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公益林砍伐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林木采伐单位或个人需应向旗县林业主管部门或苏木(乡镇)林工站提出采伐申请和提交下列材料,初次申请采伐提交(一)、(二)、(三)项材料,5年内第二次申请采伐的还应提交(四)、(五)项材料。
(一)林木采伐申请书;
(二)林木权属证明;
(三)采伐作业调查设计(申请采伐5立方米以下除外);
(四)上一次采伐更新造林验收合格证明;
(五)上一次采伐验收合格证明。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林木权属不清或存在林权争议的;
(二)未按规定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三)采伐作业设计违反有关技术规程和采伐管理规定的;
(四)上一次公益林采伐后更新造林不合格的或采伐验收不合格。
(五)征占用林地等项目未经批准的。
二、公益林能砍伐吗?
公益林砍伐标准是根据公益林的重要程度,一级国家公益林是不能砍伐,二级可以适当砍伐。
1、《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
国有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
因教学科研等确需采伐林木,或者发生较为严重森林火灾、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对受害林木进行清理的,应当组织森林经理学、森林保护学、生态学等领域林业专家进行生态影响评价,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后实施。
2、《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第十二条第三款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三、砍伐生态公益林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四、生态公益林能放牧吗?
禁止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进行开垦、采石、采砂、取土、开矿、砍柴、采脂、放牧、狩猎、修建墓地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在生态公益林地域砍柴、割草、放牧、狩猎、开矿、建坟、开垦、 采石、采砂和取土,特别是要禁止乱采松脂和进行培植业用材的 采伐,严厉惩处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国家公益林砍伐规定?
国家公益林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而设立的林地,对其砍伐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
禁止乱砍滥伐。国家公益林内的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生态资产,禁止任意砍伐、乱伐、滥伐。
禁止非法采伐和运输。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采伐、运输公益林内的森林资源。
限制林木砍伐。对于国家公益林内的林木砍伐,应当在保证生态安全和资源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根据林木种类、年龄、树径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砍伐计划。
定期检查和评估。国家公益林的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林木资源进行检查和评估,了解林木的生长状态和森林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加强保护力度。国家公益林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益林的保护力度,完善林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巡查、监管、执法等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国家公益林资源。
六、公益林与生态公益林的区别?
益林与生态公益林的区别
1.
通常所称的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其建设、保护和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生态公益林和地方生态公益林(其中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
2.
生态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主要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简单的说生态林就是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森林,主导利用森林的生态功能。
3.
二者属于从属关系,生态公益林是公益林的一部分,是公益林中生态区位特别重要的那种。
七、生态公益林补偿?
中央财政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对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对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每年每亩10元。2013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将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5元。今後,随著国家财力的增长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投入力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八、砍伐公益林林木可以立案处理吗?
可以拨打110报案,如果砍伐的数量大,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九、生态林的砍伐标准?
1、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2、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3、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十、公益林属性生态红线吗?
公益林属性生态红线。
目前我国正在区划界定的林业生态红线,主要包括三大类型林地。
首先,国家、省、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公园、湿地、风景名胜地,以及一些特种用途的林地,如母树林、实验林、国防林等,这类林地优先纳入林业生态红线;
其次,国家、省、市、县各级公益林,毫无疑问将纳入林业生态红线范畴,严格保护盒管理;
最后,天然林阔叶林、针叶林、针阔混交林等天然起源(含人工促进更新)的林分,包括前期区划界定的天保工程,也将纳入林业生态红线。
除此之外,一些生态脆弱,江河湖泊源头、沿岸的部分人工林,视其生态区位的重要性,也可能纳入林业生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