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同花顺软件炒股(同花顺免费用炒股软件)?如果你对这个不了解,来看看!
V观财报|同花顺拟用10亿炒股,2022年净利同比降11.51%,下面是中新经纬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如何用同花顺软件炒股
中新经纬2月28日电 27日晚间,同花顺发布2022年年报,公司年内实现营收35.59亿元,同比增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1亿元,同比降11.5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0元(含税)。
该公司表示,由于受证券市场波动、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增值电信服务、软件销售及维护、基金销售等业务收入同比去年有所下降。同时,由于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有所增加。综上,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
同日,同花顺发布公告称,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同花顺表示,在2022年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任何证券投资,因此未产生相应的证券投资损益。该公司还提示称,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同花顺主营业务是为各类机构客户提供软件产品和系统维护服务、金融数据服务、智能推广服务,为个人投资者提供金融资讯、投资理财分析工具、理财产品投资交易服务等,产品及服务覆盖证券公司、基金、银行、保险、政府、研究机构、上市公司等机构客户,以及广大个人投资者。
二级市场上,同花顺近期股价持续回暖,截至2月27日收盘,该股跌0.84%,报118.84元/股,公司总市值639亿元。(中新经纬APP)
同花顺免费用炒股软件
9月23日下午,余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罪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非法售卖破解版同花顺软件获利3万余元
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喻某在未经同花顺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旺旺账号向卖家吴某(另案处理)低价购买破解后的“金融大师”、“财富先锋”等同花顺收费软件,其中“金融大师”的进价为1980元/季度、“财富先锋”的进价为268元/月。
购买后,喻某在购物平台上开设两家店铺,将其购入的前述两款破解版软件加价销售,非法经营金额高达36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
经鉴定,被告人喻某销售的“金融大师”软件、“财富先锋”软件与同花顺公司的“金融大师”和“财富先锋”软件具有同一性。金融大师官方年度收费标准80000元,财富先锋官方年度收费标准26800元,也即前述破解版炒股软件以同花顺正版1/10的价格实现了其近百分之百的功用。
案发后,被告人喻某赔偿被害单位同花顺公司3.8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喻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喻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
余杭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喻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且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计算机软件的销售工作。
计算机软件作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权利客体之一,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受法律保护。近年来,“盗版软件”、“破解版软件”因其制作成本极低、售价优惠、灰色利润空间广阔,但却同时具备正版软件的实质性功能,一度成为违法失信人牟取暴利的“摇钱树”。这种无视他人诚信劳动直接攫取他人独创性智力成果的行为,从法律层面讲,即为未经许可实施受软件著作权各项专项权利控制的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前述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重则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本案中,喻某为营利目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破解版的“金融大师”和“财富先锋”软件,视为“复制发行”行为,且其非法经营额已经超过25万元,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因此被判处相应刑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即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