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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三大好处(办失业证有什么坏处和好处)

大家好,本篇文章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相信很多人对失业证三大好处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失业证三大好处以及办失业证有什么坏处和好处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失业证的作用和3大好处2、失业证的好处和坏处

失业证的作用和3大好处

首先来说失业证是一个社会人,现阶段的工作情况的证明,它是 空毁为了帮助失业人群再就业。和帮助失业阶段的生活而出现的身份证明。但是领取失业证也要分情况而看,情况不同,失业证的作用能够带来的优惠大小也有所不同。一、领取失业证的人过去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比如高校的毕业生,在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就可以去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证。在未来的就业过程中,可以凭借此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服务,比如传递就业信息,提供就业培训等等。二、在领取失业证之前有过工作,在某个时期内丢失了职业岗位,也可以过来领取失业证。 过去在工作中提供了社会价值,所以社会也会提供更多的优惠予以选择。如果过去在工作中参加了失业保险,那么在现在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提供的保险待遇,会根据你投保的年限来享受不同年限的保险待遇。三、对于失业人群还有一个非常关心的问题,就是过去交过的社会保险,比如养 保险和 保险相关。在中国这两个保险的作用巨大, 是根据年限算未来的保险金额,所以很多人担心失业后保险中断,影响未来享受养 保险的待遇。很多人不知道,不愿意办理失业证,就是不知道失业证有什么用,更不知道只有了它,就可以连续的计算投保年限,不用担心中断不缴费而出现投保年限变化。而且持有失业证的人,在未来入职之后, 是 扶持的对象。还可以得到 持续的一个社会保险的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缺竖业保险基金斗扮备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 补助金。 补助金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证的好处和坏处

法律分析:1、失业金领取好处:好处一、满足失业金领顷梁取条件的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可维持家庭的基本生计。好处二慧乎闷、在失业期间若生病住院可申请 救助,且失业期间死亡可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好处三、领取失业金期间,可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这类补贴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机构的补贴。2、失业金领取坏处:坏处一、正常领取失业金时是会记录在档案的,但没有后果,不过如果 个人影响不好而失业领取失业金的,那可能会对你的下一份工作有影响。坏处二、失业人员每月领取的失业金中,有一部分会用来代缴职工 报销,从失业金中自动扣除,这样就会让自己的社保断缴,影响自己以后的养 金法律依据:《 人前弯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 保险,享受基本 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 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 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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