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平遥县财政局官网)中公教育山西考试信息2020-12-24 09:12:59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建设,更好地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根据十六届县政府第55次会议议定内容和《平遥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平遥县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59名工作人员。其中,社区专职党务工作岗29名,要求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社区专职一般工作岗30名。
三、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强,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2、具有平遥县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平遥县户籍且符合以下优先条件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中职、中技)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并享有以下加分政策:
①现任平遥县16个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居委会成员、具有平遥县社区工作经验人员、具有平遥县党务工作经验的下岗工人(每从事党务工作岗位一年加计1分、不足半年的不计分、半年以上而不足一年的计0.5分,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②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
③具有国家社会工作人员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初级证书的加3分、中级以上证书的加5分);
上述加分情形同时具备的,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4、被招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受到行政处罚及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或受撤职以上政务处分的;近3年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改正期内的;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违反计划生育仍在处罚期内,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罚的;与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领取准考证等事宜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1、报名要求
请自行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表》、《诚信承诺书》,电脑打印手工填写无效;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中共党员证明(党支部开具的证明)、符合优先条件加分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街道办(县部局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由单位经办人员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5张;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提交《报名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平遥县司法大楼五层506室
3、资格初审
报名时,所有事宜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报名处工作人员对招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客观、公正、及时,主要对报考者的学历、年龄、户籍、身份及优先条件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件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信息、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件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报考要求,凡不如实填写、填写信息与所报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岗位调整事项及考试费用: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所空缺招聘职数可调剂到另外一种工作岗位。报名考试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执行每人每科目50元,本次笔试两门科目,每人需交100元。
5、领取准考证有关事宜。考生本人凭有效的身份证到平遥县司法大楼五层506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笔试前一天(时间待定),准考证领取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关于平遥县2020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所有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供本人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提供本人当日“健康码”绿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健康码和行程码”需截屏彩色打印在一张纸上);填报《涉考人员防控新冠肺炎情况申报及体温监测表》(附件5),以上三种资料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存。考生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且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疫情防控要求
经平遥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环节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名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环节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排队间隔保持在1米以上并测量体温。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领取准考证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环节时,须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排队间隔保持在1米以上并测量体温。
2、领取准考证时间为笔试前一天,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提供本人当日“健康码”绿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健康码和行程码”需截屏彩色打印在一张纸上);填报《涉考人员防控新冠肺炎情况申报及体温监测表》,以上三种资料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存。
(三)笔试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按照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建议从即日起至笔试前,14天内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在笔试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若体温超过37.3℃,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领导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六、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社区工作常识等)两门科目,笔试考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符合优先条件人员的加分组成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人选(入围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具备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同等条件的依次按毕业时间先后、学历高低、报名先后确定)。
2、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
资格复审主要对入围招聘者的学历、年龄、户籍、身份及优先条件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件等情况进行再次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主要对招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综合得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根据综合得分、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县民政局签订为期5年的服务协议,统一由民政局分配到相关岗位工作。被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协议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首次签订服务协议的,试用期为6个月。招聘人员薪酬待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组通字〔2019〕52号)文件执行,社会保险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兼职,不得领取其他报酬。
八、管理考核
根据《平遥县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社区专职人员实施严格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不符合条件的解除服务协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档案,统一由民政局管理并建立电子档案信息数据库;县委组织部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