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安全讲话稿500字
交通安全讲话稿500字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表一篇关于交通安全的讲话稿。交通安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议题,它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今天,我想借此机会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提高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首先,交通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交通事故不仅会带来人员伤亡,还会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每年都有大量的人们因为交通事故失去宝贵的生命。而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各不相同,有些是由于驾驶人的不谨慎,有些是道路状况不良,还有些是机动车辆的故障等等。因此,我们要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杜绝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交通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交通安全状况直接反映了其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民生幸福指数。一个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社会往往会出现较高的交通事故率,给社会造成很大的负担。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牢记交通安全责任重大,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那么,如何提高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呢?
首先,我们要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只有了解了交通规则才能正确地遵守它们。政府应该大力加强对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传播交通安全知识,让每个人都了解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其次,我们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端正交通安全意识,不随意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规行为,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权益,为他人的安全着想。
此外,我们还要增强交通安全风险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注意身边的交通环境,特别是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弱势交通参与者,要尊重他们的存在,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最后,交通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该加大对交通交通安全的投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车辆制造商也应该加强对车辆安全性能的研发,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同时,媒体、学校、家庭等各个社会单位也应该发挥积极的宣传教育作用,让交通安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总之,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重视的问题。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交通安全的守护者,共同营造更美好的社会。
谢谢大家!
二、急求学校交通安全宣传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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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 “ 绿灯行,红灯停 ”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3、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4、骑自行车安全知识
我国被称为“自行车王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但是,自行车结构简单、一碰就倒、稳定性差,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伤亡事故中,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受伤人数居第一,伤亡人数居第二。在我国,少年儿童年满 12周岁,方能在道路上起自行车,并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慢车道上骑车。
5、乘坐公共汽车应该注意什么?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歌
小朋友,仔细听,安全常识有本经,时时注意言和行,家长老师才放心.
过马路,眼要明,一路纵队靠右行,车辆靠近早避身,举手行礼表深情.
拐弯处,莫急跑,以防对方来撞倒,夜晚走路更小心,不碰墙壁不碰钉.
细小物,注意玩,千万别往口中含,一旦下肚有麻烦,快找医生莫拖延.
饥饿时,嘴莫谗,吃饭之前洗手脸,细嚼慢咽成习惯,这样身体才康健.
照明电,不要玩,千万不能摸电线,电线处处有危险,用电常识记心间.
遇火灾,119,记心头,速离险境求援助,生命安全是关键.
家来人,不认识,接待不可太随便,哄你出门找爹妈,他就趁机来做案.
闪电亮,雷声鸣,自然现象不虚惊,高墙大树不靠近,导体抛开地下蹲.
遇匪徒,110,匪警电话要记清,机智灵巧去周旋,歹徒被擒快人心.
接热水,要小心,壶倒瓶翻烫坏身,误时花钱且哀痛,医好皮肤不匀称.
大热天,走远程,切记莫把生水喝,肚子痛来头发昏,途中哪里找医生.
青少年,莫玩火,星星之火可燎原,烧了房子烧了山,一不小心要坐监.
冬天冷,要取暖,火区电器要检点,乱七八糟遍地摆,出了火灾后悔晚.
药醋瓶,要收好,千万不能乱了套,老人小孩分不清,误食会把命丧掉.
不打架,不骂人,文明礼貌树新人,德智体美全发展,人人争当接班人.
坏故事,莫要听,影响学习误青春,黄色书碟更莫看,不会分析会受骗.
安全事说不完,时刻小心理当然,偶出事故总难免,自觉自愿入保险.
倡保险,促平安,安全知识记心间,园丁精心勤浇灌,安全硕果分外甜.
说安全,道安全,安全工作重泰山,教师学生齐参与,校内校外享平安
小学生怎样防止火灾发生
1、点燃的蜡烛、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
2、到床底、阁楼处找东西时,不要用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明火照明。
3、中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4、不能乱拉、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
5、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6、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
7、吸烟危害健康,学生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
8、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 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一、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l.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二、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注意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远离电线干等电源,要在宽广的场地玩耍。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
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最好不要在夜晚游戏,天黑
视线不好,人的反应能力也降低了。容易发生危险。
上体育课应注意事项
体育课在中小学阶段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重要课程。体育课上的训练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安全上要注意的事项也因训练的内容、
使用的器械不同而有所区别。
1.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不能串跑道。这不仅仅是竞赛的要求,也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快到终点冲刺时,更要遵守规则,
因为这时人身体的冲力很大,精力又集中在竞技之中,思想上毫无戒备,一旦相互绊倒,就可能严重受伤。
2.跳远时,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起跳前前脚要踏中木制的起跳板,起跳后要落入沙坑之中。这不仅是跳远训练的技术要领,
也是保护身体安全的必要措施。
3.在进行投掷训练时,如投手榴弹、铅球、铁饼、标枪等,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进行,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这些有的
坚硬沉重,有的前端装有尖利的金属头,如果擅自行事,就有可能击中他人或者自己被击中,造成受伤,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4.在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时,器械下面必须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如果直接跳到坚硬的地面上,会伤及腿部关节或后脑。做单
、双杠动作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双手握杠时不打滑,避免从杠上摔下来,使身体受伤。
5.在做跳马、跳箱等跨跃训练时,器械前要有跳板,器械后要有保护垫,同时要有老师和同学在器械旁站立保护。
6.前后滚翻、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垫上运动的项目,做动作时要严肃认真,不能打闹,以免发生扭伤。
7.参加篮球、足球等项目的训练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在争抢中蛮干而伤及他人。在这些争抢激烈的运动中,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对
于安全是很重要的。
被狗咬伤了怎么办?
被狗咬伤对人的危害较大,因为狗的牙齿生长着各种病菌和病毒,很容易通过伤口侵入人体,引发疾病,甚至造成伤风致人死亡。
如果是被疯狗咬伤,还会由狂犬病毒引发狂犬病,狂犬病致人死亡率非常高。所以,被狗咬伤决不能轻视,必须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一般情况下很难区别是否被疯狗咬伤,所以一旦被狗咬伤,都应按疯狗咬伤处理。
2.被狗咬伤后,要立即处理伤口,首先在伤口上方扎止血带(可用手帕、绳索等代用),防止或减少病毒随血液流入全身。
3.迅速用洁净的水或肥皂水对伤口进行流水清洗,彻底清洁伤口。对伤口不要包扎。
4.迅速送往医院进行诊治,在24小时内注射和。
交通安全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问题。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外出、旅游,除了步行
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电)车,路程更远的,要乘火车、乘船。所以,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
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
、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
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一、人行横道
在车行道上,有一条一条用白色直线连成的“走廊”,这就是人行横道,它是专门为行人横过马路而漆划的。驾驶员看见人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就会减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横道内过马路比较安全。
二、人行天桥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来往行人和车辆特别多,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和车辆的畅通,架设了雄伟美观的人行天桥,行人在人行天桥上过马路最安全。
三、道路与交通信号
道路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信号、手势信号。简介如下:
1、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2、车道灯信号
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3、人行横道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四、道路交通隔离设施
道路交通隔离设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道路上用一定的建筑材料制作的物体,用来分隔车辆与车辆、行人与车辆,使它们都按规定的路线通行。道路交通隔离设施包括绿化隔离带,行人护栏和隔离墩。行人护栏安装在人行道外侧、和人行道之间,用来保护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乱穿马路或走到慢车道上去。禁止行人跨、钻行人护栏,以防发生意外。
隔离墩由墩和焊管连接而成。安装在快慢车道之间的为中心隔离墩,用来分隔上、下行车道。设置隔离墩,有利于分道行驶,各行其道,确保安全畅通。
五、在放学和集体外出时应怎样做?
在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在教师的护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集体外出活动,要有教师的带领,排成两列纵队,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随便离开队伍。不要在队伍里你推我拉,嬉戏打闹。不做妨碍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以免影响他人通行。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况,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
六、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自行车
城市道路复杂,车辆繁多,由于儿童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七、为什么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十二、十三岁,才能初步达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
八、骑自行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集中思想,双手把住龙头。要在非机车道内行驶,不准驶入机动车道。转弯时,需看清来往车辆,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九、不玩车、不吊车
有一些同学随便玩弄停着的汽车,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吊车,向车辆驾驶室投掷石块,以此作乐。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举动,最容易造成事故,也不道德。
十、文明乘车守秩序
公共汽车真繁忙,迎送乘客去各方。
乘车定要守秩序,交通法规不能忘。
依次上车莫拥挤,扶老携幼高风尚。
文明乘车,确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车,应在站台上有秩序地等候。车停稳后,让车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车,不要争抢。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车辆行驶时,要坐好或站稳,抓住扶手,防止紧急刹车时摔倒。不能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车厢内大声叫嚷,乱扔果皮、纸屑,做个文明的小乘客。
十一、行人应遵守的交通法规和公共道德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避让在车行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劝阻家人、邻居不占道摆摊、晒粮、晒草和打场,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掷物击车。不向驾乘人员泼污水、扔石子、骂脏话,更不得砸玻璃、戳轮胎。
3、严禁在道路上设置石头、木棒等障碍物,更不准挖掘,损毁公路、铁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铁路边的排水沟。
4、禁止攀折、毁损公路、铁路、河流两旁的树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与车行道间的护栏和隔离墩,更严禁对护栏、隔离墩及其他交通设施如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进行破坏。
以上严禁的行为,都是违纪违法行为。
6、遇到聋、哑、盲人和行动困难的老人,要主动上前帮助,引导他们按交通规则行动。
7、遇到车祸时,要主动报警,协助大人保护好事故现场,主动给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发现有酿成事故而企图逃逸的车辆,要机敏地记下它的车牌号和特征,及时向交警报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乘人之危,私拿因车祸抛撒在车上、路边的钱财物品。
十二、乘车人的公共道德
乘车时要遵守公共秩序,依次上下车;要发扬雷锋助人为乐的精神,扶老携幼,不抢座位,主动给老人、小孩、病人、残疾人和孕妇让座位;要做文明乘客,主动购票,服从验票,积极配合、帮助驾驶员、售票员维持好车上的秩序。
十三、行人上街和横过道路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车行道。
2、横过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立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通过时,须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来车,确认来车距离远无危险后才能通过。
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来车驾驶员措手不及,发生危险。
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时,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边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险行走。
横过未设人行横道线的乡镇街道或公路时,要看清左右有无来车,千万不要奔跑,不要同来车抢道。
3、行人横过人行横道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进入人行横道。
还须注意:即使信号灯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是否停稳,然后再穿越道路。
4、设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地方,行人过街要走人行天桥或地道,不要横穿街道和公路。
5、列队横过车行道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队列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待车辆过去后,再继续通过。
十四、
驾驶人员在一条不熟悉的道路上行驶,不可能知道行驶前方存在有潜在的危险。的作用就是及时地提醒驾驶人员前方道路线形和道路状况的变化,在到达危险点以前有充分时间采取必要行动,确保行驶安全。
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警告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警告标志共有标志42个。比原国标增加9个,新增加的标志有:1、窄桥标志;2、注意牲畜标志;3、;4、有人看守铁路标志;5、斜杠符号标志;6、注意非机动车标志;7、事故易发路段标志;8、慢行标志;9、注意障碍物标志。
(1)、注意信号灯标志
(注意信号灯)
此标志设在驾驶员不易发现前方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2)、注意落石标志 (a) (b)(注意落石)
此标志设在有落石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当位置。
(3)双向交通标志 (双向交通)
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标志,以提醒驾驶员注意前方是无隔离的双向交通。
(4)注意行人标志 (注意行人)
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人行横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般可在驾驶员不易发现前方设有人行横道线的地方设置。
(5)注意儿童标志 (注意儿童)
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儿童游乐场等儿童频繁出入的场所或通道处以引起驾驶员的重视。
(6)注意非机动车标志 (注意非机动车)
用以促使车辆驾驶员注意非机动车的横穿和出入减速慢行。此标志设在混合行驶的道路并经常有非机动车横穿、出入的地点以前适当位置。
(7)事故易发路段标志 (事故易发路段)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为事故易发路段,须谨慎驾驶。此标志设在交通易发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8)慢行标志 (慢行)
用以促使车辆驾驶员减速慢行。此标志设在前方需要减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9)施工标志 (施工)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此标志可作为临时标志设在施工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10)注意危险标志 (注意危险)
用以促使车辆驾驶员谨慎驾驶。此标志设在以上标志不能包括的其他危险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禁令标志的颜色,除个别标志以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
1、禁止标志
(1)禁止通行标志 (禁止通行)
表示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处。
(2)禁止驶入标志 (禁止驶入)
表示禁止车辆驶入。此标志设在禁止驶入的路段入口处。
其颜色为红底中间白横杠。
(3)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 (禁止机动车通行)
表示禁止某种机动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4)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标志 (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表示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5)禁止畜力车通行标志 (禁止畜力车通行)
表示禁止畜力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畜力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6)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标志 (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表示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此标志设在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的路段入口处。
(7)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标志 (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左转弯。此标志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8)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标志 (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9)禁止掉头标志 (禁止掉头)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车辆掉头。此标志设在禁止掉头的路口前适当位置。
1、步行标志 (步行)
表示该街道只供步行。
此标志设在步行街的两端。
2、人行横道标志 (人行横道)
表示该处为专供行人横穿马路的通道。
此标志设在人行横道的两侧。
3、公交线路专用车道标志 (公交线路专用车道)
表示该车道专供本线路行驶的公交车辆行驶。此标志设在进入该车道的起点及各交叉口入口处以前适当位置。
4、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60字):
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三、求水上交通安全标语?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自觉遵守渡口法规,坚持维护渡运安全!
3、安全来自谨慎,事故出于麻痹!
4、十次事故九次超载,宁等十渡不抢一渡!
5、抢上抢下,超载违章,冒险航行是产生特大事故的前兆!
6、不管安全的领导不是好领导,不顾安全的公民不是好公民!
7、为了您和您的家庭幸福,请您遵守渡运安全秩序!
8、预防事故人人监督,保障安全人人有责!
9、增强交通法规意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10、全民重视渡口安全,大家支持渡口建设!
11、确保春运安全,合家欢度春节!
12、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船!
13、坚决打击非客船非法载客!
14、救生、消防设备随船备用
15、保障春运水路交通安全,营造平安祥和节日氛围!
16、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确保春运交通安全!
17、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春运!
18、安全出行,平安春运
19、确保春运安全分分秒秒,换来幸福岁岁年年
20、春运安全,情系万家
21、平安春运,拒绝违章
22、一年一度春运忙,安全二字切勿忘
23、春节回家团圆,莫忘水上交通安全
四、水上交通安全教育?
1、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为了保证航运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只,有关管理部门都发有安全合格证书。外出旅行,不要乘坐无证船只。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载的船只,这样的船安全没有保证。
5、上下船要排队按次序进行,不得拥挤、争抢,以免造成挤伤、落水等事故。
6、天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浪、浓雾等,应尽量避免乘船。
7、不在船头、甲板等地打闹、追逐,以防落水。不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事故。
8、船上的许多设备都与保证安全有关,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正常航行。
9、夜间航行,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以免引起误会或使驾驶员产生错觉而发生危险。
10、一旦发生意外,要保持镇静,听从有关人员指挥。
11、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五、2021年交通安全宣传日讲话稿?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越来越便捷的交通,方便了我们出行,同样也带来了危险,奔驰在街道马路上的汽车公交,需要我们时刻注意,尤其是在过马路的时候。记住红灯停绿灯行,绝对不要违反交通规则,不要忽视自己的生命安全。
每年不知道有多少生命消逝在了车祸中。不要认为车祸离我们很远,其实离我们非常近,只要我们稍有不注意,我们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不要拿自己的性命不当一回事,能够降临到世间,感受幸福生活,我们就应该珍惜。过马路时,注意要走斑马线,要注意来往的车辆,千万不要和车辆争抢过路的机会,因为我们永远比不过钢铁做成的车子。
我们不能在车流密集的马路上随意穿行,不能在指示灯变绿前过马路,稍等片刻,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要忙于一时,回家的时间是充足的。而安全却需要我们注意,我们还处在长身体的时候,因为我们身材矮小,很容易被司机忽视,从而造成惨痛的车祸,请不要让爸妈担心,也不要忽视生命安全。
虽然说现在国家严禁酒驾,虽然已经很少遇到酒驾的人,可是危险一样还会发生,过马路一定要注意。任何时候都要记住安全通行,遵守交通规则,不会让我们违反交通规则,遵守了会让我们避免很多危急。当发现有车辆急速驶来,不要去赌车会不会在你面前停下,如果司机刹不住车,那就会伤害到我们的生命。
生命宝贵,也非常脆弱,稍有不慎我们就会失去我们的生命,然而关心我们的人很多,我们的家人希望我们快快长大。在放学后,上学时,不要急于过马路,不要与车抢道,千万要记住,安全第一,生命无价。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有太多的`精彩需要我们去欣赏。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己,就是在保护家人。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大多数都是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才承受了恶果,我们不要向他们学,应当注意交通安全,千万不要觉得车祸永远不会来到自己的身边,当真正发生时,就算我们能够活命,也会留下残疾,后悔终生,难打大家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吗?
很多人都是因为轻视了交通规则,没有真正做到遵守,才让他们发生交通事故,他们承受了车祸,受到了惩罚,难道他们就不后悔吗?可是那时候已经迟到,事情发生想要在改变就难了。而我们应该吸取教训,牢记安全第一,不要去违反交通规则,保护好我们的安全。
谢谢大家!
六、水上交通安全免罚清单?
水上交通有不安全行为违反交通法规的照样开罚单。不免罚清单的。
七、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986年12月1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保障船舶、排筏、设施以及人身 和财产的安全,以利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航行、停泊、 作业的一切船舶、排筏、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排筏、设施的所有人和 经营人(以下简称所有人和经营人)。
前款内河通航水域,适用于国境河流中国管辖水域;但是,中国政府 同其他国家政府签有协议或者协定的,按照协议或者协定执行。
第三条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港航监督机构是对内河交通安全实 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 船舶、排筏、设施和人员
第四条 船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准航行:
一、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持有合格的技术证书或者文件;
二、经登记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者船舶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执照;
三、按国家规定必须投保船舶险的船舶,应当持有保险文书或者证明 文件;
四、按国家规定配备持有合格职务证书的技术船员、驾长、渡工和其 他船员。
第五条 机动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 或者话务员,应当经过考试,持有合格职务证书。
非机动船舶的驾长、渡工,应当经过考核,持有合格证件。
其他船员应当经过安全教育和专业训练。
第六条 竹木排筏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航行设备,救生设备和足以保 障安全航行的排工。排工配备标准由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排头工应当经过 林业部门培训,持有合格证件。
游览排筏驾驶人员的管理,由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七条 设施应当按国家规定配备安全设备和人员。
第八条 船舶应当按国家规定,向主管机关缴纳船舶港务费。
第三章 所有人和经营人
第九条 所有人和经营人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
第十条 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对其所有的或者所经营的船舶、排筏 、设施的安全负责,并且应当做到下列各项:
一、加强对船舶、排筏、设施的安全技术管理,使之处于适航状态或 者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二、配备的船员、排工或者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任用无 合格职务证书或者合格证件的人员担任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 报务员、话务员、驾长、渡工和排头工;
三、加强对船员、排工和其他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得强令 所属人员违章操作;
四、根据船舶的技术性能、船员条件、限定航区和水文气象条件,合 理调度船舶;
五、接受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四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十一条 船舶、排筏、设施在内河航行、停泊和作业,必须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港航规章。
第十二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内河 港口,必须事先经主管机关批准,并申请指派引航员引航。进出港口和在 内河航行期间,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和监护。
第十三条 中国籍船舶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或者 接受检查。
第十四条 船舶进出港口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或者航行条 件受到限制的区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或者主管机关公布的 特别规定。
第十五条 除主管机关特别许可外,禁止船舶、排筏进入或者穿越禁 航区。
第十六条 船舶不得超载运输。严禁不具备载客条件的船舶私自搭客 。
第十七条 船舶从事拖带航行,应当遵守拖航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船舶应当在核定的航区内航行,所采用的航速应当足以保 障自身的安全和不危及其它船舶、排筏、设施的安全。在限制航速的区域 内和在汛潮高水位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的航速行驶。
第十九条 船舶和排筏停泊,不得妨碍其它船舶、排筏的正常航行和 危及设施、堤防的安全。除无人驳船外,停泊船舶必须留有足以保证船舶 安全的船员值班。
第二十条 在通航河流中人放或者拖运竹木排,应当遵守人放或者拖 运竹木排的规定。规定由主管机关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船舶、排筏、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主管机关有权禁 止其离港,或者令其停航、停止作业、驶向指定地点: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港航规章;
二、不适航或者不适拖;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手续未清;
四、未向主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交付应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适当的 担保;
五、有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船舶、排筏、设施发生事故,对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 造成危害时,主管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性处置措施。
第五章 危险货物管理
第二十三条 船舶、排筏、设施储存、装卸、运输危险货物,必须遵 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管理和运输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船舶在港口装卸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 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事先报经当地主管机关核准。
第六章 渡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城市渡口的设置或者迁移,由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机关 批准,其它渡口的设置或者迁移,由县或者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设置或者迁移渡口,也不得渡客。
第二十六条 渡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渡口的安全管理,主管机关应 当加强对渡口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章 安全保障
第二十七条 航道管理部门和助航标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航道和 助航标志的管理和养护,保持航道畅通和助航标志明显、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助航标志周围不得建造影响其效能的物体。航道两岸有 碍航行安全的强灯光和与助航标志相混淆的灯光,应当妥善庶蔽。
第二十九条 未经主管机关或者航道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移动助航标志。如移动或者损坏助航标志,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 关或者航道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使用港区岸线,应当事先附图报港口管理部门批准。在港 区岸线构筑设施,应当事先经主管机关审核。
第三十一条 设置禁航区、进行水上水下施工或者体育竞赛,以及其 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应当事先经主管机关核准并发布航行警告或者航 行通告。
设置军事禁航区,应当事先与主管机关商定,由主管机关发布航行警 告或者航行通知。
第三十二条 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停泊区的划定与调整,必须征得当 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主管机关报上级机关批准。
第三十三条 在习惯航道内,禁止设置固定网具和拦河捕捞网具,不 得种植水生物,擅自设置网具或者种植水生物的,主管机关应当责令所有 人限期清除,或者强制清除。
第三十四条 禁止向航道倾倒砂石和废弃物。
第三十五条 沉没在通航水域的船舶、设施或者有碍航行安全的物体 ,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按规定设置标志,并报告主管机关。
第三十六条 对影响航行安全和有潜在危险的沉没物、漂流物,其所 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在主管机关限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主管机关有权采取措施强制打捞清除,其全部费用由沉没物、漂流物的所 有人或者经营人承担。本条前款的规定不影响沉没物、漂流物的所有人、 经营人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打捞或者拆除通航水域内 的沉船、沉物。
第三十八条 设施的搬迁或者拆除,沉船、沉物的打捞或者清除,水 上水下施工的善后处理,均不得留有妨碍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的物体。
第三十九条 船舶、排筏、设施和人员发现下列情况,应当迅速向主 管机关报告:
一、航道变迁;
二、有碍航行安全的物体;
三、航行标志的损坏、失常、移位或者灭失;
四、有碍航行安全的其它情况。
第四十条 内河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由主管机关统一发布和管理。
第八章 救 助
第四十一条 船舶、排筏、设施遇险,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自 救,并迅速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事故原因向 就近主管机关及其所有人、经营人报告。
第四十二条 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排筏、设施或者人员,收到求救 信号后,应当全力救助遇险人员,并将救助情况及时报告就近主管机关。
第四十三条 船舶、排筏或设施发生碰撞事故,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 情况下,应当全力救助,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第四十四条 主管机关接到求救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救助,有关部 门和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排筏、设施和人员,应当服从主管机关的统一 指挥。
第九章 交通事故的调整处理
第四十五条 船舶、排筏、设施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向主管机关提交 事故报告书和有关资料,接受调查处理。
竹木排筏的交通事故,由主管机关会同林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 主管机关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组织调查。事故当事人 和有关人员在接受主管机关调查时,必须如实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主管机关调 解,不申请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民事案件的 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协议提交涉外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八条 对交通安全作出显著成绩,使人员免遭伤亡或者减少伤 亡、财产免遭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由主管机关或者本单位 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或者对外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者,主管机关 可给予下列一种或者几种处罚:
一、警告;
二、扣留或者吊销证书、证件;
三、罚款。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主管机关的处罚不服时,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 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主管机关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应当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内河通航水域”是指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内船舶可以航行的水域及其 港口。
“船舶”是指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和移动式平台。
“设施”是指水上、水下各种浮动或者固定的建筑、装置、管道、电 缆和固定平台。
“作业”是指在通航水域及其岸线进行装卸、勘探、开采、测量、建 筑、疏浚、爆破、打捞、救助、捕捞、养殖、潜水以及科学实验和其他水 上、水下施工。
“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排筏、设施的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 损、风灾、水灾及其它事故。
第五十三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内河,除遵守本条例外,还应当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 军事管辖区及军用船舶和公安船舶的内部管理,由国家 有关部门依据本条例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渔业船舶的登记、检验,渔业船舶船员的考试、发证, 渔业船舶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内部管理,由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部门会同主管机关依据本条例另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城市风景园林水域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 准的厂矿企业专用水域的交通安全管理,由其所属主管部门或者厂矿企业 依据本条例另行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由交通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交通部制定。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八、中华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通航水域从事航行、停泊、作业以及其他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
九、2021年水上交通安全100日时间?
从2月21日零点至5月31日24点,为水上交通安全100日
十、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特别规定?
长江干线是我国最重要的水上运输通道之一,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国家制定了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特别规定。规定包括船舶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检查、航行安全、货物装卸等多个方面,强化了对船舶和船员的管理和监督,并规定了航行中的各种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以确保长江干线水上交通的安全和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