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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近日,昌平区法院对十三陵思陵被盗案做出一审判决,7名被告人人分别获刑4年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盗窃团伙的一名主要成员在审理期间因病去世,因此法院裁定对其终止审理。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该盗窃团伙可谓胆大包天,昌平区法院认定的盗窃、倒卖文物案件多达12起,案发时间从2010年左右持续到2016年11月,作案地点均位于北京境内。除了在世界文化遗产十三陵思陵盗取一对石烛台外,被告人还曾于2015年左右的一天,在怀柔红螺寺景区内盗窃石槽子一个,据判决书发布的辨认笔录,有被告人称盗窃的地点为红螺寺第一会议室院内;于2015年左右一天夜间,在香山植物园内盗窃石香炉一个;于2016年10月25日,在海淀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内盗窃石碑一个。
据判决书介绍,2016年4月间,被告人黄润生、齐光亮、顾玉峰、刘玉华、刘西平等人到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悼陵监村,盗窃明十三陵思陵石五供烛台二件。由被告人张敏将烛台转运至北京市怀柔区黄坎村林新宇处,由被告人黄润生向林新宇出售,林新宇又向冯登俊出售。
被告人黄润生的供述证实,2016年,其与齐光亮、刘玉华、顾玉峰、刘西平等人到思陵,黄润生当时在围墙外面望风,其他人进去用一个小推车把两个“石瓶”推出来装到车上。然后就拉回房山。“一对‘石瓶’,大概1米高,两个‘石瓶’一样,白色石头的,是墓地里石五供中的最小的2个。凌晨时,在房山坨里附近把石瓶装到张敏的出租面包车上,直接拉到怀柔,林新宇当场给了9万元,给了张敏1500元的车费。剩下的钱被几个人分了。”2016年上半年,林新宇将“石瓶”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被告人冯登俊。
最终,警方于2017年4月7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的冯登俊家中起获被盗的烛台。经鉴定二件烛台系珍贵文物二级文物。接报案经过证实,2017年3月20日,昌平区十三陵特区副主任杨某1到定陵派出所报案称,2016年6月24日晚上10点多,十三陵特区办事处保卫科的朱某科长打电话称护陵员发现思陵丢了二个石烛台,经办事处多方查找未找到,故到派出所报案。
2017年4月,国家文物局证实,思陵的视频监控为2008年设置,在石烛台被盗前已失效停用。在确认石烛台被盗后,十三陵特区办事处擅自决定不按照规定报告上级文物主管部门,不报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国家文物局表示,十三陵此前已发生过石刻文物被盗未遂事件,但未能引起十三陵特区办事处足够重视,未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漏洞。发现思陵石烛台被盗后,竟长期隐瞒不报,且发案时思陵原有安防设施已全面瘫痪,人防物防技防形同虚设,暴露出文物安全管理和制度措施存在明显漏洞和隐患。
今年4月国家文物局通报称,思陵石烛台被盗案的17名相关责任人被严肃追责。
法院认为,被告人齐光亮、顾玉峰等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林新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文物罪;被告人冯登俊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被告人张敏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被告人冯登俊、张敏的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情节严重,对各被告人所犯罪行均应依法惩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齐光亮、顾玉峰等4人犯盗窃罪,被告人林新宇犯倒卖文物罪,被告人冯登俊、张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齐光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顾玉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15元;被告人林新宇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冯登俊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张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另两名被告人也因盗窃罪分别获刑10年6个月和10年有期徒刑。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参与了全部12起案件的被告人黄润生于2018年2月8日因病被取保候审,2018年3月30日死亡。昌平区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黄润生在审理期间因病死亡,法院对被告人黄润生已裁定终止审理。
(北青报记者 屈畅)
2、明十三陵文物被盗:明十三陵被盗了几个墓
明十三陵被盗了几个墓
两个
一个是万历皇帝朱翊钧的“明定陵”进行了考古挖掘。
一个是崇祯皇帝朱由检的“明思陵”被盗掘。除此之外,大多数陵墓都没有被盗或挖掘。
“明定陵”在建国后进行了考古挖掘,但发掘后因【政治变革】和保管技术原因,大量文物被毁,造成不可估量损失。于是我国以后非必要抢救性挖掘,不再主动挖掘皇陵。
“明思陵”屡逢劫难,残毁十分严重。地下墓室曾先后两次被当地土匪盗发。1947年,国民党军队为修炮楼,又大规模地拆毁陵园地面建筑。
扩展资料
明思陵约建于1642年,本是思宗宠妃田贵妃之妃园寝。明朝灭亡后,李自成命人将明思宗及皇后周氏合葬于田贵妃之墓,为拢络人心并改名思陵。
使思陵成为明十三陵中唯一一座帝后与妃嫔合葬之陵,而相较于明朝诸陵,思陵的规模也较小。思陵附近亦有明思宗贴身太监王承恩陪葬墓,清顺治帝、康熙帝亦曾为王承恩立碑以嘉许其贞忠殉主。
清朝灭亡后,思陵屡逢劫难,残毁十分严重,地下墓室曾先后两次被当地土匪盗发。思陵已是满目凄凉,只有坟冢、楼殿遗址、石雕五供、碑石作为珍贵文物保存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思陵得到应有保护。明思陵,虽然没有金碧辉煌的殿宇楼台,但古陵残碑,松涛阵阵,仍别有一番意境。特别是残存下来的石雕艺术品,构思奇妙,雕工精细。
明十三陵被盗了几个墓
两个
一个是万历皇帝朱翊钧的“明定陵”进行了考古挖掘。
一个是崇祯皇帝朱由检的“明思陵”被盗掘。除此之外,大多数陵墓都没有被盗或挖掘。
“明定陵”在建国后进行了考古挖掘,但发掘后因【政治变革】和保管技术原因,大量文物被毁,造成不可估量损失。于是我国以后非必要抢救性挖掘,不再主动挖掘皇陵。
“明思陵”屡逢劫难,残毁十分严重。地下墓室曾先后两次被当地土匪盗发。1947年,国民党军队为修炮楼,又大规模地拆毁陵园地面建筑。
扩展资料
明思陵约建于1642年,本是思宗宠妃田贵妃之妃园寝。明朝灭亡后,李自成命人将明思宗及皇后周氏合葬于田贵妃之墓,为拢络人心并改名思陵。
使思陵成为明十三陵中唯一一座帝后与妃嫔合葬之陵,而相较于明朝诸陵,思陵的规模也较小。思陵附近亦有明思宗贴身太监王承恩陪葬墓,清顺治帝、康熙帝亦曾为王承恩立碑以嘉许其贞忠殉主。
清朝灭亡后,思陵屡逢劫难,残毁十分严重,地下墓室曾先后两次被当地土匪盗发。思陵已是满目凄凉,只有坟冢、楼殿遗址、石雕五供、碑石作为珍贵文物保存下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思陵得到应有保护。明思陵,虽然没有金碧辉煌的殿宇楼台,但古陵残碑,松涛阵阵,仍别有一番意境。特别是残存下来的石雕艺术品,构思奇妙,雕工精细。
明十三陵被盗了几个墓
众所周知,历朝历代的皇陵或多或少都被盗墓贼光顾过,就连秦始皇陵也不例外,雄才伟略的汉武帝的茂陵也被赤眉军盗挖过,至于后世,尤其战乱之时,盗墓贼十分猖獗,许多皇陵遭殃。
然而在历史上却有一个朝代例外,那就是明朝,明朝的13座皇陵从未被盗过,也就是通常说的明十三陵,在这些皇帝陵墓周边还有许多陪葬的陵墓,整个占地面积达120多平方公里。
明十三陵的位置在北京昌平区燕山山麓,那里自从明成祖朱棣继位以来,1409年开始修建长陵,期间历时230多年,建造了13座皇帝陵,以及皇后、妃子和太子等陪葬陵墓,称得上是一个古墓群。
可是如此密集的古墓群,竟然没有被盗,实在令人称奇,据历时来看,在朝代更迭之际,天下战乱盗墓贼就猖獗,许多皇陵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以距今最近的清朝为例,清朝皇陵就多数被盗。
像大家熟知的东陵大盗孙殿英,他就盗挖了清东陵的慈禧陵墓和乾隆墓,其中慈禧墓中的陪葬品被洗劫一空,大批国宝级的文物外流,实在是考古界和文物界的一大悲剧,孙殿英也因此落下骂名。
清东陵不仅是文物被盗,就连墓中的墓主人遗体也都遭到损毁,以清朝皇陵对比明朝皇陵,为何明朝皇陵没有被盗呢?难道是明朝皇陵之中没有陪葬品吗?当然不是,以考古专家开启的明定陵为例。
在明定陵中出土了大量的文物,许多文物都是价值连城,其中一顶凤冠更是无价之宝,既然明朝皇陵之中同样有大量的奇珍异宝,为何无人盗挖呢?就连侵华时期的日军也没有盗挖,实在奇怪。
三个原因
其一就是明朝灭亡之后,占领北京的先后有李自成和清军,无论是谁去挖清东陵都会遭到天下人唾弃,为了名誉,他们不会去挖,尤其是清朝确立之后,更不会去挖。
第二点原因就是明十三陵的地理位置和防盗措施都非常好,明朝皇陵在京城旁边,去盗挖很容易被人发现,此外明朝皇陵地宫入口深达27米,要想挖到入口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而清朝地宫入口距地面仅10米左右。
第三个原因就是陵墓的知情者已经不再人世,清朝入主中原之后,为了笼络人心对明朝皇陵采取了保护措施,百余年后明朝皇陵的建造工匠都去世了,地宫入口一般几乎不可能找到。
而清朝则不一样,以慈禧墓来说,孙殿英在盗挖慈禧墓时就借助了当年的工匠的帮助,找到了所谓的“哑巴院”,然后直接挖到地宫入口,从而轻松盗取文物,由此可见明十三陵得以幸存实在是太难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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