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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文章来源:科技讯

10月15日国家网信办官网发布关于《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

国家网信办:拟禁止批量注册、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

《征求意见稿》还称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一)不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或注册与自身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的公众账号名称、头像、简介等;(二)恶意假冒、仿冒或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三)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等服务;(四)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生成虚假流量数据制造虚假舆论热点;(五)借突发公共事件煽动极端情绪行为或实施网络暴力损害他人和组织名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六)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内容引用或捏造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七)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营销诈骗、敲诈勒索牟取不当利益;(八)批量注册、囤积或非法交易买卖公众账号;(九)制作、复制、发布违法信息或未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征求意见稿》要求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设置醒目、便捷举报入口公布申诉、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健全举报信息受理、甄别、处置、反馈等机制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及时有效处理生产运营者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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