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这段话精辟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质的东西是医师与病员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已由单纯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由单纯求医者扩展为与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
1.主动与被动型: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2.引导与合作型: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 3.共同参与型: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医师此时的意见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医生和病人其实是一对对立统一体,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医生和售货员所从事的都是服务行业,而患者和顾客均属于消费者。而从本质上来看,医患关系是所有人际关系中最和谐的,因为这是唯一直接关乎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关系,它直接关乎人的生命和幸福。而售货员与顾客之间则只关系到普通的商品交换和商品买卖。
售货员与顾客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非常有限,主要是一些消极的义务和权利。例如:售货员不应将假冒伪劣商品卖给顾客,顾客有权买到与费用相当的商品,她们之间不应吵架、斗殴等。他们之间的积极义务和积极权利很少,例如:售货员没有义务帮助顾客解决经济困难,顾客也没有权利要求售货员这样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