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法家以商鞅、韩非、李斯为代表,他们三人巧合般地全死在了秦国,秦国依靠他们的学说完成了统一的霸业,但是秦帝国也像这三人的命运成于法,败于法。
首先来看商鞅。
商鞅一部《商君书》可谓是贻害千古,影响深远。在此书中他为秦国谋划了富强之路,利用他对人性本恶的洞悉,将秦人的出处锁定在了两条路上,要么耕地,要么打仗,形成所谓“一赏”。商鞅开了一个极坏的头,“重农抑商”,他把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以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
先秦法家对待人性的观点是一致的,都认为人性趋利避害,都主张用严酷的刑罚恐吓人们,用高额的奖励诱导人们,所有的关系都被简化成“趋利避害”。他们不相信什么道德,人性的高贵,更不在乎老子口中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教戒。
商鞅变法极为严酷,其中有一条叫连坐法,下令把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带治罪。不告发奸恶的处以拦腰斩断的刑罚,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
此条恶法臭名昭著,竟然堂而皇之地鼓励人们相互揭发,而且动不动就要腰斩,留给人们的选择空间极少。严法自然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危害也是巨大的,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商鞅后来逃到客栈,老板不敢接收他,后来陈胜吴国,刘邦都是因为此法而起义。
妄想着靠严刑峻法统治百姓,不过是竭泽而渔,只能收到一时的效果和表面的太平。
商鞅推出自己的变法后,很多人议论纷纷,有说好的,有说不好的。商鞅一律把他们发配的边疆修长城。在他的眼里民众出来说话,就已经是乱民了。这样做效果当然很好,从此再也没有人敢在明面上说变法的坏处。
商鞅本人也是极端阴险狡诈,在带兵攻打魏国时,曾摆酒席宴请魏国将领,趁其不备,夺了别人城池。当然,兵不厌诈。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讲究贵族道德,这种情形还是比较少见的。项羽不在鸿门宴杀刘邦,很大程度上就是不想做小人,项羽毕竟是楚国贵族。
商鞅在秦孝公在世时,尚可以靠着孝公的支持而耀武扬威,他出门怕别人刺杀自己,带的卫兵、随从极多。有人劝说他让他把封地都还给国君,自己低调点。可自诩为洞悉人性的商鞅也应了自己对人性的洞悉,名利他都不愿意放弃,最终被杀掉。
再来看韩非。
《史记》中关于韩非的记载不多,但是《韩非子》完整地保留了下来,韩非是韩国贵族,他对人性的洞悉和君主的统治艺术阐述的更是精彩至极。
在对人的本性的分析中,韩非举出了大量的例子论证,无论人与人之间处于何种关系,背后都是赤裸裸的利害计算。在亲情关系中,孩子会抱怨父母没有好好地抚养自己,父母又会抱怨孩子没有尽到赡养的责任,身为至亲,却“皆挟相为而不周于为己”,意思是都会抱怨对自己不好。
生男孩则庆祝,生女孩就杀掉,其原因不过是出于利益的计算考量罢了。因为女孩迟早要嫁到他家,而男孩则能更好地赡养父母,“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
韩非主张君主秉持“刑赏”二柄,控制天下的臣民,他把那些不听话的商人、游侠、儒者等人称为害虫,这些人不从事耕战,主张把他们消灭掉。
但吊诡的是,韩非本人却没有像他人性论中所描绘的极端地趋利避害。他一生都在韩国,纵然对韩国国君有许多抱怨,但是最后却冒着生命危险为韩国说情,在秦国被自己的同门李斯所毒杀。当然是否是李斯所杀,有争论,但是韩非作为高级人才,死于秦国确实千真万确的。
最后来看李斯。
如果说韩非是法家理论集大成者,那么李斯就是最终的实践者。
韩非和李斯本来都是在荀子门下做学生,荀子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荀子的学说中有较多法家的影子,尤其是荀子也持有性恶论。在荀子身上尚可以看到“从道不从君”的坚守,但是在他的两个学生身上却完全走向了另一极端。
李斯辅佐秦始皇最终完成了统一的霸业,司马迁说他本可以比肩周公,可惜的是秦帝国的建立他有多大的功劳,毁灭他就有多大的罪孽。
李斯在年轻时曾看到厕所的老鼠和仓库的老鼠的不同状况,而领悟到自己发家致富需要合适的环境。老鼠待在厕所见人就跑,还不能吃饱饭,仓库里就可以大摇大摆地饱餐。
后来他向自己的老师荀子辞行,说自己应该去干一番事业,追求功名利禄。这也为他后来的悲惨命运埋下了伏笔。
李斯有追求,也有才能。他也像自己的前辈一样通晓人趋利避害的道理,他劝说嬴政派人拿着财富离间六国君臣,收买他们。最终辅佐始皇帝灭掉了六国。
这时,李斯在整个的帝国范围内,开始了自己的政策变动。
他建议始皇帝,烧掉天下的除了医药、占卜、种植类的所有书籍,禁掉各种学派的争辩、议论,不再允许人们私自讲学,如果谁不听话,就发配到边疆去。有些人还因此被坑杀。
想学知识的好办,就“以吏为师”,把当官的当做老师,把那些法律条例当做知识。
除此之外,他力排众议设立郡县,统一度量衡都对后世影响深远。李斯本人的才能自然是谁都无法否认,一封《谏逐客书》流传千古。
但是李斯和商鞅、韩非一样都太过于相信所谓的刑罚,相信所谓的人性论,太过于依靠一个开明的君主。一旦失去了这个保障,他们自身也将烟消云散。
始皇帝死后,赵高、胡亥拉拢李斯一同篡改始皇帝的遗书。赵高与李斯的对白极为精彩,司马迁以文学的手法再现了李斯的心理过程。他当然挣扎了,但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他终于不可放弃,他不愿意做一个厕所里的老鼠。
可是他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小人共患难容易,同享福难。大家都擅长搞阴谋,今天一起合谋,明天我就会干掉你。赵高逐渐发现,李斯原来并不像自己一样无耻。李斯毕竟还是一个政治家,看着群雄起义,他心里着急,可是赵高却一心想着祸害秦二世,祸害秦帝国。
按理说,李斯绝对有机会搞出点政变,杀掉赵高。可是他太天真,也太无耻。他竟然还想着劝谏秦二世,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又因为害怕,说当君主的就应该严酷刑罚,满足秦二世的心理需求。结果使得更多的忠臣被杀。
李斯的结局自然可想而知,在被腰斩之前,他对儿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又怎能办得到呢!”或许他最终意识到了对名利的渴望终归是一条不归之路,而最有价值的还是自己的亲情。
商鞅、韩非、李斯作为先秦法家中的代表人物,皆死于非命,绝不是巧合。他们所秉持的法家学说将人性还原成利害计算,有其真理性的一面。但完全依靠此学说建立起帝国,统治天下的人,却过于严厉,过于紧张,纵然是传统社会,人们也需要一定地回旋的余地和选择的空间。他们忽视了人们对于非利害关系的追求,人类自有其高贵的一面,可以超脱利害计算,生死计较。
他们不给治下的百姓机会,自己自然也得不到机会,就像跑去客栈被拒,又跑去魏国被拒的商鞅。终归是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