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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标准(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

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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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档案

姓名:贾一凡

生日:1980年4月21日

户籍:浙江省杭州市

毕业院校:上海师范大学

星座:金牛座

职场代表作:曾经把一名逼走四任人力资源总监的闹事员工给顺利辞退了。

工作履历:

1.上海AB技术有限公司 人事助理

2.上海BC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人事专员

3.CD国际贸易进出口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聘经理

4.上海DE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人事经理

5.E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总监

6.FG(中国)有限公司 亚太区人力资源总监(现任)

职场日记

管理经验源自实践的积累,我现在的很多管理的经验,都来自在上海DE物流管理有限公司做人事经理的时期。那时候,总能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异常时不时就蹦出来一个。我和李飞就像救火员,哪里有事情就被领导安排到哪里。

还是“试用期”,公司又出事了。不过这回闯祸的可不是我。这次仲裁绝对要比我上次的案子来得更加突然,事先没有任何预兆。

仲裁的员工叫做姚健。最神奇的是,这个姚健现在还是我们公司的员工。没人想过,就他这么正正经经来公司按时上班、下班的家伙,会搞出这么个事儿来。

申诉书上是这样写的:

第一,公司只跟他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但却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因此,公司应当从第三个月开始给他办理转正手续,享受转正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二,由于违法多约定的一个月试用期已经履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按照转正工资的标准,给他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第三,劳动合同上,他的正式工资是5000元,但试用期工资只有2500元,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工资的80%,即不得低于4000元,因此,公司应当补足他试用期工资的差额部分。

收到仲裁通知和申诉书后,领导把这件事交给了我和李飞去处理。我和李飞把这个姚健的劳动合同调出来一看,跟他本人在申诉书上说的是一样的:

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的试用期,2500元的试用期工资,5000元的转正工资。又查了一下公司的规章制度,结果发现公司对于姚健所在的岗位并没有制定过相关的工资制度,所以无法说明与姚健同等岗位的最低档工资的标准。

为了了解当时签合同的情况,于是我们两个去了姚健工作的部门——采购部。我们找到了采购部的主管,也就是姚健现在的上级主管。

“Tom,你好。姚健是你的员工是吧,原来他的劳动合同就是你负责和他签的吧?”

“是啊。那个时候经理说有个新员工会过来,让我把劳动合同签一下,还把劳动合同的文本也给了我,说是公司统一的文本。”

“签的时候,姚健有没有提什么特别的要求?”

“没有。合同条款我先填了,然后就拿给他了。他也很爽气,看了一下,就签字了。”

“他现在的表现怎么样?”

“挺不错的,这个小伙子干活挺卖力的,也很主动,态度又认真,不懂的地方,也知道问别人。我对他的表现挺满意的。”

“那你知不知道他现在把公司给告了?”

“什么?有这回事儿?我怎么完全不知道?”

看他一副很吃惊的样子,看来,这个姚健还真是“真人不露相”。

“他告公司与他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试用期的时间违法,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合法。他没有跟你反映过这方面的事情?”

“这我完全不知道,他从来没有跟我提过。”

“那么你当初怎么会跟他签2年的劳动合同,3个月的试用期?而且,试用期工资只有转正工资的一半?”

“这个我们以前一直这么签的啊。2年的劳动合同,法律不是规定可以签3个月的试用期嘛。工资么,现在这里所有进来的员工,都是这样签的,正式工资的一半。当初我进来时,也是这么签的。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这又没什么问题的。”

听了他这么说,我很无语……

看来,他是完全不知道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了。我们人力资源部的人,几乎天天在那里研究学习新的法律规定。但看样子,这股学习的热情,也就仅限于我们部门了。

应该对其它部门也展开相关的法律培训,或者,公司应该有一个劳动合同文本审批的流程,让人力资源部给其它部门的劳动合同文本把把关。姚健的这个事儿,摆明了是公司违法在先。

经过详细调查后,我们俩一致认为,这个案子如果打的话,公司肯定输。所以,我们跟领导建议,还是跟姚健他本人谈谈,满足他的要求,也没必要再去打这个仲裁了。跟领导把情况分析了后,领导接受了我们的提议。

一个星期后,我们找姚健谈了。最后,他提的仲裁要求,我们都答应他了,他也承诺了,去仲裁委撤销仲裁申请。这件事儿,终于有惊无险的过去了。

对于姚健这个人,我也挺佩服他,不动声色的,就把公司给告了,还照常来上班,他的主管还对他称赞有佳。或许,他真算的上是个“人才”。

【劳达laboroot 专家提醒】

1、试用期的期限不得随意约定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一对应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违法约定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要指出的是,赔偿金并不能代替正常工资的支付,也就是说,在单位承担赔偿金的同时,还要支付与该员工约定的试用期满后的正式工资,即用人单位最终将承担该员工试用期满后约定的工资标准的双倍工资。

此外,赔偿金的承担是以已经履行超过法定试用期限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单位就无需支付赔偿金。

3、试用期的待遇有下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以下两个标准:

(1)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个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须额外注意;

(2)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两个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低于以上两个标准的约定,即使劳动者自愿接受,仍然会被认定为违法而无效。

还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如果有签订过集体合同,并且在集体合同中约定过试用期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同时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标准。

工资标准(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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