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以及转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意见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填写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表
2、最新《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范本
如何填写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表
填写党员发展对象考察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的内容开填写,具体如下:
1、在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时,要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的时间应是经过分党校普及班学习(可以从第一次进入分党校普及班学习的时间算起)且距发展时间一年。
2、填写半年考察意见时,需由两名培养联系人分上下半年两次填写,填写内容为该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以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第一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距离发展时间半年左右,第二个半年考察意见的落款时间为发展时间一个月左右。
3、填写党 群众反映时,应如实填写征求党 群众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大多数群众的意见。
4、填写政治审查意见时,应填写政治审查的时间、形式、结论。
6、如何填写党支部考察意见时,需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的表现以及党支部做出的结论性意见。
7、填写预审意见的时候,应由党支部的上级党组织(即分党委、党总支)填写对新发展党员对象的预审意见。
8、如何填写公示情况的时候,应填写新发展党员对象经党支部大会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在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公示的时间、内容、群众反映以及依据群众反映情况做出的处理意见。
最新《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范本
《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说明 填表人要严肃、认真地填写培养考察登记表。填写前,党支部书记应在认真 本说明的基础上,将表内项目向填表人解释清楚。登记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 数字。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具体填写说明如下:一、登记表封面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文字要规范,不得用同音字代替;单位:填写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如“金融学院”,无需填写具体科室、班级等;填表日期:为实际填写表格的日期。如:2008年3月25日(注:填表日期不应早于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日期,以及封底的制表日期。)二、登记表内容1.姓名:同上2.出生年月:应按公历时间,用 数字填写。如:1988年5月,不应简写成“88年5月”、“1988.5”等。3.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蒙古族、朝鲜族等,不应简称“汉”、“蒙”、“朝”等。4.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省、市(县),如“山东济南”等。5.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省、市(县),举例同4。6.学历:填写所受教育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如本科生应填写“高中”或“大专”,研究生应填写“大学”等。7.学位:填写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位,在读本科学生此栏应填“无”。8.单位及职务、职称:填写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此栏须注明具体科室、班级),如金融学院2007级金融学一班;填写现任职务或职称,如学生、讲师、工人等。9.培养考察人姓名:填写党组织所确定的两名培养考察人姓名,无需培养考察人亲笔填写。10.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分别填写提出入党申请的时间及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按照有关规定,从提出入党申请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中间应有足够的谈话、考察时间。11.本人简历:从上小学开始,按时间顺序填写(时间填写格式要求同上),填到目前为止。每一次的变更要有连续性,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地区填写省、市(县)的全称,写明具体单位和职务。如有在职学习的,先填写本人经历,再填写在职学习情况。如:1995年9月|2000年7月|山东省济南市舜耕小学 学生|李某某 12.何时何地参加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详细写明参加民主党派或共青团的时间、地点、名称,曾任、现任职务。如:2001年5月在山东省济南市舜耕中学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团支部书记。13.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凡是县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按时间顺序填写,建议填写大学以来获得的院级及以上奖励情况,且最好不超过五项;受到处分的,要写明处分的时间、地点、原因。如没有要注明“无”。1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凡是本人在历史上参加过反动组织的,都必须如实扼要地将参加时间、地点、组织名称,以及在何时经何组织审查作出的结论意见填写上。如没有注明“无”。15.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包括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父母已去世的,应予注明;“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此栏填写内容应与函调情况 。(注:“关系”一栏应填写“祖孙”、“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兄弟”、“兄妹”、“姐弟”、“姐妹”、“伯侄”、“叔侄”、“姑侄”“舅甥”“姨甥”等)16.本人的现实表现: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填写(注:应使用第三人称),主要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在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主要优缺点;落款由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不应加盖印章或按手印;填写日期不应早于填表日期或晚于第一次填写培养考察情况的日期。17.培养考察情况:由培养考察人填写。主要填写采取的培养考察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情况,用语要规范,内容应符合积极分子本人实际情况;应至少半年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情况。18.培养考察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培养考察人填写。主要填写根据培养考察情况及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表现,应明确对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列为党员发展对象条件的意见,如“××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发展对象条件,建议党组织将其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等。19.入党积极分子综合情况: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等情况。20.团支部推荐意见: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员总数”不应只填写参加民主推荐的团员数,应为本团支部全体团员数;“同意人数”不足“实到人数”半数的,不能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主要 及不足,应据实填写,填写要求同17条。21.团总支意见:由团总支书记填写。主要填写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及被推荐人的主要表现,是否同意确定其为党员发展对象。落款由团总支书记亲笔签名,要加盖团总支公章。22.征求党外群众意见情况: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的主要情况,主要 及不足,应据实填写,填写要求同17条;落款由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23.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填写;要明确填写是否同意确定其为党员发展对象;落款由党支部书记亲笔签名。24.党总支意见:由党总支书记填写。主要填写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结果,如“经2009年4月5日至10日对该同志进行公示,无异议。”;同时填写是否同意支部意见,是否同意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加盖党总支公章。25.党委组织部审查意见。由党委组织部填写,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