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四川武侯民政局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四川武侯民政局以及武侯民政局婚姻登记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成都市武侯区玉林民政局地址2、武侯区离婚在哪里办
成都市武侯区玉林民政局地址
1 玉林民政局地址在成都市武侯区柿子巷30号。
2 这是因为在该地区,玉林民政局负责管理居民的户籍、婚姻登记、公证腊敬等事宜,旦野需要提供方便的地理位置,以满足民众的需求。
3 如模局喊果您需要前往玉林民政局处理相关事务,可以前往成都市武侯区柿子巷30号查找。
武侯区离婚在哪里办
办事规程: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1)双方当事人的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的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户籍不在成都市的还需提供有效居住证;现役军人应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军(警)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3)离婚协议书1份(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信息及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债权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并需现场签名)。备注:1、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和目前婚姻状况应当一致。2、离婚协议书用A4型60g以上规格纸张书写或打印,需在登记员面前现场签字、按指纹。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橘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满后的次日开始计雹橡算,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申请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和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签发离婚证。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登记,签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免费办理时限: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时限办理办事机构:成都源扒旁市武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地址:武侯区晋吉南路173号联系方式:028-8509350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备注说明:登记条件:1、当事人至少一方常住户口在成都市,或至少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武侯区并领取了有效居住证;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