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连裤袜体罚(脚气会留在床单上吗)?如果你对这个不了解,来看看!
她怀揣梦想来到好莱坞,却被人虐杀 究竟是谁杀了“黑色大丽花”?,下面是文汇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如何用连裤袜体罚
《黑色大丽花》电影海报
在《顶级悬案》中,FBI心理画像师、有着“美国现代福尔摩斯”之称的联邦调查局调查员约翰·道格拉斯以专业的思维、入微的眼光对八个著名谋杀案(其中包括“开膛手杰克案”“丽奇·伯登案”“林德伯格案”“黑色大丽花”“黄道十二宫案”等,涉及家庭谋杀、名人绑架、性工作者集中被袭等多种情节)进行了扣人心弦的分析,并对罪犯的心理展开了全面深入的侧写,对包括罪犯的犯罪动机、罪犯的演化和发展、犯罪后的行为、警方行动方式、现场保护原则等都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
《顶级悬案》
[美]约翰?道格拉斯
马克?奥尔谢克著
邓海平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1947年1月15日,上午大约十点钟,贝蒂·博辛格当时正和她三岁的女儿在外面散步。这时她似乎看到三十九街一片草长得老高的空地上,躺着一具已经破碎的、百货公司里用的那种石膏人体模型。当她走近时,发现实际上是一具被肢解的妇女裸尸。
尽管几个证人曾经在附近看到了很多汽车,但是经过这个地方的人至少在八点三十分以前都没看到那里有尸体。
警员弗兰克·伯金斯和维尔·菲茨杰罗德来到了现场。根据他们的判断,这名已经死去的妇女的姿势中有性的意味:她仰面朝天,双臂举到了肩膀上,肘部弯曲,大腿张得很开。由于她自臀部以下的下半身都以一定角度往上翘着,因此警方推断她死之时可能半卧着。两边嘴角都被切得很开,似乎罪犯要让她的嘴能够笑得更开一些、更怪诞一些。脚踝、手腕和脖子上都有捆绑的痕迹,因此警方推断她曾被人捆着脚踝倒吊起来,并遭到折磨。
现场马上就挤满了记者、摄影师和旁观者。尸体被运到洛杉矶停尸房去提取指纹。借助《洛杉矶监督报》的设备,指纹被发送到联邦调查局。联邦调查局认定指纹是二十二岁的伊丽莎白·肖特的。她曾经在一个军中福利店工作过,因此当时就提取过她的指纹。她还曾经因为和几个男子在圣巴巴拉市库克营附近的一个酒吧呆了一晚上而被当作少年犯逮捕起来。
尸体解剖结论表明,最初她的尸体是面朝下躺在挂满露水的草丛中的,但是后来被翻过来了,并且在抛弃在这里之前,她至少已经死亡了十个小时。还有一些证据表明,在那段时间中,为了保存她的尸体,罪犯可能将她冰冻过。尸检报告上列明的死因是“因为大脑受撞击和脸部被砍伤而流血过度”。
被害人伊丽莎白·肖特于1924年7月29日生于马萨诸塞州的海德公园市,是克莱奥和菲比·肖特五个女儿中的老三,很小的时候就搬到了波士顿附近的梅德福德。在伊丽莎白还小的时候,克莱奥就假装自杀,抛家弃子,扔下孤零零的菲比。多年以后,克莱奥从加利福尼亚打来电话,希望和菲比复合,菲比拒绝了。
年幼的伊丽莎白因为哮喘和肺结核而生病,后来不得不做了重大的肺部手术,因此菲比于1940年把她送到了佛罗里达的迈阿密,当时她十六岁。这样一来她就辍学去做了酒店服务生。直到来到加利福尼亚以前,她一直呆在佛罗里达。
现实中的伊丽莎白·肖特
家人和朋友都叫她“贝蒂”,但是当她已经出落成人时大家都改口叫她“贝丝”了。她身高五英尺五英寸,体重一百一十五磅,蓝眼睛,黑头发。人们都说她是一个甜美的、浪漫娇弱的姑娘。她一直想嫁一个军人,最好是飞行员。有些人还说她像影星迪安娜·窦萍,当时后者可是少女们的青春偶像,经常穿着黑色的衣服。贝丝也开始那样着装,以树立自己的美好形象。
1943年早期,当时她在库克营工作,曾经和一名“忌妒心强的海军士兵”之间发生了一些牵扯,后来她一直很害怕这个士兵。她一直和别人讲这段故事,因此就成了个人传奇的一部分了。那年夏天,她了解到父亲住在瓦列霍,在梅尔岛海军基地工作。父亲让她搬进去住,但是父女俩之间的关系一直很紧张。克莱奥不喜欢贝丝整天对男人想入非非,也不喜欢她的懒惰和邋遢。她在库克营附近的酒吧中被逮捕之后,就被送回了梅德福德。但是,她的目标一点没有动摇,她要成为好莱坞的女星。
1945年新年前夕,她到迈阿密海滩走访了一些亲戚,和一位名叫马特·戈登的飞行员坠入爱河,但是后来戈登被派驻海外。有一种说法是他们定亲了,另一种说法是戈登已经有了家室,所谓定亲不过是贝丝心中单方面的幻想罢了。无论如何,她曾向一个朋友透露自己是处女。大约就是这时候,她收到了戈登母亲发来的一份电报,说儿子已经死了。大约两年之后,当她死时,她的个人物品中还保留着报道他死亡的消息的报刊文章。
她于是到加利福尼亚的长滩走访了一位老朋友戈登·菲克林,他也是一位军人。他让她住在离军事基地有几英里的一个旅馆中,但是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似乎没有什么进展。
大约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雷蒙德·钱德勒拍摄的、由维洛尼卡·莱克和阿兰·拉德主演的电影《蓝色大丽花》上映了。她的一些军人朋友就开始称她为“黑色大丽花”。这不仅因为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还因为她喜欢穿黑衣服,从内衣裤到手指上的戒指都是黑色的。她涂红色唇膏和指甲油,并不断说自己要成为演员和电影明星。这一切都让她成了一个光芒四射的人物。
贝丝喜欢好莱坞的夜生活,并且总是希望自己出现在能被星探“发现”的正确位置。呆在那里的大部分时间中,她都逗留在那个神话般的好莱坞大街和葡萄大街之间的十字路口。但是尽管有着种种美梦,她的生活似乎毫无目的,甚至有点庸俗、追寻刺激,为了让别人将她引入好莱坞或能让她顺遂心愿,她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说。她与其他七名妇女一起租了间公寓,后来无力承担她的那份房租了,于是就南下圣地亚哥。在那里,富有同情心的多罗西·弗伦奇让她到自己家中居住,因为当时弗伦奇发现贝丝睡在她工作的那个电影院中。贝丝于是和弗伦奇夫妇住在一起,她不工作,也没有钱,生活费都是弗伦奇夫妇提供的。后来一位名叫罗伯特·曼利(绰号雷德)的管子接头推销员让她搭乘汽车回到洛杉矶。1947年1月8日晚上他们俩呆在了一起。第二天,他把贝丝送到比尔特摩旅馆,因为贝丝说要到那里去探望她姐姐。
雷德·曼利成为贝丝谋杀案中的主要嫌疑人。洛杉矶警察局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审讯,两次对他进行了测谎。两天之后,他被释放了,但是因为身体过于疲劳而病倒,后来不久他还因为抑郁而接受了休克疗法。1954年,当时他是帕顿州立医院的精神病人,他不停地说自己犯下了一宗谋杀案。他死于1986年,距他将贝丝送到比尔特摩旅馆的那天正好三十九年。
不久之后,《洛杉矶先驱监督者》收到了一个包裹。包裹附随的短笺上用报刊字体写着“这是大丽花的财产”和“还会有信件寄来”。包裹里面是贝丝的社会保障卡、出生证明、一份电报、她和许多军人的照片、商务名片、报道马特·戈登死讯的剪报,以及寄存在公共汽车站的行李的几张行李票。里面还有一本通讯簿,有几页被撕掉了。警方在一月底收到一张短笺,似乎凶手打算自首。但是后来警方又收到了另外一张短笺,这次凶手说他改变了主意,因为他杀死她是合情合理的。
1月26日,警方在东二十五街边的一个垃圾堆中发现了一个手提包和一双软羔皮鞋。曼利说是贝丝的。这表明凶手可能已经往北部逃窜了,并且可能返回过凶杀现场。但是这一发现没有给侦破工作带来任何进展。
媒体迅速抓住了这位被残酷杀害的未来女星年轻漂亮的形象,它们的报道成功地激发了公众的想象力。就像此前和此后发生的许多受到广泛关注的案件一样,贝丝的死致使当地发生了几起以之为原型的性犯罪。贝丝的尸体被发现的三天之后,玛丽·泰特遭到残忍袭击,最后被人用丝袜勒死。之后又有一名妇女被杀害了。接着,在整个夏天,又有三名妇女悲惨地死去,要么是被打死的,要么是被勒死的。所有这些案件似乎都带有某些和贝丝·肖特案类似的特征:被害人死后被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其中有些被害人是酒吧中的常客,有些尸体则裸露着。警方努力工作着,希望发现它们之间是否真的存在什么直接联系。
当警方正在就贝丝案展开调查的时候,他们发现外表和事实之间存在巨大反差。黑色大丽花在加利福尼亚几乎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基本上是无家可归的。
黑色大丽花案之所以让公众不安,是因为在这个案件中,辉煌灿烂的光环瞬时之间就变成了一种绝妙的讽刺:美国梦转眼就成了美国噩梦!但是,我在这个案件中所看到的则比这个更加悲惨。伊丽莎白·肖特追求的东西总是躲避着她。她有两个人生目标:成为电影明星,嫁给一位军人;前者会给她带来声名和财富,后者则可以给她带来稳定正常的家庭生活。当时,电影明星给人的印象是处在社会的顶层,但现实是军人才是真正的英雄:是他们刚刚拯救了世界。这两种生活的任何之一都能够让她幸福,但是以她的背景和个性,她不可能实现任何一个。就像好莱坞本身一样,她徒有其表而无其实。才二十几岁,她的美貌已经开始凋谢。她的牙齿已经开始变坏,这是因为她没有钱去看牙医。她从来就没有成为电影明星,甚至也不是什么未来女星。她只不过是一个希望得到一点属于她自己的东西的贫穷而悲伤的女孩儿。
贝丝·肖特年轻、情感脆弱、生活困窘,具有极大的依赖性。她的生活方式(我没有说这种方式是她选择的,但是我认为我们似乎必须承认这一点)使她成为一个高度危险的被害人。就像田纳西·威廉姆斯笔下的布兰奇·杜布瓦一样,她依赖陌生人的恩舍。她很容易成为那些想玩弄或伤害女性的人的目标。杀害她的凶手可能就是那种几乎总是在寻找猎物的人。他可能在一英里外就已经看到她了。
这宗谋杀案后来被归结为色情杀人案,因为被害人在死之前明显受到了残酷折磨。但是我认为这个无名罪犯和我们在开膛手杰克案中看到的那个罪犯可不同,他并不处在一种疯癫狂暴的状态之下,凶手是一个居于有条理罪犯和无条理罪犯之间的人。
正如约翰·吉尔摩在他的著作《魂断梦牵》所写的那样,某些因素表明黑色大丽花谋杀案和一年以前发生的一宗没有侦破的案件有关:在那个案件中,石油家族后裔、美丽的洛杉矶社交名媛乔吉特·鲍尔多夫被杀害了。她父亲当时在纽约为报业大亨威廉·兰道夫·赫斯特工作。在贝丝·肖特案发生之后,为赫斯特《先驱快报》工作的敢作敢为的刑事犯罪记者艾姬·昂德伍德要求洛杉矶警方调查鲍尔多夫案。鲍尔多夫曾经在一次出来消遣时认识了贝丝·肖特。后来鲍尔多夫被人勒死了,被罪犯面朝下地扔在浴缸中,喉咙中塞上了一块毛巾。该案中,警方调查人员没有找到那个约会乔吉特的士兵。那名士兵五英尺四英寸高,肤色黝黑,有一条腿瘸了。乔吉特很害怕这个士兵,并和他断绝了关系。有人看见一个外貌酷似这个士兵的人曾出现在犯罪现场。我认为,我们必须认真考虑这样一种可能性:杀害贝丝·肖特的凶手可能就是杀害乔吉特·鲍尔多夫的凶手。两个案件都是色情谋杀案,都和浴缸有关,而且时间间隔也相对较近。
吉尔摩对贝丝·肖特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他给警方带来了一份录音带,上面录的是他和一个名叫阿诺德·史密斯的男子的一次谈话。阿诺德·史密斯又高又瘦,有一条腿瘸了,而且犯罪记录无数。他向吉尔摩说,一个名叫阿尔·莫里森的男子杀死了贝丝·肖特,而且莫里森还曾将犯罪细节告诉了他。吉尔摩和约翰·圣·约翰一道仔细研究了史密斯的档案资料。约翰·圣·约翰于六十年代接管了贝丝·肖特案。我还曾经和圣·约翰见过一次面,当时他几乎已经成了传奇人物,是洛杉矶警方的头号警探。他于1995年去世,享年七十七岁,当时才刚刚退休两年。
《黑色大丽花》电影剧照
根据吉尔摩的说法,圣·约翰认为史密斯和那个所谓的莫里森实际上就是一个人。有一次,史密斯给吉尔摩带来了一个装着贝丝·肖特物品的盒子,里面有一方手帕,以及她和一个金发女郎、史密斯以及另外一个被史密斯指认为莫里森的男子一起照的相片。
史密斯详细描述了贝丝·肖特被杀过程:凶手莫里森将她带到好莱坞的一个酒店,很明显她当时没有意识到莫里森想和她同床共眠。她拒绝喝酒,并没有什么兴趣和莫里森发生关系。然后他把她带到另外一个房间中,当她想逃走时,他开始了攻击。
根据吉尔摩的说法,史密斯还隐晦地提到“另外一个”死在“浴缸”中的女人,可能就是指鲍尔多夫。实际上,史密斯原来就被洛杉矶治安办公室的警探乔尔·莱斯尼克认为和鲍尔多夫谋杀案有关。莱斯尼克了解到阿诺德·史密斯只不过是杰克·安德森·威尔逊的许多假名中的一个而已:威尔逊又高又瘦,是个酒鬼,一条腿有毛病,并且曾有抢劫和性犯罪历史。
在听了录音带和吉尔摩对他与史密斯会面的第一手讲述之后,警探圣·约翰就知道他必须直接调查史密斯。同时进行的调查发现,史密斯所称的那个暴力性虐待狂阿尔·莫里森根本就不存在,这更让圣·约翰相信阿诺德(杰克·安德森·威尔逊)就是真凶无疑。
警方准备在吉尔摩和史密斯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将史密斯逮捕起来并对他进行审讯。但是,真是时运不济,还没等吉尔摩和史密斯会面呢,既是酒鬼又是大烟鬼的史密斯就昏倒在他在贺兰德旅店租住的客房床上,他手上的烟让房间失火了。史密斯葬身火海,同时被烧的还有他曾拿给吉尔摩看的贝丝·肖特的个人照片和随身物品。
各种说法(说这个案件是场阴谋的说法或其他说法)盛行不衰。但是我们可以肯定地宣布的是:伊丽莎白·肖特是碰巧撞到枪口上的被害人。杀害她的凶手是那种会将责任推在被害人身上的人:一切都是她自己招惹的,或者,她的生活方式让她必须受惩罚。凶手有这样一种心理需要:找一个他认为比自己低等的女人,并尽情羞辱她一番。他应当是个愿意冒险的人,并且作案过程可能体现出混合特征。如果他犯罪之后发生了严重的精神崩溃,我一点也不会感到奇怪。如果此种精神崩溃很严重的话,就可能完全阻止他继续犯下此类罪行而不被发现,这样一来我们就可能查明他的身份并将他逮捕起来。无论具体情况如何,我们运用现代技术,是可能辨认出一个人的犯罪后行为的,不论此种行为是出现在另一宗色情凶杀中、精神崩溃的过程中、被收容过程中还是自杀之中。
这宗罪行是由罪犯的幻想所驱动的,而此种幻想在犯罪之后还可能继续存在。因此如果是我来负责此案的话,我会监视弃尸现场,看看罪犯是不是会回来重新体验他的犯罪经历。我认为对坟场进行监视也是一个好主意。他可能对这个案件的调查进展很有兴趣,可能在警方经常去的酒吧或咖啡厅中逗留。他可能将犯罪细节向某个朋友说过,尽管这个朋友也是那种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因为罪犯是不大可能有多少“正常的”、成功的朋友的。如果他确实向某个人说起过的话,那么他可能是在某个精神脆弱的时候说的,比如可能是在疯狂喝酒的过程中说的。但是他后来可能意识到他的处境因之更危险了,因此可能想除掉自己的那个朋友,这反过来又让这个朋友处在巨大的人身危险之中。
我们可能永远也无法确切地知道到底是谁杀死了黑色大丽花。如果警探圣·约翰有机会审讯阿诺德·史密斯的话,这个案件的结果可能不同。但是,要推算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把她杀死了,这并不那么困难。正如我们已经讨论的那么多案件一样,是罪犯的行为告诉了我们这一切。
——摘编自《顶级悬案》,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作者:约翰·道格拉斯
编辑:蒋楚婷
脚气会留在床单上吗
曾经有一个人因为不喜欢洗脚,好几个月都没洗,然后把自己熏死了。这个网上的段子虽然夸张了点,但是却很生动形象。有一个朋友这么形容他不爱洗脚的老公,光脚踩过的地板都感觉能炸臭豆腐,这得味成什么样子。
现在很多人都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因此也很爱干净,但凡事总有例外的。不知道你家里有没有这样一个不爱洗脚的人,只要没人催就基本不洗,或者是好几天洗一次,甚至用不洗脚就别上床睡觉来威胁才能有点用。
我们且不说经常不洗脚会有多臭吧,主要是长时间不洗脚的话,还会有这些问题找上门,我们先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1、脚部血液循环不畅
双脚每天承受着几十斤到几百斤的重量,可以说是我们人体最累的部位了,而且很多疾病都能从脚部感知,也可以说是我们的“第二心脏”,而且脚部离我们的心脏最远,很容易出现血液循环较差的问题。经常用脚走路,却不能及时用温水或者热水洗脚,最容易出现的就是脚部血液循环不畅的问题。
而脚部血液循环不畅很容易导致脚部干燥、发麻、肿胀等情况的发生。而洗脚能够扩张脚部的血管,增加皮肤的温度,从而促进脚部和全身的血液循环,能够降低心脏负荷。
2、容易感染皮肤病或者肺部疾病
经常不洗脚的话,可想而知脚有多味,然后把这些味道带到床上或者被子里,每天晚上睡觉呼吸的都是这种空气,会导致呼吸道感染,而且身体毛囊呼吸这种气体容易堵塞,会带来皮肤问题。
之前新闻报道有个人总是喜欢在脱掉自己的臭袜子之后在鼻子下面闻一闻,正好那几天他身体不太好,免疫能力下降,于是感染了肺炎。这个新闻跟长期不洗脚带来的危害有异曲同工的意思,总是是一条很有味道的新闻。
3、脚部真菌感染
脚部真菌感染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脚气,这个应该很多人都有吧,哪怕按时洗脚都可能会出现脚气,因为是传染性的,所以一个人有,全家可能都遭殃。在我国,脚气的发病率也相当高。人的足底和趾间没有皮脂腺,从而缺乏抑制皮肤丝状真菌的脂肪酸,生理防御机能较差,而这些部位的皮肤汗腺却很丰富,出汗比较多,加之空气流通性差、局部潮湿温暖,有利于丝状真菌的生长。
因此,对于长期不爱洗脚的人来说,脚气简直喜欢的不得了,是它们玩耍的好乐园,而它们的玩耍带给你的只有瘙痒、干燥、水泡等问题。
4、感染泌尿系统疾病
这种情况跟上面感染皮肤病还有肺炎差不多有点类似,经常不喜欢洗脚的人基本脚气没得跑了,如果接触床单或者是被子之后,会多多少少在上面留下一些脚部感染的真菌,而这些真菌一旦很容易传播给泌尿系统,导致出现泌尿系统疾病。
5、影响个人形象
我想没有谁会喜欢一个邋里邋遢,坐在那里脚臭的能熏死人的人吧,曾经我上学的时候,就在图书馆里被旁边一个男生的脚臭味给熏走了,不注重自己卫生的人,应该没有人会喜欢。
如果在一个比较密闭的空间中,你因为经常不洗脚而散发出阵阵难闻的味道,想必没有几个人愿意接近你把,而且周围的人闻到气味肯定也是心里很不爽,严重地影响了自身的形象。
不喜欢洗脚,总结一个字就是“懒”,无需找什么借口,其实完全可以边看电视或者边玩手机洗脚,还能让身体更健康,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