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入资金设立的,为城乡低收入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岗位。这些岗位通常包括环卫工人、社区工作者、养老院护理员等。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对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些新的工资标准吧。
工资标准有所提高
根据通知,2021年度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具体如下:
城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2100-2500元/月。农村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1800-2200元/月。与2020年相比,城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上调了100-200元,农村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上调了100-150元。这一调整体现了政府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重视,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和稳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工资标准实施范围
根据通知,2021年度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
城乡社区工作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城乡残疾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城乡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其他经政府投入资金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本地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实施要求
为确保2021年度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的顺利实施,通知提出了以下要求: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确保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的落实到位,不得擅自降低标准。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要建立健全工资调整机制,确保工资标准与物价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总的来说,2021年度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的提高,体现了政府对这些岗位工作人员的重视,有利于进一步吸引和稳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城乡低收入人员提供更好的基本生活保障。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您对山东省公益性岗位2021年工资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