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亲子鉴定机构在哪,需要多少钱
1、机构名称:康森美基因亲子鉴定咨询中心
机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迈空间国际中心2栋1202室
业务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移民亲子鉴定,入户亲子鉴定,中考亲子鉴定,高考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咨询服务。
2.机构名称:成都精卫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营门口路互利西一巷8号
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3.机构名称: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171号813室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 文书司法鉴定 痕迹司法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限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4.机构名称: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百花正街33号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文书司法鉴定 痕迹司法鉴定 法医病理鉴定
5.机构名称: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地址:龙泉驿区兴茂街16号
业务范围: 机动车技术性能鉴定
6.机构名称: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电信南街28号
您好,亲子鉴定必须去正规的司法机构办理,一般医院是没有资质做鉴定的,亲子鉴定需要去到有鉴定资格的生物公司.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
成都市的2023年最新亲子鉴定机构名单列表。请注意收藏哦!
1.成都亲子鉴定名称:成都希胞生物
成都亲子鉴定中心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成都希胞生物)
2.机构名称:成都精卫司法鉴定所
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营门口路
3.机构名称: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
4.机构名称: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
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百花正街
5.机构名称: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地址:龙泉驿区兴茂街
注意:以上就是最新成都5家正规亲子鉴定机构名录,数据来源于互联网,不是所有鉴定机构都能进行亲子鉴定,还需查看机构的业务范围,名录排名不分先后,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成都办理医保转移在哪里办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成都 市 医疗保险 转出如何办理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医疗保险转出如何办理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医保转移需办理手续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 社保 经办机构填写《基本 养老保险 和 基本医疗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二、医保转移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医保转移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单位接收的,个人应该在终止原几班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医保关系转移,三种医保可自由转移,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四、扩展资料 社保卡 ,总称社会保障卡,是记录社保相关信息的集成电路卡。由于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 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 社保转移 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市医疗保险转出如何办理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
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
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