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尚且不食子,即便再凶狠的人,也不忍心伤害自己的孩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可没有这么美好,这很残酷,但却是现实谁让。
一名被收养的16岁女孩,就遭到了养父的强奸。
一、案例回顾(案例来源:裁判文书)刘光和妻子没有生育能力,两人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很不舒服的。
十多年前,刘光的妻子见到了养女小刘,在确定找不到其家人后,两人就收养了小刘。
小刘对夫妻二人来说是天降之喜,虽然不是亲生,但两人对她很好,将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
2019年,刘光带着小刘来到北京,在海淀区开了个小饭馆,又在饭店路对面租了个房子用于居住,一大一小算是在北京待了下来。
小刘除了上学,平日有时间就会在饭馆里帮忙。
这天晚上,客人很多,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最后一位客人才离开,累了一天的刘光就将自己的3个朋友喊过来一起喝酒。
三人一直喝到凌晨3点,每个人都喝了近半斤白酒,而刘光一看饭馆还没有收拾,于是就把熟睡的小刘叫起来,让她来收拾饭馆。
凌晨三点被人叫起来干活,小刘也很不开心,但她还是穿好衣服去帮忙收拾。
等小刘来到店里,发现店里只有陪着父亲喝酒的人,其中一人问她:“你爸呢?”
小刘正在气头上,于是说了句死了,在把饭馆的卫生收拾的差不多后,小刘就继续回去睡觉了。
可之后,刘光再次把小刘喊醒,让她收拾卫生,小刘嘴上答应但没有去。半小时,刘光又叫了一次,没办法,小刘只能起床赶到店里。
可到了店里,刘光并未让小刘收拾卫生,反而是把她带到了饭馆后面的一个休息室里,他命令小刘跪下。
原来,刚刚小刘说刘光死了时,恰好被他听到,这让他很不满,小刘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于是跪在刘光面前向他道歉。
紧接着,刘光就把小刘拽到了床上,让她坐在自己一边,之后就想对小刘实施侵犯。
小刘意识到危险想逃跑,却被死死按住,反抗的过程中,小刘被刘光捂住嘴鼻、被扇了耳光,而刘光的肩膀、脸颊也被小刘抓伤。
可一个未成年的女孩,怎么也不会是成年人的对手,刘光的侵犯得逞了。
侵犯小刘后,刘某放她离开,而小刘在路边看到了一个准备开车的男子,于是向她借手机报警。
二、刘光强奸自己的养女,性质恶劣,他将面临什么处罚?根据对案发现场的勘验、刘光和小刘的伤痕、小刘内裤体内提取的生物样本、小刘和刘光的供述等众多证据,足以证明刘光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关于强奸罪有两种处罚: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刘光作为小刘的养父,利用共同居住的条件便利,强行与未成年子女发生性关系,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巨大。
其行为是对公序良俗、人伦道德、法律规范的公然蔑视与破坏,社会影响恶劣。
可即便他的行为如此可恶,最终也只能适用第一种处罚,因为他并不满足第二种处罚的法定情形。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应当从重处罚;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实施强奸,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最终,刘光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三、写在最后养了小刘十多年,一直当亲生女儿对待,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案发后,不论是刘光的妻子,还是其他的亲属,他们都难以置信。
可事到如今,这件事给小刘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而刘光对此也后悔不已,可不论如何,他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