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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通过VPN翻墙(长期通过VPN翻墙)

长期通过VPN翻墙(长期通过VPN翻墙)(1)

世界那么大,好想“翻墙”去看看,少数网友通过“翻墙”软件连接境外网站,有的浏览不良网站的同时,还在境外论坛、网站发布不实信息和言论。某男子长期通过VPN“翻墙”浏览境外网站,被行政处罚!

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使用“翻墙”软件接入境外网络,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并迅速查明家住某小区陈某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境外色情网站的违法事实。

据警方调查了解,违法行为人陈某向吴某购买“翻墙”软件“Shadowrocket”后,便将该软件下载至自己苹果手机中,在手机上使用该软件建立非法通道进行国际联网,并长期用于浏览国外色情网站。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陈某警告处罚。

要知道的法律规定

所谓的“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在我国网民所称的“翻墙”,一般是指绕开我国的法律管制,浏览境外服务器的相关网页内容。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安机关会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规定

行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VPN”翻墙服务的,可能会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是“诽谤罪”等等。你是否有过“翻墙”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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