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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定产假,浙江省法定产假多少天2021(浙江:一孩产假延长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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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一孩产假延长60天 鼓励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浙江省法定产假,浙江省法定产假多少天2021(浙江:一孩产假延长60天)

会议现场。 屠轶钦 摄

中新网杭州11月25日电(张煜欢)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浙江明确,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女方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此外该省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满足生育家庭的托育需求。

延长产假的同时夫妻同享育儿假

计划生育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此次条例修改在贯彻落实国家人口政策调整的同时,着力保障公民权益。

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为进一步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在福利待遇方面,修改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

此外浙江规定,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为扩大保障范围,浙江还明确,女方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鼓励普惠性托育服务 提升综合性保障

近年来,中国生育政策发生了较大转变,生育意愿涉及个人自由、经济条件、学校教育、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因素,除各项生育保障外,鼓励生育也需采取综合性措施。

浙江提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推动相关政策落细落实,加大社会育儿、托儿所等普惠性机构建设,科学合理均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如备受社会关注的托育服务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托育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科学规划、布局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婴幼儿照护、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等资源。

浙江还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满足生育家庭的托育需求。

此外,该省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在公共设施、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以及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及其所在的园区、商务楼宇等,应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保障独生子女家庭权益 每年给予陪护假

此次浙江新修改条例还针对独生子女家庭作相应政策及制度保障。

条例指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生育服务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可继续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制度,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需给予其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该省明确,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据悉,此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浙江省法定产假

浙江省法定产假

浙江省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而婚假统一为13天。女性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浙江劳动法产假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第八条中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浙江省产假多少天

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

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为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

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新修改的《条例》还为独生子女们留了时间照顾父母。如果你是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就可以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为实现孕产妇权益保障全覆盖,《条例》规定,女方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法定产假

浙江省新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而婚假统一为13天。女性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浙江劳动法产假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第八条中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浙江省产假多少天

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

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为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

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新修改的《条例》还为独生子女们留了时间照顾父母。如果你是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就可以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为实现孕产妇权益保障全覆盖,《条例》规定,女方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法定产假

1、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产假的分类

必须享受的休假

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3、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产假一般在分娩前半个月就可以开始休假了,休假天数大概在三个多月左右。除了产假,各位生产的女员工也可以申请其他休假,主要还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看。不过劳动法对于妇女生育的权利也是做出了很大的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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