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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适用对象
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三、操作流程
1.享受方式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2.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
(1)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2)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纳税人应将享受本项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5)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4.相关规定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3)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四、相关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五、有关问题
1.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纳税人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该纳税人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工商户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答:【例1】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2】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3.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答:可以。具体办法是,2021年1月1日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4.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答:为进一步减轻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环节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规范经营所得征收管理,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2、个人所得税减免标准及细则:个人所得税减免新政策
个人所得税减免新政策
一、2021年,年终奖个税单独算
其实早在2019年,年终奖这块的收入就不再并入工资一同计算个税,而是单独计算。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利用好这一点可以大大降低个税。
二、2021年,累计收入不超6万,不再扣个税!
2020年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对低收入人群发放重磅福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
这个政策的目标人群正是年收入不高于6万的部分打工人,假设存在月工资不平均的情况,则可免去个税先交后退的繁琐流程 ,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享受条件①:上一年度(2020年),你全年在同一单位领工资,它替你代扣个税
享受条件②:上一年度(2020年),你收入合计不超6万
享受条件③:现在(2021年),你依旧在本单位任职拿工资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2021年满足了上面这三个条件,那么2022年还能继续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但如果2021年没有达到这三个条件标准的话,那么2022年也是无法再享受政策优惠了的。
三、2021年,如果你不改专项扣除信息,或将遭受以下几种损失!
目前政策规定是要求个人每年对自己的专项扣除消息进行手动确认,例如之前要求个人在2020年12月31日确认2021年的专项扣除信息,如果你不手动确认,系统会自动将2020年的专项扣除信息自动带入,如果你原先2020年的专项扣除信息在2021年过期了,那你2021年就不能专项扣除了,所以需要修改更新,比如以下几种 。
2021年可以修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021年可以从租房变更为房贷,或者从房贷变更为租房(但一般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
2020年家里有老人过世的,2021年须修改信息,同时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等优惠政策。
孩子毕业了,要改相关信息。
如果你的孩子刚好在2020年毕业升学,那你要注意了,2021年你需要改孩子新学校的'信息,否则你这项扣除就没享受。
四、个税扣缴比例最新规定:
1.优化两类纳税人的代扣代缴、预缴方式:
(1) 扣缴义务人在最近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代扣代缴同一单位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年薪薪金不得超过6万元。累计扣除额从1月份起按每年6万元的标准直接扣除。即纳税人累计所得不超过6万元的,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累计所得6万元以上的当月及以后月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居民个人代扣代缴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遵守上述规定。
2、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填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和全体职工的全额预缴款项,并在相应纳税人备注栏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中注明,“上个月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3、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明年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的代扣代缴税款将减少,工资将增加!另外,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特殊税收抵免等信息的确认,否则明年工作量会减少!
个人所得税减免新政策
近年来,为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颁发了一系列税务优惠政策,帮助个体经营者“减税减负”,那么到底有几项优惠,具体又能“省”多少呢?
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增值税起征点:
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征收率:
延长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湖北省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政策答疑:
1、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查账征收、定期定额核定征收、定率核定征收),均可享受该项政策。
2、个体工商户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如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同时需要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在季度中间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等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在季度中间成立或注销而导致当期实际经营期不足1个季度,当期销售额未超过季度免征额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减免新政策
一、2021年,年终奖个税单独算
其实早在2019年,年终奖这块的收入就不再并入工资一同计算个税,而是单独计算。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利用好这一点可以大大降低个税。
二、2021年,累计收入不超6万,不再扣个税!
2020年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对低收入人群发放重磅福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
这个政策的目标人群正是年收入不高于6万的部分打工人,假设存在月工资不平均的情况,则可免去个税先交后退的繁琐流程 ,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享受条件①:上一年度(2020年),你全年在同一单位领工资,它替你代扣个税
享受条件②:上一年度(2020年),你收入合计不超6万
享受条件③:现在(2021年),你依旧在本单位任职拿工资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2021年满足了上面这三个条件,那么2022年还能继续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但如果2021年没有达到这三个条件标准的话,那么2022年也是无法再享受政策优惠了的。
三、2021年,如果你不改专项扣除信息,或将遭受以下几种损失!
目前政策规定是要求个人每年对自己的专项扣除消息进行手动确认,例如之前要求个人在2020年12月31日确认2021年的专项扣除信息,如果你不手动确认,系统会自动将2020年的专项扣除信息自动带入,如果你原先2020年的专项扣除信息在2021年过期了,那你2021年就不能专项扣除了,所以需要修改更新,比如以下几种 。
2021年可以修改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021年可以从租房变更为房贷,或者从房贷变更为租房(但一般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
2020年家里有老人过世的,2021年须修改信息,同时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等优惠政策。
孩子毕业了,要改相关信息。
如果你的孩子刚好在2020年毕业升学,那你要注意了,2021年你需要改孩子新学校的'信息,否则你这项扣除就没享受。
四、个税扣缴比例最新规定:
1.优化两类纳税人的代扣代缴、预缴方式:
(1) 扣缴义务人在最近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代扣代缴同一单位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年薪薪金不得超过6万元。累计扣除额从1月份起按每年6万元的标准直接扣除。即纳税人累计所得不超过6万元的,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累计所得6万元以上的当月及以后月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居民个人代扣代缴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遵守上述规定。
2、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填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和全体职工的全额预缴款项,并在相应纳税人备注栏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中注明,“上个月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
3、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明年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的代扣代缴税款将减少,工资将增加!另外,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特殊税收抵免等信息的确认,否则明年工作量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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