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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世梧桐影(真珠帘外梧桐影)

觉世梧桐影(真珠帘外梧桐影)2017-09-06 07:00·每日豆瓣

本文作者“落叶村”,欢迎去豆瓣App关注Ta。

或许是由于精神分析学的渗入,及同性恋研究在中国的「解冻」,再加上近年来发表空间向网络拓展的缘故,从五四至七十年代末几为空白的同性恋文学,先于1970年代末在台湾「复出」并形成一股潮流,又于1990年代延伸至大陆,迄今为止,已产生不少值得一提的作品——它在现当代文学史上的「复出」,经历了八十年左右的空白。

但这并不能说明同性恋文学在中国是无根之木,它也并非全从外国横向移植而来。要看到,在如此漫长的空白之前,中国古典文学中一直存在着描写同性恋的部分。所以研究现当代的同性恋文学,不能不追溯到古典文学。

而古典文学中,又以明清时期最多,且大都以小说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对明清小说中此类题材的研究,便成了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本文拟就明清小说涉及同性恋的部分加以论述,其中或有纰漏之处,还望方家们指教。

先看一下明清以前的情况。

周朝民歌,如《诗经》中的《郑风》,「子馻」一章的不少内容,经考证都被认为是「两男相悦」之词,其它如「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等章,有「狡童」、「狂童」、「狂且」、「恣行」、「维予二人」之类词句,均可能和同性恋有关。《战国策》之魏策、楚策,《韩非子》之《说难篇》,以及《汉书》之《佞幸传》,分别记载了为后人熟知的「龙阳」、「安陵」、「分桃」、「断袖」等故事。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可能是因为社会上男风较前为盛之故,这类题材的诗歌开始多了起来。阮籍的《咏怀》中的那首「昔日繁华子」,明显是歌颂同性恋的。此外,刘遵的《繁华应令》,梁简文帝的《娈童诗》,以及晋张翰的《周小史诗》,梁刘永的《繁华》,刘孝绰的《小儿采菱》,无名氏的《少年》,昭明的《伍嵩》等,都是对男风的歌颂之词。

唐朝出现了这方面的传奇,李翊《陈子高传》专门记载了陈茜(陈武帝)与陈子高的故事。宋代可能是理学兴盛的原因,这类题材较少见到。元代,林载卿的《诚斋杂记》记载了春秋战国的潘章和王仲先「共枕树」的故事。这些都为明清小说提供了一种独特的传统,有的还是明清小说直接采用的题材。

从上文不难发现,明清以前描写同性恋的作品以诗歌居多,这与明清两代大异其趣。明清自然也有此类诗歌出现,如郑板桥《县中小皂隶有似故仆五凤者每见之黯然》,吴梅村《王郎曲》等,还有人把女诗人吴藻献给烟花女林姑娘的《洞仙歌》,也列为同性恋作品。

珊珊琐骨,似碧城仙侣,一笑相逢淡忘语。镇拈花倚竹,翠袖生寒,空谷里,想见个依幽绪。兰针低照影,赌酒评诗,便唱江南断肠句。一样扫眉才,偏我清狂,要消受玉人心许。正漠漠烟波五湖春,待买个红船,载卿同去。(《吴藻《洞仙歌·赠吴门青林校书》)

吴藻与林姑娘,作者未知,图侵删

可能是小说更宜于充分铺展的原因吧,与诗歌的数量比起来,这类小说即便不算蔚为大观,也足以令诗歌的数量显得微乎其微。在这些小说中,对同性恋的描写比诗歌更为淋漓尽致,甚至不惜流于下作。这应与明清艳情小说异常繁荣,而明清两代男风继续盛行不无关系。

刘达临在《中国古代性文化》第七章和第八章中,对明清男风之盛有着详细的介绍。明代尤其是明后期,同性恋在社会上已很普遍。不少有名的学者及士人,都是「分桃之士」。他们除了妻妾外,还有年少俊美的书童,这些书童除伴主人出外或远游,往往也是主人的性伴侣。当时社会上这股男风,在明武宗时最盛,可以说上自天子,下到庶民,几乎都有两男相悦的关系。到了清朝,清王朝为汲取前朝荒淫腐朽而亡国的教训,曾严禁官吏狎妓,所以同性恋又成了一种泄欲方式。明代覆亡后,不少遗臣和文士既不愿靦颜以事新主,又感到回天无力,于是披发佯狂,寄情声色以自娱,狎妇童、醉醇酒就成了政治逃避的方法。而清王朝的统治者也鼓励他们这样做,因为溺于声色之好就不大会起来造反了。

另外,

「明代中后期,在倡导『心学』性情的口号下,产生了一大批的艳情小说,这些小说适合了晚明的腐败政局,统治者亦曾深为忧虑,但由于明朝的迅速灭亡,这个后遗症久留给了清朝,进入清代以后,这些艳情小说作为媒介,变相发展,于是造就了清朝这些小说的肆意泛滥,如果清圣祖不力加禁毁,其蔚为大观的景象更加难以想象得到。」[1]

在这种背景下,同性恋描写在小说的大量出现实数必然。很多作品都有同性恋描写穿插其间,如《金瓶梅》、《红楼梦》、《续金瓶梅》、《初刻拍案惊奇》、《石点头》、《阅微草堂笔记》、《子不语》、《怜香伴》、《情史》、《艳异编》、《明珠缘》、《怡情阵》、《肉蒲团》、《绣榻野史》、《浪史》、《桃花影》、《杏花天》、《梧桐影》等。更有一些专门描写同性恋的小说,如《断袖记》、《龙阳逸史》、《弁而钗》、《宜春香质》、《品花宝鉴》等。其中,有的致力于性行为的描写,文中多有自然主义的流露,有的则以同性爱情为主题;有描写男同性恋的,也有写女同性恋的;有反映历史上社会风俗百态的,有的则文学性更强一些……或兼而有之,不一而足。

这些小说中,偏重于性行为自然主义描写的居多。《金瓶梅》中的金道士、金的徒弟、陈敬济、花子飞天侯林儿、西门庆、西门庆的书童、王经等人的同性行为,纯属性欲的自然描写,没有感情可言。《初刻拍案惊奇》之《西山观设箓度亡魂,开封府备棺追活命》中,西山观道士黄知观,平时养着两个小道童,耽溺男风;《夺风情村妇捐躯,假天语幕僚断狱》中,讲了一个老和尚和徒弟搞同性恋,又与徒弟相争一农妇的故事。《怡情阵》中,白琨与窗弟井泉及蓝应贤三人皆为同性恋者,而井泉与白琨及白妻、丫鬟等又行极为混乱的男女乱交之事。《梧桐影》,全名《新编梧桐影词话》,又名《新编觉世梧桐影》,其中述及王子嘉与叁拙和尚的同性性行为。王与高氏通奸,高氏淫性甚高,王本领不济,抵挡不住,听说叁拙和尚采战有术,便主动献身做龙阳,从叁拙学习采战之法,两人遂如夫妇,或同床奸宿,或分头渔色。《宜春香质》分风、花、雪、月四集,《弁而钗》分情贞、情侠、情烈、情奇四集,每集五回,两者合计有八个中篇小说,而《龙阳逸史》则是二十个短篇小说的合集。这三部明末的同性恋小说,格调极为卑下。《龙阳逸史》的作者甚至抱着「鸡奸一事,只可暂时遣兴,那里做得正经」的态度写作,落笔时极尽夸张之能事,涉及身体器官和性行为处,毫无保留,虽然这样的书不能说没有任何文献参考价值,但全书几乎皆以肉欲为导向,未免使之偏颇。《宜春香质》夸叙少年孙义与「一十八人轮流冲突」的荒谬事迹,《弁而钗》则写翰林凤翔化名混迹其间,专营苟且勾当。其余如《桃花影》之丘慕南对魏玉卿实行先骗后诱的奸情,《绣榻野史》中的东门生与赵大里,《浪史》中的梅素先与陆珠,都不过是对肉体的贪恋。

也有一些写同性爱情的小说。如《石点头》卷十四《潘文子契合鸳鸯冢》,文笔雅洁,没有一点色情描写,即便是潘文子、王仲任的定情之夕,也写得很含蓄,不像《金瓶梅》等作品那样赤裸裸。可故事中男主角追求男性,竟是源于「偷妇人,有损阴德;分桃断袖,却不伤天理」的态度,且不惜暗设阴谋,「苦苦哀求」,只为得「一个可意种,来慰我饥渴」,最后虽然「自掘生圹」、「双双同逝」,但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为着后庭花的恩爱,弃了父母,退了妻子,却到空山中」,真乃「人类中大异事,古今来大笑话」。

清陈森的《品花宝鉴》,被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目为清末狭邪小说之首,较《九尾龟》、《海上花列传》等嫖妓文学犹有过之,可能是因为它写的主要是「闹小旦」,即达官贵公与男优的同性恋。书中所「品」之「花」全是男戏子。与那些只写同性性行为的小说不同,它力在赞扬一种比较洁净的同性之爱,作者让梅子云、徐子云诸名士,对喜爱的优伶「发乎情而止乎礼」,绝不涉及同性性行为。梅、徐们的态度,正如华星北所说的那样:

「这些相公的好处,好在面有女容,身无女体,可以娱目,又可以制心,使人有欢乐而无欲念。这不是两全其美么?」

在小说中,杜琴言和梅子玉几乎很少见面,别提产生淫念了,就连任何一种肌肤之亲,都会给他们的恋情留下污点。这样柏拉图式的同性恋,未免有些矫揉造作,使《品花宝鉴》的人物显得滑稽可笑。

比较而言,较为含蓄得体的同性恋描写,当数《红楼梦》。《红楼梦》中同性恋的人物比较多,但贾宝玉、秦钟、柳湘莲等人的同性恋,作者着墨不多且闪烁其辞。仅在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里,说及贾宝玉、秦钟「二人同来同往,同起同坐,愈加亲密」,一个「腼腆温柔,未语先红」,一个「性情体贴,话语缠绵」,并在闹学堂一段提及一些蛛丝马迹。薛蟠的同性恋倾向就较为明显一些,他对柳湘莲的爱慕与追求令人可笑可叹,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但作者未让描述沾上一点污秽之词。

柳湘莲痛打薛蟠

另外,书中不得不提的,是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中一段着墨较多的同性爱故事。曹雪芹通过芳官之口,向宝玉,也向读者们讲述了藕官与药官、蕊官的爱情。藕官三人同为卖入贾府梨香院习艺的女伶,藕官是小生,药官是小旦。

「往常时,他们扮作两口儿,每日唱戏的时候,都装着那么亲热,一来二去,两个人就装糊涂了,倒像真的一样儿。后来两个竟是你疼我,我爱你。药官儿一死,他就哭的死去活来的,到如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

后来补了蕊官,她同样假戏真做,也跟藕官同性相爱。同伴问藕官「为什么得了新的就把旧的忘了」,藕官说:「不是忘了。比如人家男人死了女人,也有再娶的,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就是有情分了。」以至于令宝玉「又喜又悲,又称奇道绝」。曹雪芹写同性恋,与《红楼梦》中其他部分一样,雅洁而含蓄,常借局外人语,或事后补笔,委婉陈述;且很少加以褒贬,只是让已发生或可能发生之事自然发生,而令美丑自现,既能点破应说之事,又避免了污秽,不愧为传世经典之作。

除《红楼梦》中藕官三人的故事外,女同性恋的描写在其他书中,也有少量出现。《金瓶梅》中,当西门庆留连妓女李桂姐时,潘金莲曾修书一封,调寄《落梅凤》,情词真切,表达自己对西门庆的相思之意。但西门庆并未及时回家,而听信李桂姐之词,将潘金莲千数落、万数落,还偷偷地将她的一束头发送给李桂姐。潘金莲自从头发剪下之后,「心中不快,每日房门不出,茶饭慵餐」。郁闷和颓废之中,她和教她烧纸念咒、装神弄鬼的刘婆子,发生了同性恋关系。《续金瓶梅》中,女同性恋的性活动相当精细。《拉枯桩双妪夹攻,扮新郎二女交美》,及《同床美二女灸香瘢,隔墙花三生争密约》两回中,对金桂、梅玉二人的性爱有着大量露骨的描写。《杏花天》第八回,《探姑母潜室夜欢,两闺女密窥相思》中,有对玉娘、瑶娘的同性性行为的详细描写。李渔所著《怜香伴》中,崔笺云和曹语花等人,也明显地表现出女同性恋的关系。此外,《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中,封三娘和范十一娘的缠绵情感,也极似同性恋人关系。

这些小说有的直接取材于历史典故,如无名氏的《断袖记》写的就是汉哀帝与董贤的故事,冯梦龙的《情史》,一名《情史类略》,又名《情天宝鉴》,在《情外类》中选录了历代同性情事。其余则多写同代或近代。有的在勾勒社会风俗百态上着墨较多。典型如《金瓶梅》、《红楼梦》自不必说。其他如《龙阳逸史》,在明代男风盛况与小官生活的反映上,表现十分突出。《品花宝鉴》反映清朝官场的蓄男之风,及其原因——清朝律例对官员嫖妓的严禁,可称为又一本「官场现形记」。除了《金瓶梅》、《红楼梦》等少数作品社会性与文学性具佳外,还有一些社会性较弱,而比较注意文学性的作品。比如《弁而钗》、《宜春香质》,和《龙阳逸史》相比较,二者的社会性较弱,但文学性更强。而与此二者比较,《石点头》中的《潘文子契合鸳鸯冢》又胜一筹。

以上笔者对明清时期涉及同性恋描写的小说,作了一个粗浅的介绍及简评。而面对这些独特的文学遗产,我们应该如何将其准确定位呢?答案当然是用唯物主义历史观来辨正地看待。

一方面,我们要看到研究这些小说的重要性。首先,我们要看到,作为一种真实存在的文化——或用李银河的话说,「亚文化」——同性恋的研究,对于展示一个社会的文化全貌,有着有益的补充作用。而文学作为重要的文化载体,对了解历史上的这种「亚文化」,能提供珍贵的信息,使文化中那些鲜为人知的部分「浮出水面」。明清时期同性恋小说的繁多,与明清社会上的同性恋风气关系密切。很多历史没有记载的东西,都通过小说得以不同程度的展现,并在读者的阅读中逼真地再现,这对我们全面而真实地了解明清社会,有很大的帮助。其次,在文学界引起广为重视的「人性」的研究,与「性」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性」的研究,如果离开了「同性之性」,就不能做到全面深入。明清时期艳情小说较为盛行,其笔触多为自然主义性描写的流露,较少道德说教等遮蔽,虽然难免流于淫秽狭邪,但其中穿插的性心理描写之详细真切,却不失为小说艺术的一个进步。而其中,同性心理的描写,对于了解性的复杂性,有其独特的贡献,尤其是《红楼梦》这样比较优秀的作品的,无疑是一副细致深入的人性「内画」。还有,从比较文学的角度上看,同性恋作为一种文学现象,与同性恋运动等其他现象相对应,在外国甚嚣尘上,国内也日见升温。古今中外的同性恋文学存在着一些差异和联系,尤其是中国文学中,五四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左右的空白更使同性恋文学在中国具备了一定的特殊性。而古代同性恋文学中,明清小说的份量又占了大部分。因此,研究它在后代同类小说中的传承、流变,以及与它们的差异,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还应看到,在明清小说中,涉及同性恋描写的,有很多纯粹为单纯的性描写,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内容。从美学的角度看,很多作品都缺少曲折丰富的情节,也少有感人至深的形象。从道德角度看,也少有能激扬人性美好一面的作品。如此众多的男男相通、女女相通,甚至男女混交的场面铺陈,在作品中大肆歌颂赤裸裸的同性性行为,格调未免流于低下,无非床上风月,野地淫行而已。诚然,这种文学描写上的放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文人雅士们的放荡不羁,反映了对封建礼教的一种反抗,但说到底,这不能不归为一种精神上的极度颓废丧志。所以,在研究中,应当以谨慎的、批判的态度为主,才不失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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