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徽县(甘肃徽县旅游景点大全)甘肃鼎立信2021-05-11 16:53:36
近日
徽县法院将一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
被执行人谢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被告谢某某与李某系朋友,两人关系较好。2019年,谢某某让李某开自己的小型客车,去两当看树苗市场。在徽县永宁某路段与原告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马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经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原告马某某与被告李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预赔付原告10000元。被告李某与谢某某向原告赔付62626元,剩余费用被告均未支付。原告与被告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而诉至徽县法院。法院判决,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伤残赔偿金11万元、被告谢某某赔偿原告各种费用共计318091元,支付原告鉴定费4000元。
但是,案件宣判后,谢某某一直没有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原告马某某于是申请执行。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谢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并且和我们的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5月8日,徽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马某某的电话,说被执行人谢某某这会来他家看望他。执行干警立马前往将谢某某带回法院,向谢某某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但被执行人谢某某依然百般争辩,耍无奈,找种种借口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院遂依法作出对被执行人谢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我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
维护司法权威
来源:陇南徽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