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行政法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2020-11-24 22:00:00
最近有读者朋友问我“袁律师,农用地上建造的养殖场没有相关手续的话就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吗?”但是在我看来,没有取得相关证件就在农用地上搭建养殖场的话是不能简单的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至于为什么,请大家接着往下看。
一、养殖场被认定违建之前要先核对是否符合信赖利益原则信赖利益原则:是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而如果撤销就必须补偿其信赖利益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信赖利益保护原则高于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受到一定程度弱化。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最基本的基本含义就是政府实施行政行为也必须诚实信用。
在实践中,我所接到的大部分厂房被认定为违建的案子都是因当地行政机关因开展招商引资而引起的,一般来说招商引资指的是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出现。也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开发区)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各地的招商引资正从吸收外资为主到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为主到同时吸收第三和第一产业。在实践中大可理解为,行政机关允许在未办理任何用地证件及手续的时候即可搭建养殖场,后续手续可以一边经营养殖场一边办理。
我国《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二、养殖场被认定违建时应如何处理?结合上述提到的信赖利益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养殖场建成时或者在经营养殖场时与当地行政机关产生了信赖利益原则,那么这种养殖场是不能被随意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与当地行政机关之间产生的信赖利益原则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除了当事人应当自行查询是否符合信赖里原则时,行政机关也应当对养殖场的建成情形进行合法性审查,但是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往往不会做到这些步骤,只要养殖场没有证件,就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这里还需要当事人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在认定违法建筑后,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规定执行,也就是“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所以,咱们当事人一旦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一定要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避免咱们的损失进一步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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