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条款有哪些?
贸易条款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双方达成的协议和规定。常见的贸易条款包括价格条款、付款条款、交货条款、保险条款、验货条款、违约条款等。
价格条款规定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付款条款规定了付款的时间和方式;交货条款规定了货物的交付地点和方式;保险条款规定了货物的保险责任和赔偿方式;验货条款规定了货物的质量和数量检验标准;违约条款规定了双方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这些条款在合同中起到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的作用,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
二、宪法有哪些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等
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北约条款有哪些?
第1条
缔约方承诺,如《联合国宪章》所述,以不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与正义的方式,解决任何可能以和平手段参与的国际争端,在其国际关系中,不得以任何不符合联合国宗旨的方式威胁或使用武力。
第2条
缔约方将通过加强自由机构、更好地理解这些机构所依据的原则以及促进稳定和福祉条件,为进一步发展和平友好国际关系作出贡献。它们将努力消除其国际经济政策中的冲突,并鼓励它们中任何一个或所有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
第3条
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本条约的目标,各缔约方将分别和共同,通过持续有效的自助和互助,维持和发展各自的个人和集体抵抗武装攻击的能力。
第4条
缔约方将在任何一方认为,任何一方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或安全受到威胁时共同协商。
第5条
缔约方同意,在欧洲或北美对其中一方或多方的武装攻击应视为对所有缔约方的攻击,因此,缔约方同意,如果发生这种武装攻击,缔约各方都应行使《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承认的独立或集体自卫权,将协助被袭击的一方或多方,立即单独并协同其他各方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包括使用武力,以恢复和维持北大西洋地区的安全。
任何此类武装攻击及其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应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当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时,此种措施即告终止。
第6条
就第5条而言,对一方或多方的武装攻击被视为包括武装攻击:
在欧洲或北美的任何缔约方领土上,在法国的阿尔及利亚省;
在土耳其领土上,或在北回归线以北的北大西洋地区任何缔约方管辖的群岛上;
任何缔约方的部队、船只或飞机,在“条约”生效之日在这些领土或欧洲任何其他占领部队驻扎的地区或在地中海或北回归线以北的北大西洋地区之内或上空时,均不得携带任何武器或其他武器进入或在这些领土或欧洲任何其他地区驻扎,或在北回归线以北的地中海或北大西洋地区使用。
第7条
本条约不影响,也不应解释为以任何方式影响《联合国会员国宪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或安全理事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
第8条
各缔约方声明,其与任何其他缔约方或任何第三国之间目前生效的任何国际约定均不与本条约的规定相冲突,并承诺不与本条约发生任何冲突。
第9条
各缔约方特此设立一个理事会,每一个代表都应审议有关执行该条约的事项。理事会的组织,须使其能在任何时间迅速开会。理事会应设立必要的附属机构;特别是应立即设立一个防务委员会,就执行第3条和第5条的措施提出建议。
第10条
缔约方可经一致同意,邀请任何其他有能力促进本条约各项原则并为北大西洋地区安全作出贡献的欧洲国家加入本条约。任何受邀请的国家可通过向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交存加入书而成为条约缔约国。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通知每一缔约方每一份加入书的交存情况。
第11条
本条约应由缔约方按照各自的宪法程序批准并执行其规定。批准书应尽快交存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并将每次交存通知所有其他签署国。条约应在大多数签署国批准后,包括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卢森堡、荷兰、联合王国和美国的批准后,立即在已批准条约的国家之间生效,已交存,并应于交存批准书之日起对其他国家生效。
第12条
在条约生效十年后或其后的任何时候,如果任何缔约国提出要求,应共同协商,以审查条约,同时考虑到当时影响北大西洋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各种因素,包括根据《联合国宪章》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而制定的世界性和区域性安排。
第13条
在条约生效二十年后,任何缔约国可在其退约通知送交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一年后终止为缔约国,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将每一份退约通知通知其他缔约国政府。
第14条
本条约的英文本和法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交存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档案馆。经正式认证的副本将由该国政府转交其他签署国政府。
四、外贸条款有哪些?
1、数量条款。此条款只要包括交货数量和计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知道,尤其在农副产品的交易中由于这些货物的计量不易精确,故为避免争议,应在合同中对交货的数量规定一个机动幅度,也即“溢短装条款”。
2、包装条款。根据《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和包装。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若无约定,则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进行装箱和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和包装,否则视为与合同不同。同时,包装条款中须明确国际对运输标志的惯常做法以及订明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 .
3、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相当突出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作价主要有固定价格,滑动价格和后定价格三种方式。在贸易实务中,还应密切注意国际贸易术语的应用。
4、保险条款。由于国际货物买卖风险比较大,故保险条款在合同中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有较大的区别。在货物买卖中,应注意各种贸易术语中保险费用和保险责任的负担。
5、支付条款。国际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规定,货物的结算除了政府记帐的方式外,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进行现汇结算,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大部分通常都是通过现金或银行转帐进行结算。此条款主要包括支付工具,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6、不可抗力条款。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例外条款。按照《公约》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解除和迟延履行合同而不承担责任,只有当既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又有当事人过失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仲裁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都规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我国的涉外买卖合同若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则相对较少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和纠纷。
8、法律适用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由于涉及合同当事人来自不同的国家,故很有必要设立法律适用条款来规定准据法,以防止在发生争议时无法缺点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的法律。一般来说,国际上都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定,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还要受到最密切联系原则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限制 .公约中对当事人意思自治权利的 适用范围规定的更加完备与广泛。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都有《民法典》予以规范调整,故较少设立此条款。
9、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第一不要遗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为太高导致条款无效,等于让裁判庭自己决定。
10、商检条款。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办理索赔的依据。合同应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封单检验还是凭现状检验,以及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以免进口商拖延不决。
11、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条款。合同最好约定以哪种文字为准,尤其是买卖设备等内容复杂的合同。合同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交付定金后生效等有利条款。
五、交付条款有哪些?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
(3)数量。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六、谈判条款有哪些?
一、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有哪些?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双方利益、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合作伙伴。
(2)甲方全面授权合作方乙为其分店做平面印刷广告。
(3)乙方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制作平面广告,如果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效果,乙方要赔偿甲方损失。
2、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化工材料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3、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10年,自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某某
乙方: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二、商务谈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谈判过程中,要掌握谈判技巧和分寸;谈判小组中,成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在谈判过程中,要注意座次的排列,更应注意角色的配合,同时,还应注意掌握谈判技巧、谈判进程和谈判的整体节奏。
对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可进行多轮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具体数量由谈判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也可以将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合为一个阶段同步进行。但不论是哪种方式,都应保证每个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都能得到同样多的谈判机会,
要注意谈判方谈判代表的资格的有效性,即谈判方参加谈判的代表须为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如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须向谈判小组出具法人授权书。要注意运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整个谈判过程都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综上所述,企业之间在贸易往来、合作上有分歧的,可以通过商务谈判解决,经过有效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会签订谈判合同。在这样的合同里面,主要对双方达成意向的事项作出约定,如是买卖合同,包括货物数量、价款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权利义务。
七、宪法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序言
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国务院
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的规定:
(一)序言。就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宪法序言的内容都是有关宪法本身的规定,诸如制定宪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据,制定宪法的经过,宪法的构成,宪法的演变,宪法的修改,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地位等。
(二)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宪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和国家的标志与象征制度。由于国家本质的不同,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有所不同。
(三)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经济制度及教育、科学和其他文化制度等。
(四)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财产权,即公民的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非法侵犯;二是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自由权,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迀徙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通信秘密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四是受益权,包括生存权、工作权、请愿权、诉愿权、诉讼权和受教育权等;五是参政权,主要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等。公民的基本义务方面主要有依法交纳赋税的义务、服兵役的义务等。
(五)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宪法的重要构成部分,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一般都有国家元首、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宪法对这些机关的地位、产生、组成、职权、活动原则以及相互关系作出了详尽的规定。
(六)宪法保障。宪法保障是指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措施和制度。
(七)其他规定。除了上述基本内容之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最后都另有一些附则条款。
八、ems免责条款有哪些?
EMS的赔偿条款特快专递邮件赔偿 特快专递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因非客户过失而发生丢失、短少、损毁和延误,邮局予以赔偿。但对间接损失和未实现的利益不承担赔偿责任。属于下列情况的,邮局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保价邮件除外)。 二、 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和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三、 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按规定手续已妥投,事后收件人发现内件短少或损毁的。四、 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五、 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六、 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邮件的赔偿标准 一.国内邮件: 1. 保价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按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的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 2. 如保价邮件价值高于邮章规定的最高保价限额,发生部分损毁或短少,且损毁或短少的价值又不低于保价金额,亦按实际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3. 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二倍。 4. 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保价费除外)全部退回。 5. 因非客户责任使特快专递邮件延误(以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退还所收邮费。 二.国际、港澳台邮件: 1. 延误:退回50%邮费。 2. 信函、资料类邮件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3. 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4. 已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按申报的实际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 60*W(元人民币)W为用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5. 邮件发生丢失、损毁,除按相关规定赔偿外,退还已收取的邮费和特殊查询费。
九、新西兰有哪些资源?新西兰有哪些资源?
新西兰的矿藏主要有煤、金、铁矿、天然气,还有银、锰、钨、磷酸盐、石油等,但储量不大。石油储量3000万吨,天然气储量为1700亿立方米。新西兰的森林资源丰富,森林面积810万公顷,占全国土地面积的30%,其中630万公顷为天然林,180万公顷为人造林,主要产品有原木、圆木、木浆、纸及木板等。渔产丰富。
十、创城标准有哪些条款?
1、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2、文明交通: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3、友善礼让: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鲜血、捐献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服务有什么要求?
1、无障碍设施:
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街道设施: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3)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4)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3、主要街道和公告场所面貌: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2)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文明引导有力。
4、社区生活环境: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5)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
(6)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有什么要求?
1、公共安全保障: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社区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3、饮用水安全:
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5、安全生产: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6、治安管理:
(1)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
(3)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4)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城市绿化有什么要求?
1、建成区绿地率:(1为东部、中部、东北部的城市的标准,2为西部城市的标准)
(1)>31%为优秀、>28%为良好、≦28%为达标
(2)>21%为优秀、>18%为良好、≦18%为达标
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8(平方米)为优秀、>6(平方米)为良好、≦6(平方米)为达标。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有什么要求?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为优秀、>90%为良好、≦90%为达标
2、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3、城市空气质量:
(1)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
(2)全年优良天数比例≧70%,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
(3)完成省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达标等级)
4、城市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分保护区,且水质达到III类;
(2)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
(3)城市市下去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V类水体。
5、环境管理:
(1)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
(2)无因本市市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
6、公众参与: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学校、家庭、社会有什么要求?
1、学校教育: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正式材料为准,实地考察主要看校园、教室有无悬挂核心价值观“24个字”。);
(2)有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正式材料为准,安排和落实的材料齐备为合格,有活动安排为基本合格,两者都没有为不合格。);
(3)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落实情况(中小学校100%落实德育课程计划和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程为合格,≧80%为基本合格,其他情况不合格。)
(4)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措施、落实好;
(6)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比例。二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比例。三是统计并计算本地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的学生比例。三项数据均为2014年度、城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数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部给予成绩认定。),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什么要求?
1、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标准;
(2)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文化事业发展:
(1)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3、基层文化设施:
(1)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2)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
(3)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4)鼓励影院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
4、文化服务供给: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2)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