野猪引诱出洞。

再例如,豺群遭遇到难以对付的天敌,这是无法避免的事。豺虽是生性凶猛的食肉兽,但体格较狼还要瘦小一圈,在险恶的日曲卡山麓丛林里,豺并非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还有比豺强悍得多的华南虎和雪豹,豺不过是处在自然界那条食物链的中间环节,就是说它们既把众多的食草类动物当做食物,自己又被虎、豹和狼当做食物。当豺群遭到猛虎饿豹袭击时,眼看豺群被凶残的猛兽追得走投无路,苦豺就得挺身而出,与之纠缠周旋,保证豺群安然脱险。

一句话,苦豺制度的全部意义就在于牺牲个体保存种群。

从某种角度来说,苦豺又有点类似人类社会中的炮灰或敢死队。

一般来说,苦豺角色是由两种类型的豺来担当:一种是爪子已经磨秃犬牙已经松动生命之火已快熄灭的老豺;一种是歪嘴、瘸腿、弯脊梁等先天有缺陷或后天受了重伤因而丧失了捕食能力的残疾豺。这是一种残酷的废品利用。

豺没有道德感,从不像人类那样尊敬老者关怀残疾。豺的一切行为都受汰劣留良适者生存这条自然规律支配。豺只尊敬强者关怀幼崽。强者能兴旺种群,幼崽是种族的延续。在豺的观念里,老者和残疾只会吃食不会捕食,是群体的累赘和负担。当面临只有牺牲个体才能换取种群整体利益时,假如丢弃幼崽那会危及豺群的明天,假如丢弃身强力壮的公豺或母豺,那会危及豺群的今天,而丢弃老豺或残疾豺,群体不受任何影响,至多是伤害了豺群的昨天。豺对昨天不感兴趣。

夏索尔跳上一座隆起的土堆。居高临下方显出豺王的威风。它严厉的目光朝面前散成横队的臣民们扫了一圈,很快落定在一匹正舔着脚趾的豺身上。“呦殴,呦殴——”它朝被自己选定的苦豺嚣叫了两声,然后将豺头翘伸向云杉树,用意十分明显,就是要对方朝前面那头捉摸不透的牦牛犊扑跃上去。

奇怪的是,被豺王夏索尔相中的苦豺既不是皮毛癞秃眼角布满浊物的老豺,也不是有缺陷的残疾豺,而是一只四肢齐全鼻眼周正还不满一岁半龄的小公豺。它金红的皮毛泛动着亮闪闪的光泽,尾尖那簇黑毛蓬松如球,眉眼间有块醒目的白斑。它就是母豺达维娅和猎狗洛戛所生的混血儿白眉儿。

显然,挑这样一只风华正茂的小公豺去做苦豺,违背了汰劣留良的规律,完全不符合埃蒂斯红豺群挑选苦豺的传统标准。然而,整个豺群没有谁站出来表示反对和抗议。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白眉儿能活下来纯属侥幸。

不错,母豺达维娅临终前绞尽脑汁费尽心机替白眉儿找了个乳汁丰沛爱心专一的养娘黑蝴蝶。起先,黑蝴蝶确实待白眉儿不错,疼它爱它,奶尽它吃,还用温暖的怀抱替它挡风遮雨,和亲娘没什么两样。可惜好景不长,半个月后,风云突变,养母亲情化为乌有。

金秋季节,天高云淡。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埃蒂斯山谷上空飞来一对秃鹫。那是一种黑色大型猛禽,后颈裸秃,露出难看的粉红皮囊,长着钩形硬嘴壳,形象丑陋而凶恶,俗称座山雕。秃鹫惯食腐尸,是有名的森林殡葬工,凭着一双锐利的眼睛,成天在空中翱翔,寻找可以果腹的动物尸体。

这对秃鹫很快发现了达维娅的尸体,“嘎叽呀,嘎叽呀!”兴奋地叫着,慢慢盘旋而下。

豺们都很知趣地闪开了。达维娅死了已有半个月,虽说时令已近仲秋,气温下降,但还是腐烂发臭,开始生蛆了。那股味儿,熏得整个豺群都不安逸。豺不会自己处理尸体,现在有秃鹫光临,那当然是件好事。

讲卫生,防疾病,豺还是懂的。

那对秃鹫在豺群庄严的注视下,降落在达维娅的尸体旁,你撕我啄,贪婪地吞噬起来。豺的躯体很轻,被鹫嘴和鹫爪一鼓捣,达维娅咕咚倾倒了,滚离了原来的位置,腹底下赫然露出一个小土坑,土坑里赫然露出还没烂透的小风笛的尸骸。

对秃鹫来说,这真是喜出望外的收获。

一只秃鹫拍扇着翅膀,爪子探进土坑,攫抓住小风笛的背,腾空而起。它要把小风笛运到平坦的草地上,这样啄食起来才方便。

秘密暴露了,谜底揭穿了,悬案真相大白!

唉,纸总是包不住火的。

黑蝴蝶一眼就认出了被秃鹫抓在半空中的小豺崽正是自己神秘地失踪了半个月的心肝宝贝。它狂嚣一声,朝秃鹫蹿扑上去,秃鹫悻悻地扔下小风笛疾飞而去。

黑蝴蝶不嫌脏,也不嫌臭,伏在小风笛的尸骸上,悲恸欲绝,一声接一声地哀嚣着。

整个豺群都被这意外的发现震惊了,一片不祥的寂静。豺的理解能力是很强的。很快,所有的成年豺都明白了小风笛是怎么失踪的,凶手是谁。豺们面面相觑,又不约而同地将憎恶的眼光投向正在被秃鹫肢解的达维娅。

过了一会儿,黑蝴蝶长嚣一声,蹿向只剩下一副白骨的达维娅。它伏在达维娅的骨骸上,发疯般的啃咬起来,咔嚓咔嚓,森森白骨被无情地拆卸开并咬成碎块。

豺群一片肃穆。

血海深仇,发泄发泄当然是应该的。

黑蝴蝶咬了一阵,还不解恨。对一只死豺实施报复,就跟咬一块没感觉的石头一样,除了硌疼自己的牙齿,一点意义也没有。它抬头仰望天边一片薄薄的鱼鳞云,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会儿,似乎终于想起了什么,一扭身,朝正在一棵小树下打盹儿的白眉儿扑来。

黑蝴蝶一双豺眼通红通红,布满血丝,布满残忍的杀机,动作快得出奇,不等白眉儿惊醒,尖尖的豺嘴已含住了白眉儿的后颈椎。

好几只母豺把头扭向一边,不忍心看残杀豺崽的场面。豺群不安地骚动起来,可是,没谁站出来阻止这场野蛮的杀戮。

对豺来说,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冤冤相报,天经地义。达维娅阴险毒辣地咬死了黑蝴蝶的宝贝小风笛,黑蝴蝶就有权处决达维娅的遗孤白眉儿,两厢扯平,公正合理。

白眉儿年幼嗜睡,懵懵懂懂被黑蝴蝶弄醒,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幸亏它幼稚无知,不然的话,在当时的情景下,它稍一挣扎,稍一反抗,必然会更刺激黑蝴蝶的杀性,稀里糊涂断送掉性命。

白眉儿还以为黑蝴蝶扑到它身上来是要来给它喂奶呢。黑蝴蝶扑跃上来的动作,挺像外出觅食分离一段时间回家后迫不及待地要喂它吃奶的动作:都是把整个身体罩在它身上,都是让丰满的乳房对准它的小馋嘴。它正有点饿呢,便将小脑袋顺势拱进黑蝴蝶的怀里,小嘴含住奶头有滋有味地吮吸起来。

半个月来,白眉儿受到黑蝴蝶慈母般的关怀,早已把黑蝴蝶视作亲娘,无限依恋,无限信赖,没有一丝一毫的心理防范。它做梦也想不到此时此刻自己的生命正处于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

难得糊涂。

正是这套已操练得十分娴熟的吃奶动作,无意中救了白眉儿的性命。

黑蝴蝶尖利的豺牙已叼住了白眉儿脆嫩的颈椎,只要一用力,白眉儿就要到阎王爷那儿报到去了。黑蝴蝶满腔怒火早已凝聚在牙尖上,它有足够的理由也有足够的力量咬断白眉儿的颈椎。它差不多已用力噬咬下去了。随着白眉儿在它腹下吮吸乳汁,乳汁滋溜滋溜畅流出来,它绷紧的心弦突然间一阵松弛,熊熊燃烧的复仇的毒焰被浇了盆清水,癫狂的激动滑进一片温馨宁静,被压抑的母性萌发了。刹那间,它虚弱透了,失去了噬咬的力量,浑身软得像一堆被太阳晒松的木棉。

哺乳不仅仅是一种养育的形式,更是一种培养亲情与缠绵的行为,是一种心灵互渗与生命交融的现象。

毕竟,白眉儿吃了它半个月的奶,是它用生命浇灌过的一朵花,它怎能去蹂躏!

黑蝴蝶颓丧地松开了嘴,像负了重伤似的连声惨嚎,飞快地奔进莽莽丛林。它不能再替有着杀子血仇的达维娅抚养遗孤。可白眉儿已习惯了认它为娘。假如它还留在豺群里,怎么也无法把白眉儿从自己怀里赶走的。它战胜不了自己软弱的母性,只有离群出走。白眉儿是死是活,让命运来裁决吧。

黑蝴蝶用离群出走的办法,毅然决然地割断了同白眉儿的母子亲情。四个月后,它才返回埃蒂斯豺群。那时,双方的热情都已冷却,感情也早已稀释淡化,关系变得很一般了。

这自然是后话了。

但在当时,白眉儿像突然从蜜罐跌进了黄连汤,日子苦得没法形容。

它叫哑了嗓子也叫不来黑蝴蝶。饿了,只好可怜巴巴地跑到晃荡着大乳房的其他母豺面前,哀哀叫着,摇尾乞讨。但没有一只母豺同情它,给它喂一口奶。在众豺的眼里,这是可恶的达维娅的儿子,没处死它就算便宜它了,还奢望得到照顾呢,做梦去吧!

上一辈犯下了罪孽,下一辈就得背十字架,这很不公平。但豺就是这样看问题的,找谁说理去呢。

看见别的豺崽吃奶吃得正香,白眉儿未免心痒眼馋,便蹑手蹑脚靠拢过去,选准那窝豺崽里最弱小的那只,用脑袋将其顶开,自己取而代之。被它用脑袋挤开的那只豺崽免不了会嚷嚷起来,告诉母豺,母豺便怪嚣一声,一爪子把它蹬出怀去。这算是最客气的了。有的母豺会在它偷奶时毫不留情地在它脊背上咬一口,咬得皮开肉绽,绒毛飞旋,它只好呜咽着赶快逃走。

那就只好提前断奶了。幸亏它已吃足了一个月的奶,能勉强吞咽肉食了。但肉食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它的爪牙都还很稚嫩,无法靠自己的力量去捕捉猎物,只有依赖群体了。当豺群外出狩猎时,它就颠颠地跟在后头;当豺群猎获到食物后,它就挤上去分一杯羹。

这是很难很难的。

豺群猎到中型和大型食草兽后,便会以倒毙的猎物为中心,蜂拥而上围成一团。看起来你挤我、我搡你似乎乱成一锅粥,其实透过混乱的表象,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这里头是极讲究秩序的。豺王和优秀大公豺总是站在猎物的胸腔位置,方便嚼食糯滑的内脏;一般的公豺散在猎物的颈项和臀部位置,啃咬较次等的肉;假如还有剩余的位置,年轻的母豺才能挨上前去;老豺和半大的幼豺只能在猎物周围团团转,或者觑个空隙钻进去乱啃两口,或者在其他豺撅起的两胯间捡食一些从豺牙间遗落的骨渣肉屑。

对任何有群体意识的动物来说都是一样的,啄食秩序就是阶级秩序。

刚刚断奶的幼豺是无法在这种以力量为基础等级森严的争食中得到足够的肉食的,只有依赖父母的帮助。出于一种生存的需要,豺都有较为固定的配偶,尤其在育儿期,配偶关系还挺牢固。在争食过程中,母豺和自己的配偶合力从猎物身上撕下一大块血淋淋的带骨肉下来,双方各衔一端,离开群体,跑回埃蒂斯山谷的骷髅岩,让自己的宝贝享用。

一般说来,幼豺要满半岁后,才会跟在豺群后头去狩猎,才会学着挤进密集的食圈去争抢。即使到了那个时候,母豺仍要多抢一份食物,分给自己的幼豺,以弥补不足。这种供食关系要维持到幼豺满周岁后,才逐渐停止。

白眉儿是个孤儿,没有谁给它供食。要活命,只有自己去争抢。它才一月龄,年幼力弱,比力气自然是不行的,只有找窍门钻空子。它个头小,只要两匹并肩进食的大公豺之间裂开一条缝隙,就能钻进去。找不到缝隙,它就从成年豺两胯之间钻进去。它是豁出命来也要挤进食圈的。

进了食圈,它没立足之地,就干脆跳到猎物身上,或钻进猎物胸腔,扒住内脏拼命嚼咬。这很容易把食物弄脏,也触犯了啄食秩序,毫无疑问会受到暴力惩罚。被它妨碍了进食动作的大公豺有的用凌厉的爪子撕它,有的在它身上乱咬。它忍着痛,闷着头照吃不误。皮肉受点苦,总比饿死强。有时实在被撕狠了咬重了,它就边吃边逃。逃到东端,东端的大公豺就会扬起爪子对它又踢又抓;逃到西端,西端的母豺便会对它亮出带血的豺牙。它无处可逃了,就从猎物身上跳到大公豺头上,又把大公豺的头当跳板,跃到母豺背上,逃出食圈去。

有一次,它晕头转向,竟然把豺王夏索尔的脑壳也当做跳板练了一回,把豺王的鼻子也差点气歪了。

夜晚,它就扒几片树叶堆在石头底下,算是窝,钻进去睡觉。遇到风雪之夜,实在冷得受不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别的豺窝里钻,当然,十有八九会被粗暴地踢出来。

没有哪只豺会喜欢这种小强盗加小叫花子的角色。它脊背上布满了豺爪抓出的长条形伤痕和豺牙噬咬的锯齿形疮疤。跑到哪儿,都是厌弃和憎恶的目光。

生活是一泓苦水,白眉儿慢慢在苦水中泡大了。

日子虽然过得苦,白眉儿却长得高大健壮,一岁半龄还不到,体格就和成年大公豺不相上下。同龄幼豺站在它面前,活像矮人国出来的侏儒。这跟先天后天都有点关系。白眉儿的父系血统来自比豺要高出整整一个肩胛的优秀猎狗洛戛,种性很好,又具有杂交优势。从后天说,它满一个月就跟着豺群风里来雨里去东奔西跑四处狩猎,艰苦的生活磨砺了它的意志和胆魄,也塑造了它不屈不挠的灵魂。它虽然不满一岁半,却已掌握了觅食技艺,能像成年豺那样在集体狩猎中冲锋陷阵了。

苦难的生活催它早熟。

不幸的灰色的童年往往是一笔珍贵的财富。

白眉儿虽然身高体壮,尖耳长腿,宽胸细腰,唇吻间银白色的胡须十分整齐,显得英俊潇洒,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地位却十分卑微。豺群社会讲的是实力地位,按力量强弱排列尊卑秩序。白眉儿年幼孤单,既无兄弟姊妹可以互相关照,也没有父母双亲可以依靠。它又是达维娅的遗孤,罪豺的后代,出身很不好,当然该被打入生活的最底层。它的地位在豺群中排列最末端,比年迈体衰已失去生育能力的老母豺还要低。

所以,当豺王夏索尔指定白眉儿当苦豺时,得到了众豺的默认。

白眉儿心惊胆战地从豺群中走出来,一步一步朝云杉树下走去。它心里很清楚,这是一场凶多吉少的冒险。要是没有蹊跷,豺王夏索尔早就抢先朝牦牛犊扑过去了。十有八九,要么在牦牛犊面前挖有一个伪装得十分巧妙的陷阱,要么在牦牛犊躺卧的那丛茂密的荒草里埋藏着一架捕兽铁夹。

白眉儿不由得想起前两任苦豺悲惨的遭遇来。衰老得连唇吻间胡须都掉光了的鼎宝就是在朝一头羊羔走去时,刚走到羊羔跟前,便訇然一声掉进猎人挖掘的陷阱。可怜的鼎宝,被陷阱里竖立的竹签戳穿了肚皮。还有那只名叫瓢瓢的跛脚豺,刚向一大块血淋淋的驴肉伸出豺爪去,“砰!”捕兽铁夹把它拦腰夹住,连肠子带屎都夹出来了,真可怕。

假如能让白眉儿自由选择,它才不愿意去冒这个险呢。它虽然肚子饿了,但还没有饿到要用生命作赌注去和死神较量的程度。再说,就算能把眼前这头牦牛犊擒获,鲜美的牛心牛肝牛肠牛血还不是归豺王夏索尔和优秀的大公豺察迪它们享用,上等牛肉还不是归那些地位比它高的公豺和母豺们享用,轮到它白眉儿,只能吃到难以嚼咬的皮囊和骨渣。它完全没必要为了皮囊和骨渣去白白送死。它还年轻,生活才刚刚开始。它不愿意被钉死在竹签上或被夹死在铁夹上。但它没有选择的自由。它在豺群中地位低贱,又被豺王钦定为苦豺,由它以身探险是天经地义的事。假如它胆敢违抗豺王夏索尔的命令赖在豺群里不出去,那么,轻则会被驱逐出埃蒂斯红豺群,成为没有归属的流浪汉,重则会被豺王夏索尔当场咬死,以儆效尤。在豺群社会中,豺王口含天宪,既定角色和秩序就是法律,谁违反法律谁就会受到血的惩罚。

白眉儿不愿意掉进陷阱,也不愿意被铁夹逮住,更不愿意被视为叛逆或异己,让同类活活咬死。它只能硬着头皮小心翼翼地往前走。

很快,白眉儿离云杉树只有十来步远了。要是地上挖有陷阱,它已差不多站在陷阱边缘了。它脑子里又闪现出老鼎宝掉入陷阱被钉死在竹签上的惨状。它不由自主地收敛了脚步。不好,前面草地上隐隐约约有一条黑色的线纹,极可能是陷阱与地面的拼缝。它试探着举起一只前爪在线缝处踩踏了两下,希望能把陷阱上铺盖的那层伪装踩塌掉,遗憾的是,伪装层似乎还十分结实,怎么也踩不塌。它伫立着,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豺群静静地蹲在它身后,观望着它的举动。山谷一片岑寂,只有那头牦牛犊一声接一声发出绝望的哞叫。

“呦殴——”背后传来豺王夏索尔低沉的嚣叫声。这是在催促,在威逼。

“呦殴——”豺群也跟着起哄,那油滑的音调,是在轻蔑地嘲笑它。

对豺来说,再也没有比胆小懦弱更耻辱的事了。白眉儿没办法装蒜,只好横下心来朝前蹿出去。它的四爪越过黑色线纹,落到了地面。它以为大地会发出訇然巨响,自己的身体连同那层伪装会一起掉进陷阱。奇怪的是,它在地面蹦跳了几次,什么声响都没有,地面也没陷落。它低头一看,那条黑色的线纹原来是蚂蚁在搬家。谢天谢地,这一关总算闯过去了。

白眉儿很快来到牦牛犊面前。牦牛犊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拼命挣动身体想往云杉树背后躲藏,但似乎四条牛腿被什么东西拴死了,怎么也挪不动。白眉儿瞪大眼珠往牦牛犊腹下张望,无奈草太深,牛腿又压在牛身体下边,什么也看不见。但瞧这架势,再笨的豺也看得出有圈套。没有陷阱,就有铁夹!

白眉儿晓得捕兽铁夹的厉害。那是一种用弹簧、插销和铁杆组成的长方形捕兽工具,固定在地面,只要轻轻一触到诱饵,插销便会自动脱落,钢质弹簧便会以闪电般的速度将沉重的铁杆砸落下来。反应再敏捷,弹跳再迅疾的野兽也休想缩逃出来。白眉儿那颗年轻的豺心怦怦怦快跳出嗓子眼了。它又怔怔地站在牦牛犊面前停止了动作。

“呦殴——”背后又传来了豺王夏索尔凶狠的嚣叫。

这无疑是在催它去送死!

白眉儿认定牦犊身底下的草丛里设有捕兽铁夹。它神情哀戚,有一种奔赴刑场的悲壮。它想,畏首畏尾去触碰牦牛犊也是要被捕兽铁夹夹住,昂首挺胸扑跃上去也是要被捕兽铁夹夹住,横竖都是死,还不如玩它个漂亮的,死得光彩些壮烈些呢。

眼前的情景,最漂亮的玩法莫过于在自己被捕兽铁夹夹断脊梁骨前咬断牦牛犊的喉管,鱼死网破,同归于尽,讨厌的猎人也别想占什么便宜。这也很难啊。若按普通扑咬技巧,四只豺爪先落到牦牛犊身上,再张开豺嘴探进牦牛犊颈窝去噬咬,绝对是来不及的。只要四只豺爪一沾到牦牛犊的身体,铁杆就会快如疾风地砸下来。

要抢在捕兽铁夹落下来前咬断牦牛犊的喉管,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空中噬喉。这是一个高难度的扑咬技巧,整个埃蒂斯红豺群中只有豺王夏索尔有这个本领。它曾多次看见夏索尔施展这手绝招,记住了动作要领:身体尽量蹿高,高到极限后收腹挺尾猛蹬后腿,身体在空中画出一个漂亮的弧形,头向下尾朝上像鱼鹰入水,四只豺爪缩进腹部的茸毛,豺牙叼住猎物喉管,然后才将豺爪伸出,猛力在猎物身上踢蹬。

管它三七二十一呢。白眉儿想,就来个空中噬喉,成功了是意外收获,不成功也没什么损失,总比毫无作为地走过去给捕兽铁夹夹住要好。

它狂嚣一声,凌空蹿起。

来吧,捕兽铁夹!来吧,狰狞的死神!

白眉儿身体素质极棒,轻盈灵活呈流线型,天生适合做各种高难度的猎食动作。它抱定必死的决心,没有心理负担,没有精神顾虑,所有的生命、力量和意念都聚集在这一扑上。所以,尽管它从未练习和实践过空中噬喉,第一次学着做这样的高难度动作,效果却十分好,动作完美无缺,落点又稳又准,在众豺惊讶的目光中,一下子就把牦牛犊的喉管撕咬开了。

牦牛犊惨叫一声,喷出一股热乎乎的血浆,牛头软绵绵地仄歪倒地。

豺群响起一片赞叹声。

白眉儿雄赳赳地骑在牦牛犊的脖颈上,在被捕兽铁夹夹住前,最后来个英雄亮相。

捕兽铁夹却迟迟没砸落下来。随着牦牛犊身体倒地,四蹄朝天,这才看清,牦牛犊四条腿血肉模糊,早就受了重伤。再看贴近云杉树那道陡崖,有一道明显的擦痕。显然,牦牛犊是从高高的山崖上不慎失足滑落到山谷,跌断了牛腿,所以才躺卧着无法站立起来的。

这真是虚惊一场。

白眉儿绷紧的心弦一下子松弛了,四腿发软,从牦牛犊脖颈上滚落下来,趴在地上呦呦叫着,涌起一股死里逃生的惊喜。

豺群发出一阵欢呼,像股红色狂飙,涌卷上来,你争我夺分享美味的牦牛肉。

只有豺王夏索尔食欲不佳,才吃了两口就走开了,仿佛这牛肉已经变质了似的。

这当然是由恶劣的情绪造成的。

豺王夏索尔又后悔又愤怒,就像不小心吞进了一只仙人球,卡在喉咙口,咽咽不进去,吐吐不出来,难受得要死。

它后悔的是,自己未能看破牦牛犊其实并不是猎人设下的诱饵。要是早看破这一点,它绝不会把这样一个出头露脸的机会让给白眉儿的。怪自己有眼无珠,怪自己疑心太重,白白失去了一个在众豺面前展现豺王风采的机会。

它愤怒的是,这乳臭未干的白眉儿也太爱出风头了,完全违背了当苦豺的传统规矩。苦豺是什么玩意儿?不过是豺群中最不显眼的小角色,说得好听点,是次等公民,说得难听点,是半个奴隶。按约定俗成的传统规矩,当苦豺用自己的身体试探出疑点重重的猎物跟前没有陷阱和捕兽铁夹时,就应当很识相很知趣地退下阵地,让出扑击的位置,让豺王来收拾猎物。这小子倒好,利用这个机会大出风头,竟然直接扑到牦牛犊身上噬咬喉管。这等于在剥夺它豺王的专利。

尤其让夏索尔无法忍受的是,白眉儿竟然用空中噬喉的动作结果了牦牛犊的性命。它一向认为空中噬喉是“超豺”的标志,是命运对夏索尔的一种恩赐,是它豺王风采的集中体现,是保持豺王威势的法宝,是驾驭众豺的神鞭。可突然间,垄断被打破了。当它看见白眉儿做出了空中噬喉的动作,真比看见一块石头会飞还要震惊。一瞬间,产生了天塌地陷般的恐怖感。它觉得自己的王位已经动摇,末日即将来临。它真希望自己是在做梦,可惜,这是无法更改的活生生的现实。众豺情不自禁地为白眉儿喝彩赞叹,那赞叹声在它听起来,比给它唱安魂曲更刺耳。

它无法理解,一岁半龄的小公豺,怎么可能做出空中噬喉的动作?通常一岁半龄的小公豺,还处于学习狩猎的初级阶段,刚刚掌握最平常最一般的扑咬技艺。就拿它夏索尔来说吧,一直到四岁——豺的黄金年龄,才敢练习空中噬喉的绝招。豺的寿命不长,十五岁已经是寿星了。对豺来说,四岁就是春季的花,体力最旺盛,精力最充沛,青春无限,日臻成熟,已掌握了所有的传统狩猎技艺,正处在生命的巅峰。就这样,它夏索尔还扎扎实实练了整整一年半,直到五岁半龄,才学会了空中噬喉。白眉儿的年龄宽打宽算才一岁半呢,怎么就能轻而易举掌握了空中噬喉呢?难道它是只“超豺”?不,这里头肯定有奥秘,有名堂。

夏索尔是血统纯正的豺,很清楚豺的能耐。正常的豺,决不可能在一岁半龄学都不用学练也不必练就做出空中噬喉动作的。空中噬喉之所以威力无穷,之所以独领风骚,之所以被称为绝招,之所以在这之前只有它夏索尔才能掌握,之所以成为众豺羡慕得要死而又可望不可及的高精尖扑咬技艺,说穿了,就是空中噬喉整套动作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豺的身体极限。

较之狼和一些品种优秀的狗,豺的身体偏短偏矮,这自然影响了扑跃的高度和距离。身强力壮的大公豺,至多只能跃到两米来高。这个高度要收腹抬尾是很困难的,即使勉强能完成,身体已开始下跌,形不成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再者,豺腰是豺整个身体中最薄弱的环节,有点粗圆,有点笨拙,而空中噬喉最关键的动作就是收腹后的挺腰。须灵活而有弹性,威猛再加巧劲,借助腰部的力量,一瞬间将身体倒竖起来。普通的豺腰是极难在空中做到这一点的,再努力也无法将身体倒竖成直线,而只能将身体竖成一个四十五度的夹角。豺嘴刚刚碰到猎物的颈窝,还来不及叼咬,身体已无可奈何地落到猎物身体上了。因此,虽然好几只大公豺都对空中噬喉妒忌得眼睛要冒血,偷偷地学,偷偷地练,有的还坚持了好长时间,但没有一只学会的。

就说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号大公豺察迪吧,身体够棒的了,钢牙能咬断牛骨,利爪能撕破熊皮,腿弯的肌腱硬得像石头,仅仅是腿比它夏索尔短了半寸,腰围比它夏索尔粗了半圈,就无法完成空中噬喉的动作。有一次,豺群追逐一头香獐,察迪冲在最前面。大概迫不及待地想露一手吧,它突然就玩起空中噬喉来。结果,不但没能把香獐的喉管咬断,还让香獐在豺臀上重重地踢了一蹄子,摔得鼻青脸肿,真是自找没趣。

夏索尔一向以为自己是豺中的佼佼者,老天爷生就它一副长腿和细腰,使它能做到别的大公豺无法做到的事情。可突然间,冒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不费吹灰之力就在大庭广众面前玩起了空中噬喉。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它不得不承认,白眉儿起跳收腹挺腰倒竖探嘴叼咬蹬腿这一整套动作做得干净利落,衔接紧凑,恰到好处,无可挑剔,一点也不比它做得差。越是这样,它内心的妒火越烧得旺。这牛犊肉虽然鲜嫩无比,可它吃起来却味同嚼蜡,难以吞咽。气都气饱了。

它用阴沉沉的眼光盯着春风得意的白眉儿。

奥秘在哪里?名堂在哪里?

看来,自己过去的担忧不无道理。

从一开始,夏索尔就很不喜欢白眉儿。不是因为白眉儿是达维娅的遗孤,而达维娅曾干出过残杀同类豺崽的伤天害理的事。对这个问题,夏索尔有自己的看法。达维娅确实歹毒了些,但也不是不能理解的。豺嘛,本质上都是自私的。它不喜欢白眉儿,主要是白眉儿那身毛色。埃蒂斯红豺群,那名称就包含了这样一层意思:所有的豺毛都是棕红的。这是一种种族的特征与标记。当然,每只豺的毛色不可能绝对一样,总会有所差异。有的豺偏深,有的豺稍浅,有的豺脖颈有圈白毛,有的豺尾尖有簇黑毛,有的豺腹部乳黄,有的豺四蹄雪白,各有风姿,各具特色。但尽管有局部的变化和细微的差异,整体上说,毛色都是红的,才属于红豺。可白眉儿的毛色却是金红,不,说金红极其勉强,还不如说金黄更确切些。

夏索尔曾仔细研究过白眉儿的体毛,仅仅毛尖有点红,其他部位都是黄的,茸毛蓬松开,表层金红,茸毛一闭紧,就是金黄。埃蒂斯红豺群历史上从来没有一只豺是这种毛色的。不错,白眉儿眼睑间那块白斑和尾尖的那簇黑毛像豺,但只是局部像而已。整体上说,和其他豺差别极大,可说是大异小同吧。有一次,夏索尔一觉醒来,刚巧,白眉儿茸毛收紧站在它面前,恍惚间,它真以为是一条黄狗站在它面前呢。当然,它是亲眼看着白眉儿从母豺达维娅的产道里钻出来的,的的确确是母豺产下的崽,身上的气味也绝对是纯正的埃蒂斯红豺群所特有的气味,它只能承认白眉儿是豺。可白眉儿身上与众不同的毛色总使它觉得白眉儿豺得不够地道,豺得不够纯粹,越看越别扭,越看越扎眼。

后来,白眉儿超乎寻常地快速发育,才一岁半龄,就和成年大公豺长得一般高大了,夏索尔的怀疑和担忧也就越来越大。联想到母豺达维娅离群出走两个多月,返归群体后就产下了白眉儿,其中的蹊跷就更明显了。达维娅究竟是和谁交配的?丛林里的孤豺?别的豺群的公豺?狗?狐?獾?埃蒂斯红豺群没有档案袋,也没有外调习惯。个体隐私,无法追查。但夏索尔确信,白眉儿的血统是有问题的,倘若要划成分,必定是异己分子。

夏索尔之所以要违反常规,让一岁半龄风华正茂的白眉儿去做苦豺,说穿了,就是不想让自己统辖的种群有异类有杂种。它是想借助猎人之手,消除种族的隐患,也消除自己的心头之忧。

没料到会适得其反。

这更坚定了它要解决白眉儿的决心。

退一万步说,就算白眉儿是血统纯正的豺,它也无法容忍白眉儿了。这小子一岁半龄就长得和成年大公豺一般高大,再长两年,岂不成了巨豺!现在就能空中噬喉,骨骼长全了,还不定能玩出什么新花招来呢。

在豺群社会中,豺王的位置并不是世袭的,也不是靠民主选举上去的,更不搞什么终身制,而完全是力量的角逐,靠血腥的争斗夺来的。夏索尔意识到白眉儿是动摇它王位的一个潜在威胁。它绝不能等闲视之,绝不能容忍一个比自己厉害的家伙待在自己身边,决不能留下自己的掘墓者!

夏索尔真恨不得立刻扑上去把白眉儿撕碎了,可它克制了自己的冲动。现在还不是时候,它不能贸然行事。它虽然身为豺王,握有生杀大权,有足够的威势,但这种权力和威势,必须顺从大部分豺的意愿,才能有效地发挥。起码要假借民意,操纵民心,才能为所欲为。白眉儿刚刚成功地猎杀了牦牛犊,表现得英勇无畏,众豺都对其刮目相看,十分感兴趣,这种时候,它扑上去撕咬,就违背了大部分豺的意愿,就成了滥杀无辜心胸偏狭的暴君,就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就会遭来反对,说不定还会引起一场弹劾、颠覆或政变。它可不是傻瓜,不会做往自己脸上抹黑的事。它是豺王,这个角色决定它在埃蒂斯红豺群内部,必须主持公道,起码表面上应该是正义的化身。

不要鲁莽。它告诫自己,时间还长着呢。它是豺王,还怕找不到白眉儿一点错误,捏不到一点把柄吗?要让众豺都觉得白眉儿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它相信,这样的机会会有的。

不能咬死这小子,起码也要把这小子驱逐出埃蒂斯红豺群。夏索尔阴险而歹毒的眼光在白眉儿身上逗留了很久很久。

牦牛犊很快被抢食得一干二净,豺们意犹未尽地围聚在残骸四周。

夏索尔堆起一副温和的表情,来到白眉儿面前,用一只前爪理了理它脊背上凌乱的毛。这是一种赞许,一种夸奖,一种赏识。豺王嘛,就该表现得豁达大度,敬贤惜才,尽管是演戏,尽管心里憋着一股窝囊气。

第四章 暗藏玄机

冬季的日曲卡山麓,银装素裹,一片白茫茫。灌木林光秃秃的不剩一片树叶,枯草被埋在厚厚的雪被下。偶尔能望见一点绿,也是高寒针叶林,无法做食草兽的饲料。没了绿色,就等于掐断了食草动物的食物源。很多种类的食草动物,如麝呀獐呀狍呀还有马鹿野驴等等,都成群结队迁徙到终年阳光明媚牧草葳蕤的南方去过冬,一直要等到来年春暖花开,白雪化成清水,花草分蘖拔节,才又从遥远的南方迁回日曲卡山麓。

冬季的日曲卡山麓,大中型食草兽只剩下岩羊、斑羚、膨喉羚、野牦牛等屈指可数的几种。而几乎所有的食肉兽,如华南虎、雪豹、云豹、狼、豺、狐等,都没有迁徙的习惯。想吃的多,被吃的少,套用一句人类的成语,叫做僧多粥少,豺的日子就自然十分艰难。再加上豺毛色棕红,在雪地里格外醒目,很不容易隐蔽自己,往往还没等豺发现猎物,猎物倒先看见了豺,逃之夭夭了。

埃蒂斯红豺群已整整两天没猎到食物了,一只只都饿得眼睛发绿。

清晨,豺群在夏索尔的率领下,前往猛犸崖。那是一座陡峭的石崖,布满鳞片似的页岩,还有许多长满荒草铺满积雪的小平台和深浅不一的小石洞。有三四十头大大小小的岩羊就生活在猛犸崖。豺群此去是想碰碰运气。

豺虽然也能攀缘陡崖,但比岩羊要逊色的多。不知是天性如此还是险峻的地形使这群岩羊壮了胆气,在平坦的草地上胆子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岩羊,在大本营猛犸崖上,却敢用两根黑亮如玉、锋利如剑的羊角进行抵抗。豺群在陡崖上无法发挥聚拢围歼的优势,往往是羊肉没吃到反惹了一身祸。

有一次,一只名叫耿耿的大公豺企图在危崖上捉住一只母岩羊,结果让母岩羊抵下深渊,摔成肉饼。还有一次,四只豺上下左右把一头公岩羊包围在猛犸崖半山腰一块龟形平台上。公岩羊应该说已经陷入绝境无处可逃了,但仍不肯束手就擒。四只豺呼啸一声拥上来,左右两只豺咬住两条羊腿,上面一只豺骑在羊脖子上噬咬,下面一只豺倒趴在肥肥的羊臀上将利爪捅进肛门捣鼓。假如在平地,这只公岩羊在四只豺上下左右全方位制造的恐怖中,早就瘫软在地了。这已经不是狩猎,而是屠宰。但那只公岩羊也不知中了什么邪,两条羊腿被咬断,羊脖子开了花,连粉红色的羊肠都被从肛门里掏了出来,仍不肯跪倒,又蹦又跳,用羊角又刺又挑。突然,公岩羊呼噜一声喷出团血沫,从高高的半山腰跳了下去。左右两只咬住羊腿的豺来不及松口,也一起被拽下山崖。公岩羊固然摔得稀烂,两只公豺也成了殉葬品。而骑在羊脖上的那只豺虽说在公岩羊凌空跳崖时及时跌下羊背,也被羊角挑瞎了一只眼。两条豺命加上一只豺眼换一只岩羊,怎么说也是赔了血本。

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埃蒂斯红豺群轻易不来猛犸崖打这群岩羊的主意。

即使此刻豺们饿绿了眼睛,奔赴猛犸崖,也不是要蹿上陡峭的崖壁正面与岩羊交锋,而是想靠计谋靠运气去擒捉。

夏索尔领着豺群绕了个大圈子,悄悄来到猛犸崖下,隐藏在山脚一片赭色的风化岩背后。

离豺群埋伏点约有两百米远的沟沟里,有片枯死的野苜蓿,因地势背风,只盖了薄薄一层雪。这是猛犸崖岩羊群过冬的干粮。

夏索尔的打算是,耐心等待零星的岩羊下到沟里来吃草,然后由母豺、幼豺和老豺迅速堵住上山的路口,并大声嚣叫,使陡崖上其他岩羊不敢下山援救;而公豺就在沟沟里对食草的岩羊进行围捕。

沟沟平坦,草深雪薄,对豺来说,是块理想的猎场。

岩羊十分谨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哨羊站在高高的崖顶瞭望四周动静,一旦发现山脚下有可疑的动静,就会咩叫报警。听见报警声,岩羊们即使饿得要死,也没有哪只羊敢下来吃草了。

豺平时稀稀拉拉,松松垮垮,但在狩猎时却纪律严明,一只只凝神屏息,服从夏索尔的旨意,悄无声息地散在风化石背后,十分耐心地等待着。

哨羊站在猛犸崖顶一块突兀的鹰嘴石上,在纷纷扬扬的雪花里,纹丝不动,像尊雕像。

谢天谢地,哨羊一直未发现豺群光临。

中午时,雪停了,云破天开,一轮红日高挂在蓝天白云间。

蟹青色的陡崖上,有几点黄褐色在移动。岩羊终于从石洞里钻出来晒太阳了。

又过了一会儿,一只公羊开路,一只母羊殿后,中间夹着三只半大的羊羔,成一路纵队,慢慢从陡崖上下来了。显然,这是一家子。

豺群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家子岩羊,只只豺眼变得贼亮。只要这家子岩羊一下到山脚,就算不能全歼,至少可以捕获到三只羊羔。羊羔头顶的犄角小得像笋尖,嫩得也像笋尖,豺可以毫无顾忌地猛扑上去,不用担心会被挑穿肚皮。

这家子岩羊已下到与豺群埋伏的风化岩平行的位置了。只要再耐心地等待几分钟,让这家子岩羊钻进沟沟的野苜蓿,一场堵死了退路的狩猎就可以拉开序幕。

就在这节骨眼儿上,白眉儿突然从风化岩背后蹿出来,响亮地嚣叫一声,朝这家子岩羊扑了过去。

这篓子可真是捅大了。

牦牛犊事件后,白眉儿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地位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表面看,它仍是卑微的苦豺,仍走在队伍的前头打尖,仍吃大公豺们吃剩的皮囊骨渣,但它明显地感觉到,众豺对它的态度变得友善起来。过去,它无意中蹭到哪只豺的身体,立刻便会招来一顿呵斥訾骂,要是不小心撞翻了正在蹒跚学步的豺崽,就会被豺崽的父母揪住撕咬一顿。现在,当它蹭着别的豺时,对方不仅不恼恨,还友好地朝它吐吐舌头摇摇尾巴。

那天,它在一条碎石路上小跑,冷不防从草丛里蹦跳出一只毛茸茸的豺崽,它来不及刹住脚步,一爪把豺崽踢翻在地。豺崽前腿关节被石片划伤,滴着血,跪在地上呜呜哀叫。它低头一看,不禁打了个寒噤,原来被它踢翻划伤的豺崽是大公豺察迪最宠爱的小儿子约克。察迪十分凶悍,曾孤身闯进野驴群咬翻过一头灰毛公驴。在埃蒂斯红豺群,除了豺王夏索尔,没谁敢惹它。白眉儿慌忙把膝盖划伤的约克从碎石上轻轻叼起,送到柔软的草地上。这时,察迪满面怒容奔了过来,白眉儿害怕得浑身发抖,看来,今天难逃皮肉之苦了。但出乎它的意料,察迪只是不满地瞪了它一眼,咕噜了一声,并没对它施加暴力。

尤其是年龄相仿的伙伴,对白眉儿的态度变化最富戏剧性。豺是合群的动物,无论是在宿营地还是在狩猎路上,年龄相仿的幼豺自然而然挤成一堆,你打我闹,做追逐、潜逃、围捕等各式各样的游戏。幼年的游戏实际上是一种生存预习。哺乳动物在童年期都有抑制不住的游戏渴望。遗憾的是它从来没资格参加这类游戏,只能站在远远的地方馋馋地看。大家都是棕红皮毛,唯独它是金红皮毛,就凭这一点,也该受到岐视。再说,它是没爹没娘的小叫花子,当然更不受欢迎了。

半岁龄时,有一次,伙伴们不知从什么地方搜出一只硕大的野牛骷髅头。骷髅头顺着斜斜的草坡咕咚咕咚往下滚,一群幼豺欢快地叫嚷着在后面追逐。白眉儿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在幼豺的幻想中,野牛骷髅头是有生命的猎物,一会儿变成只野兔,一会儿变成只狗獾,一会儿变成只灵猫,好玩极了。它看得入了神。恰好这时,骷髅头滚到它面前。在它眼里,这只野牛骷髅头突然幻变成一只狡猾的狐狸,正企图从豺群的围捕中逃跑。它激动地尖叫一声,一瞬间忘了自己的处境,忘了自己是不受欢迎的被打入另册的可怜虫,猛地扑将上去,准准地扑在骷髅头上,又撕又咬,还高兴得呜呜直叫:来吧,伙伴们,让我们一起来收拾这只可恶的狐狸。正玩得兴趣盎然的幼豺们突然间都停止了动作,你瞧我我瞧你沉静了一会儿,突然又齐声发出憎恶的嚣叫,然后蜂拥而上,把它从野牛骷髅头上驱赶下来,还用爪牙向它进攻,把它赶到远处的小河里方肯罢休。

可现在,昔日鄙视它并欺负过它的伙伴一夜之间变成了它的崇拜者。无论它走到哪里,都有年龄相仿的伙伴跟随在身边,前呼后拥,好不热闹。它俨然成了这一年龄层青少年豺的头目。

最让白眉儿受鼓舞的还是小母豺菲莎对它表现出来的那种含蓄的亲近感。

白眉儿一岁半龄,因发育成熟得早,已处于朦胧的青春期,渴望得到小母豺的青睐,有一种想在小母豺面前有所表现塑造自己雄性形象的自然冲动。然而,除了和它差不多可怜的兔嘴,几乎没有哪只母豺正眼瞧过它,把它当回事。

就在牦牛犊事件发生的半月前,一次,它看见菲莎正在水塘边追逐一只青蛙。青蛙机警躲闪着,朝碧波荡漾的水塘跳去,菲莎急得呦呦直叫。菲莎比它大几个月,毛色光亮,体态娇美,含苞欲放。它突然动了侠心义肠,绕到前头,一口叼住青蛙的两条后腿,讨好地送到菲莎面前。然而菲莎不但不领情,还像受了惊吓似的嚣叫着转身逃走了。雌性的眼光其实是雄性的一面镜子,它在镜子里照到了自己的丑陋和渺小。它很伤心,把青蛙那两条后腿咬断了,也不吃,吐在地上,看着受了重伤的青蛙痛苦地爬向水塘,心里才好受些。

仅仅隔了半个多月。那天,它绕过一棵泡桐花树,一眼看见菲莎正在啃食一只松雉。要是在过去,菲莎一定会用厌恶的眼光睃它一眼,叼起松雉跑到僻静处避开它的干扰。但这次,菲莎的眼光变得十分友善,不仅没跑开,还挪挪身体,腾出位置。它试探着走过去,挤到菲莎身边,菲莎没像要远离瘟神般地跳开,只一声不吭闷头吃着。那是默认它有权同它共食。

动物雌雄共食现象其实是一种友谊和默契,体现了一种含蓄的情感。

多美的松雉啊,一直甜到心里。

白眉儿不是傻瓜,很快便知道自己在众豺心目中正在升值。生活多么好,完全变了样。它实在是孤独得够了也被歧视得够了,突然间尝到挺直脊梁做豺的甜头,有一种暴发户富了还想富的贪婪心理,恨不得天天有机会能让它往自己身上涂脂抹粉。

可惜,好事不常有,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牦牛犊事件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成天都是一些极普通的觅食,平平淡淡,使它没能再接再厉地有所表现。它实在是有点迫不及待了。

怀揣这种心态,它跟着豺群到猛犸崖伏击岩羊。

当那家子岩羊从陡崖下到和豺群埋伏的风化岩相平行时,白眉儿心痒痒爪痒痒牙痒痒,按捺不住地想蹿出去建立头功。对它来说,吃鲜嫩的岩羊肉还是第二位的。第一位的是想彻底改变自己在豺群中的地位。虽说现在众豺对它的态度都有显著变化,但它仍是地位卑微的苦豺。它想进步,想向上,想站起来和别的豺一般高大,想出气和别的豺一般均匀。一句话,它不愿再做苦豺了。它觉得牦牛犊事件已经为它奠定了改变地位的基础。这一次,如果它再有非凡的表现,如果它能抢先一步扑倒走在前面的那只公岩羊,豺王夏索尔肯定不好意思继续让它做苦豺,说不定会让它一步登天,挤进优秀大公豺的行列。

它想入非非,一个劲儿地做着白日梦。

它实在太年轻了。别看它体格和成年公豺差不多,其实心理上还是一只幼豺。它不懂得越是春风得意就愈要夹着尾巴做豺,谦虚谨慎是弱者的护身符。它才一岁半龄,对豺群许多无形的规矩似懂非懂,对生活的潜规则一窍不通,不晓得在这样的场合根本就没有它露脸的份儿。这里肯定没有猎枪、陷阱和捕兽铁夹,也不是围捕穷凶极恶的狗熊和野猪。这里不需要苦豺。岩羊是豺群的传统猎物,只要地理位置选择得好,只要不是在峭陡的崖壁上,不必冒什么风险就可擒捉到。只要把这家子岩羊引进豺群布下的圈套,就等于是网里捕鱼,瓮中捉鳖,有百利而无一弊。在这种情形下,豺王是理所当然头一个扑咬者。头一个扑咬方能显出王者的胆识。王者比芸芸众生更需要表现。

白眉儿年幼无知,不谙世事。它太想再逮个能充分表现自我的机会了。它想再来个漂亮的空中噬喉,一展非凡的风采,加深众豺对自己的好印象。

它心急火燎,频频朝离自己不远的豺王夏索尔张望。这是一种征询,也是一种企求。

假如没有夏索尔鼓励的一瞥,白眉儿还是不敢随便造次的。它虽然兴奋,还没兴奋到神经错乱。它虽然年轻,但这一点还是懂的:这种场合没有豺王的允许,就擅自跳出来朝岩羊扑咬,是一种目无领导僭越名位的行为,是一种无法得到原宥和宽恕的错误。

它用直勾勾的眼光望着夏索尔,希望豺王能赐给自己一个崭露头角的机会。

夏索尔已八岁龄了。对豺来说,这个岁数已过了不惑之年,知天命了。它一眼就看出白眉儿此刻微妙的心态。它正愁找不到收拾白眉儿的机会呢。几乎是一种化学反应,刹那间,一个天衣无缝的圈套就在豺王脑子里形成了。

它朝白眉儿投去一束赞许的目光,还磨了磨下巴颌。在豺的身体语言里,磨动嘴颌表示上尊对下卑的宽容和鼓励,慈祥和溺爱。

哦,你想在这场猎食中创立头功吗?我欣赏你的勇敢精神,理解你的急切和浮躁。

哦,只要你有杰出表现,豺们就会淡忘你的出身,不再计较你异化的毛色,重在表现嘛,我就可以让你免做苦豺了。

于是乎,白眉儿心潮澎湃地蹿跃出了隐蔽点。

那家子岩羊迅速掉过头来,改成母羊率先,公羊殿后,羊羔仍夹在中间,朝陡崖攀缘而上。

虽然白眉儿竭尽全力朝前蹿跃,虽然奔得气喘吁吁,无奈距离太远,等它越到山脚,这家子岩羊已登上怪石嶙峋的崖壁。

空中噬喉,只能改为空中噬风了。

到了这个时候,豺王夏索尔才发出扑击嚣叫。豺群没了章法,胡乱朝那家子岩羊扑击。

公岩羊跳到一个四面绝壁的隘口,扭转身来,亮出弯刀似的羊角阻截豺群。公岩羊站立的位置十分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白眉儿冒冒失失爬上隘口,刚探出脑袋,羊角呼的一声挑将过来,要不是它躲得快,肯定变成瞎眼豺了。隘口很滑,没地方站脚,一躲闪,它便像只球似的滚落下来。

豺群被堵在隘口下,一筹莫展。

有几只豺想绕路追击,但地形太复杂,绕个圈起码有百十米,不等绕到位,这家子岩羊怕就逃到山腰去了。

这时,猛犸崖顶那头哨羊咩咩咩不停顿不间歇地发出报警声。崖壁上,羊角弯弯如刀如剑的成年岩羊纷纷从石洞石缝石旮旯里钻出来,狂咩乱叫,严阵以待。

显然,埃蒂斯红豺群很难占到什么便宜了,再继续埋伏,也失去了意义。

夏索尔长嚣数声,以示撤离。

没等回到埃蒂斯山谷,半路上,豺群就散成一个圆,把白眉儿围了起来。白眉儿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它明白豺群要对它实施审判并处以严厉的惩罚了。它心惊胆战地望着夏索尔,呦呦低嚣着,指望能得到豺王的帮助。

它天真地以为,既然自己是受到夏索尔目光的鼓励才蹿出去扑咬岩羊的,豺王或许会承担一些责任,会替它解解围。

夏索尔嘴角微微撇动,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奸笑。它没想到自己略施小计,白眉儿就上当受骗了。到底是乳臭未干的小子,一点儿也不中用。瞧,整个豺群四五十双眼睛,一律的愠怒,一律的怨恨。大家已经饿了四天,全指望逮只羊活命。被这小子一搅和,快到口的羊肉飞走了,希望变成泡影,谁会不恨哪?群体里因牦牛犊事件而对白眉儿产生的那点儿好感,早没了。母豺们看着白眉儿,比过去更厌恶;公豺们盯着白眉儿,眼光冷飕飕地含着一股杀机。夏索尔明白,了却心愿铲除祸害的时机成熟了。豺心所向,它即使把白眉儿撕碎了,谁也不会提出异议。

夏索尔一点儿也不担心谁会看出白眉儿过早蹿出去惊吓了猎物跟自己有牵连。它没发出过可以扑击的嚣叫,也没用爪子或身体去指令白眉儿蹿跃出隐蔽点。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至于目光鼓励,眼神暗示,都是模糊不清不足为凭的东西。焉知瞥一眼就一定是怂恿对方去犯错误呢?也完全可以这样解释,它在节骨眼儿上向白眉儿投去亲切的眼光,是想稳住白眉儿急躁的情绪,是在告诫它千万别鲁莽。而白眉儿将它豺王的告诫置之脑后,胆大妄为,一意孤行,酿成大祸。这还应当罪加一等呢。

夏索尔觉得自己没有任何值得内疚的地方。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白眉儿都是目无群体,目无纪律,虚荣心恶性膨胀,想炫耀自我,才犯错误的。受惩罚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夏索尔嚣叫一声扑到白眉儿身上,一口咬住肩胛。它不往致命的喉管咬,而往肩胛咬,是有打算的。它不想露骨地扮演刽子手的角色。它想让白眉儿死在众豺的义愤和围攻中。这样,目的同样能达到,又免却了一层心理负担,何乐而不为呢。果然,十几只大公豺跟随着它,朝白眉儿围了上来。

白眉儿惨嚣一声,又踢又蹬。这小子,力气大得出乎它的意料,三整两整的,竟然从它嘴里挣扎出去,撒腿朝荒野逃窜。好几只大公豺尾追上去,都未能追上。很快,白眉儿消失在一片铺满白雪的灌木林里。

夏索尔有点遗憾,但转念一想,把白眉儿驱逐出了埃蒂斯红豺群,也算是彻底消除了隐患。再说,茫茫白雪,寒冬腊月,白眉儿孤身一豺,不被冻死,也会饿死,十有八九是活不成的。

嘿,看你在冰天雪地里能蹦跶几天。

确实像豺王夏索尔所推断的那样,白眉儿一离开豺群,立刻就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

还算它运气好,被逐出豺群的当天夜里,就在大树下找到一只死鹭鸶。鹭鸶是一种候鸟,鸟群已飞往潮湿温暖的南方了。这只老鹭鸶翅膀乏力,无法远距离飞行,只好滞留在日曲卡山麓,经不起严寒袭击,被冻死了。鹭鸶肉冻得硬邦邦的,比石头还难啃,硌得豺牙发酥发麻,但不管怎么说,总比饿着肚子要好受些。

并不是每天都能捡到死鹭鸶的。

第二天,白眉儿就连一只老鼠也没捉到。

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它一刻不停地四处奔波寻觅可以充饥的食物。它看见旷野里有一只雪兔,正扒开雪掘食可以充饥的草根,便学着成年豺的模样,绕到雪兔背后,匍匐前进,想接近目标后来它个空中噬喉。雪兔好像什么也没发现,仍专心致志地蹲在雪坑边咔嚓咔嚓啃咬着草根,只是两只长耳朵灵活地转动着,调整听觉方位。白眉儿心花怒放,以为就要尝到美味的兔肉了。离雪兔只有几十米远了,它站起来准备做最后的冲刺,不料雪兔仿佛脑袋后也长眼睛似的,就在它起身准备扑蹿的当儿,突然撒腿奔跳起来。兔子两条长长的后腿在富有弹性的雪地里蹦跳得格外轻松潇洒,一蹦就是一丈多远,一会儿工夫就逃进树林不见了,只留下一串轻烟似的雪尘。

原来,雪兔的听觉十分灵敏,鹰隼在高空扇动翅膀,它在地面上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兔耳的软骨能自由转动,招风型的耳廓能逆风听半里,顺风听三里。白眉儿没有经验,恰巧走在雪兔的上风口,早就被雪兔发现了。

这等于是被捉弄了一次。

白眉儿颇不服气,决心跟这只灰毛红眼的兔子周旋到底。

豺虽然听觉不如雪兔,但嗅觉是只有狼才能媲美的。它循着雪兔的气味追踪了半天,在一个小山坡上找到一个土洞。洞里有几绺兔毛,洞口有几粒新鲜的兔屎。白眉儿想,雪兔逃得再远,迟早总要回窝来的。它就埋伏在兔窝边的荒草丛里,等呀等,一直等到天黑尽了,还不见雪兔的影子。它不晓得,狡兔三窟,哪只窝附近发生过危险,就废弃不用,再也不回来了。

白费了工夫,什么也没得到。

食物很成问题。更恼火的是,它连个理想的栖身的窝也找不到。冬暖夏凉的石洞,几乎都被野猪、狗熊、雪豹、老虎占据了,它连走近些都不敢,更别说把这些猛兽撵走,自己去享用了。想找个树洞吧,不是有狗獾住着,就是狐狸的巢穴。它一只孤豺,是无法跟雌雄一对狗獾或一家子狐狸争输赢的。它成了流浪豺,觅食到哪里,就在哪里找个挡风的角落蜷伏过夜。

不错,它体格同成年豺差不多一般高大,它甚至掌握了空中噬喉的绝招,可它毕竟才一岁半,各方面都还稚嫩,从未脱离群体单独生活过,缺乏独立生存的能力。

离开豺群才几天,白眉儿就瘦了整整一圈儿,连肩胛骨都支棱出来了。

那天半夜,下起鹅毛大雪,白眉儿就趴在一块大石头下过夜,没遮没拦的,雪花落了它一身,被它的体温融化成水,全身精湿,像只落汤鸡,让北风一吹,茸毛结起一层薄薄的冰壳。它肚子空空,饥寒交迫,冷风彻骨,实在受不了了。还是豺群好。它想,在豺群里虽然也会碰到饥饿,但群策群力,总能设法逮到猎物。豺群虽然也有寒冷,但实在冷极了,几十只豺挤在一起,互相依靠取暖,总比现在孤零零在雪地里挨冻要强得多。它萌生出重新回豺群的念头。它想,自己之所以被驱逐出群体,主要是因为擅自出击惊忧了猎物。这错误改起来并不困难。只要能允许它回到群体,从此后它要重新做豺,不再调皮捣蛋,像牦牛犊事件以前那样,对谁都恭恭敬敬。

它想,它是地地道道的埃蒂斯红豺群的子孙,豺王夏索尔总不会一棍子把它打死吧。应该允许豺犯错误,也允许豺改正错误嘛。

翌日中午,白眉儿跑回埃蒂斯山谷的骷髅岩。豺群大概是刚进过食,懒洋洋地卧躺在太阳底下。它径直来到豺王夏索尔面前,四肢弯曲,跪伏在地。这是投案自首,希望能宽大处理。

夏索尔正打盹呢,冷不防被惊醒,睁眼一看是白眉儿,倏地站起来,豺脸刹那间变得狰狞。

白眉儿赶紧乖巧地把身体趴下,脑袋埋进草根下,呦呜呦呜哀声叫唤,是求饶,是认罪,是悔过,是渴望自新,是真诚地希望和解,是乞求能给一条出路。在豺群中,也经常会发生一只地位较低的豺冒犯了另一只地位较高的豺这类忤逆的事,一旦地位较低的豺做出了这种表示屈服的身体语言,一般是能得到宽恕的。同种同类,毕竟没有血海深仇,白眉儿想。

吓跑岩羊的事已过去好几天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豺王心中的怒火也该平息些了吧。大豺不记小豺过嘛。

夏索尔站在它面前,张牙舞爪朝它狂嚣不已。

白眉儿把身体趴得更低些,和冰凉的地面贴在了一起,哀叫声也更加凄切更加虔诚。

突然,夏索尔咬住了它的一条前腿。它没动弹,更没反抗。它想,豺王一定是象征性地给它一点惩罚,不会往死里咬它的。它给豺王象征性地咬一口,也让豺王脸上有光彩,面子上过得去。它闭起眼睛忍耐着。

不对,疼痛加剧,如锯如割,痛得它无法忍受。它一阵胡踢乱蹬,好不容易将自己那条前腿从夏索尔嘴里挣脱出来。一看,前腿皮开肉绽,流出殷红的血,伤口很深,瞧得见白花花的骨头。喏,这绝不是象征性的惩罚,这是在往死里咬它啊。瞧夏索尔那双眼睛,阴森冷酷,透露出无限杀机。

好几只大公豺也气势汹汹地赶过来了。

白眉儿明白了,豺王夏索尔是永远不会原谅它的,也永远不会再让它回到埃蒂斯红豺群来了。

除非愿意被咬死,它不得不再次逃亡。

第五章 生存游戏

白眉儿在对面山梁上观察了两天,终于摸清了那只斑羚的活动规律。母斑羚总是在日头当午时,带着那只小斑羚从山岬转出来,钻进白桦树林,两只前蹄蹲在树干上,剥食粘在树皮上的那层苔藓。母斑羚十分谨慎,三步一回头,五步一踟蹰。就是在用嘴剥食树上的苔藓时,也一心两用,羊眼紧紧瞄着在一旁玩耍的小斑羚,唯恐有什么不测。

开始,白眉儿曾想用正面追击去擒捉小斑羚,但不行。它刚走近些,机敏的母斑羚便携带着小斑羚疾风般逃回山岬。

山岬里荆棘丛生,巉岩林立,迷宫似的。

它太想吃鲜美的斑羚肉了。它苦思冥想了整整一夜,总算想出个雪地擒斑羚的好办法。

这天夜里,下起大雪。天快亮时,白眉儿冒着雪摸到白桦树林,趴在雪地里。雪花飘到它身上,冷得它直打哆嗦。渐渐地,豺皮表层结起冰凌,雪花一片片积聚起来,像一层雪被,盖住了它的身体,远远望去,像个微微隆起的小雪丘。就在这时,母斑羚携带着小斑羚来了。

它隐蔽得十分巧妙,十分成功。母斑羚从它面前几尺远的地方走过去,都没瞧出破绽来。母斑羚头顶有两支匕首似的尖锐的羊角,不易对付。它把母斑羚放了过去,等到走在后头的小斑羚来到它面前时,突然从雪地里蹦跳起来。

母斑羚只听见背后传来奇怪的响动,急忙扭头,雪地爆起一团密密的雪尘,就像神奇地绽开了一朵硕大的白花。一头浑身是雪的白色怪兽扑到了小斑羚的背上。它惊呆了,脑壳木木的,好一阵才清醒过来。开始,它以为跃到自己宝贝身上的是雪豹或白虎,踟蹰着不敢上前营救。斑羚和雪豹白虎之间力量差别太悬殊了,靠上去只能白白送死。可随着小斑羚挣扎颤动,骑在背上的怪兽身上的雪块不断塌落,被雪包裹得臃肿庞大的驱体迅速剥蚀,很快露出真相,原来是只豺狗!

立刻,母斑羚恢复了勇气,挺着羊角飞奔过来。

斑羚也叫青羊,虽然也怕豺狗,却不像畏惧虎豹那样不敢做任何形式的反抗。斑羚对豺狗的惧怕是有条件的,倘若面对豺群或狗群,当然无力反抗;但倘若面对一只孤豺或一条独狗,畏惧就要大打折扣了。斑羚一米长的身体,六十公分高的肩胛,实实在在要比普通豺狗高大得多。论体力,斑羚绝不会在豺狗之下。当然,斑羚是食草动物,没有豺狗的凶悍与勇猛,也没有嗜血啖肉的尖爪和利齿,但斑羚头顶有两支尖角,也不乏为生存而拼搏的勇气和胆识。兔子被追急了还要反咬一口,斑羚起码比兔子厉害些吧,当然也会用羊角作武器与体格比自己要瘦小的豺狗做一番较量的。

应该说,白眉儿是有足够时间咬断小斑羚的喉管的。当它从雪地上蹦跳起来时,母斑羚愣了好一会儿神。在它被抖落身上的雪块前,母斑羚还踟蹰了一阵。它是想尽快解决问题的,但它在雪地里待的时间太长了,四肢被冰镇得几乎麻木,豺嘴也冷得失去知觉。刚才它是凭着猎物终于落进自己圈套的极度兴奋,才奇迹般地从雪块下跳跃起来的。可一旦跃上小斑羚的背,不知怎么搞的,豺嘴似乎不听使唤了,刺探进小斑羚柔软的颈窝,却笨拙得无法下口。这不像是在进行致命的杀戮,倒像是在搔痒痒。

眼瞅着母斑羚挺着羊角冲过来了,小斑羚似乎也受到了生的鼓舞,驮着它趔趔趄趄朝母斑羚靠拢。白眉儿急眼了,嘴咬不下去,两只前爪拼命撕扯,把小斑羚的脖颈撕得稀烂,流着汪汪的血。

小斑羚咩咩惨叫。

母斑羚心如刀割,恨不得立刻将羊角捅进这只可恶的豺狗肚皮里去,捅它个肠断肚穿,捅它个气绝身亡。

很快,母斑羚被怒火擦亮的尖角已在豺脸前晃动。

白眉儿扭着小斑羚的脖颈,竭力想叫小斑羚转身拐弯,躲避母斑羚的攻击。可惜,小斑羚不是可以随意指挥的坐骑,它白眉儿也不是训练有素的驭手,折腾来折腾去,仍在原地踏步。

突然,小斑羚跪倒在地。

活动靶变成了静止靶。

母斑羚脑顶上那两只黑如墨玉、角基生有轮纹的尖角带着冰凉的风雪带着狂热的仇恨刺过来了。角尖已快触及豺皮。白眉儿再要赖在小斑羚背上,身上免不了被羊角挑出血窟窿。看来,它只有从小斑羚背上滚下地去逃之夭夭。可这样一来,它下辈子也休想逮着这只细皮嫩肉的小斑羚了。小斑羚不过被撕破了点皮,没什么生命危险,一旦从豺爪下逃生,立刻会钻进母斑羚腹下再也不出来。母斑羚当然会誓死捍卫,永不屈服。它只好眼睁睁看着猎物逍遥“法外”。它只好喝西北风。它的一切努力和辛劳便付诸东流。这无论如何是不行的。

可不听话的嘴哟,怎么就丧失噬咬功能了呢?牙齿木木的,嘴唇麻麻的,舌头僵僵的,仿佛口腔也结冰了。不躲闪是不行的,拿自己的皮肉去迎接犀利的羊角,占不到便宜;全躲闪也不行,等于自动放弃这场狩猎,标准的半途而废。只好折衷,来个半躲半闪。刺溜,它松开搂住小斑羚脖颈的前爪,脑袋也往后缩。大丈夫能伸能缩。整个身体缩到小斑羚后腰部位。好险哪,母斑羚的羊角就擦着它的头皮刺过去。算是又白捡了条小命。

情形更糟糕了。小斑羚上半身喜获解放,脖子一抻一抻的,前腿竟站了起来,脊背呈梯形,像块滑板。母斑羚收回角,调整方位,又向它肩胛捅来。它无计可施,只好继续往后缩,缩到小斑羚的屁股蛋了,再缩的话,就缩到雪地里去了。在母斑羚尖角的再次逼迫下,它两条后腿和大半个身体已无可奈何地跌落雪地,只剩两只前爪还勉强搭在小斑羚的屁股蛋上。眼看大势已去,败局已定。突然,白眉儿乱哄哄的脑子里跳出了豺抠肛门的情景。

豺的体力和噬咬的功夫都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当然不成问题,但碰到牦牛、野猪之类的庞然大物,光凭体力和噬咬是很难获胜的。仿佛是老天爷的一种慷慨馈赠,豺与生俱来有一种狼狗虎豹所不具备的特殊本领,那就是抠肛门。这词儿听起来极不雅,却很实在。如面对一头野牦牛,牛皮厚韧,不易咬穿,牛头上有一对锋利的犄角,也休想正面突破。于是,几只豺从前方和侧面迷惑纠缠住野牦牛,一只经验丰富出类拔萃的大公豺跃上牛屁股,将一只豺爪从野牦牛肛门里伸进去。野牦牛屁股不长眼睛,也不长犄角,除了会放屁拉屎,无别的抵抗能力。豺不怕肮脏,爪子捅进肛门去,鼓捣搅动,扯出牛肠来。再厉害的野牦牛,一旦被掏了肠,也只好任豺宰割了。

从审美角度看,豺抠肛门这一招,显得很下作很猥琐很无聊很不硬气很不地道很不光明磊落很有点流氓无赖的习气。

你凶你狠你有能耐你就面对面争个高低呀,干吗要抠人家的肛门呢!

这大概也是豺的名声很坏的一个原因。

闲话少说。那白眉儿两只前爪搭在小斑羚的屁股蛋上,突然想到了豺抠肛门的狠招。只是它从未实践过。豺把抠猎物的肛门视为一种光荣,只有豺王和少数几只地位高的大公豺才有资格担此重任。白眉儿在豺群中地位低贱,年岁又小,在大型狩猎活动中只配跟在豺群后面呐喊助威,顶多敲敲边鼓,从侧面蹿上去咬一口。可它无数次瞅见大公豺掏猎物肛门,看得烂熟,不会也会了。它的爪是标准的豺爪,尖如针,弯如钩,最适合掏肠了。

母斑羚又撅着尖角朝白眉儿侧颈捅来。此时不掏,更待何时。白眉儿将一只利爪瞄准小斑羚的肛门用力伸进去。噗,小斑羚的肛门裂开了。这抠肛门比白眉儿想象的要容易得多。肛门里热乎乎的,冻僵的爪子焐热变得灵活了;里头有黏液润滑,并不费多大劲整个豺爪就差不多全伸了进去。

小斑羚咩咩急叫,拼命朝前蹦跶。母斑羚打着响鼻,匕首似的羊角不顾一切捅了过来。白眉儿只得从小斑羚背上滚下来,狼狈得像只跌翻的乌龟。它的那只伸进小斑羚肛门去的豺爪,也无可奈何地滑脱出来;但在滑脱出来的一刹那,它用尖钩似的爪尖抓了一把,“嗞——”一根粉红色的冒着腾腾热气的羊肠被掏了出来。

母斑羚紧盯着白眉儿不放,尖角频频出击。白眉儿在雪地上连滚带爬,好不容易才避开了羊角的锋芒。

豺被斑羚欺,这也太不像话了。

白眉儿虽然一个劲儿地躲闪逃跑,但那只揪住羊肠的爪始终舍不得放松。小斑羚像又长了条尾巴,肠子被拖出一米多长。

终于,羊肠从白眉儿爪下滑脱。

母斑羚发疯般地追上来要同白眉儿拼老命。白眉儿识相地逃出白桦树林,逃到对面山梁上,冷眼观察动静。

小斑羚还没有死,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拖曳在尾后的那截肠子,有一大部分大概结了冰,在雪地里磨出沙沙的声响。

“倒,倒!”白眉儿在心中默默念叨。

小斑羚四腿一软,再也站不起来了。

母斑羚用下颌拱动小斑羚的肠子,似乎想把肠子再塞回小斑羚的体内。这当然是徒劳的。别说母斑羚了,就是人类社会医术再高明的外科医生,面对这种情况,也回天乏术了。

“咩——咩——”小斑羚的叫声越来越微弱。终于,那小脑袋一侧歪,四肢抽搐一阵,死了。

白眉儿心花怒放。现在,只等母斑羚离开后,它就可以跑过去舒舒服服饱餐一顿了。

对食肉类猛兽来说,自己的快乐和幸福总是建立在别的动物的不幸与痛苦之上的。

太阳偏西,母斑羚开始显得焦躁不安。它不时地仰头望着天空,又扭头望望山岬茂密的灌木林,想离开还有点舍不得,矛盾得很哪。走吧,白眉儿心想,小斑羚是不可能死而复生的,你又不能吃荤腥,守着一块冰凉的肉又有什么意义呢?

母斑羚离去的情景颇为动人。它趴在小斑羚身上,好像是在给小斑羚喂奶,然后,踱到一边,朝小斑羚咩咩叫了两声,那叫声的含义不难猜,是让小斑羚跟它回窝去。那当然是痴心妄想。它朝前走了几步,又拐羊头做了个舔犊的姿势,然后再往前走;走了一小段,又停下来,在空中做了个母子交颈厮磨的亲昵动作,再往前走;没走多少路,又回头咩咩叫两声,好像担心跟在身后的宝贝贪玩迷了路……到了山岬口,它才渐渐从梦境中醒来,呆呆地驻足远眺躺在白桦林里的小斑羚。半晌,才长长地哀叫一声,飞也似的跑进迷宫似的山岬去。

白眉儿将一条腿跨前一步,脑袋伸直,腰部下沉,伸了个豺式懒腰,喜滋滋朝白桦林奔去。它早就饿空了肚皮,早就盼着能吃顿鲜美的斑羚肉。味道肯定好极了。

白眉儿来到白桦林,小斑羚已呈半冰冻状态。身子底下一摊红雪,看来,小斑羚血已流干。可惜了这碗羊血。不过,小斑羚腹部还有点柔软,赶快开膛剖腹,还能吃到糯滑可口的内脏。

白眉儿将小斑羚翻了个四蹄朝天,刚要动口解剖,突然,它闻到清新的空气中掺杂有几丝尿臊味。它耸了耸鼻翼,哦,是猫尿的气味,从头顶的树上飘下来的。它佯装着仍在专心致志地埋头解剖小斑羚,两只三角形的耳廓却紧贴在后脑勺,鼻翼也有节奏地翕动着,防范来自树上的不速之客。

俄顷,头顶一根小树枝咔嚓一声折断了。它有思想准备,一听到动静,立即往前蹿跳。叭,一个沉重的物体降落,砸在它刚才站立的位置,溅起一团雪尘,呛得它睁不开眼。一股陌生的气味灌进它的鼻孔。它知道不妙,赶紧撒腿跑远点,才敢扭头张望。

原来是只猞猁,灰色的皮毛间像繁星似的密布黑色斑点,四只爪子和雪融为一色,耳朵的形状像长长的菩提树叶。上嘴唇长着两撇长长的银须,一口锋利的白牙像是用冰雕出来的,泛动着寒光。两只浅蓝色的眼珠闪着饥饿的光。白眉儿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只母猞猁。不难想象,离这儿不太远的某个树洞里有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猞猁。

猞猁又名林曳 ,是一种比豹小比猫大的猫科动物,勇猛机警,敢从熊掌下袭击小狗熊。猞猁善跑善扑,还能爬树,经常隐蔽在树杈上,望见有猎物从树下经过,便罩着猎物突然扑跌下来,压断猎物的脊梁。这一招相当毒辣,即使一只孤狼遭此打击,也只好变成一泡臭烘烘的猞猁粪。

白眉儿倒吸了一口冷气。好险哪,差点遭了这灰皮毛家伙的暗算。

猞猁跌了个空,也不气恼,而是朝小斑羚轻轻一扑,四只爪子罩住小斑羚,然后朝白眉儿粗声粗气地吼叫一声,好像在说:“我没压断你的脊梁,算你幸运,快滚吧,蠢家伙,这只斑羚属于我了!”

白眉儿差点儿气晕过去。它在积雪中埋伏了半天,忍饥挨冻,几乎被冻成冰棍儿,又像条窝囊的草狗那样差点没被母斑羚犀利的羊角捅个透心凉,这才获得这只小斑羚。这只小斑羚是用生命作赌注赢来的,怎能轻易被抢去!你猞猁没费半点工夫,没使吹灰之力,就要将小斑羚霸占为己有,这无疑是强盗剪径土匪劫道。它愤怒地嚣叫一声,弓腰屈腿做扑跃状。它不是窝囊废,也不是豆腐渣,更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梅花鹿。它是有血性的豺,它要夺回本来就该属于它的小斑羚。

还没等白眉儿有所动作,母猞猁就先发制人,从地上蹦起来,恶狠狠地朝它扑咬。猞猁体型如豹,扑击的姿势也像豹,来势很猛。白眉儿不用试就明白,厮打起来自己不会是猞猁的对手。这只猞猁体长约一米,像头小牛犊,一对一力量太悬殊了。它被迫扭身跳开了。

猞猁追了两步,似乎兴趣不大,回身叼起小斑羚,朝老林子走去。

白眉儿舍不得到口的斑羚肉就这样被抢走,逃了一阵,见对方并没有穷追过来,便又壮着胆子踅回身,跟在强盗后面。

猞猁叼着小斑羚,大模大样,都不屑回头看白眉儿一眼。

白眉儿愤懑得浑身颤抖,恨不得和这无耻的家伙斗个血肉横飞,要是有一半赢的可能的话。

遗憾的是,孤豺对猞猁,虽不能说是鸟卵碰石头,也差不多是鸟卵碰土块,取胜的希望极其渺茫。也许,从背后突然袭击能缩小彼此的力量差距。白眉儿想,瞧这傲慢的家伙,连头也不回,大概不会想到它会有胆量从背后进行偷袭的。

它不动声色地跟在猞猁后面,悄悄缩短距离。它就不相信猞猁是块无法击碎的花岗石。它已贴近猞猁了,它壮起胆子朝猞猁那根粗得像豹尾短得像猪尾的红尾巴咬去。它是这样打算的,冷不防一口把猞猁的尾巴咬下来,让这该死的家伙惊骇颓丧,失去自信和意志,它就趁机夺回小斑羚,溜之大吉。

白眉儿的打算落空了。它的豺牙还未沾着猞猁尾巴,猞猁就像屁股上长有眼睛似的突然来了个鹞子翻身。这家伙嘴上还叼着小斑羚,小斑羚晃荡着竟然也变成了武器,拍击在白眉儿的头颅上。白眉儿没防备,被打了一个趔趄,摔倒在雪地上。没等它爬起来,猞猁就扔掉小斑羚,穷凶极恶地扑上来,一只爪蹄踩在白眉儿肚皮上,白瘆瘆的牙就朝豺脖咬来。假如这一口被咬个正着,不说是身首分家,恐怕也会被咬成个歪脖子豺。白眉儿情急之中,陀螺似的旋转了一圈,顾得脖子就顾不得屁股啦,臀部被咬得火炙般疼。它狂嚣乱咬,好不容易才从猞猁尖牙下挣脱出来,耷拉着尾巴没命地奔逃。逃出老远,听听背后没有动静,这才敢放慢脚步回头张望。猞猁嘴角沾着一簇金黄的豺毛,迎风颤悠,奸诈残忍的脸漾着一丝讥笑,是在笑它不自量力。

白眉儿虽然对猞猁恨得咬牙切齿,却再也不敢上去争抢小斑羚了。

丛林生活中没有真理,强者就是真理。

白眉儿只能眼睁睁看着猞猁叼着它千辛万苦猎获来的小斑羚,大摇大摆消失在老林子里。

刚才在和猞猁激烈的争夺中,白眉儿忘了饿。猞猁消失了,扣动心弦的紧张和兴奋也随之消失,饥饿感便疯狂地席卷而来,揪心揪肺,难以忍受。它在雪地里冰冻了半天,又和母斑羚母猞猁周旋了半天,胃囊里最后一点残渣都消化尽了,只感到浑身虚软,走在雪地里,四只爪子像踩着柳絮云朵,从精神到肉体都无法踏实。

白眉儿在树林里胡乱钻行,希望能找到点可以填肚子的东西,哪怕是半只腐鼠一条死蛇也好。它已不敢奢望能逮着鲜活的食物,即使现在从雪地里蹦出一只兔子,它也没力气去追逐了。

天快擦黑了,仍然什么吃的也没找到。它脑袋一阵阵发晕,假如再这样饿下去,怕是挨不到天黑,就会晕倒在雪野里,然后在一种啃吃鹿崽、羊羔的海市蜃楼般的幻境中昏沉入睡,明早变成一具让秃鹫垂涎三尺的饿殍。

茫茫雪野,除了秃鹫的投影,连个移动的东西都不见。豺无法像鹿类或羊类那样靠吃地衣和苔藓过日子。

白眉儿差不多就要饿倒了,突然,迎面吹拂的风送来一股马肉的香甜气息。它精神不禁为之一振,四爪又生出些力气来,紧跑几步。哈,一条干涸的小河沟里躺着一匹小马驹。马驹栗红色的皮毛下积了厚厚一层白雪,肚腹已经剖开,肠肠肚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小河沟一览无余,没有任何陷阱或捕兽铁夹。日曲卡山麓虽然号称动物王国,却从没发现有野马。毫无疑问,这是人类豢养的家畜。很有可能是山间马帮经过此地时,跟着马帮试试脚力的小马驹忍受不了风雪严寒和长途跋涉,半途倒毙了。白眉儿想,小马驹肚腹之所以被剖开,大约是灵猫蜜狗这类小型食肉兽所为,闻见它豺的气味,吓得逃走了。这倒是一顿捡来的晚餐,一席救命的盛宴。不吃白不吃。

白眉儿饿坏了,等不及再仔细想想,就一口咬住那颗蟠桃状的马心,来不及细嚼慢咽,三下五除二便囫囵吞咽进去。马心不太新鲜,吃下去后舌根那儿觉得有点苦辣,还有股怪异的味道,口腔都被刺激得有点麻木了。也许是蚂蚁啃咬后留下的蚁酸,它并不介意。不管怎么说,有东西吃是一种幸福。就像龟裂的旱地被注入了一泓清泉,就像暴风雪过后洒下一片阳光,它肚子里有了内容,眼神也清亮了,血液也流得畅快了。口腔里那股怪异的味道稍稍有点难受,它咬了几口白雪,在嘴里搅了搅,算是豺式漱口吧,涮掉那股怪味,然后想去叼那只蝙蝠状的马肝。还没等它咬住马肝,乱石背后冷不防钻出一只蜜狗来。蜜狗也叫青鼬,尾巴几乎跟身体一样长,是一种凶猛的小型食肉兽。蜜狗瞪着一双黑豆般晶亮的小眼睛,战战兢兢向小马驹靠拢。蜜狗的意图很明显,是要来和白眉儿分享这顿美餐。

白眉儿气不打一处来。猞猁欺负了它,这小小的蜜狗竟然也敢跟它过不去。是的,它不可能一口气就把这匹小马驹吞食干净,但它饱餐一顿后可以把剩下的马肉拖到隐蔽的树丛贮藏起来慢慢享用,冰天雪地马肉不会很快变质。冬天找食不易,哪能随便让蜜狗来分一杯羹呢。它受猞猁的气还没消尽,正好把这蜜狗当出气筒。

它怒嚣一声扑过去,那气势就像要活活把蜜狗撕成碎片。蜜狗比白眉儿小了一半,自然不是对手,大尾巴一摇仓皇而逃。白眉儿毫无道理地紧追不舍。说毫无道理,是因为蜜狗在雪地上,尤其是在布满碎石的干涸小河沟里奔跑速度不亚于豺,这种追撵可说是水中捞月。再说,一只孤豺也很难不落下残疾和疮疤就把蜜狗置于死地。旁边正有马肉,犯不着冒险去咬蜜狗的。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豺只要把蜜狗吓退就算完事了,是不会穷追到底的。白眉儿像追一只兔子似的追杀蜜狗,实在是一种心理需要,它要把刚才在猞猁那儿沾染的晦气霉气窝囊气一股脑儿发泄到蜜狗身上去。

蜜狗实在也是饥饿难忍,就像蜜蜂舍不得离开鲜花一样舍不得离开马驹肉。蜜狗就以小马驹为轴心,绕起圈来,玩捉迷藏呢。它想在白眉儿追撵得疲乏和不耐烦后,同豺分享这顿美味马肉。不同种类的食肉兽瓜分同一猎物是司空见惯的事。

追呀跑呀,嚎呀嚣呀,好不热闹。

白眉儿做梦也想不到,这只觊觎马肉的蜜狗,这场徒劳的追逐,竟无意中救了自己的命。

大概是剧烈运动促使药性提前发作,也有可能是血液流动加快了毒性的传导,它在雪地里刚追了几圈,便觉得不对劲,腹内像有千万条蜈蚣在蠕动,疼得四肢抽搐,再也迈不开腿,只能躺卧下来。这时,喉咙口也一阵阵发毛发痒,吐出一团团泡沫。嗷呃嗷呃,嗓子也发哑了,难听得就像刀架在脖子上的公鸡在叫。它还缺乏生活阅历,不明白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怔怔地望着蜜狗发呆。

蜜狗见白眉儿躺卧不动,停止了追撵,满心欢喜,赶紧跳到小马驹身上,嘴拱进马肚,用一种盗食者的慌张心态,稀里哗啦把一长截马肠吞进肚去。它仍嫌不够,又把那块蝙蝠状的马肝也三口两口吃了进去,直吃得肚儿圆脖儿梗这才心满意足。但这种欣喜感没维持多久,蜜狗那张小圆脸突然恐怖地扭曲起来;两只圆如榆钱的耳朵颤跳个不停;两粒黑豆般的眼珠突凸出来,十分可怕;仿佛突然间被移植进了蚂蚱的灵魂,一个劲地在原地蹦跶。

白眉儿看得目瞪口呆。

蜜狗开始用前爪撕扯自己的脸和耳朵,好像脸和耳朵里藏着可怕的敌手一样;圆脸被撕得血痕累累,左耳被扯成两半,仍毫不留情地猛烈撕扯。它又咬自己的爪子,又咬自己的尾巴。疯了,蜜狗肯定是疯了,白眉儿想。一会儿,蜜狗在雪地里打滚,哀嚎声渐渐微弱,七窍流出污血,仰躺着,四爪僵硬地伸向天空。

白眉儿终于明白,蜜狗是中毒身亡了。也就是说,这匹小马驹的尸体里下了毒药;也就是说,它也中了毒。它恨透了那只可恶的猞猁,如果不被抢走小斑羚,如果不是饿得慌,它也不至于到有人迹出没的干涸的小河沟里来寻食物。幸亏这条蜜狗及时来争食。要是蜜狗晚来一步,它把那只蝙蝠状的马肝也吃进去,此刻肯定也已挺尸荒野了。

怎么办?怎么办?

假如现在是春天,它可以到野草丛生的沟壑中去找老鸦瓣,这是一种只生两枚翠绿叶子的小草,早春绽开钟状白花,那埋在浅土下的卵圆形鳞茎具有解毒止痛的功效。并非人类才有医学,很多野生动物凭着先祖传授的经验,知道怎样用草药医治创伤病痛。遗憾的是,正值隆冬,老鸦瓣还埋在地底下冬眠呢。

肚子又开始剧烈疼痛,它不能坐以待毙,它必须想办法救自己。它想把吃进去的马心呕吐出来,可干哕了几声,什么也没呕出来。它晓得,自己虽然才吃了一只马心,中毒不算太深,但若不能及时把毒药呕吐出来,很快也会像蜜狗一样躺在雪地里变成只冰冻豺的。它急了眼,大口大口吞咽积雪,冰凉的雪能盖住腹内火烧火燎般的感觉。它的肚皮很快鼓得像只西瓜,胀得难受,喉咙里也痒丝丝的像有一群蚂蚁在爬。哇,它吐了,吐出一大摊黑红绿三色污秽,刀绞似的疼痛稍稍缓解了些。它又吞雪,又吐,直到胃囊吐得空空如也。后来,它又屙了一泡臭烘烘的黑糊状稀屎,这才算把毒从体内排泄光了。

日子过得太艰难了。对孤豺来说,漫天飞舞的大雪,分明就是催命的白魔;幽暗阴森的密林,处处埋藏着阴谋和陷阱。

唉,怎么活下去呀!

第六章 投奔人类

白眉儿拖着虚弱的身体,沿着一条牛毛细路行,寻找能充饥的东西。它饿极了,恨不得太阳变成块馅饼从天上掉下来,让它使劲啃两口。

转过一道沟,冷不防瞅见前面三岔路口的一棵大树下蹲着一个身裹破皮袄脸色蜡黄头发灰白的小老头,裤子褪到膝盖,光溜溜露着腚。它一惊,赶紧缩回脑袋,不由得心头一阵战栗。假如允许的话,它倒是很想尝尝人肉的滋味。细皮嫩肉,撕扯起来一定很容易,也不用吐毛,省却许多麻烦,味道一定比羊肉更鲜美。但它不敢。它晓得人的厉害,那杆乌黑锃亮的猎枪会喷火闪电,连百兽之王的老虎也不是对手,更甭说豺了。还有腰间挎着的那柄长刀,白刃雪亮,能像秋风扫落叶般地很爽利地剁下豺头。它此刻跳出去袭击小老头,等于以卵击石,自投罗网,变成愚不可及的自动送货上门的猎物。它虽然饿得要死,也不想白白送死。趁小老头还没发现自己,趁早溜走吧。它转身刚要钻进灌木丛,突然,小老头那里传来噗噜噜一声闷响,随即顺风飘来一股浓郁的气味。

小老头撅腚的动作,噗噜噜那声闷响,让白眉儿很容易就猜到,他在排泄。

迄今为止,白眉儿没吃过人的排泄物。但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其实凡犬科动物,出于一种天性,都爱吃人的排泄物。豺属于犬科动物,当然也不例外。

白眉儿耸动鼻翼,贪婪地闻嗅着人屎的气味。在人的鼻子闻来,自己屙出来的粪便是很臭的。但豺或狗的鼻子闻起来,就是另一码事了;臭中夹香,亦臭亦香。白眉儿敏感的鼻孔还嗅出人的排泄物里有许多未消化尽的肉糜和谷物,是顿可餐之食。

说到底,犬科动物爱吃人屎,主要原因是人的消化器官太差劲,吃进去许多食物,只能消化吸收其中一小部分营养,大部分精华混杂在糟粕中被直肠送出肛门。挺可惜的。

白眉儿舍不得走了。小老头孤身一人,没带猎狗,力量有限,不值得太害怕。他并未发现它。它躲藏起来,等他离开后,再过去捡食,不会有太大危险的。瞧他掩鼻皱眉的模样,它断定他屙完后会很快走开。

果然不出它的所料。不一会儿,小老头站起来,提起裤子,系好裤带,背起猎枪,沿着小路匆匆而去。

白眉儿早已等得不耐烦,待小老头走出二三十步后,便急急忙忙地跑到大树下。哇哈,那泡黄灿灿、状似老玉米的排泄物还冒着腾腾热气!它两只眼睛乜斜着警惕地注视着小老头的背影,闷着头大口大口吞嚼起来。排泄物虽比不上活宰的猎物那样鲜美,但比起冻成冰块的腐尸来,味道要好得多。热食开胃,还暖和身子,可惜,太少了点。它吃得太心急,浊黄的稀屎糊了一嘴。它伸出长舌舔食着沾在唇吻上的丝丝屑屑。那副吃屎的馋相,在人眼看来,未免会恶心得想呕吐,实在是有碍观瞻。

其实,人也不是绝对不吃臭东西,如臭豆腐、臭豆豉、臭大蒜,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喜欢吃的大有人在。人类也并非一概拒绝吃别的生物的排泄物。燕子吐出来的唾沫人就挺爱吃,尊为山珍,名曰燕窝;还有名贵中药猴结,其实就是母猴排泄出来的月经。

一定是它嚼咬吞咽的声音太响了,小老头似乎感觉到身后有动静,猛地收敛脚步,蓦地回首张望,白眉儿来不及躲避,闹了个人眼豺眼四目相对。它停止吃屎,扭腰屈腿,全身茸毛奓开,肌腱紧凑,目不转睛地盯着小老头。只要小老头动手解肩上的猎枪,它就会一溜烟地窜逃进灌木丛。

小老头望着它,咧开嘴笑了,笑得很暖昧,骂了句:“狗改不了吃屎!”便不再理它,转过身去,继续赶路。

他误以为它是狗了,这挺可笑的。它想。

过了一天,还是到处找不到食物吃。白眉儿又饿得慌了,想重复前天的幸运,就又沿着牛毛细路跑到三岔路口的大树下。巧极了,远远便看见那位熟识的小老头腰里挂着一只硕大的酒葫芦悠悠地哼着小调走过来。

说起来,这也算不上是什么偶然的巧遇。小老头名叫苦安子,是猎户寨的村民,在秃鹫岭下的树林里安了几十只逮鸟的金丝活扣,每天都要去一趟,看看有无收获。三岔路口的大树下是他的必经之地。

白眉儿蹲在一块岩石上,巴望小老头能像昨天一样脱裤撅腚到大树下排泄。恼火的是小老头并未停下来,而是径直拐进林子里去了。它不甘心就这样白来一趟,便拉开一段安全距离,尾随着小老头走。这绝不是什么友好陪伴,当然也不是什么恶意跟踪,而是等待小老头途中排泄,好及时去捡食。

翻山越岭,一走就是半天,日头当顶时,小老头终于在一块背风的洼地里坐了下来。它以为他要排泄了,却见他解开又破又脏的背囊,掏出一只鼓鼓囊囊的篾盒,揭开盖,抓起一把东西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咀嚼起来。它闻到一股谷物与牛肉的香味。爬了半天山,它早就饥肠辘辘了,食物扑鼻的香味更刺激得它胃囊痉挛。它的眼光直勾勾地盯着小老头手里的篾盒,口水情不自禁地从嘴角滴答下来。

“哦,白眉瘦狗,跟着我走了半天,想吃东西吧?”小老头大声朝它说道,“喏,给你!”他手一扬,一坨东西在空中画出一道抛物线,朝它砸来。

它以为是石头,惊慌地要跳开。“噗”,那坨东西已落在面前的雪地上,溅起一片香甜气息。哇哈,是一块牛骨头。它赶紧扑过去,贪婪地嚼咬起来。骨头上的牛肉虽已被啃光,却因煮的时间长,骨质已酥软,能咬烂;骨头上蘸有咸味,还有葱香,好吃极了。

它很快把这块牛骨头吞咽进肚,便又用感激的期待的乞怜的眼光盯着小老头。于是,第二块牛骨头又像只小鸟似的飞过阳光落在它面前。

小老头吃饱饭后,拍拍屁股走了。它飞快奔到他坐过的地方,把掉在地上的饭粒、肉渣和碎骨一扫而光。

这以后,白眉儿天天早晨都跑到三岔路口来等那小老头,天天尾随着他去秃鹫岭。它总有收获,或者吃到两块骨头,或者吃到一泡排泄物。对它来说,这小老头就是它永不枯竭的食物源。只要见到他,它就有吃的,就不会挨饿,自然而然,它就喜欢见到他。

那一天,他不知有什么事耽搁了,它在三岔路口等到中午,仍见不到他的身影。它焦躁不安,怅然若失,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殷切的思念之情。就在这时,他突然出现了,破棉鞋踩着积雪吱儿吱儿响,顺着小路走过来。它一下激动起来,想迎着他跑过去舔舔他的鞋,才跑出两步,又犹豫地停了下来。

白眉儿毕竟从小生活在埃蒂斯红豺群,长期受豺文化的熏陶,养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两足行走的人类与死神是同一概念,同样可怕;与人打交道,无疑是在同魔鬼打交道。它虽然已熟悉他身上的气味,对他抱有某种好感,却没有完全丢掉戒备心理。它害怕它去舔他鞋时他趁机把它俘虏了。还是小心谨慎为妙。可长时间等待思念终于相逢的喜悦总该化作行为表达出来。或许,它该朝他轻柔地叫一声,用声音传递情愫。当然,不能像豺那样尖锐嚣叫,人类憎恶豺,要叫,就要叫得和蔼亲切圆润,才能达到取悦的目的。小老头已快走到自己身边了,它扭扭脖颈,舒展声带,张开嘴,“汪呦——”唇齿间一激灵就吐出一声似狗非狗的叫。

“嚯,又是你,白眉瘦狗。看来,我们很有缘哪。”小老头意味深长地对它笑笑说。

一晃就是七天。

多次重复就会成为习惯。现在,白眉儿已习惯了这种新的生存方式。到三岔路口来等小老头,已成为它的觅食模式。觅食方式直接决定着动物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及感情取向。他给予,它接受;它乞讨,他施舍。这无疑是一种最原始的豢养与被豢养的关系,再进一步就变成了主仆关系。它依赖他活命,不可能不对他感恩戴德。它不再神经过敏地畏惧人类,它觉得人并不像豺们形容的那般恶毒可怕。豺的传统观念在它心里开始动摇。小老头身上的汗酸味似乎并不太难闻,人脸上的笑容分明是和平的旗帜嘛。它对小老头的感情与日俱增。原先它跟随小老头一段路后,只要吃到了他的排泄物或扔弃的骨头,它就会离开。现在,它吃到东西后,会继续跟随在他身后,陪伴他到秃鹫岭察看铺设的金丝活扣有无收获。一直到夕阳西下,把他送回三岔路口,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白雪皑皑的小路尽头,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夜阑更深,万簌俱寂。白眉儿蜷缩在树洞雪窝,冷得睡不着。想想几天来的遭遇,未免生出几许彷徨,几许委屈。它是豺,豺最瞧不起寄生于人类的狗了,而它的行为,跟一条乞食的狗也差不了多少。它恨自己没有豺的志气,也没有豺的骨气。一丝羞赧在胸中回荡。

有两次它甚至暗下决心,结束这种对豺来说可耻的觅食方式。可一早醒来,它又颠颠地跑到三岔路口去迎候小老头了。它实在是饿怕了。

对动物来说,生存就是最高原则。跟在小老头后面捡食他的排泄物和废弃物虽然有丧豺格,却很实惠。饿死事大,失节事小。对豺来说,鲜活的雪兔或麋鹿比人的排泄物或无肉的骨头好吃多了,可它逮得着吗?较之撵山狩猎,眼下这种觅食方式不用花什么力气,牢靠固定,省心省力,何乐而不为呢?说到底,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行事的。

也许在潜意识里,白眉儿对人类始终存有一种幻想,不像普通豺那样对人类深恶痛绝,与人类誓不两立。说到根子上,它不是纯种豺,它血管里流淌着一半猎狗的血液。

要是没有这场肆虐的暴风雪,白眉儿不会成为那位头发花白个头矮小瘦筋干巴满嘴酒气衣衫褴褛肮脏邋遢的苦安子的猎狗,也就不会有后来一连串的酸甜苦辣的传奇经历。

因果关系是一环紧扣着一环的。

要是没有这场肆虐的暴风雪,白眉儿会以豺的理智将自己和小老头的关系保持在目前这种水平,不升格,不升温,不升华,不超越。它同他的交往已达到了极限,再朝前发展半步,就会变成典型的狗与人的关系。它是豺,它不愿沦为狗。

现在,日曲卡山麓还是冰雪世界,它还不能脱离小老头单独生存。但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春天来临后,艳阳高照,草木葳蕤,迁徙到远方去过冬的食草动物成群结队回来了,日曲卡山麓又变成豺的丰盛的大食盆。那时,它身体已经复原,骨骼肌腱也长饱满了,不愁逮不着猎物。一旦食物充盈,它就能毫无顾虑地自动结束目前这种乞讨式的觅食方式。广袤大地,任我驰骋;兔鹿獐麝,任我宰割;区区一泡排泄物和两块无肉的骨头算得了什么呢?对动物来说,只要结束了食物的供求关系,也就结束了生存的依赖关系,也就结束了感情的依恋与缠绵。它相信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对小老头的热情会直线下降迅速平淡。当然,它不是忘恩负义的坏豺,它会记住他帮它度过严冬的那份情意,它会设法报恩的。比如,在恰当的时候猎取一两只皮毛珍贵的动物,叼到三岔路口的大树下送给他。

一场暴风雪刮得它改变了初衷。

或许这就叫命运吧。

暴风雪来得太突然太猛烈了。下午,它尾随着他刚刚翻过山岭,狂风骤起,天昏地暗。天上密集的雪片一层层洒向大地,地上的积雪也抖擞精神随风高扬。天地一片白茫茫,真正的白色恐怖,浑然如一个吞噬生灵的巨大白魔。

这是让一切生命都会惊骇得发抖的特大暴风雪,能把石头冻裂,能把鹰隼冻得从空中坠落,落到地上便成了硬邦邦的冰坨子。

小老头急忙找了个山洞钻进去,顺手在洞外灌木丛扯了一捆枯枝。

它没跟他进洞。洞很小,大约七尺见长五尺见宽,装下小老头和那捆枯枝,已没多少空地。它若挤进去,免不了要和他脸对脸身靠身心贴心,就算没什么危险,也怪别扭的。

它一溜烟跑开去,想在山坡上寻找第二个可以遮风挡雪的山洞。风太大,刮得它摇摇晃晃;雪太密,道道雪帘挡住了它的视线。它转了一大圈,别说山洞了,连可供勉强栖身的石缝也没找到。

呼啸的西北风像一把把刀子似的迎面刮来,冻得它呜呜哀嚎。

这时,小老头占据的山洞里传来噼噼啪啪的声响,透出一片红光。它在外面瞄了一眼,火,小老头在山洞里燃起了一堆火。

它知道火是什么玩意儿,如果说暴风雪是白色妖魔,火就是红色妖魔。它曾和火打过交道。那是一年前夏天的事了。当时它还在埃蒂斯红豺群里。那天,豺群到草甸子去觅食,不知怎么搞的,突然起火了,天干物燥,风助火势,遍地野火漫卷过来,豺群吓得四处奔突。火焰和风跑得一样快,似乎还有极强的黏性。它亲眼看见,一片火焰飞过来粘在一只名叫次糯的老豺尾巴上,任老豺怎么打滚蹦跶也甩不掉,立刻蔓延全身,变成一只可怕的火球……这场荒火,把五六只豺烧成了焦炭。幸亏它脑子灵活,跑到河沟泡进水里,才躲过那场劫难。

一切野兽都本能地怕火。可白眉儿惊奇地发现,小老头不怕火,非但不怕,似乎还挺喜欢火,盘腿坐在火堆旁,两只手掌在火焰上搓揉着。火在他面前,失去了疯狂的野性,比猫还乖,比羊还温顺。橘红色的火焰轻轻地跳动着,散发出一股很好闻的松脂的香味,播送着温暖。它走到洞口,里头热气腾腾,温暖如春,仿佛拴着半个太阳。

“白眉瘦狗,快进来吧,外面风雪太大,会把你冻死的。”小老头朝它招手。

假如它继续留在洞外,很快就会冻僵的。它只有进洞取暖了。它小心翼翼地跨进山洞。它不敢进得太深,就在靠近洞口的地方徘徊着。

避重就轻是一切动物的选择本能。

火烤胸前暖,风吹尾巴寒。

“你这狗,比人还懂事,比人还精怪哩。”小老头绿豆小眼狡黠地眨动着,朝里挪了挪身体,在火堆旁腾出一条空隙。“来吧,离火近一点才暖和。莫怕,我不会害你。我要想害你,前几天就崩得你狗头开花了。”他把搁在膝盖上的猎枪架到洞底的岩壁上,这无疑是一种友好的表示。

它已经进洞了。进一尺也是进,进十尺也是进,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了。它涎着脸,来到小老头身旁,共享火的温暖。

“这是山神和猎神可怜我这穷老头,看我买不起猎狗,给我送了一条来。”小老头两眼盯着跳动的火苗,自言自语地说,“这畜生跟了我好几天了,我要再不用麻绳把它拴回家,那我就是天下最傻的老傻瓜了。牙口才两岁的伢狗,养肥了,可换好多坛酒呢。这样的便宜,不捡白不捡啦。”他说着,从囊袋里掏出一根麻绳,绾成个圆圈,亮在它面前。然后,将一块肉骨头放在圆圈外的地上。

白眉儿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些啥,但它很聪明,从他的表情和语调,尤其从绾成圆圈的麻绳上,很快猜出了他的用意。绳圈后的肉骨头,显然是诱饵。他引诱它脑袋伸进绳圈去啃骨头,他就会及时将麻绳收紧,拴住它。

它迟迟不去啃那块喷香的肉骨头。

小老头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站起来,双手扯着绳圈,慢慢朝它逼进。他想用麻绳套牢它,占有它。他想让它做他的狗,让它永远羁留在他身边。他手里的麻绳是权力的象征,套住了它,也就掌握了它。它将永远失去自由。如此看来,麻绳其实也是一个绞索。它本能地想躲避,可是,小小山洞,它往哪里躲呀?洞外是凛冽的暴风雪,会把它冻成冰棍儿的。

何去何从?何去何从?

豺社会有一条重要的禁忌,就是不与人交往。可是,它早已被豺群无情地驱赶出来,豺容不下它,把它视为异己和叛逆,处处排斥它打击它迫害它,它何苦还要遵从豺社会的禁忌呢。其实,它早已打破了禁忌,尾随小老头觅食好多天了。既没吃苦头,也没遭报应,恰恰相反,活得还蛮好,尝到了甜头。当然,小老头误以为它是狗这才善待它的。这么说来,它外表看上去很像一条狗,既然如此,它为什么不能真的做条狗呢?不不,它惶恐地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豺最痛恨狗了,它不能数典忘祖的。

可是,豺群不要它了,它是只弃豺,做弃豺还不如做猎狗来得安逸。它形单影只,太孤独了。假如做了小老头的猎狗,就跟寂寞永别了。它的爪牙还稚嫩,冰天雪地里很难找到足够的食物,假如做了小老头的猎狗,就不必担心会受冻挨饿;它是个四处漂泊的流浪者,说不定哪天会倒毙荒野,死了也是孤魂野鬼。假如做了小老头的猎狗,就算找到了永恒而又牢靠的归宿。

它真的能背弃自己的种族去做一条狗吗?

漫长的冬天才熬过去一半,它坚持做豺的话,生死难卜,前途渺茫。

绾成圆圈的麻绳和麻绳后面那张褶皱纵横笑得像朵花的人脸,无疑是个圈套。它不能往圈套里钻。

你还嫌饿得不够吗?

它还在犹豫呢。小老头朝前一跃,手里的绳圈已套上了它的脖颈。它一惊,本能地耸动肩胛想把脑袋从绳圈里脱出来,已经迟了。他一收绳扣,它被紧紧套住了。它扭动着挣扎着,但小老头攥住绳头不放。

它尖尖的唇吻无意间探进小老头柔软的颈窝,它感到他脆嫩的喉结在上下蠕动,还有嗡嗡的血流声。它一阵冲动。不用动心机也不用费力气,只消瞅准那核桃似的喉结用力咬一口,他就会跳起死亡的舞蹈,然后栽倒在地永远也爬不起来了。这是食肉兽本能的反应,是豺与生俱来的嗜血野性。可是,奇怪得很,一种更为强烈更为神秘的力量却阻止它这样去做。它感到待在给它供食的小老头身边,那感觉和豺崽依偎在豺娘身边差不多,都有强烈的依附感和安全感。它觉得如果听凭野性的本能咬碎小老头的喉管,就是罪孽的弑杀,卑鄙的谋害,丧尽天良的背叛。这温情脉脉的感情和它豺的品性完全是水火不相容的。它想冲破这层甜蜜的无形的罗网的束缚,但不行,仿佛这种违背豺道的对人类温顺依恋的感情,已融化在自己的血液里,无法再逆转矫正了。

白眉儿不知道,自己有一半血液来源于狗。它是猎狗洛戛播下的种,在母豺达维娅的子宫里孕育生长,潜伏着一半狗的品性。在豺群中,耳濡目染豺的行为规范,使得它一举一动都像只地道的豺,但另一半狗的基因并没湮灭,而是处于冬眠状态,一旦外界条件起了变化,便会迅速苏醒萌发。

它停止了挣扎。

小老头把麻绳的另一端系在自己的腰间,咧开嘴笑了:“嘿嘿,老子也算有了自己的猎狗。得给这畜生起个名,白眉瘦狗?不不,没这种叫法的。干脆,就叫白眉儿吧。”

名字是一种符号。看来,根据生理特征来起名,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白眉儿,这个从埃蒂斯红豺群里出来的,身上带着一半豺血统、一半狗血统的混血儿,就这样做了猎户寨村民苦安子的猎狗。

第七章 家犬也不好做

翻过山梁,就是猎户寨了。

这是个典型的滇北高原山寨,坐落在两架大山之间的一块洼地上。几十户人家清一色都是桦树皮木屋。大雪初霁,山林的空气格外清新。嫣红的晨曦,给木屋涂抹了一层辉煌。用柴柈子编织的一道道栅栏,围起一方方院落。不少人家的屋顶已冒着袅袅炊烟。整个寨子呈十字形格局,一条青石板小路贯穿整个寨子,一头通向山泉,一头连着崎岖的山道。在青石板路和山道土路的交接处,耸立着一扇高大的木门,门框上雕着虎、豹、鹰、鹫等飞禽走兽的图案。这些图案用植物颜料染成赭红,格外醒目。这是寨门,在当地称为龙巴门。

白眉儿被主人苦安子牵着,刚跨进龙巴门,就遇上了麻烦。一条正在垃圾堆里刨食的花狗发现了它,伸直脖颈发出一串报警的吠叫。立刻,寨子里狗吠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不一会儿,从一幢幢木屋里蹿出二三十条黑白黄各种毛色的狗来,聚拢到龙巴门前,形成了一堵狗墙,挡住了白眉儿的去路。

不管是脊椎动物还是哺乳动物,只要是具有群体意识,都有欺生的陋习,一万年也改不掉的。

白眉儿镇定自若地站在龙巴门下。它不怕这些矮小猥琐的土狗,可它也不想初来乍到就同整个寨子的狗翻脸闹僵。它决定采取有节制的忍让,只要它们不扑上来,就随它们去嚷嚷吧。它相信主人苦安子会替它解围的。

果然,苦安子一手攥紧套在它脖颈上的麻绳,一手操起一根细树枝,向狗群挥舞驱赶:“去去,别来添乱!一群瘟狗,去去,滚开,都给我滚开!”

狗毕竟畏惧人,纷纷退却。有一两条狗动作慢了些,被树枝抽中,哀嚎着夹着尾巴逃回家去。

眼看狗群就要溃散,突然,“汪汪汪”,寨子中央那幢大木屋里传来一串嘶哑的吠叫声。一条条狗像受了莫大鼓舞似的,又气势汹汹地围拢来。白眉儿好生纳闷,究竟是什么狗中英杰,对狗群有这么大的号召力呢?

主人苦安子使劲搔着脑壳。

一条黑狗出现在青石板路上,慢悠悠地小跑着,脑壳高扬,目不斜视,乍一看,很有一种绅士派头。远远地,围聚的狗群便自动闪出一条道来,并投以注目礼,仿佛在迎接什么贵宾似的。黑狗仍不紧不慢地小跑着,用符合自己身份的均匀步履走到龙巴门前。

不看不知道,看了牙笑掉。白眉儿等黑狗走近了,仔细一看,真忍不住要打喷嚏。它还以为是什么狗中英杰驾临了呢,闹了半天,原来是条不中用的老狗!怪不得要慢悠悠小跑,敢情是没力气跑得更快些。

瞧它那身黑毛,土不拉叽,干涩灰暗,像从积满灰尘的地窖里刚刚钻出来,一点儿光泽也没有,浑身有股子陈年霉味;两只狗眼似睁非睁,眼角糊满了浊黄的眼屎,显得无精打采,就像身上盯着瞌睡虫;两只耳朵软绵绵的,像两片晒蔫的叶子蜷伏在脑际;体格虽然较其他草狗要高大些,但并没高大到让白眉儿一看就肃然起敬的地步。这老黑狗或许也有过辉煌的年华,有过如火如荼的光荣历史,但日月如梭,岁月无情,容颜已老,生命萎缩得只剩下一具空壳。瞧它神情委顿,恐怕一天中起码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太阳底下、稻草堆上慵懒打盹消磨掉的。瞧它的脊梁,已塌陷成弧形,是不堪忍受生命的重负被压弯的。两侧的胸肋一根根暴突出来,瘦骨伶仃,再继续瘦下去恐怕不久就会变成一具骷髅。

老实说,这条黑狗,即使送给埃蒂斯红豺群做午餐,也很难撩拨豺的胃口,刺激豺的食欲。就这样一条风烛残年的黑狗,狗群竟然敬之如精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老黑狗旁若无人地走到离白眉儿两步远的地方,这才停下来。对两条陌生的公狗来说,两步的距离已经是个极不友好的具有挑衅性质的危险距离了。白眉儿心里很不是滋味。老黑狗微蹲下身子,将丑陋的狗头刺探过来,耸动鼻翼,使劲嗅闻,两只浑浊的眼珠子,上上下下把白眉儿打量个透彻,简直像在进行某种资格审查一样。

狗群凝神屏息,眼巴巴望着老黑狗,好像在等待某种神圣的裁决。

白眉儿怎么也想不通,这条老黑狗有什么能耐竟然把狗群震慑得一动也不敢动。狗群里并不乏毛色油亮,耳朵坚挺,身强力壮的公狗,虽说身坯略略矮小些,但质量是大不一样的。青春与衰老相比,旺盛的生命与日薄西山的生命相搏,胜利一定属于年轻的一方。可那些正当年的公狗竟然俯首帖耳唯命是从,简直是不可思议。

假如在埃蒂斯红豺群,如此年纪的老豺,别说高高在上,连和年轻力壮的大公豺平起平坐的资格都没有,即便是退位的豺王,即便是曾将利爪捅进过牦牛肛门的优秀大公豺,也是无可奈何花落去,老了,失去了青春和力量,也就自然而然失去了地位和威望以及相配套的尊严,沦为苦豺,排列在群体的最末等。

白眉儿不相信“力量就是地位”这条生存规律在豺群中适用,到了狗群就变成谬误;不相信在狗群中真有尊老敬老这种习性。可眼前的事实却明明白白,这条老黑狗有效地统辖着猎户寨的狗群。

老黑狗嗅闻了一阵,打量了一番,昂起脑袋又沉思了一会儿,“汪——”朝白眉儿发出一声质问般的吠叫。老黑狗的眉眼间隆起皱褶,似乎藏着几分厌恶,又藏着几分忧虑。

假如换了一条年轻力壮的公狗前来审视质问,白眉儿可能会低眉顺眼做出一副臣服状的。毕竟对方是占据一方土地并有熟悉的群体作后盾的地头“狗”,自己今后要在这方土地上生存,要在这个狗群中厮混,关系闹僵了会有诸多不便,尽管它从心底里有点瞧不起这些猥琐平庸的草狗。可面对这条身上黑毛一块块秃落,露出难看的青白狗皮,像条癞皮狗似的老黑狗,白眉儿觉得低眉顺眼简直是对自己的一种污辱。妥协也要寻找合适的对象。向老狗妥协,就等于把自己贬为兔子了。

在埃蒂斯红豺群中养成的对老者的蔑视习惯,使白眉儿一瞬间忘了自己的处境,也昂首挺胸,摆出大眼瞪小眼尖牙对利齿的应战姿态。“汪呦”,它用还没摆脱豺的口音的很不地道的狗吠声,来回答老黑狗的质问。

——我可不是好惹的,别来自找没趣。

老黑狗微微一怔,立刻四腿叉开,脖颈抻长,脑壳慢慢在空中旋着圈儿,幅度大得就像在耍杂技。随着转头动作,镶嵌在颈毛里的护脖儿露了出来,这是一副很漂亮的护脖儿,用坚韧的野牛皮制作,宽约三寸,中间钉着七枚铜钉,熠熠闪亮。可别小觑这护脖儿,只有受到主人宠爱的优秀的猎狗才配佩戴,它具有实用和装饰的双重价值。厚韧的牛皮和坚硬的铜钉能硌疼对手的牙齿,保护猎狗脆嫩的脖颈免遭伤害,类似人类冷兵器时代的铠甲和头盔。更重要的是,猎户寨其他狗的脖颈都是光溜溜的,只有它才有护脖儿,这是一种身份和权力的象征。

——浑账小子,你睁大狗眼瞧清楚了,我佩戴着护脖儿,我是猎户寨狗群的头儿,你快识相些,俯首称臣吧。

白眉儿对这一切都懵然无知,仍平平地举着那条尾巴。狗在高兴时竖直尾巴,愤怒时平举尾巴。这身体语言十分明确,准备格斗。

老黑狗忍无可忍,恶狠狠扑跳上来,张嘴就咬。它老态龙钟,笨拙得像熊。白眉儿轻轻一跳,就闪开了。

“汪汪汪”,老黑狗发出一阵粗俗的咆哮。

整个狗群像得到了攻击命令似的,你吠我嚎喧闹起来,有两条不怀好意的公狗绕到白眉儿背后,企图进行迂回袭击。白眉儿甩头蹬腿,竭力想使自己从苦安子手中挣脱出来,好和狗群斡旋。苦安子大约怕它惹祸,紧紧拉住麻绳不松手。

“嘘嘘,黑虎,别闹,别闹。”苦安子压低声音朝老黑狗呵斥道。

白眉儿明显地感觉到主人胆气不壮。这是怎么回事?何必要压低声音,我们并未理亏。遭受围攻,正当防卫,这恐怕是天底下最理直气壮的事了。老黑狗尽管有威风凛凛的名字,但毕竟是狗,作为万物之神明的人类,难道还害怕一条老狗不成?

老黑狗真不识抬举,竟然对苦安子龇牙咧嘴进行恫吓。狗群受到鼓舞,愈发围得紧,一场生死搏斗迫在眉睫。

白眉儿看见,苦安子抬起头来四面瞧瞧,神情诡秘得就像做贼,然后抡起枪托,给了老黑狗一下。苦安子并没敢用多大力气,砸枪托的动作缓慢得就像在舞蹈,也没砸在要害部位,而是落在狗的最无关紧要的臀部。看得出来,苦安子并不想要惩罚老黑狗,而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主人这种息事宁狗的态度,很令白眉儿费解。

老黑狗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仍不肯买账。“呜噜噜,呜噜噜”,喉咙深处发出一串恶毒的咒骂,钻头觅缝朝白眉儿身上扑。白眉儿受制于麻绳,躲闪不及,背上被叼去一撮毛。

“汪呦——”白眉儿急眼了,发出一声狂叫。

苦安子也似乎被逼急了,发狠地跺跺脚,脖颈上青筋暴突,呼吸也变得急促,“刷”的一声高高举起枪托,瞄准了黑虎的狗腰。这动作完全脱尽了舞蹈的韵味,是要动真格的了。

白眉儿心里一阵快慰,说真的,主人早该拿出点人的威严来了。按它狭隘的理解,怕狗的人就不算是人。

眼看枪托就要重重地砸下去了。这一下砸下去,不砸断老黑狗的腰,起码也砸得老黑狗在地上打七个滚。

“是谁呀,闹什么呢?”突然,传来一声喝问。

就像一头发怒的豹子突然踩空掉落陷阱,主人苦安子威风顿失,怒气全消,绷得像块生铁似的腮帮子骤然间浮起笑容,这笑真比哭还难看。硬实的胳膊也刹那间松软下来。

白眉儿又跌进了闷葫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普普通通一句问话就能把主人的骨头给问软了呢?它循身望去,哦,一个高高大大的汉子背着一大篓柴火站在一道土坎上。他长得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子,两道浓眉像两柄剑锋刺向额际,双目炯炯有神。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主人苦安子和那汉子站在一起,立刻就显得猥琐。主人的腿似乎也有点罗圈,五官没长在该长的地方,左看右看都有点错位。

人不可貌相。它想,但愿这是真理。

“哦,阿蛮星村长,是您哪。我刚弄来一条猎狗。唔,白眉儿,见过村长。”苦安子将白眉儿拉上前去。

“尖耳宽胸,细腰长腿,模样挺俊的。”名叫阿蛮星的汉子卸下装柴火的背篓,蹲在白眉儿面前端详了一阵说,“好狗,是条好狗。苦安子大叔,你从哪里弄来的?”

“这……是买的。”

“哪里有买这么好的狗种,我都想买一条呢。”

“这……我苦安子这两天交了好运,金丝活扣逮着一窝红角腹雉,跟过路的马帮换了这条狗。”

“苦安子大叔,你有了猎狗,趁冬天狐皮金贵,跟着大伙儿上北山猎狐吧,明年就不用再为柴米油盐犯愁了。”

“是哩是哩,等我把这狗调教好了,我就去。”苦安子点头如鸡啄米。

这时,老黑狗那股落潮的气势又开始涨潮,朝白眉儿龇牙咧嘴,伺机扑击。

“阿蛮星村长,瞧,黑虎又在淘气了。”苦安子尴尬地笑着说。

阿蛮星朝前跃了一步,飞起一脚,重重踢在老黑狗的屁股上:“发狗瘟的,竟敢欺生,看我不揍扁了你!”

老黑狗挨了揍,威风顿失,委屈地呜呜哀嚎了两声,夹着尾巴逃走了。

老黑狗一走,狗群也就自动解散。

白眉儿生性聪慧,到猎户寨没几天,就有了重大发现:狗的地位基本上是和主人的地位相一致的。狗本身的强与弱、聪明与愚笨变得次要,重要的是它所依附的主人在猎户寨扮演什么角色。

白眉儿是野豺出身的狗,面对这个问题未免犯糊涂。在埃蒂斯红豺群,即使豺王的妻子儿子父母兄弟,也同样要凭自己的实力争取地位,就在夏索尔当政期间,夏索尔的亲娘三姣就是在履行苦豺义务时被那头狂暴的狗熊掴裂脑壳的。在豺的字典里,找不到裙带风这个词。白眉儿很难想象,一条肌腱发达各方面都比较优秀的狗,就因为主人地位低微,就要处在其他狗之下。可事实是,在猎户寨狗群中,强弱颠倒比比皆是。

老黑狗老得都快跑不动了,还恬不知耻地占据在头狗的位置上,就因为它是村长阿蛮星豢养的就高狗一等,任何大狗小狗公狗母狗见着它都要不停地摇尾巴,小伢狗自动地去舔它的后腿,母狗则甜腻腻地用唇吻理顺它的体毛。舔这衰老的身体,也不嫌恶心。

不仅猎户寨的狗见了老黑狗像臣民见了皇帝般恭敬,即使猎户寨的人,见着老黑狗也礼让三分。只要有阿蛮星在场,总有人会笑眯眯抚摸着老黑狗绒毛芜杂的狗头,或恭维两句,或喂一块骨头。白眉儿亲眼看见,一个名叫阿凤的小女孩正吃着一块烤肉,手一抖烤肉掉地上了,被老黑狗一口叼了去,阿凤的阿爸只是朝老黑狗低声骂了句发狗瘟的,便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倘若换一条狗,不拿棒棒敲断狗腿,起码也得飞起一脚踢疼狗腰。

白眉儿算是懂得了人类社会的一条真理:打狗要看主人的面。

主人有多威风,狗也就有多神气。

白眉儿的待遇比起老黑狗来,真有天壤之别。它的主人苦安子在猎户寨算是顶不起眼的小角色,一个连小孩都可以捉弄都可以嘲笑的可怜虫,一个整天泡在酒坛里连骨头都快被酒精泡酥了的人人都鄙夷的酒鬼。他没有老婆,也没有孩子,光棍一条,穷得叮当响。除了到秃鹫岭下察看金丝活扣外,他整天手里都捧着那只被岁月和烟尘熏得乌黑发亮的酒葫芦,经常喝得醉醺醺。

好几次主人苦安子喝晕乎了就发酒疯,对着白眉儿又哭又笑地诉说自己不幸的遭遇。白眉儿听不懂人话,但从主人夸张的身体动作和波澜起伏的表情中还是猜出点故事的来龙去脉。

主人把酒葫芦藏在背后,表明他过去是个滴酒不沾的规矩人。他咧开厚厚的嘴唇做出一副笑的表情,证明他过去的生活是蛮幸福的。或许,他曾经有过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哦,丈夫上山狩猎,妻子在家织布,一幅典型的农家乐图画。

突然间,主人拼命揪住自己的胸口,仿佛胸腔里盘着一窝毒蛇。他狂暴地拔出腰间的长刀,朝房柱剁劈刺捅挑砍。白眉儿不难想象,主人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不共戴天的仇敌,就像独木舟突然遭到风暴袭击,就像空谷幽兰突然被泥石流淹没。哦,主人现在孑然一身,也就是说,老婆不翼而飞了。

这种生活悲剧白眉儿能理解,埃蒂斯红豺群也时不时有母豺从一只公豺怀里挣脱出来投进另一只公豺怀里去的事。这并不稀罕。梅灵和风娃原是一家子,还生过一窝崽,后来豺王夏索尔的配偶病死了,梅灵就跳槽跳进了夏索尔的怀抱。雌性都是向往更强壮更能提供优越生存环境的雄性。凡母豺跳槽,都离不开这两种原因:一是原有配偶身体衰老或者残疾,母豺和幼豺生存受到威胁;二是另一只各方面都比原配偶更强壮的独身公豺前来进行争偶。

白眉儿搞不清主人怎么会丢失妻子的。它听不明白主人的长篇大论,只能听见主人反反复复说着骗子这两个字,它由此而自作聪明地认为,人类语汇中骗子这个词,就是指或者是能拿出精美食品的阔佬或者是指皮毛(衣裳)特别鲜亮的大款,总之,是指能把别人的妻子吸引到自己身边来的强者。这显然是曲解,说明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是很难进行思想交流的。

苦安子痛不欲生地诉完苦,从背后亮出酒葫芦,灌了一大口,痛苦的表情奇迹般地得到缓解。

白眉儿就更想不通了。主人若真为老婆跳槽伤心,那就该端着枪提着刀捏着拳龇着牙去找那仇人算账。就像公豺风娃,在母豺梅灵跳槽后,去找夏索尔恶斗了一场。当然,风娃不是夏索尔的对手,不仅没能报仇雪耻,反被咬得遍体鳞伤,逃出群体当了孤豺。可主人却把无辜的房柱砍得稀巴烂出气。

还有那酒,白色透明,它闻起来有股子辛辣刺鼻的味,主人曾让它舔过一口,滋味很像发酵的骡尿,令狗作呕,差不多把眼泪都咳出来了。森林里的动物从来不喝那又苦又辣的玩意儿。白眉儿这辈子恐怕是难以弄懂为什么那种叫酒的白色液体一灌进肚去,痛苦的生活就变得不痛苦了。主人一口接一口拼命地喝,酡红的脸春意盎然,看起来就像沉浸在已报仇雪恨的幸福快乐之中。

它是苦安子的猎狗,它的日子必然过得窝囊。苦安子住的是全寨最小最破的木屋,屋里除了用三块石头支着一只火塘,一口锅几只碗和一床脏兮兮的被褥外,家徒四壁,什么华丽值钱的摆设也没有。

主人的住房如此寒酸,狗窝就更要低一个档次了。白眉儿见过老黑狗的窝,一间结构精巧的小木屋,里头铺着厚厚一层稻草,宽宽敞敞,暖暖和和。而它却只有墙角那张烂草席可以栖身。

吃的方面,差别就更大了。老黑狗几乎每顿都有荤腥,没有鸡肠兔肚,也起码得啃两根肉骨头。老黑狗唇吻间总是油光闪闪,弥漫着一股肉香。而它除了主人铺设在秃鹫岭下的金丝活扣偶尔逮着飞禽,能吃到半付内脏或两根肋骨外,平时很难吃到荤腥。

不知是主人运气不好还是金丝活扣有问题,有时一连好几天一无所获,主人放在瓦盆里的狗食就只有苞谷糊和烂白菜了。主人自己也吃那玩意儿。主人本来就清贫,又嗜酒如命,根本没钱买肉。它是食肉动物,本性难移,喜欢茹毛饮血,永远也无法变成吃素守斋清心寡欲的和尚。苞谷糊和蔬菜吃着就腻味,连吃几天,骨头都快吃酥软了。寨子里倒是有许多牛羊猪鸡鸭鹅,鲜嫩美味,却都是有主的家畜家禽。它已经是狗了,当然不能去袭击。

整个猎户寨都晓得它是苦安子的狗,这似乎成为罪名,成为耻辱的标记,走到哪里,都会遭来白眼,受到欺凌。

“瞧,这就是苦安子养的狗。”一个圆帽上佩戴着络缨和银饰的女人叽喳道。

“嘿,这狗模样倒不错。”荷犁的男人说。

“我看,这狗空有一副好皮囊。”

“就是嘛,酒鬼懒虫能养什么好狗!”

“寒酸,”山泉边汲水的女人对荷犁的男人说,“昨天傍晚我看见酒鬼苦安子在你家地窖前转来转去,鬼鬼祟祟的,怕没安好心。”

“我家地窖丢了好几棵大白菜。”

“酒鬼的手脚很不干净。”

“弄不好这狗也是偷来的。”

“瞧这狗,瘦得皮包骨头,太可怜了。”

“跟着苦安子,这狗不饿死算是好的。”

“瞧吧,不出半年,这狗准被它换成白酒灌进肚皮。”

这时,山泉边走来一位长着酒糟鼻子的男人。见到它,从盛饭的篾盒里拿出一小坨麂子干巴,逗它说:“白眉儿,来,吃吧。”

它瞧出酒糟鼻不怀好意,站在山泉边一块磨石上没动弹,只是咂咂嘴唇。

酒糟鼻将麂子干巴在手掌上轻轻掂抛着,香味四溢。它眼馋心馋,肚子咕噜咕噜叫得欢。酒糟鼻笑了,嘴咧开条缝,眉眼间显出慈祥的皱纹。豺也会笑,笑起来跟人不一样。人笑是整个脸部肌肉和谐地收缩舒展,豺笑只是鼻梁上端隆起一坨皱褶。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无论是人还是豺狗,笑起来眼神就显得特别亮特别亲切。它知道,笑表示友善,表示诚意。酒糟鼻笑了,那就是说他真打算恩赐块肉给它。

它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它走到酒糟鼻跟前,舌尖刚要卷到那块麂子干巴,突然间,酒糟鼻的手腕猛烈一抖,那块麂子干巴像长了翅膀似的弹飞到天空,不偏不倚掉进树梢那只喜鹊窝里去了。它只咬到酒糟鼻手掌上那丝若有若无的干巴气味。

它半豺半狗的脑筋还没开窍,一下反应不过来是怎么回事,偏着脑袋用一只眼睛望着树梢发呆。

嘻嘻哈哈嗬嗬噫噫,山泉旁的人们笑得前仰后合,比看见喜鹊下金蛋子还高兴。

白眉儿总算转过了思想弯子,原来酒糟鼻在捉弄它。

怎么回事,酒糟鼻还在亲切微笑呀!

笑里藏刀,是两足直立行走的人的一种创造。白眉儿半豺半狗的智慧,是永远也看不透人心的。

它悻悻地吠叫了两声,把满嘴口水和苦水一起咽进肚去,离开了山泉。

比起猎户寨的狗群来,猎户寨的人和善得就像菩萨了。

狗群简直想要把它白眉儿置于死地。那条戴着护脖儿的老黑狗,像幽灵似的缠着它不放,无论在田边地角,还是在鱼塘旁土堤上,只要见到它,便狺狺狂叫,狗群就聚拢来,朝它扑咬。它的身坯虽然比这些土狗都要高大,但寡不敌众,在二三十条狗的围攻下,常常被咬得皮开肉绽。

它不知道老黑狗为什么这样恨它。

老黑狗黑虎不喜欢白眉儿是有道理的。它在寨子龙巴门口第一眼看见白眉儿,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凭着老狗的经验,它嗅出这只毛色金黄的家伙虽然外表像条狗,也会汪汪叫,却有豺的气味。最大的疑点在这家伙的尾巴上,那条尾巴比标准豺尾虽然要细一些,但比普通狗尾蓬松得多,不会像狗那样灵巧地摇甩。可惜,没人注意这个问题。它疑心这眉眼间有块白斑的家伙是豺的变种。狗和豺虽然同宗异族,五百年前也许是一家,但而今眼下却是两大营垒的仇敌。豺是山野走兽,狗是人类的朋友。它怎能容忍一只伪装的豺混进家狗队伍里来呢?它的主人是猎户寨的村长,它理所当然就是猎户寨狗群的头领。它有责任维护猎户寨狗群的纯洁。它恨不得能把这异己分子拒之于龙巴门外,遗憾的是主人阿蛮星竟然喝住了它,不让它采取果断行动。这可恶的非豺非狗的家伙到底在猎户寨安了家。

主人阿蛮星还以为它是一般性质的欺生呢。它满肚子委屈,可又没法让主人明白其中缘由。唉,人的视觉和嗅觉比起狗来实在差远了。一般年轻些的狗尚且看不穿这披着一身狗皮的家伙的真面目,何况人呢。

它只好另想办法来对付这危险的家伙。

老黑狗不愧在村长身边生活了十五年,不愧是阿蛮星的老爱犬,耳濡目染,也学会了不少人类社会的领导艺术。人类对付野性太盛的家伙,最上乘的做法,就是降伏、调教,因势利导,为我所用。寨子里那匹名叫宝驹的枣红马就是一个颇为典型的例子。两年前宝驹刚从马贩子手里接来时,那脾气坏得像匹野马,拴在木桩上,长鬃飘拂,两眼恶狠狠地瞪着四周围观的人群和狗群,鼻孔里喷着粗气,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无论是谁,只要稍稍走近拴马桩,宝驹就将马尾巴一撩,屁股对准来人,掀起两条后腿猛烈踢蹬,也就是尥蹶子。马倌老沙端着一簸箕黄豆想给宝驹喂食,刚走拢拴马桩,宝驹突然尥起蹶子正好踢在簸箕上。好家伙,簸箕像飞碟在空中旋转,黄豆飞上天后又落了下来,像下了一场豆雨。

就在大家都束手无策时,它的主人阿蛮星来了,瞄了宝驹一眼,说:“真是一匹好马,不过要好好调教,呶,先要灭灭它的威风,压压它的野性!找一根结实点的马鞭来。”

主人阿蛮星捏着长长的牦牛皮编织的鞭子,一抖手腕,鞭梢在宝驹脖子上劈出个脆响。宝驹狂暴地嘶鸣一声,又蹦又跳,又踢又蹬,那股子蛮劲儿,真像是要和手执皮鞭的阿蛮星拼个你死我活哩。无奈缰绳拴在马桩上,马桩埋在深深的地底下,撼山易,撼马桩难。皮鞭像条走龙游蛇,在宝驹脖颈上脊背上胸脯上屁股上咝咝怪嚣,咬出一条条蚯蚓似的血痕。每抽一鞭,宝驹都要嘶鸣一阵,挣扎一番。

渐渐地,它的力气耗尽了,那野性毕露的目光变成惊慌与痛苦,蓄满了泪水。终于,它口吐白沫,瘫倒在拴马桩旁,那嘹亮不屈的嘶鸣,也变成了沙哑的呜咽。它跪卧在地,在皮鞭下屈服了。

主人阿蛮星扔了皮鞭,走过去,将一瓢清泉水递到大汗淋漓的宝驹嘴下,又送去半小袋麦麸。黑虎看出来了,主人是在对宝驹恩威并施。恩威并施才能更有效地制伏野性。果然,宝驹感激涕零地饮水进食,才一会儿工夫,宝驹身上的野气荡然无存,连拖鼻涕的小孩走过去揪它的尾巴,它都不敢尥蹶子了。

这幕驯化野性的活剧,给黑虎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狗很有点依葫芦画瓢的模仿能力,它要用相似的办法来制伏白眉儿,洗去那身令狗讨厌的豺的气味,荡涤野性,让它脱胎换骨重新做狗。

当然,黑虎只是条狗,虽然从小就在人堆里混,也还是不会挥舞皮鞭,更无法把白眉儿绑到木桩上去。它只能使用狗的办法。无论是在横贯寨子的青石板路上,还是在垃圾堆旁,或者在牛圈马厩边,只要一看见白眉儿的影子,它就吠叫一声冲过去进行扑咬。它是猎户寨狗群的头领,它的叫声具有号召力。只要它一声吠,立刻就会有其他狗从家里蹿出来给它帮腔,纠集起一大帮,进行围攻。它虽然是条土狗,年纪也大了,但到底撵过山狩过猎,很有点厮斗经验,再加上狗多势众,几乎每一次都能把白眉儿咬得皮开肉绽狗毛飞旋狼狈逃窜。

有一次,它伙同几条公狗在水沟里截住白眉儿。一顿好咬,差点把白眉儿的尾巴咬掉了。

倘若换成一条普通的狗,即使是军犬,恐怕也早就乖乖地低头称臣了。谁耐得住这没完没了的追咬?

它早就想好了,只要白眉儿的眼光不再像豺的眼光那样冷若冰霜,只要白眉儿在它面前不再像豺那样犟头倔脑,只要白眉儿洗心革面地彻底抛弃豺的风范豺的孤傲,只要它黑虎扑过去时,这豺娘养的能四肢趴地尾巴摇成扇状,做出狗所特有的屈服认输告饶求情的模样,它就会停止厮斗,或许还会把一根没啃干净的骨头恩赐给这白斑脸面金黄毛色的家伙。恩威并重嘛。遗憾的是这家伙天生豺骨头,虽然时时受攻击,处处遭围困,却仍不肯屈服。

敌人不投降,就叫它灭亡。

并不是猎户寨所有的人都鄙视白眉儿。到底是猎人聚集的地方,懂得狗的价值。那位五短身材的麻鲁大叔就用艳羡的口吻对苦安子说,你这酒鬼,也不知前世修了什么福,得了这么一条狗。另一位独眼阿炳对喜欢捉弄白眉儿的酒糟鼻说,宁欺老杂种,不欺鼻涕虫。你老兄积点德吧,别跟这条伢狗过不去。我养了一辈子狗,多少懂点狗经。唔,你别看它现在瘦得像条细鳞鱼,蓬头垢面,不大中看,好好调养,长结实了,我敢说,寨子里没一条狗比得上它。

也并不是寨子里所有的人都对白眉儿冷冰冰,温暖还是有的。这温暖恰恰来自最仇视它的老黑狗的主人阿蛮星。

有一次,主人苦安子喝醉了酒,昏睡一天一夜没有醒。白眉儿饿慌了,满寨子寻找吃的东西。绕到寨子中央,它嗅到一股撩狗心魄的肉香,从一幢大木屋里飘溢出来。这是村长的家。它站在栅栏外望进去,阿蛮星正在喂狗,瓦盆热气腾腾,有好几块牛膀骨呢。白眉儿馋得直淌口水。想到自己主人家里火塘熄了,一片阴冷,瓦盆空空,凄清潦倒,不由得发出一声悲吠。

老黑狗听到动静,一见是它,气冲牛斗,嗥叫一声便要蹿出来扑咬。

白眉儿扭头要走。这是别人的家,幸福也是别人家狗的幸福,与自己无缘。何必讨人家嫌,自找没趣呢。

突然,白眉儿听到阿蛮星一声喝叫:“黑虎,回来!”

刚蹿到院墙栅栏旁的老黑狗极不情愿地退回到狗窝边。

阿蛮星走了过来,隔着栅栏,望望它,那眼光,没有鄙视,也没有厌弃,而含有一种让它的狗心发紧的温柔的怜悯。

“哦,是白眉儿,肚皮瘪得像踩瘪的猪尿脬,看来,苦安子大叔又喝醉了,没煮狗食。唉,一条好狗,可惜,落在一个酒鬼手里。”他抽着金灿灿的铜烟锅,大口大口吐着烟雾,说道。

他踅回狗窝旁,用一个长柄勺子舀出一勺骨头来,从栅栏缝送到它面前:“吃吧,吃吧,怪可怜的。”

它感激地望了阿蛮星一眼,闷头吃起来。

这以后,白眉儿又有好几次因主人喝醉了酒而断了炊,受到阿蛮星的周济。

还有一次,老黑狗和几条公狗把它围在一个草垛上,正咬得不可开交,阿蛮星恰巧路过,喝退了老黑狗,替它解了围。

那天早晨,白眉儿正走在青石板路上,远远望见阿蛮星挑着一担牛粪踏着雪往家走。突然,它瞅见他扁担换肩时,腰间有一道光亮垂落下来,跑过去一看,雪地里有一抹金黄色映入眼帘。它用爪子刨开雪,一看,原来是一杆金竹做的烟锅,锅头包着铜皮,闪闪发亮。它认得这玩意儿,总插在阿蛮星的腰带间。他常抽这玩意儿,一头含在嘴里,另一头燃起一簇小火苗,滋巴滋巴吸。它闻闻烟锅,竹竿上果然留有他的手汗。这一定是他不小心遗落在雪地里的。他已走远了。

它冷不丁就冒出一个念头:把烟锅替他送回去。它吃过他给它的东西,他替它解过围,它心里总有点儿过意不去,希望能替他做点事,有所回报。欠情好比欠债,沉甸甸地压在心头。它叼起烟锅,飞快奔上前去,一直奔到他面前,“噗”,把烟锅吐在地上。

“阿罗,好聪明的狗啊,把我的烟锅找回来了。”阿蛮星惊奇得浓眉飞扬,放下牛粪担,弯腰捡起烟锅,抹抹竹柄上的雪,插进腰带。

“来来,跟我来,我要谢谢你。”

它跟着他走进大木屋。老黑狗不在家,可能找哪条母狗幽会去了。他跨进厨房,出来时,扔给他一个红烧鸡头。鸡头连着长长一截脖颈,还有很多肉。这对它来说已经是高级盛宴了。它心花怒放,吃得满嘴流油。要是他天天都掉东西,次次都让它捡着,该有多好啊。

论功行赏,是效果显著的行为诱导。

瞧老黑狗的窝,就搭在院墙的角落,宽敞漂亮,那只盛狗食的瓦盆,还有层吃剩的汤汤水水。要是当初在荒野的三岔路口它遇见的不是苦安子,而是阿蛮星,那该多好哇。它现在就是村长家的猎狗了。就不会被人冷嘲热讽,就不会遭狗群围攻,就不会挨饿。它边啃鸡头边想。它有一种明珠暗投的遗恨。

但啃完鸡头,它还是颠颠地回到苦安子身边去了。

它是狗,俗话说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荤腥,就会恬不知耻地踏进别家的门槛。猫脸说变就变,昨天还和主人嬉戏耍闹,在主人怀里撒着娇,今天就会为了半条鱼爬上陌生人的膝头喵喵叫。狗做不来这一套。狗认准了一个主人,即使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也不会为了一根骨头抛弃旧主人的。狗对主人忠贞不渝,饿死也不弃穷家。

猫把狗的这种品性看做是傻冒。

人类把狗的这种品性赞为忠诚。

不管谁的判断更接近真理,白眉儿是狗,改不了这个品性。

第八章 不想做偷鸡贼

白眉儿不理解苦安子手势的意思,直愣愣望着主人,蹲坐在地上没动弹。

苦安子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形成箝形,在自己的咽喉处掐了掐。

有一点可以肯定,主人绝不会叫它去噬咬他的脖子;就是想寻短见也没这等寻法的。

苦安子用手指轻轻敲击它的鼻梁,又指向搭在一棵树腰上的干草垛,做了一个让它去取回东西的指令。

难道主人有什么东西遗落在草垛上了?它跑到树下,围着树干转了一圈,草垛并不高,稍稍踮起前肢鼻吻便可触碰到香气四溢的草梗。它仔细嗅闻了一遍,草垛上只有一只鸡,绝对没有任何其他东西。它又跑回苦安子身边,迷惑不解地翘首望着主人的脸。

苦安子皱着眉头,下巴耷拉着,眼角的纹路弯成怨恨的曲线,低声訾骂道:“笨蛋,蠢狗,没用的东西!”

它晓得主人生气了;它不该惹主人生气的。可它实在不晓得该做些什么,它的狗脑筋一时转不过弯来。它歉意地慢慢横摇着尾巴。

“喏!”苦安子弯下腰,两手撑开做扑扇状,“咯咯咯,咯咯咯”,嘴里吐出一串模仿得很拙劣的鸡鸣声,然后,又在自己喉咙口做了个掐的手势。

它恍然大悟,主人是要它去逮草垛上那只鸡!

午后的阳光照在干草垛上,落下一片温暖;四周静悄悄,望不见一个人影;寨子里几乎所有的狗和成年男人都上山狩猎去了。

白眉儿又跑到草垛下,翘首审视:这是一只五彩翎羽的大阉鸡,在草垛顶端刨了个坑,泡在一片温馨的干草气息中。白眉儿不知道这只大阉鸡是谁家养的,但有两点是肯定的:第一,这绝不会是野鸡,肥头肥脑的模样,不用为食物发愁的慵懒神态,毫无疑问是只家鸡;第二,这不是主人苦安子养的鸡,主人鸡窝里的鸡早让他换酒喝了。

“白眉儿,上!”苦安子低声呵斥道,要它扑击,要它猎杀,要它逞凶。

它迟疑地望望主人,又望望大阉鸡,没敢贸然动作。

它晓得猎食有主的家鸡意味着什么;就前几天,一只黄鼬闯进寨子逮杀了一只童子鸡,结果被成群的狗穷追猛撵,撕成碎片。它不是黄鼬,也不是豺了,它是狗,狗是不能偷食家鸡的。

苦安子跺跺脚,发狠地朝它的狗脸呸地唾了一口:“杂种,你不听话,我先宰了你!”

它不能再犹豫了,对狗来说,天职就是服从,就是按主人的意愿行事;它不能违背,更不能抗拒。

它伸出舌头,磨磨锋利的犬牙;已好久没猎杀活物了,今天可以开戒,当然很兴奋。

大阉鸡浑然不知危险正在逼近,还朝白眉儿友好地颔首致意呢。寨子里的鸡从来没有受过狗的侵袭,习惯把狗当做天然盟友,在狗的面前从不设防。

猎杀成功了,比从垃圾堆里刨一块骨头更省事。白眉儿轻轻往上一蹿,毫不费力地一口叼住鸡脖子;大阉鸡叫不出声来,拍扇了几下翅膀,很快便窒息而死。

四周没有人,也没有狗,谁也没有发现这阳光下的罪恶。

只有远处一窝小鸡和一只鸡婆,发现了异常动静,咯咯咯惊慌地乱叫一气,逃进草丛。一头被套在桔槔中的牦牛也看见了,哞哞愤怒地打了两个响鼻,弯弯的牛角把草垛挑得碎屑飞扬,尘土弥漫;牛是食草动物,看不惯血腥的屠杀。但很快,鸡婆领着鸡崽逃远了,牦牛发泄了一通也不再吭声,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白眉儿叼着大阉鸡奔到主人面前,想上缴猎物,但苦安子慌乱地连连摆手:“去去,快回家去。”

它绕着很少有人走动的水沟和木屋背后的荒径,迅速而隐蔽地奔回家。

苦安子也很快赶到了,关严了木门,很高兴地捡起大阉鸡,嘻嘻笑着说:“发酒瘟的,咬得真利索,算我没白养你。”

这天,白眉儿得到了小半盆鸡杂碎,吃得直打饱嗝。

自从白眉儿投靠苦安子以来,主人还是第一次如此慷慨。

这以后,苦安子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苦安子在这方面有点天才,很会挑时辰,总是在寨子里男人和猎狗上山狩猎时,牵着它到寨子外和树林边缘寻找猎杀的机会。寨子里多的是鸡,这等于在养鱼塘里捞鱼,回回都不会落空。苦安子索性秃鹫岭也不去了,金丝活扣捕获率极低,当然不如在寨子里偷食家禽省心省力。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动物社会。

虽然白眉儿猎杀鸡时动作迅猛,爪子利索,没一次让猎物发出过求救的叫声,然而,这样的事瞒得过人的眼睛,却很难瞒得过其他鸡的眼睛。

很快,寨子里的鸡都把它视作瘟神,一见到它的身影,便咯咯咯惊慌啼叫,发出警报,于是,母鸡呼唤小鸡,公鸡护卫母鸡,各自逃回自己的窝。

那头曾目睹它猎杀大阉鸡的弯角牦牛,也跟着瞎起哄,见到它哞哞乱吼。

寨子里经常丢失鸡,免不了会引起村民的注意,丢鸡的人家都把火发在自己养的狗身上,用脚踹,用柴棒揍,责骂道:“不中用的死狗,连鸡都看不住,让黄鼠狼来偷吃,真是白养了你,还不如宰了你吃狗肉呢!”

狗们受到无端指责,便汪汪汪喊冤叫屈。

整个猎户寨简直乱了套。

人的脑子毕竟比狗聪明得多,村民们很快从鸡的强烈反应中看出蹊跷,引起了各种猜测和议论:

“酒鬼苦安子养的白眉狗好像不地道哩,我家的芦花鸡一见到这白眉畜生,就吓得飞上树去,怎么叫唤也不肯下来。”酒糟鼻说。

“我家的鸡也是,见到那条白眉狗,比见到老鹰还害怕,扔下鸡雏就没命地往窝里钻。”

“这畜生,豺头豺脑,莫不是偷鸡贼?”

“有可能的,过去寨子里少了鸡,狗都能逮住黄鼠狼,这一次狗都变成呆子瞎子聋子,啥也逮不住,这里头肯定有名堂哩。”

“走,找酒鬼说说去。”

一伙人果真跑进苦安子家,兴师问罪。

“苦安子,我看你是养着条疯狗啵,怎么一见到它,我家的鸡就魂飞魄散呢?”

“我的白眉儿规矩得像只猫,怎么会吓唬鸡呢。”苦安子矢口否论。

“你的狗就像瘟疫,自从它来到猎户寨,家家都丢鸡。”

“冤枉了不会讲话的畜生,会烂舌头的。别看我的白眉儿长相怪凶的,其实是兔子胆,我亲眼瞧见,路上有只青蛙,它都吓得不敢跑拢去呢。”苦安子振振有词地辩解道。

毕竟,谁也没亲眼看见白眉儿偷鸡,只是一种怀疑罢了,没有真凭实据,不好定罪,人们悻悻地走了。

但是,心底的怀疑是不会轻易消除的。

白眉儿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只要一出家门,见到鸡,鸡惊慌而逃;见到牛,牛哞哞怪吼;见到人,那就更惨了,木棒、石块、土坷垃和唾沫随时会落到身上。

“疯狗,滚远些!”

“瘟狗,喂豹子的料!”

“什么狗,分明是豺狼!”

白眉儿有苦说不出。说心里话,它不愿去猎杀有主的家鸡;猎杀有主的家鸡是豺的勾当,它已经是狗了,它不想再干豺的勾当。它也想活得坦坦荡荡,活得光明正大,活得表里如一,做条好狗,可是,主人苦安子非要它去偷鸡,它无可奈何,只好从命。

日子过得很别扭。

有时,望着外出狩猎的狗群跟随着主人们凯旋而归,猎人肩上挑着猎获的野雉雪兔,猎狗雄赳赳气昂昂在前面开道,它羡慕得直流口水。它虽说吃得不太好,仍然很消瘦,但毕竟已恢复了元气和体力,它相信自己的体魄和狩猎技艺绝不会比哪条狗差的,它完全可以在狩猎场上技压群芳,展示自己的价值。它不愿被人怨恨怀疑厌恶唾弃。它不愿在自己决心做狗后仍被人戳着脊梁说是豺。它渴望主人能带它上山狩猎。

然而,苦安子似乎对集体狩猎丝毫也不感兴趣,喝酒喝酒喝酒,偷鸡偷鸡偷鸡,不让它干别的。

那天早晨,白眉儿正站在木屋外跷起一条后腿撒尿,刚巧上山狩猎的队伍从寨子出发,经过苦安子的木屋前。狗群浩浩荡荡,人群浩浩荡荡,狗脸兴奋,人脸兴奋,狗汪汪吠叫,人大声吆喝,一派慷慨出征的气氛。它看得心痒眼热,一转身奔进木屋,叼起苦安子的裤腿,使劲往外拽。

“死狗,你瞎拖个啥呀,门外捡着鹿茸了吗?”苦安子被它拽到门口,揉着惺忪醉眼,不耐烦地骂道。

它朝正在前方雪野上逶迤而行的狩猎队伍高声吠叫,“汪汪汪,汪汪汪”,主人,你带我去狩猎场吧,你不会失望的,你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汪汪汪,汪汪汪”,主人,去吧,扛起你的猎枪,带上我,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那样,在惊险激烈的角逐中赢得光荣和尊敬。

它的胸肋上重重挨了一脚。

“死狗,你懂个屁呀,上山狩猎,你以为像跳到草垛上逮只鸡那么容易吗?我是尝过那滋味的,冷得贼死,累得贼死,最后一大窝人逮着一只兔子,闹腾整整一天,分着一只兔爪子,发酒瘟的,还不够塞牙缝呢。我才没那么傻,去受那份罪。大冷天的,在家烧旺了火,抿两口酒,睡个回笼觉,快活赛过神仙。”

苦安子说完,回转屋里,又灌起发酵的驴尿来。

唉,空有一番凌云壮志。

事情终于败露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这是一场够等级的灾难。

那是在一个雨雪霏霏的黄昏,寨子里的狗都缩在自家的火塘边,青石板路上望不见人和狗的踪影。这是偷鸡的好天气。

苦安子把它牵到寨子西头一蓬冬青树下;一只茶褐色的母鸡正在树下避风的角落里刨食小虫子。

猎杀家鸡对白眉儿来说,技艺已娴熟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它无声无息地潜伏到冬青树左侧;鸡几乎没有嗅觉,只要不发出响声,就不会被发现。

茶褐色的母鸡迈着矮矮的脚杆,走进它的伏击位置。当鸡头刚刚伸到它面前时,说那迟,那时快,它朝前轻轻一跃,准确地咬住母鸡细长的脖子。

这简直跟玩儿似的。

也合该出事,不仅白眉儿没注意,连主人苦安子也没发觉,冬青树丛里,还蹲着一只红冠花翎大公鸡。不知是出于坚贞的爱情,还是那只红冠花翎大公鸡生性特别好斗。白眉儿刚叼住母鸡脖子,红冠花翎大公鸡就扇摇着翅膀,喔喔怪嚣着,迎面飞扑过来。

白眉儿没提防。它以为凡是鸡,看到血腥味如此浓烈的屠宰同类的恐怖场面,都会掉头飞逃,只恨爹妈给的这对翅膀太小太弱。它没想到,事情会有例外;它更没想到,爱情会使弱者变得无比勇猛。

红冠花翎大公鸡冲到白眉儿跟前,没有丝毫停顿,颈毛恣张,尖喙恶狠狠地朝它的眼窝啄来;它躲闪不及,眼角被啄了一口,啄出了血;幸亏没啄中眼球,不然的话,这世界上就多了一条独眼狗。汪汪的血灌满了一只眼球,望出去半个世界都是红的。

白眉儿疼极了,也气极了,完全出于一种本能的反应,张嘴朝气焰嚣张的红冠花翎大公鸡咬去。它恨不得一口咬断公鸡的脖子。一瞬间它忘了自己正叼着茶褐色母鸡呢。它松开嘴,母鸡掉落地下;母鸡还没死,在地上挣扎着,“咯咯咯,咯咯咯”,发出尖厉刺耳的鸣叫。“喔喔喔,喔喔喔”,红冠花翎大公鸡也加入了这呼救大合唱。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叫声啊,出自丹田,发自肺腑,极度的惊骇与恐惧,万分的凄惨和慌张,在寂静的黄昏,格外响亮。霎时间,全寨子的牛羊猪鸡鸭鹅都恓恓惶惶叫起来,丧魂落魄,仿佛世界末日已经来临。一条条狗从篱笆后面蹿出来,从四面八方朝冬青树合围;好几家木屋的门纷纷开启,人声鼎沸,朝冬青树逼近。

苦安子见势不妙,闷声不响撒腿就往家里跑。

在这节骨眼儿上,白眉儿犯了一个错误:它理应扔下半死不活的茶褐色母鸡和气势汹汹的红冠花翎大公鸡,赶紧溜之大吉,可它的智商毕竟不如人,它对红冠花翎大公鸡怒火中烧,恨不得生吞了这厮。大公鸡又朝它眼珠子啄来,这回,它早有准备,往后一蹲,躲过尖喙,猛地一咬,哇哈,该死的大公鸡再也叫不出声了。

这时,人和狗已经逼近,白眉儿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很危险,便叼起大公鸡,逃出冬青树丛。村长阿蛮星家的老黑狗和一条名叫冰冰的白母狗在后面穷追猛撵。它叼着猎物,奔逃的速度显然受到影响,几乎被它们咬断尾巴。

对狗来说,主人的家是最好的避难所。白眉儿一口气跑回家,逃进木屋。老黑狗和白母狗也想追进木屋来,被苦安子用木棍拦在门口。

“去去,走开,走开!”苦安子横眉竖眼舞动木棍进行恫吓,竭力想赶走一黑一白两条狗。

两条狗不依不饶,凶猛地朝木屋汪汪吠叫。

人群很快聚集在苦安子的木屋前。

从人群里走出一位瘦瘦的中年妇女,手里提着那只已被咬得半死不活的茶褐色母鸡,喝住老黑狗和白母狗,杏眼圆睁,手指着苦安子的鼻子,厉声说:“发酒瘟的,苦安子,你竟敢唆使恶狗来偷鸡!”

“巫娘,这可是天大的冤枉。我刚刚睡醒午觉,脚还没迈出门槛呢,怎么会放狗偷鸡?”苦安子哭丧着脸,十分委屈地说。

“放你狗屁,你不做贼,为何要拦住黑虎和冰冰,不让它们捉贼?”

“我的白眉儿没在屋里。”

“老娘亲眼看见它叼着我的红冠花翎大公鸡逃进你屋里去的。”

“这……”

“苦安子,发酒瘟的,你让开!”那女人说。

“对,让开,让开,让黑虎和冰冰进去搜搜。”围观的人们纷纷附和。

那位瘦瘦的中年女人是猎户寨的职业巫娘,一个响当当的人物,会捉鬼降妖,能消病禳灾,无论谁家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祭典祖宗,拜祀猎神,都要请她身穿七彩霞帔,头插松雉尾翎,用红黑黄三色泥土把脸涂抹得非人非神,来诵经念咒。她手里捏着一串用虎豹牛象熊猴马七种走兽膑骨穿成的念珠,据说这是沟通阴阳两界的法器,她只要一掐膑骨念珠就能占卜凶吉预知未来。

巫娘有这等本事,自然在猎户寨享有很高威信,连村长见了她都要谦让三分。

苦安子无力阻挡,只好极不情愿地闪开身,让老黑狗和白母狗钻进屋去。

这等于瓮中捉鳖。

白眉儿躲藏在竹榻下,很快被捉拿归案。

那只已魂归西天的红冠花翎大公鸡成了白眉儿犯罪的证据和赃物,也被搜查出来送到院子里亮相。

“发酒瘟的,苦安子,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巫娘冷冷地说。

苦安子使劲搔搔脑壳,突然回转身,取下挂在墙上的一根细铁链,三下五除二,把白眉儿拴牢在院子一棵小杏树上。

“你这条瘟狗疯狗,竟敢背着我去偷鸡!”苦安子唾沫喷溅,破口大骂,“你这不是存心想败坏我清白的名声吗?看我不揍扁了你!”

他折了根树枝,朝白眉儿抽打;树枝被挥舞得嗖嗖直响,雨点般落在白眉儿的颈上背上和屁股上;狗毛飞旋,火烧火燎般疼。

老黑狗黑虎和白母狗冰冰欣喜若狂,在旁边又跳又嚎;整个狗群也兴奋得连声吠叫,像请了一支免费拉拉队。

“看你以后还敢去偷鸡!”苦安子声色俱厉,“我要你牢牢记住这个教训。”

“苦安子,这样的偷鸡贼,莫非你还想继续养着它吗?”巫娘用讥诮的口吻问道。

“是呀,这样的恶狗,活该剥皮抽筋宰了吃肉。”众人在一旁附和道。

“嘿嘿,”苦安子不断地向人群打恭作揖,赔着笑脸,“这狗牙口还嫩,狠揍它一顿,教训深了,它以后就再也不敢偷鸡了。各位高抬贵手,我苦安子花了大价钱买了这条猎狗,不容易啊;从今后我把这畜生拴在家里,留神看着它,再不会放它出来捣乱了。”

“寨子里三天两头丢鸡,看来都是这畜生偷的。祸根不除,祸害不止啊。”巫娘不依不饶地说。

“是啊,怕不是什么狗,是豺狼哩。江山易移,本性难改。”酒糟鼻在一旁煽风点火。

“不不,是狗,是狗,只是身上野气重了些,”苦安子慌忙解释道,“我要用这畜生的血洗净这畜生身上的野气。”他手中的树枝挥舞得更凶更猛更沉更重更稠,像无数条毒蛇缠绕在白眉儿身上。

白眉儿不明白主人为何要这般毒打它。它觉得其他人恨它情有可原,它偷了别人的鸡,理该受到惩罚。但主人不该咬牙切齿地揍它。它完全是遵照主人的指令行事的,偷来的鸡它只吃一点主人扔弃不要的肠肠肚肚,其他都归主人了;出了事,主人却不来庇护它,反而把所有的罪责一股脑儿全喷泻在它身上。

它被铁链子结结实实拴在小树上,想跑跑不脱,想躲躲不开,很快被树枝抽得皮开肉绽;可它不服,打死也不服。它天生就是这种性格,倘若确实是自己错了,低头认罪,在所不惜,但自己没错,受了冤枉,任你采取什么形式的暴力,都不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遗憾的是,它是狗,满肚子冤屈无法诉说,它只有狂怒地嗥叫着,头颅高昂,以示不屈不挠。

这当然大大触怒了围观的人群。

“瞧这畜生,不躲不闪,不流泪不低头,那气焰,天生的强盗坯子。”

“瞧这畜生那双眼睛,比豺狼更毒三分,不信现在放开它试试,保准会蹿上来咬断我们的喉管。”

“混账东西,还不赶快向大家赔罪,低下你的狗头!”

苦安子一只手按在它的脑顶上,用力往下揿,就像按在一根无形的弹簧上,才揿下去又弹上来。

“我看,这畜生不像是条狗。”巫娘眯起眼睛,阴阴的眼光直勾勾盯着白眉儿,“我一下子说不清哪儿不像,但确实不像。”

老黑狗黑虎和白母狗冰冰突然蹿到白眉儿面前使劲摇甩起尾巴来。一黑一白两条狗尾上下左右全方位摇弋,飘若雨丝,柔若柳丝,飘柔二合一,如墨菊,如浪花,舞得眼花缭乱。这是一种暗语,一种提醒,一种对比,一种揭发。

——它是异类,瞧,我们都是正宗的狗,我们都会摇尾巴,它却不会摇尾巴!

白眉儿意识到情况不妙,它晓得老黑狗和白母狗在这种场合乱摇尾巴用心十分险恶。它很想在这节骨眼上能使自己的尾巴也自如地摇甩起来。它将意念集中尾部,遗憾的是,尾巴只能左右晃荡,或者上下拍打,像支笨拙的扫帚,怎么也达不到狗尾巴灵巧圆润的境界。

豺尾与狗尾表面看起来似乎差别不大,无非是豺尾的茸毛蓬松些,狗尾的茸毛紧凑些;个别长毛狗的尾巴也蓬松,与豺没什么区别。但内在的差异是存在的,那就是能否随心所欲地舞动。这差异来源于生存压力,来源于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狗依附于人类生活,尾巴是传达喜怒哀乐的工具,是献媚邀宠的法宝,不孝有三,不会摇尾为大;豺依赖自身的力量在荒野谋生,既不必向主人献媚邀宠,也不需要向主人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尾巴摇了无益,也就没生成狗尾巴的功能。豺尾巴的功能简单而实用,一为扫荡讨厌的蚊蝇牛虻,二为在快速冲刺时像舵一样保持身体的平衡。

它白眉儿从小生活在豺群,从未像狗那样操练过尾巴。它愈是焦急,愈是想把尾巴摇得飘柔二合一,那尾巴愈是僵硬如棍。

老黑狗和白母狗两条狗尾愈加摇得潇洒。

对比太强烈了,无法不引起人们的注目。

“我明白了,”巫娘一拍大腿,叫起来,“它不会摇尾巴,它不是狗,它是豺狼投的胎哩。”

她说着,掐动挂在脖颈上的那串走兽膑骨念珠,两眼翻白,嘴里念念有词,猛地瞪圆杏眼,手指着白眉儿斩钉截铁地说:“这是豺狼,千刀万剐的豺狼!”

巫娘的话无疑是有权威性的,立刻,众人眼里亮起一片憎恨与厌恶。

“确实是豺狼,该一刀剁了头,剥出张豺狼皮来。”酒糟鼻摩拳擦掌地说。

“这世上还从未有过不会摇尾巴的狗哩。”另一位丢失过鸡的妇女咬着牙说。

“苦安子,你若舍不得下手,我们来帮你宰。”巫娘下了最后通牒。

“各位乡亲,算我苦安子瞎了眼,把豺狼当猎狗买回了家。大家都晓得,我苦安子生来是穷命,蚀不起这笔血本;不瞒诸位,我是借了钱买的这条狗,不不,是借的钱买的这畜生,账还没还清呢。就算剥得一张上等豺皮,也抵不过一条猎狗价的十分之一啊。”苦安子眼圈红红地说。

“发酒瘟的,你明明晓得它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你还打算养着它呀?”巫娘问。

“不不,这般可恶的偷鸡贼,我不会再让它待在猎户寨了。我明儿就把它牵到镇上去卖喽,好歹把本钱赚回来。”

“限你明天把这豺狼弄出猎户寨去,”巫娘想了想说,“发酒瘟的,给你留点面子。”

众人离去,狗群也散开了,苦安子小小的院子又恢复了冷清落寞状。

“你这条笨狗!”苦安子踢了白眉儿一脚,“莫怪我无情无义要把你卖掉,实在是你逼得我这样做的。你怎么这样缺心眼呢?你听到有人和狗追上来了,就不该再去咬大公鸡;你叼着大公鸡,更不该跑回家来。这下好,贼赃俱获,赖也赖不掉。还有,我用树枝抽你时,在人面前,你该低头摇尾,哭泣求饶;你倒好,还犟头倔脑,谁还会来可怜你?你呀,一错再错错到底啦。唉——”

第九章 死里逃生

这是日曲卡山麓漫长冬季一个难得的好天气,蓝天白云,红日高照,洒下一片融融暖色。

雪山镇牲口市场人来人往,熙熙攘攘;黄牛牦牛骡子马匹沿着大街一溜儿铺排开,吆喝声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苦安子蹲在一个角落里,牵着白眉儿,等待买主。白眉儿脖颈上插着两根稻草,这是一种原始古老的货物标签。

街上浓浓的买卖氛围,自然瞒不过白眉儿聪慧的脑袋,它晓得自己像满街的牲口一样,要易手了。它不安地注视着每一个从面前经过的行人,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厄运在等待着自己。

一位背着背篓额上缠着黑头帕的汉子在白眉儿面前停了下来,两道阴骘的目光在白眉儿身上溜转了几圈,用痰音很浓的嗓子问道:“老板,这伢狗,咋格卖?”

“这可是地道的好猎狗哇,老哥,值这个数哩。”苦安子说着,伸出一个巴掌。

他们说话的当儿,白眉儿钻到黑头帕汉子胯下,嗅闻了一阵,它闻到一股屠夫的血腥味。它狗心沉沦,浑身战栗,无论如何,它也不愿自己变成人类餐桌上的一盘佳肴。可它脖颈上拴着铁链,被牢牢攥在苦安子手里。命运掌握在别人手里,它又能怎么办呢。

“五十块?”黑头帕汉子问。

“老哥,莫开玩笑了。这狗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是条纯种的好猎狗呢。五十块钱,还不够买条狗腿。我是说再添个零。”苦安子哗哗抖动着手中的铁链子说道。

“什么金狗银狗值这个数,”黑头帕汉子奸奸地笑了笑说,“五十块我还嫌贵呢。如今很少有人打猎,谁希罕猎狗吆。我是要买条菜狗,给几家饭馆送新鲜狗肉。”黑头帕汉子说着伸出一只血腥气极浓的手,捏住白眉儿的下巴颏,扭了扭,“我是看中这条狗牙口嫩,肉也嫩,大冬天吃伢狗肉滋补身体,才想买的。五十块,尽够了。”

白眉儿的嘴吻被捏得火辣辣疼,要不是想到自己已决心一辈子做狗,它真想像匹豺那样一口咬断那只肮脏的手腕。

“五百块,一分也不能少。”苦安子说,“把猎狗当菜狗,亏你说得出口。”

“五十块,一分也不能多。”黑头帕汉子说,“什么猎狗不猎狗的,剁成肉块只认滋味是否鲜美。”

“唔,我们前世没缘分,这桩买卖无法成交了。”苦安子扭过脸去,摆了摆手。

黑头帕汉子讪笑着走了过去。

白眉儿一颗悬吊着的心这才算落了地。

它晓得,它被猎户寨的巫娘指为豺狼,主人苦安子执意要把它卖掉了。这是法定命运,它无力扭转乾坤。它只希望能被一位真正的猎人买了去,能投靠到一位好主人膝下,也不枉做一世狗。它比苦安子更焦急,忐忑不安地等待着。

不知怎么搞的,这牲口市场,牛和马的交易颇为活跃,狗的买卖却很冷落,集市上没几条狗,买主就更少了。

日头偏西时,走来一位生着一张长长马脸的汉子,在白眉儿面前端详了半天;马脸汉子肩上扛着猎枪,脸膛被高原阳光晒成紫铜色,身上有一股浓重的山野气息,一看便知道是个闯荡山林的猎手。

白眉儿抬头挺胸,尽量使自己的形象显得高大健美光彩照人;它希望自己能被马脸汉子买走。遗憾的是,马脸汉子前后左右围着它瞧了好一阵,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说:“这狗模样不错,可惜,牙口已两岁多了;超过两岁的狗,是很难把过去的旧主人和旧家忘掉的;它会恋旧主人和旧家的。狗还是要从小养大才亲,尤其是猎狗,从小养大的猎狗才会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来帮主人。半道易主的狗,忠诚会打折扣。”

一派胡言,对白眉儿来说;可它无法跟主宰它命运的人说理去。

夕阳西下,暮色悄悄灌进街道,热闹的买卖交易逐渐冷清,拥挤的集市变得空旷。白眉儿仍然被牵在苦安子手里。

愁煞人也愁煞狗。

缠黑头帕的屠夫又踅了回来,手里牵着四条狗,这无疑是狗肉宴席的原料。这四条狗,都老得臼齿脱落,步履蹒跚,是该到狗阎王那里报到去了。

苦安子睃了黑头帕汉子一眼,搓着手说:“唉,天要擦黑了,怎么办?我若再把白眉儿带回猎户寨去,巫娘决不会轻饶了我。怎么办?怎么办?”

黑头帕汉子在苦安子面前停了下来,浪声浪气地问:“老板,怎么样,五十块成交了吧,空守了一天,别把货折腾瘦了,赶明儿四十块也没人要喽。”

苦安子唉声叹气,望望天色,又望望白眉儿,终于挥了挥手说:“好吧,算便宜了你,快给钱,牵走!”

黑头帕汉子嘻嘻笑着往怀里掏钱。白眉儿傻眼了。看来厄运罩顶,求生无望了。

也是它命不该绝,黑头帕汉子掏出钱数好后刚想递给苦安子,突然,白眉儿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街上,步伐矫健,气宇轩昂,是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刹那间,它灵犀点通,慧性感悟,冲动起一股强烈愿望:让阿蛮星瞧见它目前的处境。它“汪汪汪”高声吠叫起来。阿蛮星没听到,或者说听到了也没在意,拐了个弯朝街对面一家小酒馆走去。眼看阿蛮星的背影就要消失在脸色酡红的酒客里,它求生的最后一丝希望行将破灭,它急眼了,狂吠一声,拼命朝阿蛮星的背影蹿跃;它被强烈的求生愿望激励着,力气大得惊人;苦安子拽不住它,被它拖着往前走。

“死狗,停住;再跑,老子一刀剁了你的狗头。”苦安子在背后骂骂咧咧。

拴在脖颈上的铁链子勒得白眉儿几乎窒息,颈上的毛被一绺一绺拔下来,钻心地疼,可它仍顽强地朝前奔跑。它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意味着将被木棒敲断鼻梁后扔进汤锅。

好险哪,阿蛮星前脚已跨进小酒馆,后脚正欲跨未跨之际,白眉儿刚好赶到,它脖子被勒得已叫不出声来,便一口叼住阿蛮星的裤脚管,再不放松。

阿蛮星惊讶地回转身来。

苦安子打恭作揖赔着笑脸说:“村长,真对不起,惊着您了。”

“哦,是苦安子和白眉儿,出什么事啦?”

“村长,是这么回事,这畜生背着我去偷鸡,巫娘瞧出它是豺狼投的胎。”

“这我知道。”

“我把它牵到街上卖,刚要成交,这畜生不知哪根神经短路了,突然就狂奔乱窜来咬你的脚;谢天谢地,没咬着你;裤腿被它咬破了,这疯狗牙齿尖着呢。死狗,你还不松口,看我不揍扁了你!”

苦安子说着抡起铁链子,狠狠朝白眉儿抽打。霎时间,白眉儿背上皮开肉绽。它仍不松口,只是从两边口角发出呜呜呜的呻吟声。

“莫打,莫打。”阿蛮星皱皱眉头,喝住苦安子。他是猎人,见不得对狗粗暴。

这时,黑头帕汉子也赶了过来,手里捏着几张纸币,往苦安子怀里塞:“老板,你先收下钱;你收下钱,这狗就归我了,看我怎么来收拾它。”

苦安子一把抓过钱来,将铁链子递给了黑头帕汉子。

黑头帕汉子顺手将早先买下的四条老狗拴在小酒馆门口的一根木桩上,一手哗哗抖动白眉儿脖颈上那根铁链子,一手从腰间拔出一根枣木棍来:“畜生,你以为你咬住了人家的裤腿就没办法治你吗?带回去是宰,在这里也是宰,我就露一手给喝酒的客人助助酒兴。”

那根枣木棍约有两尺来长,前粗后细,掂在黑头帕汉子手里沉甸甸的;木棍被狗血染成黑褐色,闪烁着阴森森的冷光。这是一根名副其实的打狗棍。

黑头帕汉子狞笑着说:“各位赏光看看我的手艺如何,不用刀,不用绳,不用别人帮忙,一根小木棍就可以干净利落解决问题。再凶再猛再恶的狗,我一棍下去,准叫它像坨稀泥似的躺倒在地,一滴血也不往外流;狗血闷在里头,狗肉滋味更鲜美,还是上等补品,男壮阳,女滋阴,老人小孩补气强身。我在这里许个愿,我一棍下去,倘若这畜生不倒下去,或者倒下去还能挣扎着站起来,或者还能放开喉咙叫一两声,都算我没本事失了手,任凭把狗抬走,算我白送你们的。”

这家伙,即兴做起了广告。

黑头帕汉子高高举起了枣木棍,瞄准白眉儿鼻梁和眼窝交界处那块凹部;这是犬科动物身体上最薄弱环节,一棍下去,窒息无疑。

“呜呜呜,呜呜呜”,白眉儿摇晃着阿蛮星的裤腿,不断地乞求着。

“嘿——”黑头帕汉子发一声威,枣木棍闪电般地落下来。

白眉儿鼻梁间凉飕飕的,全身一片死亡的麻木,只有牙齿还紧紧衔着阿蛮星的裤腿,嘴里还机械地发出呜呜呜的叫声。

说那迟,那时快,阿蛮星倏地伸出手去,半道上稳稳接住了枣木棍。

“你……”黑头帕汉子吃惊地瞪圆了眼。

“慢。”阿蛮星说,“我现在才弄明白,白眉儿为啥要跑过来叼我的裤腿。苦安子,你把它当菜狗卖了,是吗?”

“我……”苦安子支吾着,“我……猎狗卖不脱手,我只好……”

“亏你还是猎户寨的人!唉。”阿蛮星轻轻叹了口气,推开那根让狗心惊胆战的枣木棍,一把从黑头帕汉子手里夺过铁链子,蹲下来,“多机灵多聪明的狗啊,晓得在危急关头该向谁求救。别看它不会说话,其实它心里什么都明白。也真是巧事,我在乡政府开完会,本想直接回家的,走着走着总觉得心神不定,总觉得还有一件事没办妥,想了半天才想起家里没酒了,便半路踅回镇,想带两瓶烧酒回去,没想到,就遇着你这条白眉狗。”

说到这里,他仔细端详白眉儿,停顿了好一会,才又缓缓地说道:“我看得出来,你是一条通灵性的好狗。唔,我也曾养过一条好狗,不是黑虎,是另一条狗,名叫洛戛。唔,长得跟你有点像,也是全身黄毛,只是脸上没有白斑,尾巴也没有你粗。多好的洛戛啊,敢独自闯进熊窝逮熊崽子。唉,我的洛戛最后叫红毛豺给害死啦。”他说着,神情有点伤感,仿佛是在寻找一种慰藉,伸出右手按在它的脑门上,“唔,我晓得的,你受了冤枉,你受了委屈,你心里很苦,是吗?”

白眉儿松了口,“呜汪”,呜咽了一声,深沉凄凉,发自肺腑。

阿蛮星的手在它脑门上轻轻摩挲。

白眉儿虽然投靠苦安子已做了几个月的狗,但苦安子感情粗糙,从未像这样软语细声地跟它说过话,更没有用手摩挲过它的脑门。它第一次领受来自人的亲昵,怪别扭的,想拒绝,但奇怪得很,四条腿似乎生了根般挪不动。人类的手掌有一种奇异的魔力,掌心仿佛带着电流,渗透皮毛和肌腱,流入心田流入丹穴流入血管流入灵魂,像热泉像阳光像炭火像熔浆,它立刻感觉到一种酥骨的情醉心的热,产生一种依恋的快感。那只手掌顺着他的头顶滑向它的背脊,在颈椎骨和尾尻骨之间来回抚摸,它觉得刚才被死亡阴影惊骇得冷冰冰的身体像泡在一泓热腾腾的温泉水里,如痴如醉,飘飘欲仙。它还是头一次有如此美妙的感觉。不同物种之间的陌生感和戒备心理仿佛都像掉进火焰的雪片化成水化成气体化成乌有。

“我晓得,你想跟着我。这是天意,我们有缘分。”

阿蛮星的左手把它揽进怀里,它顺势将毛茸茸的脑袋靠在他的胸口;他用络腮胡子逗弄它的脸,痒丝丝的,很有情趣。

“这算啥子事嘛?我出钱买下的狗,怎么跟这位老哥黏糊上了。”黑头帕汉子抱怨地说。

“苦安子,把钱还给他。”阿蛮星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这……”苦安子苦着脸把钱递还给黑头帕汉子。

“莫名其妙。这叫换了新鞋出门就一脚踩着牛屎,败兴。”

“老哥,实在对不起了,请您多包涵。”阿蛮星赔着笑脸说。

“哼!”黑头帕汉子收起钱,牵起四条老狗,悻悻地走了。

“我的黑虎老了,看家护院还凑合,撵山打猎快不中用了,我正想买条猎狗呢,这狗,我买下了。”

“这合适吗?这疯狗,偷鸡哩。”

“狗是好是歹,全在于人怎么调教。”

“是哩,是哩,您是一村之长,领导得了一村人,还怕调教不好一条狗?我是说,巫娘看出这畜生是豺狼投的胎,我是怕将来会连累您哪。”

“你是怕我把白眉儿带回猎户寨,会连累你吧?别担心,要是有人说闲话,你就说是我逼着你卖给我的,与你不相干。哦,你可以跟大伙说,今后寨子里要是再莫名其妙地丢鸡,我阿蛮星包赔了。”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我阿蛮星啥时诳骗过你。噢,那黑头帕汉子付你多少钱?”

“五十块。”

“那不是买猎狗的钱,那是买狗肉的钱。这狗,少说也值两百。唔,我就给你两百吧。”阿蛮星慷慨地掏出两张一百面额的大票,塞进苦安子的表袋。

“阿罗,我今天福星高照,交了好运。”苦安子乐哈哈地走了。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阿蛮星的手始终抚摸着白眉儿的脊背,又顺着它的脊背捋顺它尾巴上的毛。突然,白眉儿产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自己的尾巴在阿蛮星的手掌里变得像条活蹦乱跳的泥鳅。

“哦,白眉儿,你摇尾巴了。我一直注意观察你会不会摇尾巴;巫娘就是看你不会摇尾巴断言你是豺狼投的胎;我还真有点担心呢。狼不摇尾巴,豺不摇尾巴,鬣狗不摇尾巴,我怕你是个杂种。现在你摇尾巴了,好极了,你是条地地道道的狗。”阿蛮星兴高采烈地说。

白眉儿也很惊奇自己怎么会像条地道的狗那样摇甩起尾巴来了。它可没想过要去摇甩自己的尾巴,若不是阿蛮星点破,它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已经在摇甩尾巴了。这是一种无意识的动作,是一种内心激情的自然流露。当阿蛮星带有某种生理电流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时,它血液循环加快了,情绪亢奋,要不是被他拥在怀里,它会舞兮蹈兮,会蹦跳打滚,会连声啸叫,以表达内心的喜悦,以发泄那股快涨破血管的激情;但它的身体是被他的手臂圈在怀里的,只要稍一蹦跶,它和他就会脱离接触,美妙的感觉就会随之消失。它可不愿中止抚摸,于是,激情便涌进身后那根尾巴,情不自禁地摇甩起来,表达自己对新主人感恩戴德的心情。

“白眉儿,从今后,你就是我阿蛮星的猎狗了。走,我们回家去。”

第十章 洗清冤屈

白眉儿重新回到猎户寨,村民们有的人慑于村长的威望,敢怒不敢言;有的人碍着阿蛮星的面子当面不好说什么,背后指指戳戳,抱怨阿蛮星又把祸害带回寨子来了。人和狗都还对它怀有戒心,见着它的身影就吆喝自家的鸡赶快进窝。

过了十几天,突然又发生了一起家鸡失窃事件,差点断送了白眉儿猎狗的锦绣前程。

那是一个雨雪霏霏的下午,白眉儿蹲在阿蛮星家的院门口,忠诚地执行着主人交给它的看家护院的任务。突然,巫娘心急火燎地跨进门来。

“汪汪汪”,它拦住巫娘。没有主人的同意,谁也不能进木屋去。

“你这个偷鸡贼,滚开!”巫娘怒喝道,抬起脚就要朝它狗脸上踢。

它很生气,这也太蛮不讲理了!那脚眼看就要踢到它脸上了,它并不躲闪,瞄准那脚嗖地一口咬去,咬住鞋,像拔萝卜似的将鞋从巫娘的脚上拔了下来。

“你这豺狼坯子,偷鸡不过瘾,还想吃人哪!”巫娘赤着一只脚,狼狈地在雪地上颠颠跳跳。

白眉儿衔着那只红颜色的绣花棉鞋,像炫耀战利品似的在空中摇了两圈,然后,身体朝前耸了耸,“呜——”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威胁性的低嚎,意思很明显,是在警告对方:别再自找没趣了,不然的话,第一口咬掉鞋子,第二口恐怕就会咬掉脚了。

巫娘紧张地退后一步,突然举起双手仰起脸,呼天抢地般地嚷开了:“大家快来看哪,豺狼要吃人了啊!猎户寨倒底还有没有王法了呀?倒底还让不让我们老百姓活了呀!”

正在里屋擦拭猎枪的阿蛮星被巫娘的耍泼声惊醒,披着上衣,趿拉着鞋,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院子,重重地踹了白眉儿一脚,喝道:“混账东西,你怎么敢随便咬人?快,把鞋子还给巫娘。”

白眉儿虽然心里老大不愿意,但主人吩咐了,也只好服从,把红色绣花棉鞋吐还在巫娘面前。

巫娘金鸡独立,跳呀跳呀跳呀跳,好不容易才把鞋给穿上了。

这时,好多人听到巫娘的叫喊,都跑来瞧热闹。

“巫娘,出什么事了?”阿蛮星赔着笑脸问。

“我说大村长,你还管不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我一个妇道人家,没本事泡到江里淘金,也没本事跑到山上打猎,养几只鸡婆,全指望它们下蛋好换柴米油盐,这倒好,今天被偷掉一只,明天被偷掉一只,这不是在往死里整我们吗?”

“你是说……”阿蛮星眉头皱了起来。

“这不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嘛。苦安子不晓得它是豺狼投的胎,糊里糊涂把它买回来,这还情有可原;可你阿蛮星明明知道它是偷鸡贼,还硬要花大价钱把它从狗贩子手里赎回来,这不是存心要把猎户寨搅得鸡犬不宁吗?”

“巫娘,这倒底是怎么回事,请你说清楚些。”

“我的大村长,就在半个时辰前,我的一只黑脚杆白母鸡下了一个蛋,我还撒了一把苞谷犒劳它。后来我进厨房煮猪潲,也就一袋烟的工夫吧,再到院子,就不见了我的黑脚杆。天下着雪,鸡婆胆小,不会跑远的。我眼皮直跳,心想有祸了,便在院子里到处找。果然发现鸡窝背后的篱笆墙根有个洞洞,洞口满是白鸡毛。我可怜的黑脚杆,还是个下蛋鸡呢,就让千刀万剐的偷鸡贼给糟蹋了。”

“巫娘,你是说我的白眉儿半个时辰前到你家偷了鸡?”

“不是它还会是谁?这豺狼坯子来猎户寨前,寨子里哪里有过三天两头丢鸡的事?”

“可我的白眉儿从中午起就一直待在家里头,没出过门嘛。”

“你每秒钟都盯着它啦?我刚才进这院子时你就在里屋忙你自己的事嘛;我家离你家那么近,放个屁声音都传得过去,它溜过去偷鸡,一转眼就可打来回,你还不是被它蒙在鼓里?”

“来,过来!”阿蛮星朝白眉儿招招手,等白眉儿走到身边,突然抓住它两只前腿,一下把它掀翻在地,把它的爪子一只只翻转来看,又扳开它的嘴,朝嘴腔里瞄了瞄,又用鼻子嗅了嗅,“瞧它的爪子,没有鸡毛也没有血迹;瞧它的嘴,干干净净,连血腥味也没有。要真是半个时辰前偷过鸡,总该留下些痕迹的。”

“哎哟,我的大村长,爪子在雪地上擦擦,嘴含口雪水漱漱,不就什么痕迹都没有了吗?”

“俗话说,捉奸捉双,捉贼捉赃,总不能凭空猜测吧。”

“天哪,”巫娘突然捶胸顿足哭起来,“大家都来评评理,豺狼坯子偷了我的鸡,村长不为民做主,还要包庇贼,我今后还怎么活呀!”

“有话好说,哭什么哭嘛。”麻鲁大叔不满地瞥了巫娘一眼说。

“阿蛮星的为人大家都知道,兴许有时会犯糊涂,但绝不会做缺德事的。”一个上了年纪的白胡子老头说。

“巫娘,你别哭,我绝没有要包庇的意思。要真是白眉儿偷了你的鸡,我一枪崩了它的脑袋。可是……”阿蛮星使劲搔着脑壳,“可是,我们也不能因为它不会说话,就随便冤枉它。”

“冤枉它?”巫娘停止干号,眼睛瞪得溜圆,“半个月前我们在酒鬼苦安子家里抓住它,当场搜出被它咬死的红冠花翎大公鸡,莫非也是冤枉它了不成!”

“那是过去的事,它还没到我家来呢。”

“猫沾过腥,见到鱼还会不吃吗?这豺狼胚子偷过鸡,尝到过甜头,见到鸡还能不动坏脑筋吗?别说畜生了,就是人,一旦做了贼别说十天半月别指望他们改邪归正,就是政府用大牢把他们圈个十年八载的,又有几个出来后不重犯前科的?我早用祖宗留下的那串走兽膑骨念珠掐过,这白眉家伙就是豺狼投的胎,生来就是黑心黑肝黑肺,能不干坏事?”

“说得也是,”酒糟鼻在一旁点着头说,“江山易移,秉性难改啊。”

“不是亲眼瞧见的事,都很难说啊。”麻鲁大叔说,“山前山后爱偷鸡的野兽多着哩,灵猫、红狐、果子狸、黄鼠狼,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都有可能会摸到寨子来偷鸡的呀。”

“大白天的,它们有这份胆量吗?你们打过猎的都知道,灵猫和红狐都是夜游神,白天轻易不出窝的;果子狸和黄鼠狼身上那股恶臭,连人的鼻子都瞒不住,还瞒得住狗?我的冰冰就在屋里跟小孩玩呢,它什么也没闻到。能在人和狗的眼鼻底下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鸡偷走,不是惯贼谁有这等能耐?”

“我总觉得这白眉狗不像你们说的这般坏。”麻鲁大叔说,“说它偷鸡,总得拿点证据嘛。”

“不信你们可以到我家去看看,篱笆墙根那个洞洞上还留有豺狼坯子的毛呢。”巫娘振振有词地说。

“走,看看去。”阿蛮星在白眉儿脖子上系了根麻绳,拉着它一起走。

巫娘家离阿蛮星家挺近,在青石板小路上拐个弯就到了。

白眉儿并不知道巫娘是来上门告状的,它听不懂人类复杂的语言。它被主人牵着走进巫娘家的院子,牵到鸡窝背后,一眼就看到篱笆墙有个洞洞,洞口有许多凌乱的白鸡毛。它在这种事情上反应极快,立刻明白这里刚刚发生了一桩偷鸡案。它想,主人把它牵到犯罪现场,一定是考验它嗅觉是否灵敏,胆识是否出众,一句话,是要它来破案的。它很兴奋,它到新主人阿蛮星家已经十几天了,吃了睡,睡了吃,看家护院,轻松得就像住进了疗养院。它不是从小享惯清福的哈巴狗,它是猎狗,猎狗的品性就是感恩图报,它只愁没有机会给主人效力。让它来破偷鸡案,正好发挥它的长处,不仅能为主人效力,还能表现自己的才华,何乐而不为呢。

它立刻冲到洞洞哪儿,鼻子贴在地上,认真嗅闻起来。狗的鼻子比人的鼻子要高明许多倍,它在篱笆墙上闻到一股淡淡的狐骚味,十有八九是狐作的案。但它还不敢肯定,还应当钻出篱笆墙去,进一步的踏勘侦察,看看雪地上有没有贼留下的足迹,如果有的话,它就循着足迹去追踪。它想钻洞洞,但脖子上系着麻绳,妨碍了它的行动。“汪,汪汪汪”,它高声叫起来,是要让主人解开它脖子上的麻绳。

“看见没有,”巫娘双手叉腰,神气得就像法官在宣判,“这豺狼坯子认得这地方,大呼小叫的,做贼心虚了。”

“巫娘,你说的有狗毛,在哪里?”

“你自己看吧,就在洞口的篱笆上呢。”

麻鲁大叔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从篱笆上取下两撮毛来,摊在手掌上,亮给众人看。那毛细细密密,有点泛红。

“红狐身上的毛也和这差不多哩。”

“我早说过了,大白天的,狐怎会出洞来找食?”

“我看,是有点像白眉儿身上的毛。”

“难说哩,几根毛能看得出什么名堂?”

“从白眉儿身上也拔一撮毛下来,比比看嘛。”

阿蛮星动作粗鲁地从白眉儿背上揪下一撮毛,白眉儿疼得龇牙咧嘴。生拔狗毛,想做刷子吗?

阿蛮星将拔下来的毛也摊在手掌上,和麻鲁大叔的手掌伸在一起。

有比较才有鉴别,有鉴别才能定案。

“瞧,这两种毛都黄里泛红,毛尖都是金红色,确实挺像的。”酒糟鼻咂着嘴说。

“粗细不匀哩,长短也不齐整。”麻鲁大叔说。

“哪条狗身上的毛都是一般粗细一般长短的?腿毛和背毛,颈毛和尾毛,当然长短粗细不一样的啰。”

白眉儿不知道人们正在像陪审团一样裁决它的命运,它还在汪汪叫着,想要让主人解开它脖子上的麻绳呢。

突然,主人将麻绳紧紧拽起,勒得它两只前爪腾空,好不舒服。主人又使劲按着它的脑袋,往篱笆墙洞上撞,咬牙切齿地说:“畜生,是不是你干的坏事?你说,是不是你偷的鸡?”

白眉儿做阿蛮星的猎狗已经快半个月了,阿蛮星对它一直和颜悦色,从没大声叱责过它,现在突然粗暴地勒它的脖子,它立刻意识到发生了非常事件。虽然它听不懂阿蛮星嘴里发出的每一个音节的确切含义,但从阿蛮星铁青的脸,愤怒的眼神和恶狠狠的口气里,知道阿蛮星是在责问它,而且知道责问的内容与眼前这桩鸡的失窃案有关。假如真是它偷的鸡,再严厉的惩罚它也没意见,但它自从追随新主人阿蛮星后,早就发誓不再干窃贼的勾当了,现在平白无故受到冤枉,心里难受得就像盘着一条眼镜蛇。它狂吠乱叫,想倾吐心中的冤屈,想表明自己的清白,结果却适得其反,它越急于表白,人们的偏见就越深。

“瞧这豺狼坯子,凶神恶煞的样子,我敢说,连人都敢吃哩。”

“要不是它偷的鸡,没必要叫得这么凶。”

白眉儿感觉到脖子上的麻绳越勒越紧了,证明自己的表白无效。它不能束手待毙,更不能狗急跳墙去咬主人的手,只有四只狗爪在地上乱刨,脸朝着篱笆墙根那个豁口,身体竭力做出要向洞外蹿出去的模样,要让主人明白,它是无辜的,它要出洞去捉拿真正的贼。

“勒,勒,勒死它,勒死了就少了一个祸根。”酒糟鼻说。

“这豺狼坯子,活该让它尝尝绞刑的滋味。”巫娘说。

“村长,来,我来帮你勒,”酒糟鼻摩拳擦掌地说,“小心这畜生会反咬你一口,小心狗屎脏了你的裤子。”

阿蛮星挡住了酒糟鼻,若有所思地望着白眉儿。白眉儿的舌头已经被勒出口腔了,却仍然是一副急于蹿出洞去捉贼的姿势。

突然,阿蛮星松开了手,说:“我看,它是想钻出墙去,或许是想去追捕真正的偷鸡贼。”

“汪汪汪”,麻绳一松,白眉儿透过气来,立刻朝篱笆墙外发出一长串吠叫,这是发现猎物踪迹的报警。它一次又一次猛烈朝洞口扑蹿,告诉主人自己急不可耐想要冲出去追撵。

“应当给它一个机会。”阿蛮星沉思了一会说。

“它是在贼喊捉贼!”巫娘说。

“我觉得我还是了解它的,我不大相信它会背着我来偷鸡。”阿蛮星说着,动手解白眉儿脖子上的麻绳。

“村长,你这是放虎归山哩。”酒糟鼻说。

“村长,你刚才已经差点勒死它,它会记仇的,放了它,怕再也不会回来了。”独眼阿炳说。

“放它容易,再想逮它就难啦。”上了年纪的白胡子老头说。

“你放了它,这畜生溜走了,谁来赔我的鸡呀?”巫娘说。

“给它一次机会。”阿蛮星斩钉截铁地说,“要是它逮不着偷鸡贼,证明就是它偷的,巫娘你别着急,我负责赔你的鸡;要是它溜走了,我负责把它捉拿归案。我阿蛮星说话是算数的,大家放心好了。”

白眉儿脖子上的麻绳解开了,它在阿蛮星的膝腿间绕了一圈,感激主人对自己的信任,感激主人给了它一个能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然后,钻出篱笆洞,冲进风雪笼罩的山野。

人们习惯把狐称之为狐狸,其实这是一种自作聪明的乱点鸳鸯谱。狐就是狐,狸就是狸,属于毫不相干的两种动物。

偷鸡的狐应当在雪地上留下足迹的,白眉儿想,可是,出了篱笆墙后,它在地上搜寻,却发现到处都是人的脚印和狗的爪印,早就把狐的足迹覆盖掉了。很明显,出事后巫娘家的冰冰和寨子里其他狗已经来看过现场,它们未能找到贼,却搅乱了地上的足迹。

唉,真正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

它只好跑出寨子,以寨子为轴心,大范围绕圈寻找。这办法很笨,很吃力,好比大海捞针。雪花飘舞,很快打湿了它身上的狗毛,冷得直发抖。它咬着牙,在雪地上仔细嗅闻查看。

绕到寨后那座小石山上,突然,它看见斜坡上有两行足迹。这足迹被风雪涂抹,模糊不清,时断时续,但还是能辨认出来,形如梅花,细小如枣,还依稀能闻到一股狐骚气,不会错,就是偷鸡的狐留下的爪痕。从足迹看,好像有两只狐。足迹的一端通往寨子,另一端伸向石山背后那片杂树林。狐的尾巴终于快要揪住了,白眉儿心头一阵狂喜,热血沸腾,竟不觉得冷了,立刻顺着雪地上的足迹飞快追去。

足迹在杂树林里绕来绕去,不知怎么搞的,两只狐的足迹变成了一只狐的足迹。另一只狐似乎插翅飞走了。不管它,白眉儿想,能逮着一只狐也是好的,也能向主人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它继续跟踪追击。

也不知追了多长时间,天色暗下来了,本来就阴霾的天空追加了一层暮霭,更显得凄迷沉重。它仍坚定不移地朝前追踪,对它来说,没有第二种选择,哪怕追到天涯海角,也要一追到底。那偷鸡的狐也真是怪,跑那么多路还不歇脚,地上的足迹仍在向前延伸,似乎永无尽头。

追着追着,白眉儿感觉到有点不大对头,方向似乎出了差错,刚才是朝着树长青苔的一面在追,怎么现在反过来了,背着树长青苔的一面在追。咦,怎么又到寨后那座小石山的斜坡了?起点变成了终点,绕了一圈又回来了。它望着雪地上狐的足迹,很快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狡猾的狐在杂树林里跑了个O,一个永无止境的圆圈;对狗来说,这等于布下了一个迷魂阵,若继续追,只能是循环兜圈,重复一个零。

零就表示无,狗对这一点还是明白的。

天色愈来愈暗,雪也愈下愈密,它中了狐的圈套,再追下去只能是白费力气,不会有任何结果。刚才是被胜利的希望鼓舞着,忘了饥饿与寒冷,现在胜利的希望变成泡影,精神一垮,饿的感觉和冷的感觉便加倍袭来。身上被雪水淋得湿漉漉的,西北风一吹,冷得骨头嘎巴嘎巴响,中午那餐饭早变成狗屎屙出去了,肚子早就叽里咕噜唱起了空城计。

它垂头丧气往寨子走,它想回家,主人的木屋里有温暖的火塘,瓦盆里有可口的狗食,院子的墙根下有铺着厚厚一层稻草的狗棚;它累了,它好想回家在火塘边烤干淋湿的狗毛,饱饱地吃一顿,然后钻进温馨的狗棚舒舒服服睡一觉,养精蓄力,明天再继续寻找偷鸡的狐。

它走到寨子口,主人木屋透出来的一缕灯光刺了它一下眼睛,它突然清醒过来;它没逮着偷鸡贼,就这样回家,能行吗?寨子里几乎所有的人都怀疑它是偷鸡贼,主人顶着巨大的压力才解开它脖子上的麻绳放它出来捉贼的,它只有捉到贼,才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它这样空着手回去,即使主人肯原谅它,村民们也绝不会放过它的,他们会说它在弄虚作假,会说它是贼去捉贼压根儿就是想蒙混过关,会说它狡诈无比理应千刀万剐。它没长着人嘴,无法把狡猾的狐用足迹在雪地布下个迷魂圈它追得精疲力竭又回到起点这般曲曲折折告诉村民们。即使它能告诉,又有谁会相信它呢?对一条曾经犯有前科的狗,人们的偏见是根深蒂固的。

要么它捉住偷鸡贼,要么它就是偷鸡贼,这是唯一的命运逻辑。

现在它没捉住偷鸡贼,在人们的心目中它就是定了性的偷鸡贼。它若回去,就会被当做豺狼坯子来处置,或许用麻绳勒断它的脖颈,或许用棍子敲断它的鼻梁,反正绝不会有好果子吃。它可不想含冤死去。狗含冤死去,即使以后真相大白,也不会有人替它平反昭雪的。

它拐了个弯,重新钻进杂树林。它不能回去,回去等于是自投罗网,立刻会被主人用麻绳套住脖子,不可能再给它第二次机会出来捉拿偷鸡的狐。它只有在山野胡乱混几天,等待偷鸡贼重新露面。

有家归不得,又要做野狗了,唉——

一连五天,偷鸡的狐也没重新露面。狡猾的狐一定晓得溜进人类居住的寨子偷鸡是在与死神玩捉迷藏,成功的概率太小,死亡的概率太大,不到饿得万不得已,不敢轻易前来冒险。

这五天,白眉儿的日子过得比黄连还苦。老天爷似乎故意与它为难,一连下了五天雪,冷得能把石头冻裂。失去了家,也失去了火塘,只好在杂树林里找了个树洞权当栖身的窝。被雪淋湿了,靠自身的体温把自己焐干;实在冷极了,就在树林里狂奔乱跳,靠剧烈运动热热身子;饿了,就半夜三更溜进寨子的马厩或猪圈捉老鼠充饥。它不敢贪睡,生怕该死的狐在它睡觉之际刚好跑进寨子去偷鸡,再一次坐失捉贼的良机。实在累了,就前肢趴在树干上打个瞌睡;这姿势不易熟睡,一睡熟就会从树干上滑下来滑醒掉。才短短五天时间,它就瘦了整整一圈,双眼熬得通红,身上的毛凌乱不堪,活像一条被主人遗弃的癞皮狗。

日子过得苦一些,白眉儿还能忍受,它是野豺出身,比这更苦的日子也过过了。它无法忍受的是,猎户寨的村民都把它当做比瘟疫还可怕的灾星。它只要被人或狗一看见,就立刻会遭到无情的追杀。

那天早晨,它在寨前那条通往水磨坊的小路上巡逻,察看有无狐出现的踪迹,刚拐了个弯,就和一群到水磨房去舂米的女人面对面相遇,双方人眼对狗眼相视了几秒钟,女人们突然像遇到拦路抢劫的强盗似的尖叫起来:

“快来人哪,豺狼坯子在这儿哪!”

“白眉狗又要进寨子来偷鸡啦!”

那个素来对它抱有成见的酒糟鼻刚好上山打猎路过水磨房,听到叫声,跑过来,不问青红皂白,从肩上取下猎枪,哗啦拉开枪栓,就朝它瞄准。它见势不妙,转身钻进路边的灌木

丛,躲过人的视线后,急忙绕了个S形的弯。“砰”,背后猎枪炸响了,铅弹擦着它的头顶飞过去,烫焦了它耳朵上的毛,它的小命差点就玩完了。

人们把它当做畏罪潜逃的贼。

这以后,猎户寨的村民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围剿,二三十个猎人带着狗在寨子周围拉网似的寻找追捕它。它看得很清楚,主人阿蛮星也在围剿它的队伍里。它跑到臭烘烘的猪圈背后的夹墙里,才躲过追捕。

最讨厌的还是猎户寨的狗群。老黑狗黑虎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态,追咬它比追咬野兔还要积极,还要卖力,一清早不用人吆喝,不用人指使,便很自觉地率领狗们钻进寨子四周的树丛和山坡,寻找它的踪迹,天天如此,简直是乐此不疲。狗的视觉和嗅觉比人要灵敏得多,因此也要比人难对付得多。它不可能老待在一个地方不出来,它要寻找偷鸡的狐,它必须不分白天黑夜在寨子周围走动,只要它一走动,就不可避免会在雪地上留下气味与爪痕,就会被好管闲事的狗们发现;有时白眉儿正在树林里走着,冷不防会从旁边像幽灵似的闪出一条狗来,冲着它汪汪吠叫,霎时间,白狗黑狗黄狗花狗大狗小狗公狗母狗在寨子四周此起彼伏叫成一片,从四面八方赶过来,像对付狼一样地拼命咬它。

狗们把它当做可以格杀勿论的通缉犯。

顶顶要命的是,它面对狗群的追咬,还不敢还击,只能逃跑。它不是怕这些狗,凭心而论,真要生死搏杀,这些狗不是它的对手。别看它们数量多,没有猎人在一旁给它们撑腰,它们不过是群乌合之众,它只消将领头的老黑狗一口咬死,准能把其他狗吓得没猎人在背后督促下辈子也不敢再单独来追咬它。可它不敢招惹这些狗,不是没有魄力,而是投鼠忌器。猎户寨的村民已经把它视作偷鸡贼,倘若它再咬翻一条狗,更会把它看成是十恶不赦的魔鬼,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消灭它的。更关键的是,它现在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消除人们对它的误会,回到阿蛮星身边做一条好猎狗,将来还要与猎户寨的狗们做伙伴,它能把将来要共事的伙伴当仇敌咬吗?

它的克制和忍让,或者说它的顾虑与忌讳,被狗们看做是软弱可欺,愈发追咬得凶;尤其老黑狗,单独遇见它时,也会大模大样地扑上来,就好像它是一只毫无反抗能力的松鼠。

此刻,天色已近黄昏,狐的生物钟正指向黄金时段,活动最猖獗。白眉儿登上寨后那座小石山的山顶,这儿居高临下,可以鸟瞰全寨,掌握各个角落的动静,观察到有无偷鸡的狐在活动。

它刚从乱石堆里伸出头去,真是冤家路窄,刚好和从另一面坡爬上山顶的老黑狗撞了个满怀。它自然只有转身逃跑的分,老黑狗大呼小叫,衔尾猛追。它逃到山脚,迎面蹿出几条狗挡住了它的去路;它拐进杂树林,又有几条狗兜头朝它扑来;它被狗群三面包围,无路可逃,只好朝白雪皑皑的日曲卡山麓爬去。狗群在老黑狗的率领下气焰嚣张,在后面紧追不舍。

它急于摆脱狗群的纠缠,顺着一条冰雪覆盖的陡坡奋力攀登,一般来说,狗不大敢爬冰坡的,狗的爪鞘不如猫,在冰上行走容易打滑,它希望追它的狗们望见它爬上冰坡能知难而退。不知狗群吃错了药还是下定决心要把它缉拿归案,竟然跟着它一步步也爬上冰坡来。它爬上坡顶这才发现,自己走的是条绝路:前面是悬崖,陡得连善于在绝壁上跳跃的岩羊也难以上下。

前面是陡峭的悬崖,后面是杀气腾腾的狗群,它陷入了绝境。狗群越逼越近,眼看就要扑到它身上来了。它只有两个艰难的选择,要么冲进狗群杀开一条血路,要么顺着悬崖滑下去。前者危险性小一些,但必然会和狗当然也会和狗的主人结下血海深仇;后者虽然可避免与人和狗结下血仇,但风险极大,悬崖约有十几丈高,稍有差错,跌下去非死即伤。

它不愿意冒被摔死的风险,但更不愿意被断绝重新回到主人阿蛮星身边去的可能。它也不能束手待毙让狗群把自己撕成碎片。

看来,只有从悬崖上滑下去了。罢罢罢,就当是玩一回滑滑梯吧。

它纵身跳下悬崖,跳进一条雪道。雪坡实在太陡了,它虽然有心理准备,还是无法保持身体平衡,快速向下滑了两三丈,便开始栽筋斗,像只皮球似的向下滚跌,越滚越快,就像被装进了全自动洗衣机的滚桶。

这种滑滑梯,一点也不好玩。

半道上,还被小树撞了一家伙,正撞在后脑勺上,撞得它眼冒金星。一直滑到沟底,它四爪朝天,躺在雪地里,晕死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它被冰雪镇醒,挣扎着爬起来,抖掉身上的雪。嘴吻被冰渣划出了血,全身疼痛难忍,一条前腿也扭伤了,只好用三条腿小跑。在雪地里走了大半夜,才回到猎户寨后那片杂树林。饥寒难忍,找不到吃的,只好又溜进猪圈,吃猪吃剩的糠渣。冷得难受,见一窝小猪正挤在一头老母猪怀里睡觉,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也挤了进去,总算熬过了一个可怕的风雪之夜。

天麻麻亮,白眉儿溜出猪圈。此时此刻,猎户寨一片寂静,人们都钻在热烘烘的被窝里做着好梦,所有的狗都蜷缩在火塘边或狗棚里享受着家的温暖。它却无家可归。它这是在干什么呀,含辛茹苦捉偷鸡的狐,不仅得不到理解,还被当做贼遭到人和狗的追杀,这种天大的委屈,别说它白眉儿了,就是万物之灵长的人,也是难以忍受的。

突然间,它闪出一个念头:干脆,重新皈依山野做豺得了。现在已是冬天的尾巴,再过十天半月的,惊蛰雷声就要炸响,日曲卡山麓就会变成一只丰盛的大食盆,它能生存下去的。即使眼下觅食有点困难,饥一顿饱一顿的,也比现在的境况要好得多。现在不仅饥寒交迫,还受到人的围剿和狗的追捕,小命吊在刀尖上,随时都有可能被猎枪洞穿脑袋或被狗群咬死。而且死了也是白死,只能做一个孤魂怨鬼。它何必那么傻,非要一条道走到黑?它不是忘恩负义弃主人而去,它是被迫出走的。它没偷过鸡,它问心无愧,不是它负人,是人负它,非要冤枉它是贼。官逼民反,人逼狗反,是人逼得它重新做豺的。走吧,走吧,此处不留狗,自有留狗处。走吧,走吧,一走了之,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天色渐明,雪也停了,好天气或许会给它带来好运气的,白眉儿想。它不再犹豫,一扭身钻进一条水沟,想沿着水沟穿过寨子从东面那道山梁进到日曲卡山麓去。

走了一会儿,来到井房,只要穿过井房,就算走出猎户寨了。它听到井房那儿有人在说话,便将脑袋悄悄从水沟伸出来,透过水沟边蒿草的缝隙望出去。哦,原来是几个女人正背着竹桶在水房打水。它怕这时穿越水房会惊动这些女人,就静静地蹲在水沟里,想等这几个女人打完水后再走,省得惹麻烦。没想到,这一等,等出了一个意料不到的结局。

突然,白眉儿望见一个十分熟悉的身影从青石板小路上走过来,哦,是主人阿蛮星。主人腰里束着麻绳,肩上横着一根扁担,还挎着一柄长刀,看模样是大清早上山砍柴的。它马上就要离开猎户寨重新做豺了,今生今世恐怕再也无缘与主人相会,生死两相别,情也依依,情也惜惜,它目不转睛地盯着主人,留恋地想再多看一眼。

阿蛮星越走越近,神态表情都看得十分清楚了,它一颗狗心忍不住抽搐起来。才短短几天没见面,主人像换了个人,双眼黯然无光,容光焕发的脸像蒙着一层灰,满脸胡子拉碴,两条浓眉结成疙瘩,一副愁眉苦脸;板直的腰也耷软了,挺直的背也佝偻了,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壮年汉子变成了小老头;过去走起路来脚下生风咚咚咚如擂战鼓,现在步子松松垮垮拖拖沓沓,像娘们在扭秧歌。他埋着头走,见到在井房打水的女人,也不像过去那样爽朗地笑,随口开个玩笑,而是默默地点个头算是打过招呼了,匆匆往前走。

白眉儿看见,那几个打水的女人朝阿蛮星的背影在挤眉弄眼。

“这几天我们的村长像丢了魂似的。”

“花了大价钱,买回来个豺狼坯子,还非说是猎狗,闹了个大笑话。”

“唉,打了半辈子猎,结果却让一条白眉狗给耍了,怎能不伤心呢。”

“早听巫娘的话,怎会有今天?”

“村长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太固执了。”

“听说他赔了巫娘二十多块钱呢。”

“这是他自己许诺的,谁家丢了鸡,丢一赔二。”

“听说这豺狼投胎的白眉狗还在猎户寨四周悠转,人也抓不住它,狗也奈何不了它。”

“这就叫贼心不死。”

“那要是豺狼坯子再偷了鸡,他还包赔吗?”

“那当然,阿蛮星说话算话,很豪爽的,是条汉子。”

“那不成了拿钱去填无底洞了?”

“谁叫他会轻信一条披着狗皮的豺狼。”

“这几天也够我们村长焦心的,天天找白眉狗的踪迹。”

“只有把这豺狼坯子崩了,猎户寨才能太平。”

“唉,就算把白眉狗缉拿归案了,村长的威望也给折腾得差不多了。你想,一个闯荡山林的猎手竟然给一条狗骗了一次又一次,这脸面往哪儿搁?”

……

白眉儿从这几个女人讥诮的眼神,轻慢的语气,怜悯的神情中猜出她们所议论的大体内容,一颗狗心沉甸甸的,像坠着一坨铅巴。

阿蛮星走远了,那几个女人也背着盛水的竹桶回寨子了,井房边空寂无人,一片宁静。趁现在没人,跳出水沟,就可以平平安安地逃离猎户寨,远走高飞,白眉儿想。可是,它四只爪子仿佛生了根一样,怎么也挪不动。

它走了,阿蛮星怎么办?它皈依山林当然逍遥自在,但主人将永远为它背起一只黑锅。要是没有阿蛮星,它早就被狗贩子宰了当狗肉卖;要没有阿蛮星的信任和理解,它在巫娘家鸡窝背后早被处以绞刑了。主人救了它两次,它怎能辜负主人的一片厚爱,在紧要关头弃主人而去呢?它是狗,狗的重要品质之一就是先主人之忧而忧,后主人之乐而乐。白眉儿啊白眉儿,它在心里对自己说,现在主人愁肠百结,你却想溜之大吉,你也太没有狗性狗味了。它为刚才自己想开小差的想法感到脸红,如果狗脸真能红的话。

主人对它恩重如山,为了亲爱的主人,它应该继续留在猎户寨,捉拿偷鸡的狐。它要向猎户寨的村民证明,阿蛮星不愧是多年闯荡山林的好猎手,慧眼识狗,收留了它这样一条忠贞不贰的好猎狗;它要让亲爱的主人佝偻的背重新挺直,耷软的腰重新板直,黯然的眼重新奕奕闪亮,灰扑扑的脸重新光彩照人,低垂的头颅重新高高昂起。这是它的义务,也是它的责任。

它打消了皈依山林重做野豺的念头。

它一定要捉住可恶的偷鸡狐,即使冒着被猎人误杀被猎狗误伤的危险也在所不惜。虽说偷鸡的狐一连五天都没再露面,但不可能永远不再露面的。春天还没到来,狐觅食不易,尝到过一次偷家鸡的甜头,就像人类吸过一次海洛因,明明晓得前头是条死路,也会再次光临的。

对狐来说,溜进人类居住的村寨逮捉又胖又笨的家鸡,不知比在冰天雪地中逮捉野味要方便多少倍。

只要有耐心,它一定能捉住真正的偷鸡贼。

第七天下午,天空阴云密布,眼瞅着一场雨夹雪就要降临。猎户寨被湿漉漉的雾丝缠绕包裹,昏昏暗暗。村民们大都关在木屋里围着火塘烤火取暖,狗大都钻进狗棚或屋檐下躲避即将来临的雨雪。寨子青石板街道上空寂无人。白眉儿本想找个树洞避避刺骨寒风,但想到七天前该死的狐偷走巫娘的鸡大致也是在这个时辰,不能疏忽大意,就冒着寒风在雨雾中围着寨子一圈圈巡逻。

第三次经过寨后那座小石山时,突然,它眼睛一亮,在山坡一片残雪中,赫然出现两行脚印,形如梅花,细小如枣,正是它做梦也想看到的偷鸡狐的足迹。两行脚印密密麻麻,一看就知道是一对狐从这儿钻进了寨子。

它立刻疾风般地向寨子冲刺,想在偷窃现场把一对狐一举抓获。刚跑到寨子边,它突然敛住脚步。它这样莽莽撞撞地冲进寨子去,能行吗?狐的视觉、嗅觉和听觉绝不亚于狗,也不亚于豺,更何况这两只狐正溜进寨子偷鸡,做贼心虚,警惕性比平时不知要高多少倍。它这样明目张胆地追上去,等于在自我暴露,不等它接近目标,目标就会迅速逃走。它若追逐,两只狐互相打掩护,只怕是劳而无功,追不上的。就算它奔跑的速度比狐快,但寨子里的狗听到动静必然会从一幢幢木屋里冲出来,它们不明真相,极有可能不抓偷鸡狐而来抓它。它即使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既摆脱狗群的无理纠缠又成功地捉住偷鸡狐的。

再过几天,就会进入残冬与早春交接的季节,各种啮齿类动物繁衍生殖,狐的食物多起来,就不会再冒险溜进人类居住的村寨来偷鸡,也就是说,这很有可能是现场捉拿偷鸡贼最后一次机会了,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失去了这个机会,它就无法洗刷巫娘强加在自己头上的罪名了,这是一锤子买卖,必须慎之又慎,万无一失才行。

与狡猾的狐打交道,光有勇是不行的,还得有点计谋。

何不玩它个途中伏击呢?

白眉儿想到这里,立即踅回杂树林,找了个顶风的位置,蹲在一棵大树背后。它晓得,狐有个习惯,外出猎食,不管走多远,都要从原路返回。大树前面有狐刚才走过去的脚印。

冷雨和密密麻麻的雪花落下来了,大地很快披上了一层白的轻纱。

过了约摸两袋烟的时间,迎面吹来的雪的冰凉的气息里,搀杂着一丝骚臭,在淅淅沥沥的雨雪声中,传来踩踏枯枝败叶的轻微声响。

白眉儿埋伏的位置十分理想,不仅顶风——它能闻到对方的气味,而对方闻不到它的气味;还居高临下——它很容易看清对方,而对方不易发现它。

不一会儿,坡下出现两个模糊的身影,在雨雪中蹿动跳跃。天色昏暗,如同傍晚。两个身影离白眉儿约五十米左右时,白眉儿才看清,果然是一对狐。母狐在前,公狐殿后。母狐嘴里叼着一只羽毛雪白的鸡,走起来摇摇晃晃,显得有点吃力。

可恶的偷鸡贼!

唉,人们只晓得狐是昼伏夜行的动物,白天家鸡被盗,便断定不会是狐所为,人们不晓得狐出于生存压力,会调整体内的生物钟,针对人们的麻痹心理,出其不意地在白天偷袭鸡窝。唉,经验主义害死人也害死狗。

目标越来越近,白眉儿看得也越来越清楚,那公狐一面走一面用那根蓬松的大尾巴在身后的雪地上不停地扫动;怪不得七天前它在寨子里找不到狐的踪迹,敢情都让公狐的尾巴给扫掉了。

真是狡猾透顶的狐,难怪在人类的词典里,狐被永恒地当做狡诈的代名词。

两只狐走到离白眉儿伏击的位置只有二十多米了,突然,它们停了下来,彼此挤眉弄眼地在打着哑语。白眉儿心陡地提到了嗓子眼,还以为自己被它们发现了呢。它正准备强行出击,那只公狐一扭身斜刺蹿出去,专拣积雪厚的地方,脚步迈得很重,拼命踩踏,大尾巴也不再扫动,一看就知道是有意在雪地上布下痕迹。母狐则将鸡吐在地上,蹲在一旁休息。

白眉儿悬吊着的心放了下来,看来这对狐并没发现自己,而是在按预定方案搞鬼名堂。它密切注视着公狐的举动。瞧,公狐踏着碎步一脚高一脚低朝前走,狐步高狐步低尤如在跳狐步舞;它慢慢看出来了,公狐走的并非直线,而是一条弧线,也就是说在雪地上绕着圈圈。很快,公狐在杂树林里兜了个圆圈,又回到了原地,与母狐站在一起。然后,又一前一后朝白眉儿埋伏的位置走来,公狐边走边用大尾巴扫除身后的脚印。

白眉儿终于明白了,这对狐在杂树林里布了一个迷魂圈,以对付可能会追踪而来的猎狗,让猎狗在原地转圈圈,它们却趁机溜之大吉。这真是个毒辣的圈套,它白眉儿七天前就误中了这个圈套。

这两只可恶的狐很快离白眉儿只有五六米远了,白眉儿屏住呼吸,弯曲四肢,弓起脊背,做好扑咬的准备。当叼着鸡的母狐走到离大树只有一米远时,白眉儿冷不防蹿出来,朝母狐扑了上去。它把七天来所有的委屈和愤懑,所有的苦难和艰辛,所有的等待和希望,连同自己的前途和主人的名誉,都凝聚在这一扑上。它从来没扑得这样漂亮过,身体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气势凛冽,如泰山压顶,充分体现了稳、狠、准的高度和谐统一。那母狐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白眉儿压在底下,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白眉儿咬住了腰椎。

白眉儿居高临下突然袭击,占尽了优势,完全可以一口咬断母狐的喉管,但它却只想咬断母狐的腰椎。这绝不是什么仁慈,而是想一举擒获两只狐。它晓得狐是一种很讲感情的动物,雌雄结对后,除非一方丧生,是永不会分离的;可以说在狐的生存字典里没有离婚这个词。它若一口将母狐的喉管咬断,公狐眼瞅着母狐气绝身亡,便没了牵挂,会转身逃命。狐虽然奔跑的速度不如狗,但狐机巧敏捷,鬼计多端,要追上并捉住并非易事。它咬断母狐的腰椎,母狐受了致命伤,却又不会立即就死,必然哀号呼救,就像一根无形的绳,牵拉住公狐的心,使公狐不能无所顾忌地逃命,它就可设法把公狐收拾掉了。

白眉儿“咔嚓”一声把母狐的腰椎咬断了,迅即跳离母狐的背。母狐的腰耷拉下来,脊梁凹成马鞍状,肚皮擦地,呦呦哀叫。嘴里的鸡掉在地上。

正如白眉儿所料,当它扑到母狐身上噬咬时,公狐反应极快,一瞬间已经撒腿向树林深处窜逃,一眨眼已逃出好几十米远。倘若不是母狐的哀叫声把公狐套住并拉回,公狐也许三蹿两跳就能逃得无影无踪。

母狐凄厉的哀啸声在寂静的山野回响,公狐回身瞥了一眼,停了下来。

母狐在雪地上艰难地爬着,爬向一片乱坟岗。

白眉儿跟在母狐身后,龇牙咧嘴,气势汹汹,似乎马上要扑上去把母狐撕成碎片。这叫围敌打援,意在公狐。

公狐欧欧叫着,奔了回来,插在母狐和白眉儿之间,摆出一副殊死拼搏的架势。对公狐来说,掩护自己已负伤的妻子逃命,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这正是白眉儿十分希望出现的局面。它迅速扔下母狐,冲向公狐。公狐眼看和牛犊差不多高大的白眉儿向自己冲来,自知不是对手,面对面硬拼肯定要吃亏,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转身就朝与母狐相反的方向窜逃。

把可怕的猎狗从自己妻子身边引开,这是最重要的。

白眉儿紧追几步,脊梁先弓耸又挺拔,狗尾竖起,腹部收缩,腰肌大幅度绷弹,身体高高蹿跃起来,做了个十分标准的前扑动作。它瞄得很准,提前量也计算得十分精确,落点刚好在公狐的脖子上,一落下去就可给公狐致命的一口。它跃在空中,公狐正在它的爪底下匀速奔驰,看来,这一扑扑倒公狐是没有问题了。它狗头尽量朝前探伸,四只狗爪做搂抱撕扯状,准备落下去了。

突然,公狐加快了奔跑的速度,吱溜,像阵风似的蹿到前头去了。

白眉儿在空中倒吸了一口冷气。狡猾的公狐一定在它刚开始前扑时就听到它起跳的声音了,却佯装不知,等它下落的一瞬间再突然加速,使它在空中来不及做出相应的调整,无法跟着加速,也无法改变落点,自然就扑了个空。公狐的这一手着实厉害,比咬掉白眉儿一只耳朵更叫白眉儿恼火。

在本书“开篇的故事”里已经交代过,狗假如前扑落空,奔跑的姿势便散了形走了神,需要好几秒钟才能把散了形走了神的姿势重新收拢回来,进行第二次前扑。这几秒钟的间歇,极有可能使胜败逆转,让公狐逃之夭夭。

“汪汪汪”,寨子里的猎狗已纠结成群,人的呐喊声也越来越近,这里离寨子只有两三百米远,一会儿人群和狗群就会来到这里。白眉儿想,自己倘若不能把公狐扑倒,人群和狗群到来后,根本弄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看到地上那只死鸡,听到它白眉儿的吠叫,恐怕又会以为是它在偷鸡呢。

自己的身体已无可奈何地要从空中落下去了,落点已无法更改,就在公狐屁股后面约两尺远的地方,连公狐的尾巴也揪不到。悲惨的结局看来也无法改变——它前扑扑空后,公狐趁它喘息之际逃远了。

不不,它不能功亏一篑,它不能让七天来的委屈、等待和辛劳付诸东流,它不能让希望破灭,不能让重新回到阿蛮星身边做条好猎狗的愿望变成泡影。它不能认输,不能眼瞅着公狐在自己爪牙下溜走,不能按常规落下去使自己身体散形走神,不能松懈不能停顿不能间歇不能给公狐有任何逃跑的机会。霎时间,它身体里仿佛输进了一股巨大的精神能量,涌动起澎湃的激情,腰肢灵活得像装了副轴承,四只爪子也变得柔韧有力。它落到地上了,果真落在公狐屁股后面两尺远的地方,但并没有像平时那样前扑落空后四肢僵硬头脑麻木,恰恰相反,升腾起一股奇妙的感觉,身体紧凑得像根新弹簧,动作轻巧协调,在落地的一刹那,完全是受一种意念的调控,旋即身体又凌空跃起,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又做出了一个十分标准的前扑动作。

哦,十分罕见的两级前扑。葬身怒江的大黄狗洛戛生前具备两级前扑的高超技能,白眉儿是洛戛的后代,继承了洛戛的血脉,也继承了洛戛优秀的身体素质,天生具有两级前扑的潜质,在一种特定的情景中,这种潜在的能力被唤醒被激发出来了。

白眉儿第二个前扑,身体像张网一样,准准地罩在公狐身上,它把一腔怨仇都化作凌厉的撕咬,三下五除二,就咬断了公狐的喉管。

白眉儿刚把公狐拖到死鸡旁,人群和狗群就赶来了。猎人们有的握着长刀,有的端着猎枪,有的舞着打狗棒。主人阿蛮星也来了,跟在主人阿蛮星后面的是巫娘,巫娘手里捏着一只肉包子,一边吃一边走。

气势汹汹的狗群在老黑狗黑虎的率领下,很快将白眉儿连同死鸡、公狐团团围了起来。

狗们狂吠乱嚎,只要猎人一声吩咐,就会扑上来把白眉儿碎尸万段。

猎人们站在狗的包围圈外,好几支猎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白眉儿眉眼间那块白斑。

“哎呀,老天爷,这不是我养的来亨鸡吗!这豺狼坯子,怎么偏偏要和我作对,几次三番偷我的鸡呢?”巫娘首先叫起来。

白眉儿看见,主人阿蛮星脸色愈加灰黯,腰板愈加耷软,背脊愈加佝偻,头埋得愈加深。

真正是不好意思。

“你们还等什么呢,难道要让这豺狼坯子再次逃跑再次作恶吗?快让狗咬啊,快开枪啊!”巫娘大声嚷嚷道。

老黑狗黑虎四腿曲蹲,就要起跳了,酒糟鼻扣住扳机的食指已在往下用力。

“汪,汪汪”,白眉儿朝身边躺着的公狐叫了两声。

公狐还没死绝,身体痉挛,四肢抽搐,喉咙突突冒着血沫。

阿蛮星的视线在白眉儿和公狐之间来来回回地移动,皱眉、眯眼、审视、沉思、醒悟、惊喜,表情急遽变幻。突然,他一把抓住酒糟鼻的枪管,猛地擎向天空。“砰”,酒糟鼻的猎枪炸响了,子弹从白眉儿头顶飞过。

“走开,走开!”阿蛮星大声驱赶着吵吵嚷嚷的狗群,一个箭步冲到白眉儿身边,说,“大伙都瞧见了吧,这里一大堆脚印,刚发生过一场激战哩。瞧,这里还躺着一只红狐,唔,一定是这只红狐偷了鸡,被我的白眉儿逮住了!鸡还在这里呢,错不了的。”

人们听了阿蛮星这番话,有的将刀插进刀鞘,有的将端平的猎枪垂了下来,纷纷围拢来。

“不错,确实是红狐偷的鸡,狐嘴上还沾着一片白鸡毛呢。”独眼阿炳虽然只有一只眼,视力倒还不差。

“没想到,大白天的,狐也敢溜进寨子偷鸡。”酒糟鼻搔着脑壳说。

“别说狐了,人饿极了,还不是什么怪事都干得出来。”麻鲁大叔说。

“会不会是白眉狗和这只红狐串通起来一起偷的鸡,看看我们追来了,这白眉狗就起了杀心,咬死狐开脱自己呢?”巫娘说。

“这世界上恐怕只有人才想得出也干得出这样的事情。”一个白胡子老头说。

“这么说来,我们大家都冤枉了这条白眉狗。”巫娘说。

“不是大家,是有些人冤枉了它。”

白眉儿此刻关心的不是人们怎么议论它,而是那只负伤而去的母狐。它朝乱坟岗吠了两声,叼起主人的裤腿,把主人拉到母狐的足迹前。阿蛮星不愧是打猎的行家,只在雪地瞄了一眼,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挥了挥手说:“还有一只红狐从这儿逃走了,快追!”

人群狗群浩浩荡荡顺着母狐的脚印一路追去。母狐的脚印在乱坟岗背后一个隐蔽的小石洞前消失了。唔,这就是偷鸡狐的窝。那么多的人和狗对付一只负了重伤的狐,等于三只指头捏田螺——稳拿。白母狗冰冰体态娇小,灵活地钻进小石洞去,洞里传来狗吠狐啸声和猛烈的撕咬声,很快,奄奄一息的母狐便被冰冰咬住后腿拖出洞来,母狐的身上粘满了凌乱的白鸡毛。

狗们一拥而上,很快把偷鸡的母狐送上了西天。

“瞧,这么多白鸡毛,就是巫娘七天前丢的那只黑脚杆白母鸡吧?”阿蛮星问。

“是哩,是哩。”巫娘从被掏出来的一堆白鸡毛里拣出半只黑色的鸡脚爪,点头如鸡啄米。

阿蛮星走到白眉儿跟前,蹲下来,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脑壳,深情地说:“唔,我的白眉儿,我什么都明白了。你为了捉住真正的偷鸡贼,在冰天雪地里待了七天。你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委屈,瞧,你瘦多了。”

白眉儿发现,主人眼眶里一片晶莹,两行热泪顺着眼角跌滚下来。他突然把它搂进怀里,人脸贴着狗脸,使劲摩挲。

主人的泪滴进它的嘴唇,它第一次尝到人泪的滋味,咸津津的,还略带一点苦涩。

“我活了一大把年纪,还头一次见着这么忠烈的狗呢。”那位白胡子老头捋着下巴那绺雪白的山羊胡子,感慨地说,“人人都说它是偷鸡贼,人人都骂它是豺狼坯子,连阿蛮星都对它不信任了,天天遭人追狗咬,这委屈可说是比山重比海深,别说一条狗,就是换个人,恐怕也早就逃走了,可这条白眉狗为了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忍饥挨饿,还冒着被人和狗打死的危险,留在猎户寨捉偷鸡的狐。了不起啊,真正是了不起啊。”

“这么好的一条狗,偏说是豺狼投的胎,冤枉一个不会说话的畜生,造孽啊。”麻鲁大叔瞟了巫娘一眼,说。

巫娘脸红得像朵鸡冠花。

“就是啊,”酒糟鼻义愤填膺地说,“还说是用祖宗留下的膑骨念珠算过,屁,把好猎狗诬陷为豺狼坯子,也不害臊。”

“阿蛮星说我两句,我还气得过。发酒瘟的,你有什么资格来指责老娘?”巫娘双手叉腰颇不服气地冲着酒糟鼻说,“你不也说它是豺狼投的胎吗,你还两次差点用猎枪要了白眉儿的命呢。”

“我是轻信了你的鬼话,受蒙蔽无罪。”

“你那么信我的话,那好,我说狗屁股眼里屙出来的不是狗屎是蜂蜜,你信不信?你吃不吃?”

“莫吵了,莫吵了,”阿蛮星站起来说,“过去的事陈芝麻烂谷子就莫提它了。只要能弄清楚我的白眉儿不是偷鸡贼,我就很高兴了。前两天我还拿着猎枪追过它呢。大家以后再莫错怪它就行了。”

白眉儿看见主人耷软的腰板直了,佝偻的背挺直了,眉头舒展,双眼又炯炯有神,说话的声音又响如洪钟。唔,它如愿以偿了,它心里甜滋滋的,像灌了蜜。

“还是阿蛮星说得有理。”巫娘说着,将手里吃剩的半只肉包子塞到白眉儿嘴里,“吃吧,我的好乖乖,你一定饿坏了。”

白眉儿晓得,巫娘是用给它喂食的方式在含蓄地向它表示歉意。它一口便吞下了半只肉包子。冤家易解不易结嘛。

“真是一条通人性的好狗。”巫娘由衷地说。

“是啊,确实是条对主人无限忠诚的好狗。”

它不仅是条对主人忠诚的狗,用不了多久,它还要向猎户寨的村民证明,它还是一条驰骋猎场出类拔萃的优秀猎犬。

第十一章 辉煌的猎狗生涯

这儿地属滇北高原,海拔高,气候寒冷,尕玛尔草原要到仲春时节才一片翠绿,像个情窦初开的姑娘;到了夏天,五颜六色的野花一开,草原就像个盛妆打扮的新娘;秋天一片金黄,天高云淡,像个穿戴得珠光宝气的贵妇人;冬天冰雪覆盖,一片耀眼的白,像个纯洁无瑕的少女。

一年四季,只有残冬和早春交接的季节,尕玛尔草原才暂时失去美感。

眼下正是残冬和早春交接的季节。

放眼望去,一丛丛杂乱的枯草,枯草间铺着残雪,潮湿泥泞;黄的枯草白的残雪黑的泥土,尕玛尔草原色彩单调,景色苍凉,不堪入目。

然而,这却是一个狩猎的好季节。

冬眠的动物如狗熊、刺猬、旱獭、黄鼠等,被一天暖似一天的太阳催醒,饥肠辘辘,急不可耐地跑到尕玛尔草原来觅食;候鸟和那些迁徙到南方去过冬的麋鹿角马之类的动物,开始往回迁;憋了整整一个冬天的食肉兽们,纷纷从日曲卡山麓下到草原来,想在尕玛尔草原这个大食盆里捞一把,补充冬天体内大量消耗的脂肪。

尕玛尔草原变成了广阔的猎场,猎人们都想在这猎场上大显身手。

猎户寨组织了一场集体狩猎,二三十个猎手,二三十条狗,浩浩荡荡开进尕玛尔草原,沿着一条刚刚解冻的小河,搜索前进。

狗群走在人群前头,为猎人开路,也为猎人寻找捕猎目标。

白眉儿夹在狗群中间,它是第一次参加人类社会的打猎活动,有一种历经磨难终于成为猎犬的喜悦,兴致特别高,眼睛睁得很大,东张西望,唯恐错过可疑的迹象,三角形的耳朵竖得笔直,凝神谛听四周的动静,鼻翼不断地翕动,分辨着各种各样的气味。

队伍从小河边一片芦苇丛边走过去。芦苇丛不大,方圆才几十米,干枯的芦苇秆东倒西歪,疏疏朗朗,视线可以穿透。

走在狗群最前列的老黑狗黑虎朝芦苇丛瞄了两眼,没有停顿;跟在老黑狗身后的狗们也懵懵懂懂地走了过去。白眉儿在芦苇丛边上走着,仔细看了看,也没看出什么蹊跷,认真听了听,也没听出什么名堂。快走过芦苇丛了,它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烦躁,第六感告诉它,不该这么轻率地放弃这片芦苇丛。它停了下来,逸出狗群,紧走几步,来到芦苇丛前,鼻子贴着地,使劲嗅了嗅,水的清新,土的芬芳,芦苇残枝的甘甜,草原特有的馨香,一切似乎都很正常,不不,清新的水的气味里,似乎搀杂着一丝腥味,这是一种食肉兽身上发出来的腥味,骚臭臊热,很不中闻哩。虽然那腥味极淡极淡,若有若无,它还是准确地捕捉到了。

白眉儿出身在埃蒂斯红豺群,豺的嗅觉普遍比狗的嗅觉要灵敏些。

“汪汪汪,汪汪汪,”它朝芦苇丛发出一串猛烈的吠叫。

狗群停了下来,猎人们也驻足观望。

“白眉儿,你发现这里头有猎物?”阿蛮星走过来,拍拍它的脑门问。

“汪汪汪”,是的,主人,这里头有你感兴趣的猎物。

酒糟鼻也走了过来,解下猎枪,随意在芦苇的残枝间拨弄了几下,猫着腰朝里望了望,说:“啥也没有。哦,这么多的狗都不叫,证明里头不会有什么。难道说这么多双狗眼睛,还不如它白眉狗一双眼睛?这么多只狗鼻子,还抵不上它白眉狗一只狗鼻子?”

“是啊,”那位名叫独眼阿炳的猎手附和道,“我的阿黄第一次跟我上山打猎,在一个土洞前大惊小怪地又叫又嚎,我还以为发现了什么值钱的猎物,跟着它折腾了大半天,终于把那东西从土洞掏了出来,一看,嘿,原来是只老鼠。”

嘻嘻,哈哈,咿咿,呵呵,猎手们笑成一片。

老黑狗黑虎大概从猎人们讥诮的笑声中感觉到了什么,不屑地朝白眉儿瞄了一眼,然后向前方吠叫一声,大踏步离开芦苇丛,向小河上游走去。

老黑狗是狗群的头领,它一走,其他狗也跟着走了。

这表明整个狗群都认为白眉儿是在捕风捉影。

白眉儿纵身一跃,钻进芦苇丛。那芦苇的枝叶全掉落了,上半截是光秃秃的枝秆,显得稀稀拉拉,似乎一眼就能望穿,但靠地那半米,堆积着落叶和被雪压倒的枝枝蔓蔓,密匝匝的,费很大劲才能钻过去。向前钻行了十几米,那股腥臊味越来越浓,越来越清晰可闻。又钻行了十几米,它看见在一堆腐叶后面竖着两只形状很奇特的耳朵,大圆三角,凹部很深,尖部有一撮相当长的黑毛,就像一片倒挂的桑树叶;它一眼就认出这是猞猁的耳朵,森林百兽中,唯有猞猁的耳朵尖长有这样一撮长长的黑毛。那两只猞猁耳朵不停地左右摆动,那是在捕捉感兴趣的声音。

怪不得离得那么近,狗群没能发现任何迹象,就连它白眉儿也差点被骗过去了;那只猞猁隐藏得十分巧妙,四肢趴开,整个身体和脑袋几乎都埋在一堆松软的芦苇叶里,外头根本无法看见;纹丝不动,不发出一点响声,那食肉兽身上刺鼻的腥臊臭也因身体静止而相对凝固了;化冻的土,腐败的叶,散发着浓重的气味,也掩盖住了猞猁的体味。

这真是一只狡猾的猞猁,发现大群的狗和大队的人走过来,逃跑吧,地形对它极为不利,四周是一览无余的草原,没有树,也没有灌木丛,很容易遭狗群围追堵截,也很容易遭猎枪暗算,干脆就地藏身,还真差点让它蒙混过关了。

“汪”,白眉儿绕到猞猁侧面,龇牙咧嘴地吠叫一声,跃跃欲扑。猞猁再也藏不住了,吼了一声,跳起来蹿出芦苇丛,夺路奔逃。

“奶奶的,这芦苇丛里,果然有值钱的猎物。快,快开枪!”

砰,砰砰砰,猎人们仓促开枪,子弹在猞猁四周的草地上溅起一朵朵泥蘑菇,却没打着猞猁。砰,砰砰砰,第二排子弹射出去,只见正在奔跑的猞猁左前腿突然弯曲,闪了个趔趄,很快又向前飞奔。速度似乎比刚才慢了些,身体动作也没刚才协调,一只肩胛高,一只肩胛低,微微有点跷。

显然,猞猁中了一枪,但没打着要害,受了点轻伤。一眨眼的工夫,猞猁已逃出两三百米远了,逃出了老式猎枪的有效射程。

“快,快放狗追!”

狗群这才如梦初醒,像一阵疾风似的朝猞猁追去。

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追逐。

猞猁不愧是林中猛兽,虽然身躯没有虎豹伟岸,但生存意志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前腿弯挂了彩,一路跑,一路滴着血花,但仍顽强地朝离草原最近的一条山沟飞跑而去。芦苇丛到山沟大约有三千米的路程。

这是一场比意志比耐力的生死角逐。

开始,老黑狗黑虎还跑在狗群的最前面,一路追,一路咆哮,还很有点狗群领袖的风采。但老黑狗毕竟年老体衰,没追多远,就心跳气喘,力不能胜,速度越来越慢,与七八条不中用的草狗一起,渐渐落到狗群的后面去了。

公正地说,年轻力壮的狗在短距离内奔跑的速度不亚于猞猁,但狗是短跑运动员,爆发力可以,耐力不行,距离一长,便力不从心了。

猞猁身上的筋腱比狗要发达得多,身体素质也要好得多,耐力很强。

开始一千米,狗群中大部分狗充分发挥了爆发力强冲刺速度快的优势,很快将两三百米的距离缩短到二三十米,一条名叫阿花和一条名叫阿黄的猎狗甚至快踩着猞猁被夕阳拉长的影子在追了。但一千米后,狗的优势就逐渐消失,彼此间的距离又慢慢拉大到两三百米。

唯有白眉儿仍保持着前一千米的追击速度。它是豺和狗的混血儿,豺由于长年累月在山野捕猎,性格坚毅,很能吃苦,耐力比狗要强得多,它具备杂交优势,既有豺的耐力,又有狗的爆发力。追到两千米左右时,其他狗都落到后头去了,只有白眉儿仍紧紧跟在猞猁身后,彼此间的距离大约是五六米。

假如猞猁前腿弯没负伤,这将是一场毫无希望的追逐;最后一千米猞猁会越跑越快,尽管白眉儿有豺的吃苦耐劳和狗的爆发力,也望尘莫及的;无论是豺还是狗,都无法追上一只健康的猞猁。但这只猞猁负了伤,情况就有所不同,两千米后,非但不能加速,还一点点慢下来。到了两千五百米时,白眉儿已差不多踩着猞猁的尾巴在追了,彼此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

猞猁的两只招风耳朵转向身后,注意听取身后的动静;这是猫科动物的一种特殊技能,危急时刻耳朵能作一百二十度左右大方位的扭转,像雷达似的可以定向捕捉声音。又跑了约一百多米,猞猁一面跑一面回头张望,神色惊慌。突然,猞猁跑进一片积水的草滩,被融化的雪水沤腐的草实在太滑了吧,它像舞蹈似的东倒西歪,难以保持重心。它心慌意乱,跳跃起来,大概是想跳出这片积水的草滩,结果,嘿,惨啦,刚刚落在冰渣上,吱溜,滑了出去,滑出五六米远,又重重跌了一个筋斗;抖抖颤颤刚站起来,还没站稳呢,又訇地倒了下去;那受伤的前腿弯亮在外面,创口血肉模糊,还在滴着血;身体在积水里打了个滚,身上沾满了冰渣、泥浆和草叶,肮脏邋遢,落魄潦倒;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角吐着白沫,显得已精疲力竭了;脑袋垂在地上,看来求生的意志已经崩溃;望着白眉儿走近,用嘶哑的嗓门绝望地哀嚎了两声。

啊哈,白眉儿高兴极了,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把猞猁给制伏了。瞧眼前这只猞猁那副熊样,已完全失去了反抗能力。其他狗都还没有追上来呢,是它独自把猞猁给制伏的;主人和其他猎手正在往这儿赶,人的视觉虽然较差劲,但这一带草原无遮无拦,是可以看见这里的情景的;它应当趁别的狗还没赶到,扑到猞猁背上去噬咬,咬断猞猁的脖子,展现自己敢于只身对付猛兽的胆魄与才干。

表现自我价值,是生命的一种本能冲动。

它紧跑几步,绕到猞猁面前;反正这倒霉的猞猁已虚弱得连站也站不起来了,迎头扑咬,更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猛犬大无畏的风采。它四肢弯曲,身体重心后倾,准备跃上去了。突然,它发现眼前这只猞猁好面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哦,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它被豺王夏索尔赶出埃蒂斯红豺群,饿了好多天好不容易逮着只小斑羚,就是让这只猞猁给抢走的。没错,就是这家伙,灰色的皮毛间像繁星似的密布黑色斑点,四只爪子雪白,上嘴唇两撇长长的银须,浅蓝色的眼珠,粗得像豹尾短得像猪尾的红尾巴,确确实实就是这家伙。狗的记忆力很强,几乎能过目不忘,更何况这只猞猁在当时还差点要了它的命。

猪娘养的,你也有今天哪。白眉儿恨不得立刻跳到猞猁背上去咬它个稀巴烂,一解心头之恨,可是,一种不祥的感觉和顾虑却油然而生,抑止了它的冲动。它想起小斑羚被抢的情景,当时它实在是气不过,看看猞猁好像毫无戒备的样子,想从背后偷袭夺回千辛万苦才猎获的小斑羚,结果上当受骗,连自己也差点成为猞猁的食物。历史的教训值得总结,这只猞猁狡诈无比,善于制造假象,自己应该多长一个心眼。

它收回了跳跃的姿势,仔细观察起来。唔,这家伙虽然趴在地上似乎连站也站不起来了,但身体并没瘫软;腰不是向下凹塌,而是向上拱起,四条腿上的肌腱也绷得紧紧的,凝聚着力量;尤其可疑的是那条短短的红尾巴,并没耷落在地,而是平平地举在空中,假如身体真的虚弱得无力站起,尾巴便应当萎软得像条死蛇缩在股沟里。对有尾动物来说,尾巴是在剧烈运动时协调身体各个部位的重要器官,好比舵,平举就意味着向前冲击;两只眼睛就更邪乎了,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门窗,求生的意志要真是崩溃了,眸子应黯然无光,发呆发愣,散乱失神,可这家伙此刻的眼睛却眸子贼亮,滴溜溜乱转,显得阴险残忍。可以这么说,面前这只猞猁的身体是形散神不散。

是在装死,想要诱骗?完全有可能!

让它生疑的地方还很多呢。猞猁不是易碎的玻璃器皿,怎么可能跌了一跤就一下子跌得连爬也爬不起来了呢?像猞猁这样身体灵巧的猛兽,怎么可能一脚踩滑滑出五六米,还摔了个筋斗?倘若是在斜斜的冰坡上,滑这么远跌这么重还说得过去,在平平的草滩上,这么个滑跌法,真叫狗难以相信。不错,草滩上有融化的雪水,一片泥泞,是有点滑,但猞猁属猫科猫属的动物,身体平衡的能力胜过任何陆上走兽,即使从高高的树上摔下来,也永远四爪先落地,从不会摔筋斗;再说猞猁的爪鞘极长,比狗的爪鞘要长两倍,弯如钩,硬如铁,能抓稳笔直的树干,伸缩自如,重心稍有偏仄,刹那间尖爪就应张开,像四只锚一样,抓住草根抠住砂砾保持平衡,绝不该像笨拙的猪一样摔得在地上打滚的。

小心有诈。谨慎不是懦弱。

白眉儿正在犹豫时,狗群已赶到草滩,不一会儿,老黑狗黑虎也气喘吁吁地赶来了,狗们把猞猁团团包围起来,兴奋地狂吠乱叫。不远处传来猎手们的呐喊声,狗们愈发激动,在猞猁身边舞兮蹈兮,有几条胆大的狗甚至冲到猞猁面前汪汪吠叫,近得嘴唇都差不多触碰到猞猁银白色的胡须了。

狗就是这个德性,得势便猖狂。

猞猁仍然是口吐白沫瘫卧在地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不知是受猎手们呐喊声的鼓舞,还是受猞猁奄奄待毙那副模样的诱惑,抑或是想抢占头功争夺荣誉,那条名叫阿花的花色猎狗和那条名叫阿黄的黄毛猎狗突然从左右两侧一齐向猞猁扑过去。阿花的扑击目标是猞猁那条受伤的前腿,阿黄的扑击目标是猞猁的右后腿。它们挨拢猞猁身边,刚要张嘴噬咬,突然,猞猁“活”转来,像气球似的蹦起来,以闪电不及掩耳之势,伸出两只前爪,像拍手鼓掌似的在阿花的脖子上拍了一下,可怜的阿花,脸偏向一边,再也摆不正了,世界从此多了一条歪脖子狗;还没等阿黄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猞猁一个鹞子翻身,接着又一个饿虎扑食,把阿黄按在爪下,一口咬住颈椎,猛烈撕扯,可怜的阿黄,身体被活活撕开,到狗阎王那里报到去了。

狗群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泥塑木雕般地望着猞猁。

空气里弥散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阿花仄着脑袋,呜咽哀嚎,像陀螺似的在原地旋转,大约是想把脸扳正过来吧,平添了许多恐怖气氛。

猞猁一爪子把血肉模糊的阿黄踢到左边的狗群里,左边的狗群像炸了窝似的四处散开;猞猁又吹胡子瞪眼朝右边的狗群作扑跃状,右边的狗群立刻像潮水似的朝后退却。

连老黑狗也夹着尾巴缩到一边去了。

好几条狗丧魂落魄地扭头朝来的路逃窜,大概是想逃到主人身边去。对狗来说,主人就是靠山,主人就是灵魂,主人就是安全岛,主人就是避风港。

狗仗人势,这话算说到点子上去了。猎人不在身旁,狗就没了主心骨,遇到挫折,不晓得该如何是好,惊慌失措,散沙一盘。

狗先天缺乏独立性,缺乏孤身拼搏的精神,所以才会选择依附人类生存这样一条生活道路的。

狗在猎场上,因有猎人撑腰,有猎枪助威,在普通的猎物面前从来就是耀武扬威,习惯了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很少受到沉重的打击,缺乏在失利的情况下化悲痛为力量继续苦斗的心理素质,可以说是胜必骄败必馁。此时此刻突然遭到猞猁的猛烈反击,目睹血淋淋的屠宰,阿花又变成了歪脖子狗,便被猞猁凶悍的气势给震慑住了。

狗群的包围圈瓦解了,猞猁趁机一个扭身,拔腿朝山沟跑去。

只有白眉儿狂吠一声,继续尾随追击。

在众多的狗中,唯独白眉儿没被猞猁血腥的屠宰吓破胆。它身上有一半豺的血统,从小又是在豺群中长大的,基本上是豺的心理素质。豺在猎场上的风范与狗迥然不同,豺没有猎人撑腰,也没有猎枪助威,自古以来选择的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求生存的生活道路,独立精神很强。在狩猎中既有胜利,也有失败,既有辉煌,也有屈辱,有笑也有泪,有喜也有悲,从某种意义上说,失利要比成功多,可以说失利是家常便饭,因此对失利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强,只有胜不骄败不馁才能一天一天活下去。丛林里的动物不是泥捏的,即使是兔子,逼急了也会反咬一口,在猎杀过程中,经常会有豺被殊死抵抗的猎物咬伤或踢死;假如一匹豺流了血,就吓得其他豺不敢动了,豺这个物种早就在地球上绝灭了;同伴的血,往往会使其他豺更疯狂地扑向猎物。

白眉儿憋足一口气,拼命朝猞猁追去。它觉得这已经不是一场普通的狩猎,这该死的猞猁,曾经像个强盗无赖一样抢走了它的小斑羚,它差点因此而变成风雪丛林里的一具饿殍;刚才这家伙又巧设骗局,佯装跌倒,残杀猎狗,制造白色恐怖,好趁机摆脱狗群纠缠,逃之夭夭,它又差点上当受骗,命丧黄泉;阿黄惨遭毒手,阿花被拍歪了脖子;新仇旧恨,群体仇,个体恨,一起涌上心头,无论如何,它也要追上并设法制伏这只猞猁,报仇雪恨。

离山沟一百米左右时,白眉儿追上了猞猁,与猞猁并排奔跑。它侧着脸在猞猁的耳朵根发出一串串嘹亮的吠叫,企图用叫声迫使猞猁改变逃跑路线,哪怕拐个小小的弯也好,只要不钻进山沟,只要是在草原绕来绕去,猞猁就最终逃不出迅速赶来的猎人手心。

狡猾的猞猁根本不理睬白眉儿的恫吓,闷着头径直往山沟奔。

离山沟只有七八十米远了。山沟里是一片茂密的冷杉林,冷杉是一种耐寒的树种,经历了一个冬天,仍一片绿色。猞猁是习惯在密林生活的动物,只有觅食或喝盐碱水时才会偶尔跑到草原去。猞猁在树上攀缘跳跃的技巧连猎豹都自叹不如,因此猞猁的学名就叫林曳,意即林中精英。让猞猁逃进山沟,窜进树林,尤如让鱼儿重归大海,让鸟儿重返蓝天,即使再多一倍的猎狗和再多一倍的猎人也休想再逮着它了。

白眉儿想,自己不能无所作为地老跟在猞猁身边跑,这样跑下去,等到猞猁跑进山沟,就不是在捕猎,而变成在欢送了。

它必须得采取措施,让猞猁停下来,起码要迟滞猞猁的行动。它从侧面朝猞猁的脖颈咬去,想和猞猁咬成一团;猞猁不是傻瓜,会听凭它咬,见它伸过嘴来,也扭头用嘴来回敬,闹了个嘴碰嘴牙叩牙,活像一对情侣在接吻。到底猞猁身体更高大壮实一些,这一“接吻”,白眉儿被搡出两尺远。

猞猁没有任何停顿,仍笔直朝山沟奔去。

白眉儿又落到猞猁身后两米远。

一转眼的工夫,猞猁又朝前跑出几十米,离山沟只有二十来米远了,白眉儿心急如焚,眼看这场狩猎就要流产,阿黄的血白流,阿花的脖白歪,它的复仇也要落空了。不不,不到最后一秒钟,它不能放弃努力。它第一次参加打猎,不能给主人落下一个不中用的坏印象。主人离这儿已经不远了,主人的眼睛正望着它呢,无论如何它也不能眼睁睁望着猞猁逃进山沟。它一定要在最后关头纠缠住猞猁,并坚持到主人赶到,即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

它不顾一切地做了个二级前扑的动作,这是它最后一个绝招。它在对付偷鸡的狐狸时无意中练就了二级前扑这个动作,知道这个动作能使它在极短的瞬间追上并落到猞猁身上,至于落到猞猁身上后怎么办,它还没想好。

它嗖的一声奋力向前扑去,第一个前扑落点刚好在猞猁屁股后面约两三寸远的地方,刹那间又高高地扑了起来,第二个前扑,很快在空中追上正闷头窜逃的猞猁,上下一线,向前运动,这态势,无论猞猁怎么躲闪,它也会像张网似的把猞猁罩住。这时,它才想起选择落点的问题,就是说,落下去后该怎么咬?咬脊背?不不,猞猁会在它啃咬脊背时就地打个滚,把它压翻或把它抖落。咬颈椎?不不,猞猁的脖子很灵活,很方便就会被反咬一口。咬屁股?屁股脂肪层厚,咬了也没多大关系,猞猁完全可以不予理睬,继续朝山沟逃命。咬后腿?不不,咬住猞猁的一条后腿,虽说能迟滞猞猁朝前奔逃,但危险极大,那猞猁的爪子又尖又长,像五把小尖刀,不小心被踢蹬一下,自己的小命就会赔进去。

怎么办?

突然,白眉儿瞥见猞猁那根粗得像豹尾短得像猪尾的红尾巴,蓦地,一个灵感诞生了:这个两级前扑的姿势,刚好可以接着做个空中噬喉的动作。当然,要想一口咬断猞猁的喉管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把空中噬喉稍稍修改一下,改成空中噬尾,咬出个秃尾猞猁,咬它个灵魂出窍,咬它个晕头转向!

它收胸挺腹,脑袋扎下去,一口叼住猞猁尾巴,四条腿在猞猁屁股上猛烈踢蹬,随着猞猁一声惨嚎,那根又粗又短的红尾巴被齐根咬断了。

猞猁转过身来,气得银白色胡须一根根竖起来,双目喷火,低声咆哮着,恨不得一口把白眉儿给吞了下去。

白眉儿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不,它还嫌猞猁气得不够,最好是气得忘了自己的处境,忘了危险,忘了猎人和猎枪正在朝这儿赶来。

火上浇油,这“油”是现成的。

白眉儿把那根还滴着血的猞猁尾巴含在嘴里,摇头晃脑,就像在挥舞胜利的旗帜,然后,它当着猞猁的面,舔食猞猁尾巴断茬滴出的血浆。

咂咂嘴,耸耸耳,味道好极了。

这无疑是一种捉弄,是一种嘲讽,是一种轻慢,是一种侮辱。

猞猁暴跳如雷,发疯般地朝白眉儿扑来,连连扑咬,要报断尾之仇。荒凉的草原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追逐与厮斗。

虽然白眉儿是条出类拔萃的狗,虽然猞猁腿弯中了一枪又被咬断了尾巴,但物种不同,猞猁属于猛兽,狗属于一般走兽,好比重量级与轻量级较量,硬碰硬,一对一,白眉儿无论如何也难以占到便宜。白眉儿明白这一点,采取了周旋战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敌咬我走,敌走我咬。它知道,只要能缠住猞猁,拖延就是胜利,主人和其他猎手很快就会赶到这里把猞猁收拾掉的。

猞猁已处于癫狂状态中,盯着白眉儿不放,疯咬乱抓。白眉儿灵巧地躲闪着。

猞猁又一次迎面朝白眉儿扑来,白眉儿扭腰想避开,突然,它一只狗爪踩着碎冰,吱溜滑了一下,动作慢了半拍,猞猁一爪子刚好抓在它的脖子上,抓得它四脚朝天。没等它翻转身来,猞猁身体凌空跃起,像座小山似的向它压下来,那口白得耀眼能咬碎牛头的牙齿,直冲白眉儿柔软的腹部。

“砰——”就在这危急关头,枪响了。猞猁两眼翻白,在空中像鲤鱼似的打了个挺,便软绵绵栽倒在地。

哦,是主人阿蛮星在十几步远的地方开的枪,子弹贯通猞猁的双耳。

白眉儿从地上爬起来,抖抖身上的水,跑到阿蛮星身边。阿蛮星伸出手来抚摸白眉儿的脖子,摸出一把湿漉漉的血,心疼地说:“白眉儿,你受伤了。来,我给你包扎一下。”

白眉儿这才感觉到脖子火辣辣地疼。

阿蛮星从牛皮背囊里掏出一包黄色粉末儿,敷在白眉儿的伤口上,又用纱布将白眉儿的脖子一圈圈裹了起来,那疼痛才缓解了些。

这时,其他猎人和狗群也都赶了上来。酒糟鼻踢了踢已经断气了的猞猁,咂着嘴说:“多好的一张猞猁皮,瞧这一身毛,细密油亮,嘿嘿,准卖得好价钱。”

“多亏了这条白眉狗,”五短身材的麻鲁大叔看了看近在咫尺的山坳说,“好险哪,只差了几步,这只猞猁就逃进树林去了。”

“我在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其他狗都跑不动了,白眉儿还在追;阿黄被咬死后,其他狗都吓得不敢再追,白眉儿还紧追不舍。”一位名叫罕梭的猎手啧啧称赞道。

“我不用望远镜,就一只独眼也看得清清楚楚的,多棒啊,一口咬掉了猞猁的尾巴。”独眼阿炳说。

“敢只身追咬猞猁,啧啧,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勇敢的狗。”一个头发胡子都有点花白的老头说。

“它还是头一次参加打猎呢。”阿蛮星不无骄傲地说。

“它也是第一个闻到猞猁气味的,嗅觉比其他狗要灵敏得多。”

“聪明机智,一身是胆,简直就是条神狗。”

“这条白眉狗在苦安子手里时,是个偷鸡贼,到了我们村长手里,变成顶呱呱的好猎狗,这就叫好水养鲫鱼,恶水养蚂蟥。”

“阿蛮星好福气,白捡了个宝贝疙瘩。”

阿蛮星脸笑得像朵花。

十天后,白眉儿脖子上的伤口痊愈了,那几道疤痕被颈毛遮盖住,一点没破相。

阿蛮星是在院子里替白眉儿解开缠在脖子上的绷带的。解开后,他抚摸着白眉儿的脖子,自言自语道:“好险哪,再抓重一点,脖子差不多就要被抓断了。”

他皱起眉头沉思了一会,突然提高声音叫了起来:“黑虎,黑虎,过来,过来!”

老黑狗黑虎正在篱笆墙边逗弄一只小豆雀,听到主人叫唤,便兴冲冲跑了过来,还以为主人要喂它什么好吃的呢。

阿蛮星一手搂住老黑狗的腰,另一只手伸进老黑狗的颈窝摸索着,只听“咔嗒”一声响,老黑狗脖子上那副漂亮的护脖儿突然松开了。主人取下那副护脖儿,旋即把老黑狗从自己怀里推搡开。

那副牦牛皮上镶有铜钉的护脖儿给老黑狗增加了不少威仪,突然摘去,老黑狗愈发显得衰老萎缩,脖颈上一道难看的痕迹,使老黑狗不仅显得衰老,还显得丑陋。

老黑狗大概做梦也没想到主人会摘去它的护脖儿,一下子愣住了,怔怔地站在那里发呆。

主人一转身将那副护脖儿围在白眉儿脖子上。白眉儿自出娘胎以来还是第一次戴护脖儿,真是别有一番滋味。那副护脖儿好像是特意为它白眉儿定做的,大小正合适,紧紧凑凑,温暖舒服,从下巴颌到肩胛,刚好把狗身上最容易受到攻击和伤害的部位庇护住了,铜钉闪闪发亮,像戴着一圈名贵的项链。它举着脖子,神态高昂,自我感觉特别良好。

“呜——”老黑狗幽幽地嚎了一声,神情凄楚,好像末日来临了似的。

“哦,黑虎,你已经老了,你追不上猎物了,没必要再戴护脖儿了。人不服老不行,狗不服老也不行啊!”阿蛮星拍着老黑狗的背安慰说。

老黑狗从阿蛮星的怀里挣脱出来,夹着尾巴,垂头丧气,钻进木屋背后一个阴暗的角落,一声接一声呜咽着,直到天黑才出来,连晚餐也没吃。

白眉儿心花怒放,它知道这副贵重的护脖儿不仅具有实用和装饰的双重价值,还是一种象征,象征着地位和权力,主人把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从老黑狗脖子上移到了它的脖子上,意味着把宠爱和信赖也移到它的身上,把猎户寨猎狗群头领的荣耀和最佳猎犬的头衔也一并赠送给它了。

生活多么好,令狗心神往。

自制铁丝钩针

对编织工具的置备,不贪多,按需求一套即可,对一套的要求是:不常用的,备能用即可,常用的、喜爱的,用好一些的。2015年在论坛用积分换2支可乐暧昧,2020年又换2支,换过这2支后,也就是常用针号都换成了好的,以后除用坏以外,就不再换针了,拍个大合照留念,顺发贴分享一些相关内容。一套介绍10mm,9mm,8mm,7mm,6.5mm,6.0mm=10/0号,5.5mm,5.0mm=8/0号,4.5mm,4.0mm=7/0号,3.5mm=6/0号,3.0mm=5/0,2.5mm=4/0,2.3mm=3/0,2.0mm=2/0,1.75mm=0号,1.5mm=2号,1.25mm=4号,1.0mm=6号,0.9mm=8号,0.75mm=10号,0.6mm=12号,0.5mm=14号,0.45mm=23号,0.4mm=24号,0.35mm=25号无手柄的7支:国产无牌彩铝钩针彩色柄的4支:日本可乐暧昧钩针黄色柄的4+7+1支:日本可乐经典笔式钩针(常用针号4支)、日本可乐经典笔式蕾丝钩针(7支一套+1支单购)圆柄极细针3支:日本广岛郁金香Tulip极细钩针如此一套即:大粗针很少用到,彩铝用用即可,偶尔用用的用暧昧,常用的,用经典笔式四支,最爱蕾丝,全套!一些感受:可乐笔式:耐用,推荐款,唯一发现的问题,2.0mm用起来有些弱不经风。可乐暧昧:针柄漂亮,需要爱护,否则易脏。Hamanaka双头钩针:对于我的手势来说,双头针用着不舒服,且是胶柄,也易脏。Tulip针:不知其它针与极细针是否相同,如相同,针柄材质还可以,针头也很漂亮,只是它的圆柄,我的手势用起来容易累。

Q:有必要备一套吗?

根据自身需要吧:如打算长玩编织,或对编织有兴趣,建议备一套耐用工具(原因一:方便调节,手工织不是机器,即使用同样针、线、教程,每个人织出来的也会不同,手势松紧很难调节,改变用针粗细就解决了。原因二,可编织范围广一些,)不然今天换一次明天换一次,换几次针的钱与精力,也够一套好工具了。或根据你自己想编织的类型备针,比如只对编织衣物有兴趣,基本上超粗、极细针就用不到了。如只是偶尔玩玩,或对工具使用没有什么要求,随意吧,按价格选就好,什么针都不耽误钩,在过去,用铁丝、用树枝打磨钩针棒针,都不耽误织出好作品。

Q:价位呢?

目前的是,几元的,适合对针没要求的,一二十左右,适合有要求,但又不想投入太多的,三四十左右或更高的,顶级钩针了,适合喜欢又舍得投入的。

Q:品牌呢?

国产针推荐可钩,国外针推荐可乐(国内也有一些其它牌子不错的,个人觉得麻烦,直接选的全世界织友都有在用的可乐,有精力找的,可以多关注论坛高手们的用针进一步探寻…)

Q:有柄好还是无柄好?

圆柄好、扁柄好、还是三角柄好?

针是否好用?

针是否顺手?

看下来,觉得因人而异吧。新手,推荐有柄针。而有一定编织经验的,会有“同样针,你用着舒服,不代表我用起来也顺手”的问题,比如我的手势适合有柄+扁柄或三角柄,再比如我或者很多人会讲无柄针累手,但看速钩、或国外钩爱尔兰蕾丝的视频,很多高人用的是用无柄针。一些对比图、细节图等10mm钩针针头、0.35mm钩针针头可乐暧昧钩针8/0号5mm、可乐暧昧蕾丝钩针8号0.9mmHa双头蕾丝针、可乐暧昧蕾丝针、可乐经典笔式蕾丝针 8号对比广岛0.35mm、可乐0.5mm对比可乐暧昧蕾丝针、可乐经典笔式蕾丝针日本广岛郁金香Tulip极细钩针可乐暧昧钩针内部构造什么样?看会编织小喵老师的拆针文章>>>她把可乐钩针剪了!钩针里外有哪些你不知道的这下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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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时间

图 | 编织人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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