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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一、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

公益诉讼的范围五大类:1、污染环境类;2、破坏资源类;3、食品药品安全类;4、英烈权益保护类;5、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类。

二、简述公益诉讼的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权对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个人的民事行政违法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何谓公益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可以理解为: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集体或者个人的民事行政违法行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权并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里所说的"机关",未明确限定包括哪些机关,故那些把检察机关排除在外的观点是片面的、不客观的,且缺乏法律依据的。

三、扶贫公益诉讼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其他。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公益诉讼公开听证范围?

除监督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之外,公开听证还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居委会及群众代表参加。

六、环境公益诉讼赔偿范围?

赔偿因侵害公益环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的案例?

危害程度及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

八、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权责范围?

我国宪法第1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法律监督统一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当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民事行政违法侵害后,能充分、有效地运用必要法律手段,代表国家提起或支持民事诉讼,忠实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全符合宪法精神和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并且未侵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是无可厚非的!

九、公益诉讼的程序和保护范围?

公盍诉讼的程序是按照国家具体的法律法规,根国家相应的步骤,针对个人或单位集体侵范人民的公益事业,国家将主动依照法律章程进行刑事诉讼,依法追究个人或集体单位的刑事责任。保护人民或国家的公益事业不受经济损失。

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包括在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还有资源保护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犯生态环境还有自愿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侵害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第二款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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