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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政策,非婚生子能享受国家哪些政策(未婚生育女性可领生育津贴是保障不是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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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婚生育女性可领生育津贴是保障不是鼓励|法讯观察

非婚生子政策,非婚生子能享受国家哪些政策(未婚生育女性可领生育津贴是保障不是鼓励)

而记者注意到,有单身妈妈在网上分享了在上海成功领取生育津贴的过程,但大多数人对此并不知情。记者也据此尝试在随申办APP上进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页面,发现在“生育情形”的选项栏中确有“其他特殊情形”的选项。对此,曹艳春表示,上海放开这一政策具有重大意义。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任远表示,通过基于“其他特殊情形”,上海在具体实践中允许单身妈妈领取生育保险津贴,表现出政策实施的弹性和温度。

保障未婚生育女性权益

《指导意见》明确,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在答记者问时也进一步表示,领取生育津贴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

非婚生子政策,非婚生子能享受国家哪些政策(未婚生育女性可领生育津贴是保障不是鼓励)

“该政策的出台与人口生育政策存在一定的关系。”曹艳春告诉记者,我国并没有禁止婚外生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也明确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只要交纳了生育保险费,未婚生育的母亲也应该获得与已婚生育母亲同样的生育保险待遇。该政策保护了未婚生育女性的基本权益,为其提供生育期间经济上的保障和支持,是一种对女性生育的肯定和补偿。同时,对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提高人口素质,促进高质量生育都有重大意义和价值。

任远表示,生育服务和支持的相关政策应该具有普惠性,现在仍然有不少非正规就业劳动者,非当地户籍的流动女性不能被生育保险制度所覆盖。应该探索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对生育的配套服务政策体系。

政策改变并非鼓励未婚生育

随着女性婚育观念的多元化发展,有人认为,“领取生育津贴不需要结婚证”是为有意成为单身妈妈的女性解除了后顾之忧。这是否意味着鼓励未婚生育的价值取向?

“该政策肯定不是为了鼓励未婚生子的价值观,而是提供一种保障措施”。曹艳春表示,未婚生育并不是常态,仍要鼓励符合传统观念的婚内生育,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不得不未婚生育的女性也要给予一定保障,要为她们和婴幼儿的权益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支持。

非婚生子政策,非婚生子能享受国家哪些政策(未婚生育女性可领生育津贴是保障不是鼓励)

任远也表示,单身妈妈能够领取生育保险津贴,并不是说要鼓励未婚生育,而是要对未婚生育的母婴也要加强保障和保护。当前对单身妈妈不仅存在道德上的污名化,在具体生活中如落户、生育保险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客观上加深了单身妈妈生活的弱势状况。国家政策部门有必要重视未婚生育日益增多的现象,为单亲家庭的具体困难提供服务和支持。

2、非婚生子政策

非婚生子政策

1、新政:未婚生育第一胎不再征社会抚养费

2、广东社会抚养费最新规定:未婚生一胎免缴

一、新政 未婚生育第一胎 不再征社会抚养费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至此,延续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前后,都有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另外,《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上述法律,一方面没有否定未婚人士的生育权,另一方面保护着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

二、广东社会抚养费最新规定:未婚生一胎免缴

有学者直言“未婚妈妈别开心得太早”,如果其中一方生育过一个或多个孩子,另一方不可能被免除社会抚养费

去年夏天,女星境外“冻卵”事件曾引起公众对女性生育权的一番讨论。上周,广东省率先完成了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其中一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使得未婚生育权议题又重回了公众视野。

有单身白领看到新规后随即向小编表示,似乎看到了不结婚就能生育孩子的希望,感到十分兴奋。小编近日调查了解到,新政为未婚生育一胎免去了一笔不菲的“罚金”,但按照该条例,未婚生子仍属违规行为。另外,当前法规禁止未婚人士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怀孕,单身女性想要“借精”生子需要掂量掂量了。

但是,对未婚人士生育权的规定较为宽泛、模糊,忽略甚至明显限制未婚人士生育权的法规和行政行为时有出现。比如,根据2014年3月27日通过并开始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同时第五十三条又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上一年当地城镇居民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即使是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此,新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出了调整。2015年12月30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正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减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明确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生育权是基本人权的一个方面,未婚人士也拥有生育权利。“把‘超生’和未婚生育两件不相关的事情扯在一起,本不合理。条例的修改体现出法律更加人性化。新规实际上是对比较突出的未婚生育问题的一种回应,进行了适当的利益平衡,客观上也确实有利于维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但总体上,法规对未婚生育的行为并不提倡。

非婚生子政策

【1】征收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想要落户首先就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落户。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2】非婚生子女落户所需材料

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2021年非婚生子女落户新规有哪些要求?

【1】在2021年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就生育孩子,那要看一下生的是第几胎,如果是第一胎那就需要先补办结婚登记,当然要看一下两人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

【2】如果两人生育的是第二胎,这种情况下交纳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交纳的罚款相对来说就会高很多,所以符合领证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先去领证然后再生孩子,因为现在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只要领取结婚证上的第二胎就不需要缴纳罚款。

【3】其实不管是生育第一胎还是生育第二胎,只要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要给孩子落户就必须先交纳罚款,领取到发票之后,再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去交纳。2021年非婚生子女落户新规就是这样的。

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已婚学生无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示亲子鉴定书,由相关单位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居委会(村)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警务调查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的父母一方属于户口的,由户口注册地相关单位出具婴儿不结案证明。

未婚生子罚款要几万吗?

【1】大家咨询的未婚生子罚款需要交几万元要分情况来看,最主要是看一下大家人均收入是多少,如果收入比较高,那缴纳的罚款就比较多,大家可以咨询计算一下,正常情况需要缴纳人均收入的3倍到10倍左右。

【2】如果不交纳罚款,那子女出生之后就无法给他正常上户口,要知道不上户口的孩子就属于黑户,以后无法入学,所以对孩子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建议大家还是去领取结婚证再生育孩子,当然如果已经将孩子生下来的情况下,也可以去补办结婚证。

【3】如果补办结婚证,后期要给孩子上户口,仍然要交纳罚款,工作人员只有看到发票还有其他材料之后才会办理里。

非婚生子政策

1、新政:未婚生育第一胎不再征社会抚养费

2、广东社会抚养费最新规定:未婚生一胎免缴

一、新政 未婚生育第一胎 不再征社会抚养费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至此,延续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终结。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前后,都有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另外,《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上述法律,一方面没有否定未婚人士的生育权,另一方面保护着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权。

二、广东社会抚养费最新规定:未婚生一胎免缴

有学者直言“未婚妈妈别开心得太早”,如果其中一方生育过一个或多个孩子,另一方不可能被免除社会抚养费

去年夏天,女星境外“冻卵”事件曾引起公众对女性生育权的一番讨论。上周,广东省率先完成了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其中一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使得未婚生育权议题又重回了公众视野。

有单身白领看到新规后随即向小编表示,似乎看到了不结婚就能生育孩子的希望,感到十分兴奋。小编近日调查了解到,新政为未婚生育一胎免去了一笔不菲的“罚金”,但按照该条例,未婚生子仍属违规行为。另外,当前法规禁止未婚人士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怀孕,单身女性想要“借精”生子需要掂量掂量了。

但是,对未婚人士生育权的规定较为宽泛、模糊,忽略甚至明显限制未婚人士生育权的法规和行政行为时有出现。比如,根据2014年3月27日通过并开始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超生处理。”

同时第五十三条又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上一年当地城镇居民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即使是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此,新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出了调整。2015年12月30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正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规减轻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明确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生育权是基本人权的一个方面,未婚人士也拥有生育权利。“把‘超生’和未婚生育两件不相关的事情扯在一起,本不合理。条例的修改体现出法律更加人性化。新规实际上是对比较突出的未婚生育问题的一种回应,进行了适当的利益平衡,客观上也确实有利于维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但总体上,法规对未婚生育的行为并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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